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的渊源

合集下载

司考宪法学重难点:宪法的渊源,司法考试

司考宪法学重难点:宪法的渊源,司法考试

司考宪法学重难点:宪法的渊源,司法考试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宪法考点知识吧,由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宪法学重难点:宪法的渊源,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一、宪法的渊源所谓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

但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

(一)宪法典宪法典是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形式,是指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

宪法典一般由制宪机关采用特定的制宪程序制定,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其优点在于宪法的形式完整、内容明确具体,因而便于实施;同时由于一般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因而有利于保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

(二)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规定的内容、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分类所得出的结论。

它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指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的法律。

宪法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机关、程序通常与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的机关与程序相同。

从这种意义上说,宪法性法律只是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英国作为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典型,不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二是指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因此,在成文宪法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典;又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普通法律中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如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

(三)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法律的渊源

法律的渊源

法律的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8.国际条约或协定:国家或地区之间
【记忆口诀】注意不同的法律形式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013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2、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

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

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

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

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3、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5、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6、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司法考试宪法单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宪法单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宪法单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树立与强化宪法,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

选项D说法错误,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合理的差别对待不违背宪法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选项A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选项B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选项C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选项D正确。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具有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宪法规范、宪法渊源。

选项A说法正确。

我国宪法效力等级。

选项B说法错误。

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第一章 宪法概论-宪法渊源

第一章  宪法概论-宪法渊源

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 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惯例是中国共产党对中 国人民解放军实行绝对领导和直接领导, 国人民解放军实行绝对领导和直接领导,“党管军 队”这一惯例是中国共产党军队建设理论的主要原 并被誉为“不变的军魂” 则,并被誉为“不变的军魂”。
附:我国宪法的形式与结构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二、宪法结构
宪法结构是指一国宪法典在内容上的结构安排。
■序言 :用以规定制宪的宗旨、目的、制宪权的来源等 ■正文:
□国家基本制度:共和、原则、结构…… □国家机构的组成 □公民基本权利的宣示 □国旗、国徽、首都……
■附则 :规定了如过渡规定、非常时期规定、最后规定
等。
序言典例
1787美国宪法序言: 美国宪法序言: 美国宪法序言 我们合众国人民,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 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 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提供 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 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 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 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美国宪法序言:不到80字;
宪政第一案:马伯里诉麦迪逊 宪政第一案:
基本事实:
1803年前的美国政治格局 “午夜法官”与委任状争议
法律问题:
原告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国家是否应该为侵权提供法律救济?

第五章 宪法渊源和结构

第五章  宪法渊源和结构

(三)宪法性法律
• 1、概念 • 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依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 以宪法规范为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 (2)分类 • A.宪法本体法:其内容涉及宪法根本性内容的法律 • 不成文法国家采用,如英国1679《人身保护法》\1689 年《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等。地位和 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 • B.宪法关联法:普通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法律, 包括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款的解释还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引用基本法有关条款时, 应以这个解释为准。这个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别行 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对有关案件 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居留权。此外,其他任何人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均须 以本解释为准
• (3)综合性序言
• 北朝鲜宪法序言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 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 是社会主义朝鲜的始祖。 金日成同志创立了永恒不灭的主体思想,在此旗帜下组织和领 导了抗日革命斗争,树立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完成了光复祖国的 历史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领域奠定了建设自主独立 国家的牢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金日成同志提出了主体的革命路线,英明地领导了各阶段的 社会革命和建设事业,把共和国加强和发展成为以人民群众为中 心的社会主义国家,自主、自立、自卫的社会主义国家。 金日成同志阐明了国家建设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确立了 最优越的社会制度和政治方式、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打下 了保证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和继承并完成主体革命事业的牢固 基础。 金日成同志把“以民为天”作为座右铭,一向和人民在一起, 为人民献出了一生,以崇高的仁德政治关爱和领导人民,把全社 会变成了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

司法考试宪法的历史、渊源与规范

司法考试宪法的历史、渊源与规范

司法考试宪法的历史、渊源与规范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词源、宪法与法的关系1、古代中国宪法的词义没有根本法和组织法之意;古代西方宪法的词义侧重于组织法。

2、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意义上使用代表人物是郑观应(《盛世危言》)。

3、宪法与法的关系:(1)宪法是法,具有法的所有特征;(2)宪法是根本法,地位高。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根本法、权利保障书、民主基本形式三、宪法的本质宪法的本质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四、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一)宪政的概念:一种政治运作的形态,指以宪法为依据的民主政治,其实质是宪法的实施。

(二)宪政的要素与特征1、宪政的要素(2003-1-45)制宪是前提、民主是内容、法治是结果、人权是目标2、宪政的基本特征:实施是途径、限权是精神、权威是表现(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前提与过程、重静与重动、规范与现实、方法与目标。

五、宪法的分类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原因。

1、经济原因: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

2、政治原因: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形成。

3、思想原因: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一)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钦定第一宪,临时唯一资(二)新中国宪法基本脉络一个纲领、四部宪法、一共六次修改、现行宪法四次修改。

一个纲领:1949年《共同纲领》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79年局部修改、1980年局部修改)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1988年第一次修改、1993年第二次修改、1999年第三次修改、2004年第四次修改附录:(三)现行宪法的修改(99、04是重点)1、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独特内容私补引监管,用土可转让2、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独特内容“正处、联产、调控、县5、多党、国有”3、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独特内容“邓论发展所有制、按劳分配农双层、非公入宪仍监管、依法治国改国安”4、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独特内容“两三、两改、两增、两保、三国、统战”5、非公经济:88私为补、99非为重、04变鼓励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是该原则确立的标志性事件。

司法考试宪法背诵笔记

司法考试宪法背诵笔记

司法考试宪法背诵笔记司法考试宪法背诵笔记。

2013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宪法背诵笔记,供复习使用。

精彩链接:司法考试法制史背诵笔记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背诵笔记司法考试法理学背诵笔记司法考试宪法冲刺复习讲义:质询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含义: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1、是国家的根本法。

2、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宪法与法律的关系1、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其性质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文化形态。

2、是由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3、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和保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4、具有制裁性等。

四、宪法与宪政的关系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即存在通过制宪产生的宪法是实现宪政的基础;而宪政是宪法的具体实现过程或状态。

2、宪法规定了一系列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则体系,侧重于静态的调整;而宪政提供了实现规则的环境与过程,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3、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的实施。

4、宪法提供的规则通常表现为一种方式或方法,而宪政提供的更多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五、宪法的分类传统的宪法分类: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分类: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渊源复习精华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渊源复习精华

⼀、法的渊源的概念 (⼀)法的渊源的含义 所谓法的渊源,就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或具有法律说服⼒并能够作为法律⼈的法律决定之⼤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

(⼆)正式的法的渊源与⾮正式的法的渊源{重点掌握} (1)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规定的法律效⼒并且直接作为法律⼈的法律决定的⼤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主要为制定法、成⽂法。

(2)⾮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规定的法律效⼒,但具有法律说服⼒并能够构成法律⼈的法律决定的⼤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著作、外国法等。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政法规与⾏政规章4.地⽅性法规、民族⾃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件5.特别⾏政区的法律6.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当代中国的法的⾮正式渊源 (⼀)⾮正式渊源适⽤的条件 第⼀,正式的法的渊源完全不能为法律决定提供⼤前提; 第⼆,适⽤某种正式的法的渊源会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占⽀配地位的要求发⽣冲突; 第三,⼀项正式的法的渊源可能会产⽣出两种解释的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

(⼆)类型 1.习惯 能够作为法的⾮正式的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满意的集体社会⽽必须完成的各种相关的习惯。

2.判例 判例在英美法系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在当今的⼤陆法系,判例的重要性已被⼤家所承认。

在中国,判例的重要性也被⼈们普遍承认。

我国⼈民法院的裁判⽂书,对各级⼈民法院的审判⼯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

3.政策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题例】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2008/⼀/5) 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 B.违法⾏为并⾮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源 C.如果李某⾃愿⽀付超过10%的赔偿⾦,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 D.李某所承担的是⼀种竞合的责任 四、正式的法律渊源的效⼒原则 法的正式渊源的效⼒等级(法的效⼒等级)⼀般原则1、上位法的效⼒⾼于下位法。

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
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一般存在于以 判例法为主要渊源的普通法国家
宪法解释
对宪法条文含义进行的释义和说明
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经参与和认可后,条约必须遵守
三、我国的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
(一)我国的宪法渊源 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宪、修宪、释宪与违宪 审查 2.其他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 3.执政党的大政方针 4.政治惯例 5.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宪 法学说 6.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三)我国的宪法形式
成文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1982年宪法 主要是宪法关联法,如立法法、选举 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
即政治惯例,如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 宪法惯例 员会首先提出宪法修改建议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解释权,但在政 宪法解释 治实践中并不多见 我国参与签订和认可的国际法文件, 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五章 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第一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 第二节 成文宪法的结构
第一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
一、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的概念 宪法形式≠宪法渊源 宪法渊源是宪法的法源,或者是宪法产 生的原因和途径。 宪法形式是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和惯例所 表现出来的样态。
二、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分类
第二节 成文宪法的结构
一、宪法结构概述 宪法结构是指构筑宪法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组合和有序 排列。 (一)从宪法外在形式理解,宪法结构是指宪法体系 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 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式,主要有成文宪法体系和不 成文宪法体系两种宪法体系。 (二)从成文宪法典角度理解,宪法结构包括形式结构和内容 结构 1.成文宪法的形式结构(体例) (1)以“篇”开首:篇(印度)、编(巴西)、部分(俄罗 斯)等 (2)以“章”开首:大多数国家采用此体例 (3)以“条”开首:美国宪法 2.成文宪法的内容结构:序言和正文(总则、分则和附则)

宪法结构与宪法渊源

宪法结构与宪法渊源
第三节 宪法结构与宪法渊 源
( construction and source )
一、宪法结构 二、宪法规范 三、宪法渊源
一、宪法结构
(一)定义 由单一宪法性文件组成的成为宪法
(成典宪法)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 排。
(二)一般的结构体系
1 、序言 2 、总则 3 、分则 4 、附则
(一)宪法典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要宪法渊源。
(二)宪法性法律 内容是宪法,形式是法律。
(三)宪法判例
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 但这个宪法是什么意思,却是法官们说了算

形成宪法判例的两个基本条件: 1 )宪法判断机关具有宪法解释权 2 )先例约束原则
(四)宪法惯例
定义: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 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 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实际上与宪法 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2 、德国( 1949 ) 序言 第一章 基本权利 第二章 联邦与各邦 第三章 联邦议会 第四章 联邦参议院 第五章 联邦总统 第六章 联邦政府 第七章 联邦立法 第八章 联邦法律之执行与联邦行政 第九章 司法 第十章 财政
3 、法国( 1958 ) 序言 主权 国家元首 政府 议会 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司法机关 修正案
4 、日本( 1946 ) 第一章 天皇 第二章 放弃战争 (就第九条) 第四章 国会 第五章 内阁 第七章 财政 第八章 地方自治 第九章 修订 第十章 最高法规 第十一章 补则
(四)我国现行宪法的结 构
序序 + 序序序 138 序 序
1 、序言 13 段

(五)宪法解释 (六)国际条约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宪法)卷一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宪法)卷一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宪法)单选: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

选项D说法错误,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合理的差别对待不违背宪法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选项A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选项B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选项C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选项D正确。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宪法规范、宪法渊源。

选项A说法正确。

我国宪法效力等级最高。

选项B说法错误。

2013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带答案和解析

1、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2、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5、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

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B.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6、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的词源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的词源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的词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这里是由【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的词源。

希望大家学习掌握好宪法的内涵,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好成绩!
1.中国古代的宪法有三种含义:
(1)宪法是和其他的法律是一样的,就是指一般的法律;(2)一般法律的基本法的含义;(3)指法律的颁布制定。

2.西方的宪法
(1)古希腊的是城邦国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法律;(2)古罗马是作为皇帝的敕令;(3)英国是用来标志国王和其他阶层之间生活关系的法律。

3.近代意义的宪法
19世纪80年代在中国有了近代宪法的意义。

法是一个统称,宪法是其中一门具体的法,它具有法的共性。

这些共同特征就是:它们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通过对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的确认、保护和发展来形成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宪法规范的内容取决于相应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司法考试宪法的历史、渊源与规范

司法考试宪法的历史、渊源与规范

司法考试宪法的历史、渊源与规范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词源、宪法与法的关系1、古代中国宪法的词义没有根本法和组织法之意;古代西方宪法的词义侧重于组织法。

2、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意义上使用代表人物是郑观应(《盛世危言》)。

3、宪法与法的关系:(1)宪法是法,具有法的所有特征;(2)宪法是根本法,地位高。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根本法、权利保障书、民主基本形式三、宪法的本质宪法的本质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四、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一)宪政的概念:一种政治运作的形态,指以宪法为依据的民主政治,其实质是宪法的实施。

(二)宪政的要素与特征1、宪政的要素(2003-1-45)制宪是前提、民主是内容、法治是结果、人权是目标2、宪政的基本特征:实施是途径、限权是精神、权威是表现(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前提与过程、重静与重动、规范与现实、方法与目标。

五、宪法的分类类质注意:1、英国既是柔性宪法国家,又是不成文宪法国家。

2、列宁:“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

”此句指对宪法的分类应当以宪法是否与现实相一致为标准进行。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原因。

1、经济原因: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

2、政治原因: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形成。

3、思想原因: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一)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钦定第一宪,临时唯一资(二)新中国宪法基本脉络一个纲领、四部宪法、一共六次修改、现行宪法四次修改。

一个纲领:1949年《共同纲领》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79年局部修改、1980年局部修改)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1988年第一次修改、1993年第二次修改、1999年第三次修改、2004年第四次修改附录:一个纲领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宪法学第 六 章 宪法渊源和宪法结构

宪法学第 六 章  宪法渊源和宪法结构
第六章 宪法渊源和宪法结构
第一节 宪法渊源 一 宪法的一般渊源 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它是指宪法基 于不同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 ( 一 ) 宪法典及其修正案 宪法典是最主要的宪法渊源,目前世界上大 多数国家采取宪法典的形式来确立宪法规范。 ( 二 ) 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 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 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分为宪法本体法 和宪法关联法。
第二节
宪法结构
一 宪法的一般结构体系 所谓宪法结构 , 是指成文宪法 ( 宪法典 ) 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排 。 不成文宪法由成文的宪 法性法律 、 法院判例及宪法惯例等组成 , 因 而 不存在内 容的 体系和安排问 题 。 ( 一 ) 序言 所谓宪法序言 , 是指由 该宪法或该国传统 、 习 惯 、 理论以 “ 序言 ”( 或 “ 前言 ” 等 ) 的名义所确认的 , 位于宪法正文之前 , 具有相对 独立性 , 并成为 该宪法正式文本之有效组成部分 的叙述性文字 。
10
( 4 ) 教育文化 。 教育文化政策的目的是 为了 提升国 家与 民族的 文化水准 , 教育文化的 宗旨是发展人民的民族精神与自治精神 、 国民道 德 、 健全体格 、 科学及生活智能 。 ( 5 ) 国防外交 。 国防与外交既密切相 关 , 又是两种不同 的 事务 。 它们的 共同点之一是 涉及国家主权 , 是主权国家设定的具有对外性质 的防务与外交方面的政策性规定 。
5
( 二 ) 宪法性法律 我国的宪法性法律 , 主要是指为实施宪法而 由全国人大等制定的宪法关联法 , 如国旗法 、 国 徽法 、 戒严法 、 选举法 、 代表法 、 全国人大 组织法 、 全国 人大议事规则 、 地方人大和地方 人民政府组织法 、 国 务院组织法 、 人民法院组 织法 、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民族区域自治法 、 法官法 、 检察官法等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宪法典:指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

2.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规定的内容、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分类所得出的结论。

它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

主要有两种情况:
(1)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其制定和修改的机关、程序,通常与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的机关与程序相同。

从这一意义上讲宪法性法律只是普通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

英国作为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典型,不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2)在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如我国的选举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都是宪法性法律。

因此在成文宪法的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又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3.宪法惯例
(1)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2)宪法惯例的特征有:法律敎育网
①宪法惯例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其内容并不明确规定在宪法典或宪法性法律中,而是散见于一些报刊、政治家的演说、法院的判例以及政治实践中;
②宪法惯例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③宪法惯例主要依靠公众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3)宪法惯例多见于不成文法国家,但成文宪法国家也不鲜见。

其作用和意义在于,能适应国家形势的发展变化,弥补宪法规定的不足,从而充实并丰富一国宪法的内容,便于宪法功能的充分发挥。

4.宪法判例
(1)宪法判例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

(2)在普通法系国家存在“先例约束原则”,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创造规则。

(3)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法院在宪法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有关的宪法问题做出的判例也是宪法的表现形式之一。

(4)在成文宪法的国家,法院不能创设宪法规范,但有的国家的法院有宪法解释权,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

如果最高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认为某项法律或行政命令违宪而拒绝适用,那么下级法院在以后审理类似案件时,也不得适用该法律或行政命令。

5.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1)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而国际习惯则指各国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2)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能否成为一个国家国内法的渊源及宪法的
渊源,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参与和认可。

西方有些国家,在本国的宪法中,对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在国内法中的地位和效力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如美国宪法第6条规定,美国缔结和即将缔结的条约是美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该受其约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