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各全面的综合改革
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xx 办函〔x〕529号),推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建立创新运行新机制,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在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xx年,完成县级公立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主要措施(三)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并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区)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至少要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工作任务任务分工时间进度一、重点任务部门分工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2.总结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2015年6月底前完成3.制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部分地区或医院开展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2015—2016年持续推进二、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分工1.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2.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3.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4.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5.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2015年12月底前取消药品成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成6.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启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8.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9.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1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合理确定人员总量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3.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2017年持续实施14.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需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5.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建立制度,每年公布三、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任务1.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启动员总量公开招聘2.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决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策和制约机制3.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成本管理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5.改善医疗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6.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效考核制度7.制订重点科室建设计划,明确人才、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需求8.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指导9.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10.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的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3•【文号】国办发〔2015〕33号•【施行日期】2015.04.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改革背景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县级公立医院在服务能力、资源配置、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综合改革措施。
二、改革目标1.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优化县级公立医院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3.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增强发展活力。
4.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实现医疗服务智能化。
三、改革措施1.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待遇,吸引优秀医疗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2)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2.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3)发展特色科室,满足不同患者需求。
3.优化县级公立医院资源配置(1)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
(2)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降低药品成本。
(3)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价值。
4.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1)实行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职责权限。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医院廉洁自律。
5.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1)加大信息化投入,完善医院信息系统。
(2)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3)加强数据挖掘与分析,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对县级公立医院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
3.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逐步推进改革措施的实施。
4.监测评估:定期对改革进展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计划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计划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在县级公立医院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需要进行综合。
本实施计划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现代化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增强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的内容和措施1.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通过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规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3.改善医疗设施和设备评估县级公立医院的现有设施和设备,进行更新升级,保障医疗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转,提高诊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4.完善医药采购和药品管理建立医院药物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药品和医疗设备,提高采购效率和价格优势。
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医院药房和药品配送流程,保障药品供应安全、质量可控。
5.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字化运营,提高医院对患者、医生、护士等各方信息的处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完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广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引入互联网医疗服务,改善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质量。
7.建立激励机制和规范收费体系制定激励政策,加强医院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评价,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规范的收费体系,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确保医疗服务的合理可及性。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1.制定计划和安排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目标、措施和时间表,并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3.资金投入和设施升级通过政府投资和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资金支持,用于设施升级、设备更新、培训和人员引进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县
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闽政办[2014]146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1.13
【实施日期】2014.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
通知
(闽政办〔2014〕1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卫计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
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省卫计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2014年11月)
根据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就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扩大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省58个县(市)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年底前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二、新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要按照《。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报告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报告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为全面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进展(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均设立了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办公室,二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三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印发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五是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查评估工作。
(一)建立科学的投入补偿机制。
一是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截止6月共减少药品加成收入876.7万元。
落实了补偿办法,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补偿167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万元。
二是通过财政补偿、调整服务价格提高医院收入共计18321.44万元。
三是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实现了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即时结算;从2022、2023年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报账数据对比:2023年县级医疗机构实际补偿比为66%,较2022年的60%增长6个百分点;开展了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对重大疾病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对5万元以上大额医药费用患者实施二次补偿;全面实现了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药械供应保障制度。
一是改革集中采购办法,公立医院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加强对采购双方购销行为的动态监管,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器械、药品和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1-5月累计医院药品销售额5783.83万元(其中基本药物销售额2411.4万元)、药品采购总金额5087.7万元(其中上网采购药品金额4957.37万元)、采购上网高值医用耗材金额787.05万元。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
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9•【字号】市政发[2012]82号•【施行日期】201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2〕8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全面推进我市县(区)级公立医院(县区医院、县区中医院、县区妇幼保健院)改革。
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改革县(区)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体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努力提高县(区)级公立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县(区)级公立医院区域内医疗中心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全面、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
二、改革目标通过综合改革,在各区县建立规模适度、体制合理、运行高效、功能完善的县(区)级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使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一)制定县(区)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
县(区)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卫生厅《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和人口特征,制定县(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含非公立医院)。
临潼区、长安区、阎良区、户县、高陵县、蓝田县、周至县等七个远郊县(区)政府负责办好一所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三级规模及功能的县级综合医院、一所二级中医医院、一所二级妇幼保健院,原则上不再新办公立医院。
城六区政府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适度规划发展区级公立医疗机构。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县级公立医院在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制度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县级公立医院在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提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医疗卫生发展要求,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我们特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此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综合改革,使县级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科室布局、医疗技术水平、管理制度等方面全面提升,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体系在医院内部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及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
2. 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医疗信息化技术,完善医疗信息化设施,促进电子病历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管理建立医疗设备、药品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品质监测,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医疗质量与服务。
合理调整医疗费用结构。
4. 调整科室布局、优化医院结构根据医疗服务需求,调整科室布局,优化医院整体结构,增强医院的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
5.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和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6. 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医疗保险制度,推广医保支付方式,并与社会保险、公共卫生等相结合,实现医疗保障、健康教育等工作的互相补充与合作。
7. 提高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增加医生面对面时间,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提高医院整体形象和社会信誉度。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202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计划
202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综合改革是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中的关键任务之一,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2023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计划,本文拟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定位与目标县级公立医院在综合改革中应明确定位,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定位和品牌定位,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在此基础上,建立以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综合改革目标,全面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医院运营管理机制改革1. 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和考核机制,对医护人员进行全面评价,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 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数字化医疗服务平台,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加强医院的管理与营运。
三、人才队伍建设1. 加大对医疗人才的招聘力度,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2. 开展培训和进修计划,提供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 加强对医院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能力提升,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医院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1. 在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药品资源配置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的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 加强对医疗设备的更新与维护,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行。
3. 合理规划医疗服务网络,参与县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五、推进医院品牌建设1. 打造品牌文化,提升医院的声誉和形象,树立良好的医院品牌形象。
2. 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3. 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服务,增强医院的社会责任感。
六、改革实施机制1. 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医院行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护理、财务、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和推进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9•【字号】汉政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10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及县乡(镇)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汉政发〔2010〕47号),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入,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将县级公立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县域内公益性质突出、规模适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使90%的患者能在县域内得到诊治,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域、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其规模、编制和功能定位,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布,并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的发展空间。
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负责举办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机构。
到“十二五”末,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县级公立医院中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人口较少的县重点建好县级综合医院,对现有的县级公立医院也可整合资源,实行一个机构、多块牌子。
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按照床位与人员1:1.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护士不低于每病床0.4人。
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效,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及远离主城区的区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
三、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和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编委办、市卫生局负责。
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分配权和招聘权。
涿鹿县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要按照省、市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加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认真总结落实自主权充分、运行顺畅的经验做法,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16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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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各全面的综合改革
据新华社电讯 5月2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15年医改工作。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表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是通过推进各方面的综合改革来建立起一个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第一步必须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收入是有所减少的,因为医院的收入会减少到两个渠道: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医院减少的收入将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降低医院的运行成本等多方来承担。
孙志刚表示,首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提升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同时降低大型设备的检查等价格。
那么,调整价格之后,增加的费用会不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就医负担呢?孙志刚表示,要通过提高医保的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使老百姓看医的负担不会因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而增加,这是总原则。
另外,医院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还可以降低医院的运行成本,也可以节省开支。
孙志刚还表示,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已纳入今年医改工作重点。
首先必须提高基层的服务能力,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百姓就医有吸引力,同时逐步转变全国老百姓就医的理念,通过宣传及医保支付方式等政策的调整引导居民有病先到基层看。
他介绍,目前正在将慢性病的管理作为分级诊疗重点加以推进,如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