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制度变迁对投资银行的影响
注册制对我国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注册制对我国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影响作者:臣玉恒来源:《商情》2016年第49期【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我国20年资本市场最重大的事件之一。
注册制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利于解决公司上市难融资难的问题,要求上市公司需信息高度透明,有效保护投资者,也有利于体现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的主要中介即我国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关键词】注册制;投资银行;资本市场;证监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将注册制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虽然由于股市的波动,2015年我国未能推出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今年3月12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首次公开亮相时也表态“注册制是不可单兵突进的”,但是注册制改革确是一种趋势,注册制将在多方面影响我国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
注册制是中国万千企业期待的,中国的资本自由、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结构的调整都需要从供给侧着手,注册制是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注册制即公开管理原则,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
同注册制一样作为公司发行证券的入市管理制度的还有审批制和核准制。
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只在股票市场发展初期适用,已被我国股市淘汰。
核准制是我国现在的入市管理制度,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与核准制不同,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
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
IPO注册制改革与券商投行业务发展对策---深圳金融信息网
IPO注册制改革与券商投行业务发展对策卢宗輝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又一次革命,将对资本市场及市场各参与主体产生垂大影响,其中对汪券公司的影响尤其垂大,因此,研究新股发行注册制的可能形态,井未雨绸缪地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来应对这种制度变化,是券商提前抢占制高頁必做的功课。
本文旨在对海外注册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注册制改革的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芙田新股发行注册制的三大核心要素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菲律宾、新加坡、英国和美田等国家,在证券发行上均釆取注册制。
其中,美国是采取发行注册制的典型代表。
总的来说,美国新股发行注粉制有三大核心曼索,(一〕核心理念是充分信息披露充分信息披露指凡涉及到还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判断的所有实质性信息必须披露。
从联邦政府层面来讲,美国证监会(SEC)对新股发行审核意味若:如果公司通过7 SEC的审核,那么,判断公司价值所需旻的全部信息就己充分拨露,投资者可以根Jg当前的信息披露判断公司价值。
否则,拟上市公司就没达到充分信息披露水平。
將公司价值判断留给市场,这是SEC 为发行后检验、采取监管行为与动用处罚手段等进行的制度设计。
正是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投行及上市公司为了减轻发行后责任,在IPO时尽可能多地强调凤险因素,这己成为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的显署特頁。
(二]联邦和州两个层茴的“双注册制”芙国IPO “注册制”的法律依据来自1933年证券法,该法规定I任何人发行或销售证券未经注册是违法的,除非符合某种豁免条件。
美国UPO注册制实施基本过程为;1、拟上市公司提交注册报告。
注册报告是由公司委托的律师和会计师经过仔细准备、精心制作的注册登记文件(或称注册登记说明书儿它旻求详尽地陈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所有相关信息:公司业务产品/服务血场,公司信息,风险因素;募资用途,高管及董事会成员,关联交易!发起人身份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等。
重启IPO的制度变革与意义解读
财 富就 会 向少 数特 殊 利 益集 团转 移 , 导致 投资 者信 心和 市场 崩溃 。 今 年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将 直 接 作 用于 优 化 资 源有 效 配 置 , 值 得 圈 点 的主 要体 现在 以下 方面 : 1实现 了转 向注 册制 的重要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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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均 实际 收 入将 下 降 0 . 1 6 4 %。其 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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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 l P O的制度 变革 与意 X 与思 义 解 读
成 玉 临
今年 沪深 股 市 开 盘 以来 , 市 场 一 度 以连续 下跌 迎 接 I P O重 启 。投 资者 闻I P O 重 启 而 色 变的谨 慎 保 守 心理 ,
网下 投 资 者 “ 博概率 ” , 促使 网下 投 资
者 研 究 拟 上市 公 司 的 合理 价 值 , 合 理 报 价 。 黑 名单 制 度 从 监 管层 角度 , 对
网下 投 资者 违 法 违 规 行 为进 行 威慑 , 提 高 其违 法违 规 成 本 , 促使 其 合 理 合
大 国 对 国 际市 场 的 操控 、 地缘政治因 素 突 发性 影 响 : 二 是 来 自各 国 的 经济
债 务 危机 变化 、 内部 政 策 扭 曲 变形 、
资 源 ,配 置 到最 有成 长性 的产业 , 配 置到 最 有效率 的企 业。形成 产 业创造
我国IPO制度的演变_现状和启示
2011年04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NO.04,2011311我国IPO 制度的演变、现状和启示□刘祥义(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上海200000)摘要:本文主要从发行IPO 审核制度、发行定价机制和发行方式三个方面对我国IPO 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做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IPO 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总体来说市场化改革趋势明显,这正是我国"新兴加转轨"经济社会的一个缩影。
建立一个健康、健全、完善的股票市场对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IPO 制度发行审核发行定价发行方式市场化所谓的IPO 制度,是指发行价制定、股份分配和出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安排。
作为股票市场最为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不同地区和不同发展阶段的证券市场所采用的发行方式不同,各国证券监管机构主要根据自身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IPO 制度。
现在世界上的IPO 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市场化程度越来越深的特征,由市场来对公司进行定价,监管当局对这一过程一般干预较少。
本文主要从发行审核制度,发行定价方式和发行方式三个方面来说明我国IPO 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
一、IPO 发行审核制度当前世界上主要的IPO 审核机制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其中审批制完全是计划实行的模式,相当一部分新兴市场国家普遍采取这种模式。
注册制适应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由市场需求来决定发行状况。
而核准制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审核制度,是一种过渡形式。
三种模式分述如下:1、审批制完全由政府主导,从发行额度到发行价格都是由政府制定,发行监管当局除了要求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要对发行公司的股东性质、行业、发行数量和价格等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此做出是否核准发行申请的决定,因此主管机关无疑完全替代了市场成为进入股市的门槛;2、注册制是完全市场化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公司申请发行股票,必须依法将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及时地向证券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申报和提供,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做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能否发行和好坏完全取决于市场判断。
注册制IPO给投资银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注册制IPO给投资银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摘要:2014年11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对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等资本市场一系列改革做出明确部署,提出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
延续多年的审批制IPO或将终结,这对中国式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必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他们也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介绍注册制并说明中国现行条件下实行注册制的必要性,从而阐述新的IPO制度给中国投资银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关键词:注册制投资银行机遇挑战一、为什么要过度到注册制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
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
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相比中国现行的核准制而言,注册制是市场对上市公司进行的选择而非证券监管部门。
“较差”的公司证券具有较低的定价,证券监管部门代替投资者做出的选择有时并不是更好的结果,反而阻碍了市场发现功能的实现,因为相较注册制如实的信息披露之下投资者自己的选择,核准制对定价过多的干预、上市门槛过高,不利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使得很多需要融资而目前经营业绩“较差”却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公司失去了融资的机会,所以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发行公司资质的审核有时并不是一个很科学的制度选择;另一方面,在我国目前IPO 呈现“饥渴状”,几乎所有企业都想上市。
所以,注册制代替核准制成为必然。
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及实务
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及实务中文文章题目: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及实务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大背景下,全面注册制的实施给投行IPO业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规则解读和实务操作两方面来探讨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的相关内容。
一、规则解读1. 全面注册制的背景和意义全面注册制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改变原有的审批制度,提高市场化程度,降低发行门槛,为更多企业提供融资机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2. IPO业务新规解读全面注册制下,IPO发行的审核程序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给予更多的市场约束和自由裁量权,同时在信息披露、审计、律师意见等方面有一系列新的规定和要求。
3. 客观评价全面注册制对投行业务的影响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对投行业务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要求投行在评估企业资质、风险把控、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更高的专业精准度和责任意识,也促使投行更加注重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二、实务操作1. 报会资料准备在全面注册制下,投行在协助企业准备上市材料时要更加注重信息真实性和充分性,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架构等方面都要做到全面、规范、清晰,避免造假和不实信息对企业上市造成影响。
2. 投行尽调和评估投行在进行企业的尽调和评估时,要更加注重企业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充分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行业竞争优劣势等,同时要对潜在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3. 信息披露和市场沟通投行在全面注册制下要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和市场沟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与企业和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披露市场变化和企业经营状况,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全面注册制的实施为投行IPO业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投行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做到客观公正、专业精准,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上市服务,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结回顾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对投行IPO业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要求投行在规则解读和实务操作中都要更加注重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加强风险把控,实现与企业、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ipo制度的发展历程
ipo制度的发展历程IPO制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一种公司通过公开销售股票以筹集资金的方式。
这种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并具有丰富的发展历程。
本文将探讨IPO制度的发展历程,并分析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IPO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荷兰。
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创造了股权市场的先例。
此后,英国的股权市场逐渐发展起来,并在18世纪末崛起为全球最重要的股权市场。
这是IPO制度的最初阶段,旨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0世纪初,美国成为全球IPO市场的领导者。
在这个时期,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公司的IPO,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例如,修订了证券法,确立了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建立了证监会。
这些措施为IPO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引入IPO制度。
在中国,IPO市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
当时,中国政府开始推动国有企业的股权改革,并在1990年底设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这标志着中国IPO市场的诞生。
在IPO制度发展的过程中,一些重要的改革也不断推出。
例如,1996年,英国推出了便利IPO的AIM市场,以吸引中小型企业的上市。
2004年,香港推出了对中国内地企业开放的“H股”市场,促进了资本在两地之间的流动。
2013年,美国通过了约翰·斯诺IPO法(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进一步简化了IPO流程,以促进初创企业的快速发展。
IPO制度的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IPO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种融资渠道,使其能够投资扩大生产能力、研发创新产品等,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其次,IPO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帮助他们实现财富的增长,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
此外,IPO制度还能够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加市场的公平竞争,并为监管机构提供了监督和管理的渠道。
注册制对我国投资银行的影响分析
注册制对我国投资银行的影响分析作者:方琦璐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9期【摘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注册制改革成为了近20年来资本市场最为重大的改革之一。
所谓的注册制改革,主要就是为了解决一些企业公司上市期间所遇到的注册难的问题。
它要求公司的信息度必须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更好地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展现出来,所以对我国的投资银行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市場制度进行阐述,分析注册制对我国投资银行所存在的影响,进一步明确注册制度的重要性。
【关键词】注册制投资银行影响分析引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大会上,正式提出将注册制列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股市波动,中国未能在2015年推出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度,但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曾公开露面时说“注册制是不能单兵作战的”,但却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对我国投资银行的也起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的无数企业都希望注册制能落实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调整我国的资本自由、资本市场结构和融资渠道。
本文的写作思路如下: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市场制度进行阐述,分析注册制对我国投资银行所存在的影响,进一步明确注册制度的重要性。
一、我国市场现阶段的上市制度状况所谓的注册制制度,说到底就是一种公司对外公开信息的制度。
公司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除了注册制度外,还有审批制度和核准制度。
审批制度是依靠计划来进行发行的一种模式制度。
它仅适用于股票市场发展的早期阶段,如今已被中国股票市场淘汰。
另外,核准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它要求发行证券之前必须充分、严格、真实地披露企业情况,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制造虚假企业信息,且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证券发行。
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要求发行证券前,企业应将相关的材料及信息予以公开,并形成正规的法律文件,报主管机关审查。
而主管机关仅负责审核发证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齐全。
注册制度和核准制度所不同的是,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并不对注册文件进行实质性的判断,单单只是从表面上进行审核。
浅谈IPO新规及其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影响
求 ,丰 富 了上 市 公司 的融 资方 式 和 融资 品种 ,简化 了审核 程 序 。
IO P 新规 既加 强了对 发行人独立性 的要 求 ,又提 高 了发 行人 的财 务
价 值 的重 要 前提 。 因此 ,要求 在
组 织 形式 上 ,股份 有 限 公司设 立 满三 年后 方 可 申请发 行上 市 ;发
维普资讯
浅谈IO 新舰及其对投瓷银行业务的影响 P
口 刘晓雪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 与管理学院)
一
、
背景介绍
方面进行 阐述 。
在 股 改 一 周 年 ,证 监 会 根 据 新 ( 司 法 、 ( 券 法 《 公 《 证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总 结 以 前 我 国
实际 控制 人 及其 控 制的其 他 企业 领薪 ;发 行 人不得 与控股 股 东 、 实 际控制 人 及其 控 制的其 他 企业
有机 构混 同的情 形 ;发 行人 的 业 务 与控股 股 东 、实 际控 制人 及其
I O新规 蕴 含 着 众 多的 改 革 与 创 P 新 。 其 主 要 方 向 是 :减 少 行 政
与以 往 发 行规 则 相 比 ,
二是 规 定在 中 国证监 会 网站进 行 预先 披露 ;三是 预先 披露 的 内容
为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 强调预 披露 机制 有利 于保护 了 投资者 利 益 ,对 市场 有利 。 比 如 招股 说 明书 的预 披露 ,投资者 可 以预 先分 析 ,提 前研 究 ,这样 可 以对 即将 发 行 的新股 有 相对 充 分 的准 备 。可 见 ,预先 披露 制 度
据 询价 的结果 出现 较 大变 动 ,事 前硬 性规 定 筹资 额上 限 的做 法 已 不能适应市场化 改革的新情 况。因
中国股市的IPO制度改革机构投资者的影响
中国股市的IPO制度改革机构投资者的影响近年来,中国股市经历了一系列的IPO制度改革。
这些改革不仅对股市本身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方式和投资策略带来了重要变化。
本文将就中国股市的IPO制度改革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IPO制度改革的背景和动因中国股市自2007年开始实施IPO制度,通过审核机构对企业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市场上的新股质量。
然而,这一制度却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例如审核时间过长、流程繁琐、投资者等待时间过长等。
因此,为了提高市场效率和提升国内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中国股市进行了一系列的IPO制度改革。
二、IPO制度改革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1. 机构投资者参与门槛降低过去,IPO市场对机构投资者来说参与门槛比较高。
但是IPO制度改革后,取消了一些限制,使得机构投资者更容易参与到新股的认购和交易中。
这对机构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他们可以更加灵活地配置投资组合,提高资金利用率。
2. 投资策略的调整IPO制度改革同时也调整了上市公司的质量标准,增加了对公司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这使得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更加注重对企业基本面的研究。
传统的短线投机策略逐渐失去市场优势,机构投资者更加偏向于长线价值投资。
3. 投资者结构变化IPO制度改革后,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中国股市的重要参与者。
他们以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资金实力对股市的走势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对于上市公司的持股和交易行为,往往能够引起市场的关注和波动。
因此,机构投资者的存在改变了股市格局和投资者结构。
4. 提升市场透明度和规范性IPO制度改革强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这使得机构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决策依据。
三、结论IPO制度改革对中国股市的机构投资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降低的参与门槛、调整的投资策略、变化的投资者结构以及提升的市场透明度和规范性,都使得机构投资者在股市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企业IPO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
企业IPO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引言: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长和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进行IPO(首次公开募股)已经成为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企业IPO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
统计数据表明,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前后的投资行为存在一定的变化。
有些机构投资者会在IPO前增持股票,而另一些则会在IPO后减持或调整持仓。
本文旨在研究企业IPO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企业IPO前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变化:1. 增持股票:一些机构投资者往往会在企业IPO前增持股票。
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上市前就开始关注相关公司,并对其未来增长潜力抱有较高的期望。
此外,一些机构投资者还会在企业IPO的路演和路演之前,通过与企业高层的交流,取得一定的内部信息,从而进一步增加对企业的投资信心。
2. 减持或调整持仓:部分机构投资者会在企业IPO后减持或调整持仓。
这可能是因为一些机构投资者追求短期收益,通过IPO后股价上涨赚取差价后,会选择套现离场。
另一方面,企业IPO后,股票的供应量增加,市场上存在更多的投资机会,因此,一些机构投资者也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持仓比例,寻找更具潜力的投资项目。
二、企业IPO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原因解析:1. 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在企业未上市之前,机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与企业高层的接触和深入研究等方式获取一些内部信息。
然而,在企业IPO之后,企业信息会更为公开透明,机构投资者不再依赖于企业内部信息,而是依靠公开信息进行投资决策。
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解决,使得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相对更加公正和理性。
2. 交易成本的改变:企业IPO后,其股票将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这降低了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相比之下,企业未上市时,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和调整投资组合时需要面临更高的交易成本,因为私募股权投资交易相对较为复杂。
企业IPO带来的交易成本降低,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灵活性。
浅析IPO改革的影响
中 介 机 构 在 配 售 的 时 候 可 以 进 行 网 上 申购 ,所 以这 是 对 大 型 中介 在2 0 1 3年 的 1 1月 3 0日。 证监 会发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 ,这 意 味 着 停 牌 一 年 的 I P O终于要在 2 0 1 4年 1月 重新 启 动 , 意见中对 I P O从 许 多 方 面 进 行 了细 节 性 的改 革 , 这 些 改 革 措 施 将 会深 深 影 响 I P O过 程 中的 每 一 个 环 节 ,对 任 何 参 与 者 和 整 个 市 场 也 具有不可预期的影响 , 现按照影响对象分类 , 浅析 I P O 改 革 意 见 的具
( 二) 挑 战
审 核 环 节 的 放 松 可 能 也 会 让 市 场 将 来 面 临 大 量 的 淘 汰 率 ,所 以很 多企业都会面临退市 、 倒闭的风险 , 并且 I P O重 启 之 初 势 必 会 造 成 大盘 的震荡 , 今后股市 发展长期会趋 于理性 , 但短期 依然不 确定; 我 国 市 场 总 体 较 成 熟 的 资 本 市 场 还 有 比较 大 的差 距 ,如 何 在 短 期 内 实 现 I P O重 启 之 后 的 稳 定 向上 发 展 , 还是存在很大争议性。 短期 内 I P O 重启 对 投 资 者心里上产生很大影响 , 或引发大 盘震荡。意见稿提及 2 0 1 4年 1月底 约有 5 0家 企 业 能 够 完 成 程 序 并 陆 续 上 市 。 预 计 每 天 2家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恐引发资金面紧张 。 不利于股市流动性。
注册制对投行的影响
注册制对投行的影响三、注册制改革对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影响(一)转型——大投行和精品投行并存格局对注册制改革后国内投行的发展趋势,目前最大的共识是:未来将形成大投行和精品投行并存的格局。
(二)投行不仅限于通道角色,而将会变身为全面“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商——正确认识投行创新,从内部和外部着手梳理组织架构和产品业务投行将不再以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作为其唯一的目标,而应拓展以下职能:为企业提供适当市场上市或者挂牌的建议,为企业搭建多渠道的融资平台;根据企业财务的实际状况和市场环境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服务,如并购和并购基金、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多样化债务融资、资产管理计划等等。
投行将由财务、税务和合规顾问角色向全方位金融服务商的角色发生转变。
进一步而言,投行的价值发现功能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而不是仅限于通道提供者的角色。
从未来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趋势看,国内证券公司应该以国际投资银行为标杆,以金融创新为特点,开展多元化业务。
作为投行业务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还应考虑部门间协同创造价值,投行整体的集约化发展等要素。
国内的投资银行业需要通过产品多元化发展,降低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性,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强化投资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通过集约化发展,降低对团队的业务依赖性,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通过内部、外部等多方位的协作发展,开发业务、拓展思路,积极创新发展,以投行为基础带动证券公司其他各项业务的整体发展。
1.路径选择一:产品多元化(1)发展多元化股权市场产品目前沪深主板上市公司约有2400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约有70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约有350多家,而新三板挂牌的公司约有300多家,四板市场则刚刚起步,整个股权融资市场呈倒金字塔结构。
无论从相对数量上还是绝对数量上,非上市股权融资均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企业从初创期至成熟期存在必然的发展过程,融资活动也伴随企业成长的每一阶段,所以在完全有效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各阶段的定位应呈现正金字塔状。
中国ipo制度
中国ipo制度中国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发行)制度指的是企业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出售股票的方式,融集资金的过程。
自1990年代初引入IPO制度以来,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股发行市场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中国IPO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一、IPO的意义和目的IPO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渠道,对企业和资本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通过IPO可以实现规模扩张和资金储备,进一步促进企业生产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同时,IPO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广泛的投资机会,增加市场流动性,并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IPO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IPO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以满足资本市场的需求。
最初,中国的股票市场只允许国有企业发行股票,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1990年代初引入了IPO制度。
随后,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上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IPO的程序和要求。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不断深化,通过推出科创板等新的发行板块,进一步完善了IPO制度。
三、中国IPO制度的特点1. 发行限制和审核机制: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市场稳定,中国IPO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发行和审核限制。
发行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和行业要求,并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2. 定价机制:中国IPO制度采用了发行价受市场力量影响的定价机制。
发行企业通常会与承销商合作,通过市场路演等方式确定发行价,以确保发行股票的价格合理。
3.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中国IPO制度注重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发行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提供详尽的信息披露,包括财务数据、风险提示等,以便投资者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4. 市场监管和规范发展:中国IPO制度强调市场监管和规范发展,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对发行企业进行定期监管和回顾,以确保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四、中国IPO制度的影响中国IPO制度在推动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及实务
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及实务1. 了解全面注册制全面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旨在打破原有的审批制度,加快对企业的上市审核和发行节奏,促进股权融资的多元化。
根据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规划,全面注册制将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 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在全面注册制下,投行IPO业务规则也将发生一系列变化。
公司上市的条件将更具包容性,不再拘泥于财务指标,而是更加强调公司的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
IPO审核将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披露真实、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另外,投行和上市公司需要更多地配合监管部门,提高对市场风险的识别和管控能力。
全面注册制将进一步放宽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资产重组和再融资政策,更多地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壮大自己。
3. 投行IPO业务实务在全面注册制的背景下,投行IPO业务实务也将发生一系列变化。
投行需要更加注重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深度分析和评估,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上市服务。
投行需要更加专业地进行信息披露审核,确保企业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满足投资者对于信息透明度的需求。
另外,投行需要密切配合监管部门,准确把握政策动向,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保障业务的稳健发展。
投行需要更加注重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上市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全面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大进步,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促进良好的经济环境。
对于投行来说,全面注册制将提高行业竞争压力,促使投行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价值。
全面注册制也将提高对投行的监管要求,促使投行遵循合规经营原则,增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
全面注册制下的投行IPO业务规则解读及实务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刻的话题,需要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改革、投行业务规则和实务创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希望本文能帮助你更深入地理解这一话题,更好地适应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
注册制来了,投行在变了
注册制来了,投行在变了作者:张伟靖来源:《新财富》 2015年第3期张伟靖/文2015 年可望成为中国的“注册制元年”,面对新股发行制度的重大变革,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券商,正在积极把转型战略落实到行动上,如设立资本市场部,强化销售能力;设立行业小组,深耕行业。
未来投行的竞争将走向差异化,实力强的会继续走全能型大投行的道路,中小投行则会向精细发展的精品投行转变。
由于《证券法》的修改工作预计在2015年完成,2015年,正被期待会成为中国的“注册制元年”。
注册制的实施将彻底改变现有券商的竞争体系(附图),使其核心职能真正回归为企业的价值挖掘和价值判断。
如何真实披露投资者决策需要的相关信息,设计出市场、投资者认同的金融产品,将变得尤为重要。
投行业务将从重保荐转向重承销,定价、销售能力将成为投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在眼下的过渡期,各家投行正纷纷谋求转型,以增强定价与销售能力。
过渡期续演“新股不败”神话2014年,停滞1年3个月以后,IPO再度开闸。
由于当前尚处于审核制到注册制的过渡期,发行人、券商、投资者三方的制约机制仍然没有形成,各方责任归位尚未实现,且新股停发已有一年多之久,市场对新股处于饥渴状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股发行价一旦放开,就意味着发行三高问题会再度出现,这会伤害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也不利于市场公平。
因此,监管层对于新股发行的市盈率、资金超募都作了严格的限制(表1)。
2014年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3.91倍,远远低于创业板70倍和中小板46倍的市盈率,从而推动了资金打新、炒新的浪潮。
2014年发行的125家新股,上市后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远远超过了各大指数的同期表现。
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43.24%,上市当年平均涨幅为148.21%,远高于上证综指57.63%的全年表现。
再看实行注册制的成熟股票市场情况。
美国市场每年新股发行数量是中国的2-3倍,平均每只股票的募资金额上,中国的新股要明显高于美国。
注册制对我国资本市场与投资银行 业务的影响及建议
注册制对我国资本市场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影响及建议一、前言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注册制对我国资本市场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影响及建议。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注册制。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人在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文件时,只需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披露,而无需对其业务模式、盈利能力等进行审查。
这种制度的出现,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注册制到底对我们的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有哪些影响呢?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
二、注册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1.提高市场效率注册制的出现,使得上市公司的上市门槛降低,有利于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这样一来,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毕竟,有竞争才有进步嘛!而且,上市公司的数量增加,也会使得投资者的选择更加丰富,有利于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2.促进资本市场改革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实施注册制,可以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从审批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实现从“量”到“质”的提升。
这对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降低投资风险注册制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投资者可以更加方便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
这样一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就可以更加全面地评估公司的价值,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这也要求投资者自身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
三、注册制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影响1.业务范围扩大随着注册制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企业选择在资本市场融资,这为投资银行提供了更多的业务机会。
投资银行可以通过参与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投资银行还可以通过参与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业务,拓展自身的业务领域。
2.竞争加剧注册制的出现,使得投资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投资银行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这对于投资银行的成长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IPO注册制对IPO和PE的影响
虽然创业者依靠类似于创业家黑马大赛这样的平台以及i黑马的报道能够获得一部分融资,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依然不知道风投们到底是如何投资的,他们并不太明白风投的商业逻辑,所以他们很有必要知道一个风投到底是如何投资的。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篇来自创东方投资所总结的他们投资的十个逻辑与方法,来一起学学风投和PE是如何看项目的。
11月的最后一天,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并宣布将在2014年1月重启IPO,被压抑了一年多的资本市场沸腾了。
各方讨论IPO重启的声音很多,多是高兴而积极的。
如果仔细地聆听,甚至可以听到来自香港、上海、北京、深圳的各个VC/PE高管们的掌声和欢呼声,如同久旱逢甘霖。
证监会重启IPO的决定意味着全国超过7,000个尚未实现退出的VC/PE投资项目最重要的退出渠道终于要重新开放了,私募基金的许多投资即将能以较高的回报实现退出;而仅仅几周以前,私募基金对于短期内通过IPO退出仍显得毫无信心。
据清科集团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底,共有411个VC/PE投资的项目通过并购、IPO、管理层收购等方式退出,但其中通过收益率最高的IPO实现退出的案例却只有49个,仅占退出案例总数的12%。
PO开闸确实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了好消息,但是我们也必须思考,IPO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将会给私募基金及中国股市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呢?从2001年至今,中国证券市场的新股发行(即IPO)一直采用核准制。
在核准制下,拟上市企业除了须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外,还必须满足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关于企业新股发行所必须满足的必要条件。
在该制度下,证券监管机构不仅要对拟IPO企业所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还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发展潜力、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一一审查,并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判断,并以此最终决定是否允许发行人发行股票。
核准制度背后的逻辑是新兴市场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投资者也不够专业,需要政府来代替市场和投资者对证券的价值和风险进行判断,并决定其是否适合投资,以此来维护市场的稳定性。
刍议注册制改革对传统投行业务的影响和挑战
532021年19期 (7月上旬)经营管理摘要:随着注册制在创业板中的实施,证监会已及创业板全部再审企业转移至深交所,注册制也正向创业板全面扩展。
注册制下,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核时,审核尺度、透明度都发生改变,包容性更强。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在面对大量谋求上市的公司而言,其投行业务必然会受到影响,投行业务在发展中面临的新的机遇,同时也出现了新的挑战,如风险问题增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与新的业务增长点不匹配等,要求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投行业务需采取积极的风险防控措施预防风险问题的发生,从业人员也需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与能力,以促使注册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关键词:注册制改革;投行业务;影响;挑战;应对措施随着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9年底的正式通过,注册制在中国证券监理委员会、深交所、上交所稳步推进,目前已经在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科创板展开。
注册制的推行背后,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深化改革的必然,也是新股发行改革多年积累经验、资本市场长期建设的必然。
注册制最重要一点是将挑选有潜力、有前景企业的权利交给市场,其背后的公平与效率使传统审批制无法比拟的。
基于此,本文重点对传统投行业务受注册制改革的影响及挑战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应对新问题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不进行实质判断。
注册制将原先的“事前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督”,其核心在于“信息披露”。
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遗漏或误导,即便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都无权干涉。
与核准制的关键区别在于证券发行无需完全符合证券管理机构指定的若干实质条件。
同时,注册制下,退市机制将会更加完善,将会清理一大批壳公司完成退市,实现证券市场的“能上能下”。
一、注册制改革对传统投行业务的影响对于传统投行业务而言,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必然受其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投行业务迎来新的业务机会。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更多企业会选择在国内市场上市,同时吸引原境外上市的红筹架构的公司回归A 股。
ipo跟投制度
ipo跟投制度
IPO跟投制度是指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由主承销商推动的一种股权配售制度,通过指定一部分可信任的投资者来购买公司的股票。
这种制度的优点有以下几点:
1. 跟投制度强化了投资银行在保荐上市公司过程中的责任,并把IPO
的定价与投资银行的自身利益进行捆绑。
此举可以有效遏制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减少寻租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 通过跟投制度,投资银行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
在IPO过程中,主
承销商可以借此获取更多的承销费用和新股配售佣金等收益。
同时,
跟投制度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提高其市场声誉和知名度。
需要注意的是,跟投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投资银行在IPO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者虚假陈述等问题,可能
会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此外,由于跟投制度涉及到投资银行的利益,因此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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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02期(1月)映股东的变化。
第三、将工商登记变更作为股东资格的标志,可以发挥工商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工商登记依赖于股东名册的真实性,并不能创设股东资格,只是向社会公众宣示股东资格,是一种证权性效力。
按照外观主义,第三人有权信赖国家公权机关确认的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因此工商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简单易行,但可能在保护真实股东的作用上相对较弱。
(三)小结综上,笔者认为,在涉及第三人的情形下,应当秉持外观主义,以工商登记作为对外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在不涉及第三人的情形下,股东资格认定仅属于公司内部事项,应当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为依据。
四、结论公司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在认定股东资格上,应当不轻易否定股东资格,以维持公司内部法律关系的相对稳定。
股东资格的取得首先得以取得股权为前提条件,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即股东首先要履行出资义务。
我国公司法在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实行认缴制,股东须在公司工商登记文件中有出资份额。
出资作为股东唯一的也是最为重要的义务,只有当出资人认缴了部分出资额并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限内实缴,才有可能获得股东资格,出资人未履行认缴或实缴义务之前,不能成为股东。
但需要注意的是,取得股权与取得股东资格是相区分的两个过程,投资人无论通过购买还是受让的方式取得股权,并不意味着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还需要向公司请求确认股东身份这一流程。
在取得股权的基础上,经由特定程序,包括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才能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从股东资格取得的过程和程序看,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是先行在公司内部产生的文件,重在维护真实股东的权益,以维护公司内部的秩序稳定;工商登记重在解决公司外善意第三人出现时的情形,以减轻第三人审查公司文件的责任负担,促进交易效率。
在商事环境下,交易效率至关重要,以工商登记为判断股东资格的要素,可以督促公司股东发生变更时,公司能及时变更股东名册、公司章程,重要的是,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以维护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制度的整体协调。
因此,笔者提出,在对外宣示上,即涉及第三人时,工商登记具有最终的宣示性效力。
而在公司内部,即股东对内主张股东权利时,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具有依据性的作用或功能,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发生冲突,股东名册作为相对原始的文件,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较为可行。
参考文献:[1]杨信.有限责任公司名义股东身份辨识[J].新疆大学学报,2016(02).[2]周友苏.试析股东资格认定中的若干法律问题[J].法学,2006(12).[3]张双根.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以股东名册制度的建构为中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05).[4]胡晓静.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确认———基于股权权属与股东资格的区分[J].当代法学,2016(02).[5]胡绪雨,朱京安.论股东资格的取得和确认[J].法学杂志,2013(09).(作者单位: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摘要: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主要的金融中介,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股票发行业务是大部分投资银行的最主要业务,其佣金相比并购业务佣金、自营投资业务盈利、私人财富业务佣金体量更大、稳定性更高。
而股票发行制度是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一种方式,起到了准入门槛作用。
股票发行制度的变迁,直接改变了企业上市的难度与投资银行上市业务的重心与工作结构,其对投资银行的影响是直观、系统性而广泛多方面的。
关键词:IPO ;投资银行;核准制;注册制一、IPO 制度变迁的背景目前,全球的股票市场中主要存在的两种股票发行制度,分别是核准制和注册制。
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则历经审批制到核准制到注册制改革的历程。
2013年年末,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监管部门审核重在合规审核,明确市场化取向,实现公众全过程监督。
2014年年末,国务院会议进一步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做出部署,主要改革措施为取消股票发行制度中的持续盈利要求,降低小微企业上市门槛。
2015年年末全国人大通过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为注册制奠定了法律依据。
变迁思路主要体现了宽进严退,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信息透明公开度,提高新股上市的速度与效率,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由市场而非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做出选择,较小较差公司的证券在投制度变迁对投资银行的影响姻李可心114CHINA COLLECTIVE ECONOMY资者的选择下具有较低的定价。
中国台湾在变革中体现出从核准制到核准制与注册制并行最终过渡向单一注册制的局面,即变迁的过程更可能是渐进的。
因此其对投资银行的影响也是渐进式的,为业务变革与经营转变提供了较为充分的适应空间,但是投资银行本身仍应该提前做出调整,避免被市场所淘汰。
股票发行的市场动态,即其市场潜在客户数量、审批速度、监管松紧等都对投资银行的经营状态有着重要的影响。
例如当证监会暂停企业上市窗口时,投资银行新业务迅速减少,已有业务冻结,收入减少,可能诉诸裁员、降低公务消费等控制成本举措,采取更为保守的策略,同时发展业务多元化,向并购、自营投资等方向转移。
二、IPO制度变迁对投资银行的影响在注册制将要实施,IPO制度不断调整的背景下,投资银行的生存环境发生改变,笔者认为其差异化影响主要可以归为以下四类。
(一)业务重心向销售转移,通道角色向服务商转变首先,上市业务的重心将由文书资料工作向销售工作转移。
目前证监会对上市资格的审核严格,导致上市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资本市场面临的新股非常少,整体属于供不应求状态,而新股上市初期基本都会出现较高的溢价,散户通过抽签争取买入新股的资格。
因此投资银行的工作重心在于前期的材料制作,与证监会的沟通汇报,以及最终获得上市许可。
相比起来证券的承销难度很低,新股发行很少出现申购不足的现象,投资银行主要依靠其保荐资格与保荐经验,进行文书工作。
但当注册制得到推行之后,在保荐难度不变或者略有下降,保荐责任提高的前提下,销售难度将大幅增加。
因为注册制大量增加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数量,市场供求状态得到调整,销售能力将成为投资银行竞争力的重要决定因素,如何高效、价格合理地出售证券将成为业务的重心。
与之相符的,投行的角色将由上市通道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变。
与证监会的联系,国有背景曾经是一些大型国内的券商的核心竞争能力,即各投资银行即使在都拥有保荐资格的前提下,其通道的畅通性也是不一样的。
对注册制的改革也将抹平这部分优势,减少公司上市过程中监管机构官员、投资银行高层与上市公司高层所形成的寻租空间,减少腐败现象。
而投资银行将转型成为销售能力、承担风险能力、下游客户资源等并重的综合性服务商,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类型的系统性服务,为企业搭建多渠道的融资平台,从企业财务的实际情况出发,提供如并购基金、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资产管理计划、债务融资等服务。
(二)收入结构与定价能力变化首先,保荐业务将会呈现数量增加、价格小幅上升的现象。
注册制的宽进严出将会导致保荐业务的数量在短期内快速增加,目前A股市场中排队上市的企业数量非常多,这与长期内资格的控制,企业资金资源的短缺都是有关系的。
而在保荐业务内部,相比于原先看重主板将可能更重视新三板、创业板,以为中小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新三板、创业板可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张。
其次,发行费率将会发生变化。
根据已有市场的运行经验,施行注册制的日本、美国等国家首次发行与再融资的费率整体高于施行核准制的英国等欧洲国家、中国等亚洲国家。
笔者认为虽然注册制简化了上市流程,直观上会减少企业上市的发行费率,但由于更为完善和严格的退市制度,企业更加依靠投资银行对企业的辅导力度、定价服务以及销售渠道和销售能力,既要保证发行的新股能够大部分成功出售,又要保证新股具有合理可观的价格并且不在上市初期大幅下跌,同时要保证在企业经营没有出现重大变故、或至少在股东解锁期内股价不能下跌超过一定界限、甚至被资本市场淘汰,因此综合而言企业对投资银行的依靠程度、发生业务联系的时间周期将会更高、更长,投资银行的费率可能会小幅上升。
而对于竞争力较强,收入与利润数据可观,在行业内处于竞争龙头的企业而言,费率可能维持不变或者小幅下降,这部分企业受到注册制改革的影响是比较小的。
最后,资产管理业务将会高速发展。
当前制度下,许多散户使用大量资金打新,注册制推行后,新股收益不确定性大幅增加,导致该部分资金寻找新的出口。
并且股票市场化程度提高,许多并不满足长期盈利、行业乐观条件的股票将会进入市场,这对于投资者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有可能迫使部分缺乏独立研究能力的散户将资金委托于资管部门的基金等产品。
这与发达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专业程度高、机构投资者多于个人投资者的现象符合,也有助于改善我国目前个人投资者数量过多导致的跟风、盲投、股票超涨超跌、股票同涨同跌等不成熟的现象。
(三)业务风险增加现行体制下监管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核,因而监管机构承担了大部分风险,但由于监管机构权力与义务的特殊性,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消失了。
当监管机构仅承担形式性审核的角色时,风险重新向中介机构转移,即选择上市公司的权力与责任同时转移到了投行的手中。
近年来券商承担责任的上市公司违规造假的事件已经对部分投行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如万福生科、海联讯等事件,中介机构违规操作、与利益相关方不正交往等行为受到曝光,部分中介机构被冻结甚至取消保荐资格。
而注册制实行后,投行不仅面临材料违规造假的常规风险,同时面临保荐业务主体不受市场看好、承销失败的重大风险,不仅收入无法获得,成本无法收回,同时资质与声誉也会大打折扣。
核准制下投行对企业的历史进行评价与审核,重点在于已有业绩、企业近期历史的相关表现,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规章制度的合规性。
实行注册制之后,投行需要将重点从历史转移至未来,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专业、客观、合理的预测,取得客户信任与选择,为业务的完成、证券的成功销售作出铺垫,在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的同时降低自己的承销风险。
业务将由宽口径像深口径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提高,对投资银行决策者本身的眼光、对市场了解的程度,对投资银行作为中介机构的资金雄厚程度、风险预警机制、危机处理预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