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复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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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检验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有涉及的材料的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材料检验的组织原则、检验程序、检验人员资格要求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材料检验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材料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材料检验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材料检验的组织原则第九条材料检验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材料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起材料检验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材料检验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材料进行检验。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材料检验档案管理制度,对检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对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材料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材料检验的程序第十四条材料检验应当在材料到达工程现场之前进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材料检验应当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十六条材料检验应当由负责材料检验的人员进行,对材料的外观、尺寸、质量等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材料检验应当根据检验结果判断材料的合格性和安全性,并做出相应的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若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建筑施工单位,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材料进行合格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选用材料。

第四章材料检验人员的资格要求第二十条从事材料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从事材料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并具有相关的证书。

第二十二条从事材料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五)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1.承包单位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进场时间、批次、种类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连同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材料、自检结果等附件及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复印件应当加盖提供者(供料商)和提交者(施工单位)的红印章和签名,应提交4份以便留备存档。

2.进场水泥、钢筋、掺和料、外加剂、钢材、电工用料、防水材料等材料均应在使用前进行复检,成品、半成品均应按国家标准抽样送检。

凝凝土结构、金属结构、木结构的预制件及半成品必须事先进行鉴定。

3.见证取样送检是施工单位委派的送检员在监理单位授权的“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的规定。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及抗冻、防渗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砂石骨料、电工用料等;规范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材料。

5.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送检员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的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监理工程师和送检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6.抽样后无法封志的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与送检员共同送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建筑材料检验委托书》,委托书应有监理工程师和送检人员签字、盖章。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范文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范文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材料:指施工项目中用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工程施工的各种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石、混凝土、钢筋等。

2. 构配件:指施工项目中用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工程施工的各种构件,包括但不限于墙板、楼梯、门窗、管道等。

3. 设备:指施工项目中用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工程施工的各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等。

三、进场复验程序1. 施工单位在接到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交付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进场复验工作。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编制进场复验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3. 进场复验计划应包括复验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以及复验内容等。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场复验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5.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进场复验计划。

6. 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可按照进场复验计划进行具体的进场复验工作。

四、进场复验要求1. 材料进场复验:(1) 对水泥、砂、石等材料进行抽样复验,检测其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指标。

(2) 按照验收标准判断材料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构配件进场复验:(1) 对墙板、楼梯、门窗等构配件进行尺寸、表面平整度等方面的复验。

(2) 按照验收标准判断构配件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设备进场复验:(1) 对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等设备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复验。

(2) 按照验收标准判断设备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进场复验结果处理1. 若材料、构配件或设备经进场复验合格,施工单位可交付至工地进行使用。

2. 若材料、构配件或设备经进场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修复。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验收管理细则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验收管理细则

1 目的为加强现场设备、材料、构配件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及P部等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进场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2 适用范围3 主要应对的风险4.1 目标偏差风险:不合格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

4.2 过程控制风险:漏检、漏查,遗留质量隐患。

4.3 执行程度风险:质量事故。

4 职责分工5 管理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参与一体化项目建设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材料、构配件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

其中包括:必要的程序和方法、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必需的机具装备等。

5.1.2 施工单位对于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在开工前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

5.1.3 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材料、构配件在进场前检验、现场运输、标识、存放、安装、维护等环节有序进行。

5.2 质量检验一般要求5.2.1 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以及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的检试验计划,对设备、材料、构配件进行检试验。

5.2.2 施工单位对重要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在打开包装箱之后,应拍照记录;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或货物外观有问题时,也应拍照记录。

5.2.3 设备、材料、构配件需外委的检试验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

5.2.4 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见证人员主要包含: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包单位、P部、供货单位、勘察、设计等其它相关单位,至少有两家单位相关人员在场见证下进行,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试样在见证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人员的监送下(或采取有效措施封样)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见证人员和送检单位对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定责任。

5.2.5 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接受检测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委托上签字。

5.2.6 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专用章,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检试验及复验结果要及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依法合规,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包商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

三、实施范围1. 进场复验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混凝土、砖瓦等建筑材料;2. 进场复验的构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梁、柱、板、墙、楼梯等构件;3. 进场复验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砂浆喷涂机、管道设备等。

四、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进场复验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质量工程师负责监督进场复验工作的实施;3. 施工单位负责配合进场复验工作的顺利进行;4. 承包商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

五、进场复验流程1. 进场前,承包商应提供相关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资料,并按要求整理好;2. 施工单位接收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后,立即进行初步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3. 质量工程师根据验收情况制定进场复验计划,并组织实施;4. 进场复验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质分析等工作,确保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符合规定;5. 复验结果应及时记录,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及时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整改或更换;6. 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及时入库,并进行标记。

六、进场复验标准1. 材料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2. 构件的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3. 设备的标准:应符合出厂合格证及验收规范。

七、进场复验记录1. 进场复验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包括复验日期、复验内容、复验人员、复验结果等;2. 复验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做好保管工作;3. 如有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并签字确认。

八、违规处理1. 如发现承包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符合要求,应责令其整改或更换;2. 严重违规者,应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其责任;3. 施工单位、质量工程师如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经项目部审批后生效,如有修改,须重新审批;2. 对特殊情况应采取特殊措施,但须报批。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复验工作。

复验工作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检验确认材料的合格性,排除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环节的可能性。

一、复验范围与依据:1. 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砌块、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等,均需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复验。

2. 复验工作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复验程序: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

2.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包装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可辨。

3. 按照预定的抽检比例,从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送至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

4. 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报告结果判定材料是否可用。

三、处理措施:1. 若复验结果符合要求,则材料可用于施工;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应追溯其来源,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 对于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应重新评估其资质,必要时更换供应商。

四、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材料复验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材料批次、复验时间、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等。

2. 所有复验记录应整理归档,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以备未来查询和审查。

五、责任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材料复验工作,确保复验制度的严格执行。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复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若发现违反复验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第一篇: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验制度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其质量情况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为了做好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质量审验,特制定本制度。

1.主要原材料包括砖、砂、石子、水泥、防水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塔材、导地线、光缆、金具、瓷瓶、电缆等。

2.构配件包括混凝土电杆、混凝土预制件、钢构件等。

3.设备指变电安装的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通讯、远动、载波及消防设备等。

4.对原材料和构配件的审验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将供应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2)材料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对批量供应的材料应按规定抽样检验。

外观检查或抽样检验不合格不准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要及时运走。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应及时标识,避免规格、品种混淆;3)工程中所用的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构配件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几何尺寸校核,批量进货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4)外观检查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抽样检验的抽样按有关要求进行,送往有质资等级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外观检查和抽样检验均需有监理人员见证并签字认可。

5.设备开箱检验主要程序1)设备开箱检验首先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要时商检、保险部门)的技术、物质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开箱检验小组;2)对于进口设备,项目监理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编写《进口设备开箱检验大纲》;3)项目监理部应协调各有关单位或部门编制书面开箱检验整体计划;4)开箱前应准备好开箱检验记录用的各种图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好必要的开箱工器具和场地;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安装需要,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6)项目监理部接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后,会同建设单位召集开箱检验小组进行开箱检验,并对开箱检验结果在《设备开箱检查记录》上签署意见;7)开箱检验小组必须依据供方提供的装箱单、运单、提货单等核对商品数量、型号、规格,并与订货的合同核对,实施检验大纲,检查各必检项目,以防遗漏、误发和其它不正常情况发生。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1.监理部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进场时按规范、规程、验标进行检验。

严格控制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禁止先用后检。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复验,填报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复验。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经检验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及时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批准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

分公司司机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1)确保本班司机持证上岗。

(2)对班组所有司机进行行车安全教育。

(3)制止运送禁忌危险化学品或气瓶。

(4)汽车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

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

(5)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1汽车和拖车的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主机与拖车之间的连接机构是否牢固等。

○2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6)不得使汽车超过规定的载重量。

装卸货物时应将汽车停住,并拉好手动刹车掣。

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不准检查或修理汽车。

(7)督促司机检查货物捆扎是否牢固,否则不准开车。

(8)出行前安排司机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9)组织司机进行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1.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正常行驶。

工程材料检验制度要求

工程材料检验制度要求

工程材料检验制度要求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材料的检验工作,确保施工工程材料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材料的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砖瓦、水泥、沥青等材料的检验。

二、检验管理机构2.1 建立检验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工程材料的检验工作。

2.2 检验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应该明确,职责分工清晰,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验人员3.1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3.2 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检验能力。

3.3 检验人员要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得接受供应商的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检验依据4.1 检验依据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检验依据应包括工程材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检验过程5.1 检验过程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取样、试验、检验报告等环节。

5.2 取样过程应注意取样点的选择和取样方法,尽量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5.3 试验过程应根据检验依据进行,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4 检验报告应包括检验结果、检验人员、检验时间等信息,确保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六、检验记录和存档6.1 检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检验过程的记录、检验结果的记录等。

6.2 检验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存档,确保检验记录的完整性和保存性。

七、不合格处理7.1 发现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7.2 不合格工程材料的处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追溯原因、责任追究、处置措施等。

7.3 处理完不合格工程材料后,应进行复检确认,确保不合格问题得到解决。

八、附则8.1 本制度由检验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改。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检验制度的旧规定自本制度发布后废止。

建筑材料复检

建筑材料复检

建筑材料复检建筑材料作为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固。

因此,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和复检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建筑材料复检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说明。

首先,建筑材料复检的目的在于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环境、运输、存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复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以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建筑材料复检的范围涉及到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各类材料,如水泥、钢材、混凝土、砖瓦、沥青等。

这些材料在建筑工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其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复检的内容包括材料的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耐久性等方面,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另外,建筑材料复检的方法主要包括实地取样、送样检测和实验室测试等。

实地取样是指工程技术人员亲自到工地或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取样,送样检测是将取样的材料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实验室测试则是在实验室中对材料进行各项性能测试。

这些方法结合起来,可以全面、准确地对建筑材料进行复检,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建筑材料复检的意义在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材料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工程事故的发生率,保护环境。

通过建筑材料的复检,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建筑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综上所述,建筑材料复检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高度重视建筑材料的复检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材料检测相关规定

材料检测相关规定

六、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抽查 《规范》所规定的土壤氡浓度测定和材料有害物质控制的施 工验收资料以及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并将抽查意见作 为“中间验收”监督的重要内容在监督报告中反映。
七、各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对按规定应做室内 空气污染物检测的民用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 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对签发报告的检测单 位是否获得本年度的登记备案证书以及检测结论是否“合格 ”等问题进行审核、把关。
解释
五种相关建筑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 氡、游离甲醛、苯、氨、
TVOC(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三、承担室内环境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出示有效
的《登记备案证书》。凡未获得《登记备案证书》的检测单 位不得在广州地区从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取 得《登记备案证书》的单位只能承担与证书上所核定的检测 类别相对应的委托检测任务。否则,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 作为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 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
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 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 单位”)进行检测。
问答题1
1、什么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答: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 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
第七条 申报材料包括(除身份证外,所有材料均需报原件和 复印件,待核实后退还原件):
(一)《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资质备案申报表》一式2份( 网上填报后打印); (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表,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与申报检测类别相对应的各一份完整的检测报告。 (四)技术、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

建筑工程材料现场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现场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现场检验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及建筑质量,对建筑工程材料的现场检验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建筑工程材料现场检验制度。

二、检验范围建筑工程材料现场检验范围涵盖建筑工程所需的各种建材,如水泥、砂、石、钢筋、混凝土、沥青等。

对于其他特殊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法。

三、检验基本要求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贯彻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材料现场检验机构,合理配置检验设备和仪器,保证检验质量。

3.明确检验人员的资格要求,确保检验人员熟知检验标准和程序,具备较强的检验技能。

4.每批次建筑工程材料都应进行检验,不合格材料应及时予以处理,保证施工质量。

四、检验方法1.水泥:采用GB175水泥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主要检测水泥的外观、标准稠度、净度等指标。

2.砂、石:采用GB/T 14684-2011标准对砂、石进行检验,主要检测砂、石的颗粒分布、含泥量、含水率等指标。

3.钢筋:采用GB/T 1499.2-2018进行检验,主要检测钢筋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指标。

4.混凝土:采用JGJ55-2011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主要检测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指标。

5.沥青:采用GT/T741原油沥青质量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主要检测沥青的密度、软化点、粘度等指标。

五、检验程序1.接收建筑工程材料:施工单位接收建筑工程材料时,应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进行验收,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

2.取样检验:对于每批次建筑工程材料,应按照抽取样品的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

3.实验室检验: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4.检验结果处理:根据检验结果,判定材料的合格性,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退回或调整使用。

5.检验报告:对每批次建筑工程材料的检验结果应当制作检验报告,保存至工程档案。

六、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将检验报告和材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关于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的通知(东建质安〔2010〕113号) 位: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均为合格材料,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严格遵循建筑材料“先检后用”的原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建材料、水电材料、节能材料(特别是幕墙工程和建筑门窗)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或定必须送检的其他建筑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按照材料检验的方式不同,分为普通送检、见证取样送检、不合。

)普通送检。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在使用前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送检,送检数量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见证取样送检。

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对涉及结构安全料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比例不应小于30%。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质量检测单位应把好材料收样关,对于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应认真核对监理单位人员见证卡,并仔细填写有关工程信息。

)不合格复检。

当材料进场复验出现不合格时,对于规范允许重新取样双倍复检的材料,必须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重新抽取,合格后方可使用。

)监督抽检。

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监督工作方案和工程材料专项抽检计划对工程材料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报告可以作为工程验收不合格建筑材料处理流程。

对于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若检测不合格应禁止使用,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共同见证下进行就地封存,并进行见证处理。

对于规范允许重新取样双倍复检的材料,经监理单位见证复检合格后可以使用,如仍不合格则进行现场封存,并通知质量监督人员进行见格建筑材料的处理由工程监理单位负责跟踪,工程相关单位应及时到监督员或联络员处领取不合格检测通知单,处理完成后将有关资料送市质监站进行销不合格材料检测数据,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通过东莞建设监督网/的“沟通平台”及时进行查询,查询方式详见《关于开通新版量监督网站的通知》(东建质函〔2010〕21号)。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3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3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质量保证,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检查验收管理。

2. 管理原则2.1 法律合规性原则: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定。

2.2 全面性原则:对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应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有任何漏检。

2.3 实用性原则:材料检查验收应注重实用性,兼顾检查效率和工期进展。

2.4 公正性原则:材料检查验收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得有任何偏袒或负面影响。

3. 材料检查验收程序3.1 材料的采购和送检:a) 根据工程需求,经过招投标或其他选择方式选定供应商;b)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材料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c) 购买的材料应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d) 送检前应进行封条封箱,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2 检查验收程序:a) 材料送检后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尺寸、质量等方面;b) 建立材料检查记录,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检查结果等;c) 对材料进行取样送检,确保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d) 对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换。

4. 检查验收依据4.1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4.2 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中材料规格和要求;4.3 材料供应合同:材料检查验收应符合材料供应合同中的约定;4.4 其他相关文档:材料检查验收还应参考其他相关的技术规范、检验规范、验收规范等。

5. 检查验收结果处理5.1 符合要求的材料:对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材料,应予以确认并及时入库使用,同时在材料验收记录中进行标注。

5.2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换。

若无法整改或退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复检制度

工程质量复检制度

工程质量复检制度一、目的及原则制定本复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复检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力求实现对工程质量的全面监控和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复检小组,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2. 复检小组负责制定复检计划,执行复检任务,并对复检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

3. 各参建单位应配合复检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料。

三、复检范围与内容1. 复检范围应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2. 复检内容包括:- 材料质量检测- 施工工艺合规性检查- 结构安全性评估- 功能性能测试-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标准的遵守情况四、复检流程1. 制定复检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详细的复检计划,明确复检的时间点、内容和方法。

2. 执行复检:按照计划开展复检工作,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复检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记录与报告:将复检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汇总。

4. 问题整改:针对复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

5. 归档管理:将复检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管理,作为工程质量评价和后续监督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与义务1. 复检小组应对复检工作负责,保证复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2. 各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复检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或篡改信息。

3. 对于复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复检小组。

六、附则本复检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复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复检要求
冋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不足100樘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取一组,一组三樘)。
防水材料
沥青防
水卷材
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 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每增加40T(不足的按40T计)增加一根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
冷轧 带肋 钢筋
每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工艺轧制的钢筋组 成,每批不大于60T,抽取一根拉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对650级及以上级
别钢筋的强度和伸长率应逐盘检验。对直条成捆供应的550级钢筋力学性能和
工艺性能,以不大于10T为一批进行检验,抽取一根拉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
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回弹法检 测混凝土 抗压强度
对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有检 测要求时,可用本方法检 测,检测结果可做为处理混 凝土质量问题的一个依据。 构件应从检测批的结构中 随机抽取。
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
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
扭矩系数
应在施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 栓批中随机抽取
每批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
扭剪型
高强螺 栓连接副
预拉力
应在施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 栓批中随机抽取
每批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
钢结构防火涂 料
粘结强度 抗压强度
每使用100T或不足100T薄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监理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监理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监理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建筑工程材料检验监理管理办法1.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是构成工程的主要因素,监理应对其采购、检验、保管、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理;2.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采购前,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采购计划清单,注明品名、规格、型号、主要质量指标和采购数量等内容,采购前还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供货厂家资质证明、进行“封样”,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品牌、技术指标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相关规范等技术文件以及业主品牌库一致,签署监理意见,并及时报业主审批;3.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监理要检查有关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核对厂家产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和进场数量等信息,是否与设计图纸和合同相符;4.监理检查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质量,分为2类情况:1)只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有供应部门或厂方提出的证明合格的文件,或在产品上盖有“合格”印章。

对于没有此类证明或虽有证明合格的文件,但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施工单位进行抽样检查或复验,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2)不仅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还需要进行抽检复检:如水泥、钢筋、钢结构制品、混凝土构件等用在结构部位的材料、半成品以及防水、防腐蚀材料,应按材料试验检验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只有抽检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在工程上;5.所有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材料报审表(详见用表指南)报监理审查,需要进行抽样复检的材料,应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经试验单位出具合格试验报告后才能使用;6.在收到检验报告结果之前,需要提前使用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告,并承诺承担检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费用及相应的工期、造价损失,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提前使用;7.经抽样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可采取加倍再次送检或直接退场的方式,如果再次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见证情况下立即封存该批材料,并标明禁止使用的标识,还要采取分隔措施,并在7日内经监理见证组织退场;8.对于进场检查中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做检验,如经补检不合格,应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封存、隔离、标识,督促尽快组织运离出场;检验合格,由业主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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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型工具运输至现场,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的按一批。
钢结构原材料
钢材、
钢铸件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抽样复验: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雨水渗漏性
后置埋件
拉拔试验
细部工程
人造木板
甲醛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建筑外窗
1、抗风压性能
2、空气渗透性能
3、雨水渗漏性能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取一组,一组三樘)。
防水材料
钢结构防火涂料
粘结强度
抗压强度
每使用100T或不足100T薄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或不足500T厚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
墙体材料
烧结普通砖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15万块为一批,不足15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烧结多孔砖
多孔率应先检测孔洞率(该项指标为多孔砖的定义性指标),每组5块。
甲醛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饰面板(砖)
1、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
2、粘贴用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抗冻性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剥离强度。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蒸压灰砂砖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粉煤灰砖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预拌(商品)混凝土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现浇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搅拌地点采取。
沥青防
水卷材
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高聚物改
性沥青防
水卷材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石油沥青
同一批次至少抽一次
沥青玛蹄脂
每工作班至少抽一次
高聚物改
性沥青防
水涂料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不足20T按一批计,抽取三根拉伸试样,三根冷弯试样。
水泥
强度
安定性
其它必要
性能指标
一般从20袋以上(散装水泥不少于3罐)中取等量样品,总重12kg,拌和均匀。
同厂家、同等级、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回弹法检
测混凝土
抗压强度
对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有检测要求时,可用本方法检测,检测结果可做为处理混凝土质量问题的一个依据。构件应从检测批的结构中随机抽取。
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少于10件的应全数检测。
对于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试样。
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抗渗混凝土
抗渗试块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砌筑砂浆
混凝土
普通砖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15万块为一批,不足15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按一批计,每组18块。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复检要求
取样材料
复检主
要内容
取样方法(条件)
检验批
钢筋
热轧
带肋
钢筋
力学性能
弯曲性能
1、试件应从不同根钢筋中截取(圆盘条,应取自不同盘),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一根拉伸试样(力学性能),一根冷弯试样。
2、拉伸试样长度为400MM~500MM;冷弯试样长度为5D+150mm
同一批次至少抽一次
胶粘剂
胶粘带
每一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混凝土试块检测
灌注桩
试块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每组试件边长为100MM立方体3块或边长150MM立方体3块
基坑工程
地下连续墙
试块
每50M3或每槽段不少于1次
预制桩
硫磺胶泥半成品
每100KG做一组试件(每班不得少于1组),硫磺胶泥每组试件为边长立方体3块。
建筑地面用混凝土和水泥砂浆
试块
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现场搅拌
混凝土
试块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
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样。
预拌(商品)混凝土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试样
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每检验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抽取二根拉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若每批重量大于60T,则超过部分,每增加40T(不足的按40T计)增加一根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
热轧
光圆
钢筋
每检验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抽取二根拉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若每批重量大于60T,则超过部分,每增加40T(不足的按40T计)增加一根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
普通混凝
土小型空
心砌块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每组9块。
混凝土
多孔砖
多孔率应先检测孔洞率(该项指标为多孔砖的定义性指标),每组5块。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2、 每工作台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现浇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幕墙
抗风压性
空气渗透性
雨水渗漏性
平面变形性
外窗
抗风压性
空气渗透性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高强度
大六角
头螺栓
连接副
扭矩系数
应在施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
每批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
扭剪型
高强螺
栓连接副
预拉力
应在施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
每批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
石子
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
取样方法略
对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60,其石子应做抗压强度检验。
用大型工具运输至现场,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的按一批。
砂子
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氯离子含量;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备注)
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应从同一台班内完成的同一类型预埋件中抽查5%,且不得少于10件。当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每批抽取3个拉伸试件。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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