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心得体会:浅谈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_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感谢您的阅读!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将重新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将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2002年中办发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而目前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三种素质、四种能力。
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有五种途径。
一、三种素质第一,政治思想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
这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条件。
思想上的坚定性,是指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依法治国方略的坚定性;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坚定性;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性;兢兢业业工作,严格要求的坚定性;具备了思想素质的坚定性,加强全面素质与能力的培训,才能成为人民调解员的自觉行动。
具有思想的敏锐性是人民调解员工作特性的要求。
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不同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侧重点是不相同的。
因此,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
其次,广博的知识。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它存在于各项工作之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各个方面。
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任务看,人民调解员的知识结构中,还应包括:作为工作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确定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的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作为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的社会学、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社会和谐稳定、邻里和睦相处的社会环境。
而要创造这么一个环境,除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外,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要做好人民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
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利益主体多元化,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工程中自然而然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笔者在农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在实践中形成了“多次调解不终结、就地化解不上交”的调解模式。
现浅谈一些体会,与大家共同探讨。
历经几千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民间纠纷依然存在,而且纠纷的特点更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潜伏性。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些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共建和谐,减少上访及刑事犯罪,从而能够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963年,诸暨市枫桥镇创建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
经过43年的试点、推广,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期枫桥经验,其内涵都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地解决。
因此,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人与人之间,特别农民的邻里之间在生活、生产和工作当中没有矛盾、不发生纠纷是不现实的,发生了矛盾和纠纷也并不可怕。
关键是要通过调解,互相谅解,求和,化解矛盾,促进团结。
东栅街道郭家桥村一位近80岁的老年妇女陈某,早年丧偶,生有三个儿子,因涉及拆迁,三个儿子为其母的房屋安置和赡养问题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和街道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当事人也多次提出要到法院打官司。
可调解人员总是笑着对他们说“打官司是你们的权利,我们无权干扰,不管你们是通过调解,还是诉讼,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双方纠纷的实体问题,如果母子、弟兄对簿公堂,今后你们还有笑脸吗?老人多次来街道司法所,村调解主任总是陪扶进来,司法所的同志一边端水泡茶,一边说理劝导,经过街道、村二级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他们终于感动了、理解了、和好了,一起难解的家庭纠纷,二级调解组织先后调解了近10次,经过1个半月,终于圆满解决,弟兄几个两次到调解员家上门致谢。
人民调解讲座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我自身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我参加了由我国著名人民调解专家举办的人民调解讲座。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将心得体会总结如下:一、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我国特有的社会治理方式,旨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调解,可以使当事人达成共识,减少矛盾升级,从而维护社会秩序。
2.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调解,使当事人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注重事实、证据和法律的运用,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提高调解员素质。
人民调解工作要求调解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道德品质和沟通能力。
通过讲座,调解员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和方法1.自愿原则。
人民调解工作以自愿为前提,调解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公平公正原则。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
3.合法原则。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
4.调解方法。
人民调解工作主要采用以下方法:沟通协调、说服教育、法律宣传、调解协议等。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1.注重调解员队伍建设。
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道德品质和沟通能力,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拓宽调解渠道。
建立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如社区调解、行业调解、网络调解等,为当事人提供更多调解选择。
3.加强调解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强化调解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体会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
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
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
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
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
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2)
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2)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篇【2】近日,贵德县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130余名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几年来贵德0县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在2010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对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
会上,贵德县县委、县政府副县长俞宪海同志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医疗、征地拆迁、古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
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巩固、加强村(居)和乡镇(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司法所为骨干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在指导村(居)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和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作用。
要结合贵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和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规范运作民营企业及特殊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精选范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共2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社会和谐稳定、邻里和睦相处的社会环境。
而要创造这么一个环境,除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外,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要做好人民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
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利益主体多元化,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工程中自然而然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笔者在农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在实践中形成了“多次调解不终结、就地化解不上交”的调解模式。
现浅谈一些体会,与大家共同探讨。
历经几千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民间纠纷依然存在,而且纠纷的特点更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潜伏性。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些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共建和谐,减少上访及刑事犯罪,从而能够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963年,诸暨市枫桥镇创建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
经过43年的试点、推广,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期枫桥经验,其内涵都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地解决。
因此,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人与人之间,特别农民的邻里之间在生活、生产和工作当中没有矛盾、不发生纠纷是不现实的,发生了矛盾和纠纷也并不可怕。
关键是要通过调解,互相谅解,求和,化解矛盾,促进团结。
东栅街道郭家桥村一位近80岁的老年妇女陈某,早年丧偶,生有三个儿子,因涉及拆迁,三个儿子为其母的房屋安置和赡养问题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和街道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当事人也多次提出要到法院打官司。
可调解人员总是笑着对他们说“打官司是你们的权利,我们无权干扰,不管你们是通过调解,还是诉讼,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双方纠纷的实体问题,如果母子、弟兄对簿公堂,今后你们还有笑脸吗?老人多次来街道司法所,村调解主任总是陪扶进来,司法所的同志一边端水泡茶,一边说理劝导,经过街道、村二级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他们终于感动了、理解了、和好了,一起难解的家庭纠纷,二级调解组织先后调解了近10次,经过1个半月,终于圆满解决,弟兄几个两次到调解员家上门致谢。
调解员工作总结和收获(10篇)
调解员工作总结和收获(10篇)调解员工作总结和收获(精选10篇)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调解员工作总结和收获(精选10篇),欢迎阅读借鉴!调解员工作总结和收获(篇1)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要求和部署,____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在活动期间共排查了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化解6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自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街道主要领导在听取司法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是要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到“百日会战”活动中。
与司法所、社区两级调委会密切配合,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
三克服经费困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专项支出;四是要加大对《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五是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一)司法所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积极通过电话、专网、当面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将工作动态向区司法局汇报。
保证了基层所在思想与行动上与上级的一致,保证了基层所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强对社区调委会业务的督导自3月份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加强了对辖区内各调委会的业务指导,要求各调委会每周到司法所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上报书面摸排表格,施行“零报告”制度。
(三)理顺民间纠纷与隐患的关系司法所对于一些不属于《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矛盾纠纷类别,及时告知当事人责任部门或者纠纷解决途径,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向有关部门转告,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绝生硬的推脱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的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的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是非常有意义和实用的培训课程。
通过这次培训,
我学到了很多有关人民调解的知识和技巧,对于提升自己的调解能力也有了一些体会
和收获。
首先,培训课程帮助我了解了人民调解的背景、法律依据以及调解程序等方面的知识。
这些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使我对人民调解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我明白了人民调解的
目的是通过协商化解纠纷,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深入了解调解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才能更好地执行调解工作,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有效。
其次,培训课程还介绍了一些调解技巧和沟通技巧。
我学到了如何用积极的语言表达
来减少对方的对抗情绪,学会倾听和理解对方的诉求,帮助双方找到共同的利益点。
同时,我也学到了如何保持中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偏袒一方。
这些技巧和技巧能够帮
助我更好地进行调解工作,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最后,培训课程还提供了一些真实案例进行模拟调解。
通过真实案例的模拟调解,我
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调解的具体流程和技巧。
通过与不同类型的案例进行模拟调解,我
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的调解能力和技巧,提升自己处理纠纷的能力。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人民调解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提升了自己的调解能力和技巧。
我
会把所学知识和技巧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帮助更多的人民解决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3篇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2)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2)精选3篇(一)作为人民调解员,我担负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在这个岗位上工作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坚持公正、客观和中立的原则。
我们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必须以法律和公平原则为依据,全面了解案情,听取双方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
其次,人民调解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
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解。
同时,要善于倾听和引导双方当事人表达意见,通过有效沟通解决矛盾。
另外,人民调解员要保持耐心和细心。
有些纠纷存在已久,双方情绪激动,我们需要耐心地听取双方陈述,并找出问题的根源。
同时,还需要细心处理每一个细节,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此外,人民调解员还要注重团队合作。
在解决纠纷时,我们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努力达到最佳解决方案。
同时,与其他调解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互相借鉴经验,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最后,人民调解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
法律法规不断变化,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我们需要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保持耐心和细心,注重团队合作,并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
通过这些心得体会,我相信我能更好地履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2)精选3篇(二)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工作的心得体会有以下几点:第一,坚持公正和中立。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是为了解决双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处理调解案件时必须保持公正和中立的立场。
要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求,不偏袒任何一方,以客观的态度评估案件,力求达到公正的结果。
第二,善于沟通和协调。
人民调解是一项以促进双方和解为目标的工作,因此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至关重要。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广大农村经济,民生均得到较大提高,因而村级人民调解员在基层民众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作为奉节县甲高镇九洞村的一名普通调解员,在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本质工作过程中,我对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性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它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不同,它是一种社会性,群众性和民间性活动。
通过各种调解活动,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而作为人民调解制度下的人民调解员,对于农村社会生活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的是农村村民矛盾的复杂化与多样化,从普通的家庭矛盾到土地产权争端,基层农村的矛盾出现跨区域,长时间等问题,这就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作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调解员,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村人民调解员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而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应该以国家的安定团结,繁荣富强为前提。
只有国家的稳定才有农村经济的繁荣。
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
2.敬业和勤奋的品德。
重庆属于山地,广大农户居住分散,因此调解员在走访询问过程中必定要爬山涉水,追星逐月。
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
这就要求调解员奉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真正为农村民主自治作贡献。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心得体会人民调解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有效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它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能力,帮助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了提升自己的人民调解能力,我参加了一次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提高了自己的调解能力,并掌握了一些实用的技巧。
培训的第一天,我们学习了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人民调解是指通过调解员的中立公正立场,帮助纠纷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人民调解的原则包括自愿公开原则、中立公正原则、自主协商原则和互利共赢原则等。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是一种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方式,调解员应该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在学习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之后,我们进行了一些实践训练。
通过模拟纠纷案例的调解,我们体验了调解员的角色,学习了如何正确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需要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促使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通过实践,我发现调解并不是简单的说服双方放弃自己的利益,而是要在尊重双方权益的基础上,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实践训练中,我还学到了一些具体的调解技巧。
例如,我学会了如何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及时提醒双方别忘记根本目标,帮助他们理性思考。
在双方情绪激动时,我也学会了如何控制情绪,保持冷静,并冷静地分析问题,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外,我还学习了如何善于运用语言和沟通技巧,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并促使他们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的人民调解能力得到了提升,并且获得了一些实用的技巧。
首先,我学会了如何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
在调解过程中,我要始终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地处理纠纷,以实现和谐解决问题。
其次,我学会了如何善于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我不仅要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还要善于运用语言和沟通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从而促使他们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心得体会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心得体会人民调解是一种有效、及时、灵活、低成本的调解方式,是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
在这次“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课程中,我受益匪浅,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用技能,都让我受益良多,并对我的工作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调解工作者不仅需要具备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还需要具备耐心、智慧、乐观进取的心态,以及思维敏捷、口齿伶俐的表达能力。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解决调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在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后,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练习。
在实践中,我发现建立调解心理、技巧与内功十分重要,只有建立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观察、分析、处理调解案件。
尤其是在实际调解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快速地寻找得到纠纷的症结所在,及时化解纠纷。
同时,人民调解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矛盾调处之时,各方当事人的情绪强烈,则调解员更应该保持冷静,明确主持调解权,注重挖掘各方的利益诉求,协调双方的矛盾,找寻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学习中,我还学到了一系列实用的技巧,比如说如何跑好调解登记,初次与当事人接触时的沟通技巧,如何掌控调解过程中的时间计划等等,这些实用技巧对于一个调解员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收获颇丰,既享受到了知识带来的满足感,也感受到了实践带来的成就感。
相信通过学习,我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定的人民调解能力,这不仅会对自己的职业梦想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产生积极的防线。
在结束这场培训后,我依然会保持一种谦虚好学的态度,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不断细化自己的调解能力,用最好的状态服务每一位当事人。
我坚信,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为人类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24年做好基层村级调解工作的工作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做好基层村级调解工作的工作心得体会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是每一户人家所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体社会和谐的前提。
但要真正实现和持续如此优良的和谐境况需要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而其中起关键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当属专为他人做嫁衣的村调解委员会主任。
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工作者,要想当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守护员,就必须时刻牢记“民间纠纷无小事”的原则,相反可能导致____,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____事件,影响村级稳定。
那么如何来做好一名称职的村级调解员呢。
我个人认为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技巧,概括起来就是:坚定“一个信念”、具备“二个素质”、履行“三个原则”、掌握“四个方法”。
一、坚定“一个信念”调解工作确实需要内心和信心,仅靠三、四分钟的热血去调解工作是不行的,必须要有顽强的毅力,既要讲清法律,又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要耐心细致,又要苦口婆心,只有把法、理、情说清说透才能够做好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有许多纠纷看上去调解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但咬咬牙坚持住,就能出现“柳暗花明”的结果。
二、具备“二个素质”村调解委主任作为调解主体之一,首先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
在自身学好、学深、学透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把自己的智慧和知识融到调解之中。
只有这样,才能在解决纠纷和依法调解之间,在知识结构和调解能力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契合点。
其次,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调处过程中公平公正,始终对每件事都“一碗水端平”,以诚取信,执法为民,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履行“三个原则”一是立足事实、勘定是非。
首先是查明基本事实,包括引起民事争议的原因、争执的焦点等;其次在事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和要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因势利导,巧借东风。
当前在调解过程中面临“关系”、“人情”的纠缠和困扰较多,对此现象我认为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只要坚持原则,这些“关系”、“人情”都是调解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借助当事人对“人情”的信赖来促成调解,简单地说就是“谁来找我说情,我就找谁去做工作”。
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助推乡村振兴培训交流发言
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助推乡村振兴培训交流发言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就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与责任发言。
本次发言主题是培训交流,那么我将就这一话题进行讲述和探讨。
在当前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调解员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排头兵”,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人,而调解员作为基层法制工作者,无疑是乡村振兴的推动者之一。
他们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社会服务。
首先,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是乡村振兴的波澜壮阔下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直接与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有着密切关系。
调解员作为乡村治理中的一员,具有发挥社会作用的重要职能。
他们以儿女身份插手家庭纠纷,用亲和力化解矛盾,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的阳光和和谐的元素。
同时,调解员通过参与农村纠纷的解决,提高了社会公平正义感,增强了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其次,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是乡村振兴中的法治引擎。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的引领。
调解员作为乡村法律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纠纷的调解,推动乡村振兴迈向更高的法治层次。
在许多乡村地区,由于官员缺乏法律知识,诉讼成本高昂,当地百姓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调解员的介入,不仅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廉价的法律服务,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状况,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为法律资源的合理分配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最后,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是乡村振兴中的社会链接者。
乡村振兴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而调解员正是连接农民群众和党政机关的纽带。
他们通过对农村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及时发现、调查和解决,帮助农民群众化解纷争,传递政府政策,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这种桥梁作用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建立起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发挥乡村组织和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了更好地发挥村政法专干人民调解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
浅谈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
浅谈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老百姓在别断得到实惠的并且,农村、农业、农民“三农”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各类土地纠纷,山林纠纷突发,呈现寸土必争,寸木必争的趋势,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和进展带来负面妨碍,广阔乡镇干部,部门干部和村干部,身处农村工作第一线,对农民的土地权益咨询题的现状倍感头痛,由于多方原因在调处这类矛盾时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对后来处理同一矛盾时带来困难和阻力。
在此,本人身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就增强人民调解员素养,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民调解工作历史悠久,具有方便、快捷、高效,便宜等特点。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化解了许多疑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一方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民调工作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
并且,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重点防控协调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调解文书所起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给付义务的协议,明确规定具有合同性质,对协议的效力从法律上进行了认定,对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
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就要做到知法知道法,规范调解文书,加强案卷治理,以便于矛盾双方当事人彻底履行调解协议。
鹤峰县五里乡和燕子乡加强人民调解员素养教育,今年已分别就有关调解文书制作等业务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两期培训,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进入了正规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进展。
三、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
如何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如何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如何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1、严格人民调解员管理。
制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依据《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调研和起草制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以促进调解活动高质高量,规范运作。
细化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奖惩制度,增强其可操作性,完善调解工作月汇报、季考核制度,强调人民调解员要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重视职业道德。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调解员,及时淘汰、不再续聘,保证调解员进出口渠道的畅通。
加大对调解员的奖励力度,充分体现出劳多得和论功行赏的激励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激励人,从而有效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的提升,更能带动调解工作的整体提升。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教育培训工作对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非常有必要。
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为主线,结合当前矛盾纠纷形势和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围绕调解工作实务、调解技巧、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卷宗归档、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进行。
教育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如法律知识讲座、典型纠纷研讨、参加法庭公开庭审、以会代训、现场观摩以及以案说法等,而不仅仅采用调解员集中上课培训的单一形式。
例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每月召开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各村(居)人民调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各村(居)调委会主任可以在会上交流调解经验、通报调解情况。
司法行政部门可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对各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案卷材料进行交叉检查,开展案卷评比活动,通过评比促提高。
3、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在日常调解工作中,建立调解程序操作规范,特别是村人民调解员,要改变过去只有口头调解,不制作询问笔录与调解文书的现象,这样才能增加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调委会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统计等制度,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其中尤其要完善以下三个制度: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月一排查,分析纠纷的新情况和新动向,制定调处方案。
《人民调解员心得体会【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员心得体会【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在调解工作中,我发现了一些重要问题,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首先,要提高专业能力。
人民调解员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专业人士,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
只有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为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其次,要加强沟通能力。
调解本质上就是一种沟通,给当事人提供一个平等、公正、客观、合理的调解平台,通过沟通达成协议。
因此,调解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了解不同的情况和利益关系,采用正确的调解方法和语言,维护调解的平衡状态。
再次,要注重人文关怀。
调解员的职责不仅仅是解决纠纷,更包括关心当事人的感受和需求,给予他们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
当事人参与调解已经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调解员应当站在当事人角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给与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最后,要保持纯洁性。
调解员是一种职业要求特别高的人士,不论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必须保持一种纯洁性,做到无私、公正、廉洁、勤勉,完全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调解公正性和权威性。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篇一: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广大农村经济,民生均得到较大提高,因而村级人民调解员在基层民众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作为奉节县甲高镇九洞村的一名普通调解员,在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本质工作过程中,我对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性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它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不同,它是一种社会性,群众性和民间性活动。
通过各种调解活动,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而作为人民调解制度下的人民调解员,对于农村社会生活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的是农村村民矛盾的复杂化与多样化,从普通的家庭矛盾到土地产权争端,基层农村的矛盾出现跨区域,长时间等问题,这就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作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调解员,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村人民调解员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而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应该以国家的安定团结,繁荣富强为前提。
只有国家的稳定才有农村经济的繁荣。
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
2.敬业和勤奋的品德。
重庆属于山地,广大农户居住分散,因此调解员在走访询问过程中必定要爬山涉水,追星逐月。
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
这就要求调解员奉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真正为农村民主自治作贡献。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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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心得体会:浅谈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老百姓在不断得到实惠的同时,农村、农业、农民“三农”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各类土地纠纷,山林纠纷突发,呈现寸土必争,寸木必争的趋势,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广大乡镇干部,部门干部和村干部,身处农村工作第一线,对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的现状倍感头痛,由于多方原因在调处这类矛盾时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对后来处理同一矛盾时带来困难和阻力。
在此,本人身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就增强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民调解工作历史悠久,具有方便、快捷、高效,廉价等特点。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化解了许多疑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一方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民调工作网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
同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重点防控协调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调解文书所起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给付义务的协议,明确规定具有合同性质,对协议的效力从法律上进行了认定,对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
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就要做到知法懂法,规范调解文书,加强案卷管理,以便于矛盾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调解协议。
鹤峰县五里乡和燕子乡加强人民调解员素质教育,今年已分别就有关调解文书制作等业务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两期培训,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进入了正规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
人民调解员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实际,掌握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基本法律。
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
要在农村充当义务法治宣传员,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农业生产、农村税收、农民负担、村民自治、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时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疏导民事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
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农民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
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答复。
鹤峰县五里乡人民政府在两期培训班中,将培训对象扩大到全体民调委员、行政干部和乡直单位负责人,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出现的久调不结,和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提出异议的情况,在培训班上进行个案处理,由司法干警和乡有关领导进行具体地业务辅导,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制定调解措施,确保调解成功。
司法干警还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重点讲述了涉及土地,山林纠纷的调处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是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