民法—18种时间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考研
民法知识点总结考研一、民法概述民法是以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规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一门法律学科。
民法是国家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国家政权权利和公民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了广泛的规定。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平等原则民法规定了公民和法人的基本权利义务,保障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公民的民事权利,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契约自愿原则在民法中,契约的成立和履行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其内容和形式也应当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3、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在民法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重点,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
4、民法的基本特点1、普遍适用性民法适用范围很广,适用于国民经济领域、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
2、特殊法律性民法是为了完善、细化特殊法律的一种基本法律,它是特殊法的基础和依据。
3、强制执行性民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履行规定义务。
4、综合性民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它不仅规定了国民经济领域、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的民事权利义务,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法律制度。
5、民法的基本分类1、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人的基本尊严和尊重,包括自由、平等、尊严、姓名、名称等权利。
2、财产权财产权包括财产的支配权、收益权和返还权利等。
3、婚姻家庭权婚姻家庭权包括夫妻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以及子女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等。
4、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继承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利。
6、民法的基本内容1、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能力。
民事主体是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民事主体的行为、权利和义务是民法的主要内容。
2、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合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程序下所做的行为。
民法规定了法律行为的设立、效力和变更等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
民法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一、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1 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自然人在生死状态下,依法具有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1.2 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概念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自然人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地进行民事行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1.3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丧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获取民事权利。
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自然人也可能会丧失民事权利,如犯罪、犯法或者被宣告失踪等。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消灭2.1 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是指依法效力的意思表示和意思表示的内容。
在成立法律行为时,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件:能力、真实意思、合法目的和合法形式。
2.2 法律行为的生效法律行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经过表示意思的当事人相互一致,且法律或者自愿设定的前提条件实现,能够有效地产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法律行为,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2.3 法律行为的消灭法律行为可以通过自然消灭、法定消灭、协商解除或者法院撤销等方式来消灭。
当法律行为消灭后,原先产生的法律效力也相应地消失。
三、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3.1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因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和损害赔偿。
3.2 合同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违约责任、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3.3 违法行为责任违法行为责任是指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违法行为的认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违法行为的赔偿。
四、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4.1 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便捷原则和公开原则。
《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txt人和人的心最近又最远,真诚是中间的通道。
试金可以用火,试女人可以用金,试男人可以用女人--往往都经不起那么一试。
民法先介绍一下民法里面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第一,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第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其中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掌握三点:(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2)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第四,民事代理主要掌握四点:(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分类重点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3)代理权行使的原则(4)关于无权代理的有关问题第五,物权制度重点掌握:(1)所有权(2)担保物权第六,债权重点掌握:(1)债的保全和担保(2)合同在民法这一章,重点掌握以上六大方面,但这也是相对本章内容而言的。
从整个教材来看,民法也属于重点考试内容,所占考分比例较高。
因此,对于本章,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以上六点。
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无论是概念,还是调整对象,主体都应该还包括非法人组织。
因此,我国的民法调整对象可以视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权利体现的是财产关系;人身权利体现的是人身关系。
首先,民法中的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次,人格权利的具体化,就是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隐私权,自由权、信用权、名誉权等;身份关系是指因血缘、婚姻等身份关系而发生的收养、抚养、赡养、监护等人身权利,如亲权、亲属权、荣誉权。
亲权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种身份权;亲属权是指旁系血亲这样一些关系。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民法的总纲和基础。
它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具有普适性和基础性。
民法总则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等。
1.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对待。
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财产关系是人们在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人身关系是人们在人身上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婚姻关系等。
2. 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和消灭,都是通过法律主体的活动来实现的。
3.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或者改变、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包括意思表示和意思表示产生效力两个方面。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表达意思的行为,比如签订合同、遗赠遗产等;意思表示产生效力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产生了法律效力,从而实现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4.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法律责任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适用的刑事制裁。
二、物权法物权是指人对自己的物的直接支配和享有,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权利。
物权法主要规定了对物的占有、使用、利用、处分等权利,以及对物的保护和限制。
1. 物权的主体物权主体是指具有物权的自然人和法人。
物权主体包括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等。
所有权人是指对物享有最充分的权利的人,用益物权人是指对特定的物享有一定的使用和取益权利的人,担保物权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民法考点知识点总结
民法考点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概念1. 民法的含义民法是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它对人的民事关系进行了法律的规范,以保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2.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利用自己的行为权利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其基本构成要素包括客体、主体、意思表示和法律效力。
3. 民法关系民法关系是指在民法律益保护的范围内,人们因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相互关系。
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是国家法律所允许或者禁止的,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4.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或者是法律对象的各种自然人和法人。
5. 法律意思表示法律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言词、书面、行为等方式向他人表示其意志,从而产生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2. 公平合理3. 有偿合同优先原则4. 保护当事人意志自由三、合同法的基本知识点1. 合同的种类2. 合同的订立3. 合同的效力和履行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5. 合同的解除和权利义务6. 合同的违约和赔偿四、侵权责任1. 侵权行为的构成2. 侵权责任的种类3. 侵权责任的承担4. 侵权责任的权利保护五、财产法的基本知识点1. 财产的性质和内容2. 物权的取得与转让3. 物权的限制和保护4. 不动产登记制度5. 动产的交付和返还六、继承法的基本知识点1. 继承的法律规定2. 继承的方式3. 继承的承担与放弃4. 遗嘱的制订与效力5. 继承财产的分割和处理七、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点1. 婚姻的法律要素2. 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3. 离婚和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4. 子女的抚养和继承问题总结:以上就是民法的一些基础知识点,希望以上的知识点总结能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民法课程,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
同时,也希望学生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能够深入理解民法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涵盖了众多重要的知识点。
以下是对一些关键内容的总结: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这意味着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如何参与。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公平理念,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失衡时,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保持善意,不得欺诈、隐瞒重要事实。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公序良俗则体现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这是适应现代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而新增的原则。
二、民事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3、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具有意思表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等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中18种时间知识点总结
民法中18种时间知识点总结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2、宣告失踪: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次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公告期3个月;宣告死亡:①下落不明满4年;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③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意外,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还的,0,公告期①②为1年,④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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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1年,《民通意见73》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合同法55》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4、“狭义无权代理”、“限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相对人的催告权1个月内予以追认,未作答复,视为否认,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有撤销的权利,“通知”。
5、诉讼时效:①普通诉讼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②1年四种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毁损或被丢失的。
③3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④4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6、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7、留置权人指定的宽限期不少于2个月,无约定。
《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民法》是我国现行的基本民法法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共计1200多条,包括了婚姻家庭、继承、借贷、合同、物权、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下面是《民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一、婚姻家庭《民法》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立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禁止家庭暴力等原则。
同时,《民法》第32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平等享有、共同管理。
此外,《民法》还对夫妻财产的确权和离婚财产分配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继承《民法》对继承制度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明确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方式和继承财产的确认方法。
根据《民法》,近亲属是继承人的,包括一般情况下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等人。
继承权可以通过立遗嘱、法定继承和受遗赠等方式获得。
此外,《民法》还明确了继承财产的确认方法,包括继承公证、继承登记等程序。
三、借贷《民法》对借贷关系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借贷双方应当按照借贷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不得以借贷协议约定外的方式代替债务履行。
借贷合同的利率约定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利率。
此外,《民法》还明确了当事人违约责任的界定,规定了违约时的损害赔偿等问题。
四、合同《民法》对合同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和解除等事项。
成年人可以依法缔结合同,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可以依法进行民事活动,但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和同意。
合同的效力由自愿、平等原则确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应予以履行。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等问题,并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规定。
五、物权《民法》对物权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明确了物权的种类、建立和转让条件、保护措施等。
物权是指对特定物质对象充享有现实支配和排他性控制的权利。
根据《民法》,我国的物权主要包括对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动产的交付和动产担保的具体规则。
民法 知识点总结大全
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第一章民法总则1. 民法的含义和作用2. 民法的基本原则3. 民法的适用范围4. 民法的法律地位5.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6. 民事主体的一般规定7. 民事权利和义务8. 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章民事主体1. 自然人2. 法人3. 其他组织第三章民事权利和义务1. 权利的内容和保护2. 权利的取得3. 权利的行使4. 义务的内容和履行5. 人身权利6. 财产权利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1.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定2.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3. 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4. 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和变更5.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6. 特别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章物权1. 物权的基本理论2. 不动产权3. 动产权4. 物权的限制和消灭5. 物权保护第六章合同和侵权责任1. 合同的成立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3.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4. 合同的保护和实现5. 不当得利6. 侵权行为的成立和责任第七章继承1. 继承的基本规定2. 继承的承认和放弃3. 继承的清偿和保障4. 继承的管理和代管5. 继承的遗赠第八章婚姻家庭1. 婚姻的基本规定2. 夫妻财产制度3. 家庭暴力4. 亲子关系和抚养5. 离婚与离婚财产第九章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的基本规定2. 诉讼的主体和客观条件3. 诉讼的程序4. 诉讼的证据5. 诉讼的结果和执行第十章土地法1. 土地的所有权2. 土地的使用权3. 土地的抵押和出租4. 土地的征收和补偿5. 土地的管理和保护总结: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合同和侵权责任、继承、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法、土地法等内容。
这些知识点的掌握能够帮助我们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8个民法典热门知识点
18个民法典热门知识点1.同居关系的法律地位:从依法成立的婚姻关系和其他亲密性关系的法律地位规定来看,同居关系虽然不能与婚姻相同,但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婚姻的解除方式:只有真实、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有解除之说。
3.婚姻财产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4.离婚的种类:按照婚姻法规定,可以根据夫妻双方之一无过错、有过错或分别有过错而分别划分为三种离婚类型。
6.继承的基本规则:按照中国的民法,继承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继承财产。
7.遗嘱的效力:在规定的范围内,遗嘱应当被尊重并实现遗嘱制。
8.自愿和意外事故:如果出现自愿行为导致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应由自愿执行的人承担。
9.不当得利:如果一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收益,这些收益将被视为不当得利。
10.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书面协议、法律规定、严重违反各方协议、不可抗力等多种解除合同的方式。
11.削减的权利:债权人在收到债务人的还款之后,如果仍有其他债务未偿还,法律会给予债权人削减权利。
12.拍卖的程序:拍卖被公共拍卖的财产,需要符合规定的程序。
拍卖者还要具有拍卖资格。
13.保证的种类:民法中规定了多种保证方式,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信用担保等。
14.财产赔偿:如果有人的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不动产登记:民法明确规定,不动产必须登记才能生效。
16.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手段,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执行一些法律上的要求。
17.违约金:违约金是因为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种经济形式的赔偿。
18.公共场所安全:民法规定公共场所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否则可能对公共使用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民法基础知识点总结
民法基础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调整和保护个体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是规范和保护个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保护个人权益和财产、调整和约束个体关系的一系列规定。
民法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学的重要分支之一。
二、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在法律规范适用过程中确定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或者在一个国家内部确定适用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社会阶层的法律的过程。
法律适用是法律规范适用过程的基本问题之一。
它是法律规范实施及其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
三、法人和自然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体。
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获得的。
法人包括了企业、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法人是社会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主体,也是一个法律概念。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和行使权利,承担和履行义务的个体。
四、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是指个体依法享有的权利。
民事义务是指个体依法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和义务是社会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体。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权利是义务的来源,义务是权利的限制。
五、合同法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同意和约定。
合同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订立的一种行为,是一种书面或者口头的协议。
合同的形成、生效、变更和终止等都受到法律的规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六、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名誉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所应负担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依法规定在侵权行为所受害人与侵权行为人之间,即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民法基础知识包括了民法的基本概念、法律适用、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法、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民法是规范和保护个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体系,它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学的重要分支之一。
(完整word版)民法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和适用一、名词解释:1、Kii: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渊源:是民專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简答题:♦民法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平等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2、人身关系:与人身不町分离,基丁•彼此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3、财产关系:民爭主体之间基于财产而发生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包括财产支配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权利法:民法的眾要内容是规定和保障民半主体的合法民爭权利;民法的规范冬为授权性规范:民法是实现人权的手段。
2、民法是公私混合法: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但并罪全然是私法,因为民法总则中关丁•人格和身份等规定,是不以当事人的介意加以变更,为了保护弱者而规定的,属于强行法,即公法。
但民法人部分规定仍属于町以以当爭人合意加以变更的任意性规定,因此民法是公私混合法。
3、民法是市民法:市民是私法概念,真有自利性。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它是鍛典型的成文法。
(包括民法典、其他有权机关的民爭立法文件)2、习惯:己经在社会中出现并经长期反复适用,为一般国民法律意识所接受的行为规范。
3、判例:公开的、只令先例拘束性、彼普遍化的,由校高级别法院制定或认町的法院判决。
4、学理:经法院采用的法学家就民法问题的观点。
事理之性质:是案件中作为确定出弔人权利义务关系之依据的有关卞实本身的规定。
同法族的外国法:占罗马法以及现代人陆法系诸国的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
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没右•规泄而适用国际惯例。
民法的适用范用:民法的适用范闱指民法的效力。
1、对人的适用范围: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法人和合伙。
2、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我国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和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
民法知识点全总结
民法知识点全总结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缔结、变更、解除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是平等地位,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协商和实践,法律不会强迫他们进行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
2. 占有保护原则占有保护原则是指对于具有占有行为的人所形成的权利,法律给予保护。
在占有行为中,对于善意取得的占有权,法律给予绝对的保护,但对于恶意取得的占有权,则法律给予限制或排除保护。
3. 信义原则信义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所作的承诺和行为应当信守。
因此,在民事行为中,契约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相对事实主义原则等都体现了信义原则。
4.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对于处于弱势的当事人予以特殊保护,包括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法律应当对于这些人群给予特殊的保护,以保障其权益。
5.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予以禁止和制裁。
二、民事主体1. 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均以实际行为为准绳,自然人通过实际行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法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法人通过其代表人或依法设定的机构进行民事活动。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足法定岁数或者患有精神病等导致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其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八周岁但尚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因精神病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其行为需经监护人同意方能成立。
4. 组织组织是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法律赋予其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大全
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大全一、民事主体1. 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依法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处分的能力。
2. 法人法人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成立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等。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足法定年龄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代理其民事行为。
二、民事权利1. 客体权利客体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和受保护的权利。
客体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权利是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3.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合法拥有、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权利。
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4. 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是指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如知识产权、劳动报酬权、婚姻家庭权益等。
三、民事行为1. 定义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表达意思、进行意思表示,达成民事目的的行为。
2.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依法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思,包括明示意思和默示意思。
3. 意思表示要素意思表示应当满足真实意思、表达意思和拉开意思的要求。
4. 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行为有效,依法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民事行为无效,依法不产生法律效力。
5. 民事行为的特殊规定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民事行为,如婚姻、继承等,有着特殊的法律规定。
四、民事责任1. 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返还、赔偿、连带责任、因果责任等。
2. 民事侵权责任民事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需要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 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民法是一切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民法仅指民法典,在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与广义民法相联系的,还有广义民法部门和狭义民法部门之区分。
民法有以下几个重要的知识点: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这些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而合同的生效则需要满足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这些知识点构成了民法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对于理解和应用民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这些知识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民法的各项规定。
最全民法笔记
最全民法笔记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认定自然人出生的时间的标准依次为(记住:依次两个字)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有关证明。
没继承人的先死、长辈先死、同辈同死。
在胎儿出生时,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胎儿为活体,则应留的遗产属于胎儿的,由其母亲监护保管。
2)胎儿为死体,则原预留的遗产份额失去意义,应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
3)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旋即死去,则该原预留的遗产份额已经转化为婴儿之财产,依法定继承制度作如下处理:被继承人为婴儿,继承人为其母亲。
无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可分三种情况:1)无民事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不因其为行为能力而无效。
2)无民事能力人处分零花钱的行为一般亦有效。
3)除以上两个行为外,其余皆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可分四种情况: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
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4)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原则上人民法院不能以“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为理由而认定该合同无效,除非当事人违反了以下禁止性规定:1)限制经营的,如麻醉品、黄金及黄金制品2)特许经营的,如食盐、烟草制品3)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其他立法文件)禁止经营的,如毒品当然,法人的权利能力并非无所不包,还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这一限制是通过:“法人的目的事业”范围来实现的。
如机关法人为非营利法人,若其签订了一份营利性质的合同,则属于无效行为。
监护一般父、母首先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这一关系由出生开始,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其成立。
例外的情况是——对子女犯罪、对子女有虐待的、对子女明显不利的若父母不在人世或丧失监护能力,下列人员为法定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兄、姐以上有顺序之分,但同一顺序中担任监护人的,并无人数的限制,一人或者数人均可。
指定监护有两种:1)有关组织(即未成年人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2)人民法院指定两个指定之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民事法律关系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自愿性、等价有偿性和公信性。
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这一自然现象而形成的独立个体,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其他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2、特征: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意思表示性、目的性、形式性。
四、民事权利1、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据民法规定,为实现其合法权益,依法行使的权利。
2、分类: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其中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非财产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等。
五、民事责任1、概念: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
2、特征: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强制性和财产性。
六、婚姻家庭法1、概念: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和亲属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婚姻家庭的法律地位: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具有法定性、稳定性和普遍性。
3、婚姻家庭法的内容: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家庭法等。
七、物权法1、概念:物权法是指规定物的归属,以及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物权法的内容: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3、物权法的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等。
八、合同法1、概念: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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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2、宣告失踪:
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次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公告期3个月;
宣告死亡:
①下落不明满4年;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③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意外,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还的,0,公告期①②为1年,④为3个月。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1年,《民通意见73》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合同法55》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4、“狭义无权代理”、“限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相对人的催告权1个月内予以追认,未作答复,视为否认,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有撤销的权利,“通知”。
5、诉讼时效:
①普通诉讼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②1年四种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毁损或被丢失的。
③3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④ 4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6、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7、留置权人指定的宽限期不少于2个月,无约定。
8、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该请求权消灭。
9、遗失物的公告期6个月。
10、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期间1年(登记之日,恢复自由之日)。
11、继承权诉讼时效2年,自有人否认他的继承权之日起,最长保护期20年自继承开始之日。
12、所有人向受让人主张返还遗失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主张。
13、保证期间6个月、2年。
14、代位权,诉讼时效2年;撤销权,诉讼时效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除斥期间5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
15、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不适用2年的规定。
16、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除斥期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除斥期间)。
17、不定期租赁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
18、出卖租赁房屋,应在出卖前3个月内通知出租人。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