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政工程金奖杯评选办法(新)
市政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市政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市政工程质量,提高建设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质量责任,落实质量措施,确保市政工程质量。
二、奖励措施1. 对在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市政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3. 对积极参与市政工程质量技术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的工程项目,给予奖励。
5. 对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质量职责,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违反质量法律法规,造成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2. 对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市政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3. 对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4. 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造成市政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5.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6. 对质量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予以处罚。
7. 对不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导致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四、质量检查与监督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 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工程实体质量、工程验收等。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专家对市政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 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质量责任追究1. 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河南省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建城[2006]101号【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6.07.28【实施日期】2006.07.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的通知(豫建城〔2006〕101号)各省辖市建委(局)、公用局、市政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建设局(公用局):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建城〔2006〕19号)和《“河南省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试行)(豫城建〔2001〕10号),经各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普检推荐、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查组检查和评审,并报厅领导审定,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承建的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道路工程等15项被评为“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郑州市南三环雨水工程等73项工程被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现予以公布。
附件:1.“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名单2.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名单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1“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名单(15项)1.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郑州广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2.郑州市南三环道路工程(107国道-机场高速立交)建设单位:郑州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施工单位: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3.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高架桥建设单位: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二建筑公司郑州征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建科监理部、河南卓越监理公司监督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4.郑州市郑东新区第三城市中心线跨东西运河A3桥工程建设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施工单位:郑州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郑州拓野筑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5.巩义市人民路改造Ⅰ标段工程建设单位:巩义市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巩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6.洛阳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洛阳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洛阳市市政工程公司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海滨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洛阳市欣业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洛阳一拖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洛阳华诚建设监理事务所洛阳华誉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7.洛阳市丽新路改造道路工程(九都路-同山路)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河南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洛阳市泾渭市政工程监理所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8.洛阳新区北苑一路、北苑二路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洛阳市通升筑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洛阳一拖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9.洛阳市王城大道上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
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新)
附件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以下称“金杯奖”)是我省市政公用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项,体现我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一流水平。
第三条“金杯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具体组织评审,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批准后颁发。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且应具有以下规模:1. 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地铁及隧道等工程。
2. 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净配水厂、桥梁等工程。
3. 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及排水、泵站、堤岸、广场、给水、热力、燃气管道等工程。
4. 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城市照明等工程。
5.绿化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对工程投资规模小于以上标准,但工程质量优良、效益显著、技术先进,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也可参加申报评选。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金杯奖”的市政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1. 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须经过一年(或至少一个冬夏)的使用期,且工程质量完好,未发现结构上的质量隐患,未发现使用功能上的缺陷;3. 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4. 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5. 已荣获工程所在地市级优良工程称号;6. 已荣获工程所在地市级文明工地称号;7.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中无发生不良记录的工程。
申报“金杯奖”的园林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1. 工程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市政工程管理处荣誉奖励制度
市政工程管理处个人荣誉奖励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处奖励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明确奖励标准,经处领导研究决定,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处级以上部门奖励的先进个人,发放一定的奖金,以鼓励广大职工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广得殊荣,具体标准制定如下:一、奖励范围由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及相对应的上级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颁发的个人荣誉;我处党政工评出的先进个人;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非本系统范围内颁发的行业类、协会类个人荣誉;工作涉及到的非本岗位直属部门颁发的外单位个人荣誉。
二、奖励标准1、由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及相对应的上级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颁发的个人荣誉;我处党政工评出的先进个人奖励标准:处级荣誉奖励300元,局级荣誉奖励500元,市级荣誉奖励700元,省级荣誉奖励900元,国家级荣誉奖励1100元。
2、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非本系统范围内颁发的行业类、协会类个人荣誉的奖励标准:相当于处级荣誉的奖励100元,相当于局级荣誉的奖励150元,相当于市级荣誉的奖励200元,相当于省级荣誉的奖励250元,相当于国家级荣誉的奖励300元。
3、工作涉及到的非本岗位直属部门颁发的外单位个人荣誉的奖励标准:相当于处级荣誉的奖励50元,相当于局级荣誉的奖励100元,相当于市级荣誉的奖励150元,相当于省级荣誉的奖励200元,相当于国家级荣誉的奖励250元。
4、经处领导同意参加局举办的论文、书法、绘画、摄影、演讲等活动(不包括参加体育运动会和文艺演出)获得等级奖励的标准:相当于处级荣誉的奖励50元,相当于局级荣誉的奖励100元,相当于市级荣誉的奖励150元,相当于省级荣誉的奖励200元,相当于国家级荣誉的奖励250元。
三、奖励说明1、各种荣誉确认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凡未经处领导同意上报审批的荣誉不予奖励。
2、在同一年度如果荣获多个荣誉,只奖励最高荣誉。
3、奖励以年度计算,由处属各支部汇总把取得个人荣誉名单报处工团办,年终一次性发放。
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
附件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参照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以下称“金杯奖”)评选。
第三条“金杯奖”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市场行为、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综合评选。
第四条“金杯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市政工程分会(以下称“市政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金杯奖”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以下规模:1、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及排水、城市桥梁、广场等;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及轻轨高架、海绵城市-低影响雨水开发系统项目等;3、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净配水厂、泵站等;4、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中水、排水、给水、热力、燃气管道等;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城市照明等工程。
6、对工程投资规模小于以上标准,但工程质量优良、社会、示范效益显著、技术先进,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的,经复查组评议通过的,也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之内:1、建设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2、有质量、安全隐患和功能性缺陷的;3、往年申报落选的;4、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5、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有举报、投诉、且以上情况已核实的;6、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城市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划分为: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资独资建设工程及由外资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未拖延合同工期;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6、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备案或验收。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道路及排水工程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和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和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1.26•【字号】豫建城[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和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的通知(豫建城〔2010〕87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豫建城〔2010〕48号)和《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豫建城〔2010〕50号),经各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普检推荐、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组检查和评审,经我厅研究审定,郑州市嵩山路-黄郭路-南三环路立交工程等16项工程被评为“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洛阳市道北二路建设工程等74项被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现予以公布。
附件:1.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名单(16项)2.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名单(74项)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1“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名单(16项)1.嵩山路-黄郭路-南三环立交工程建设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施工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郑州第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建达工程监理公司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2.开封市汴西新区宋城路西延工程建设单位:开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施工单位:开封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开封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开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3.开封市郑汴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开封市城市管理局施工单位:金瑞达公共设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开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4.开封十八大街秫米店-宋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建设单位:河南省爱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市豫通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开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5.洛阳新区博物馆东街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泾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6.洛阳市瀛洲大桥及接线工程Ⅲ标段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7.洛阳市九都路西段(涧西段)建设工程Ⅱ标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洛阳市通升筑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8.洛阳市道北二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市政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洛阳华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河南泾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9.三门峡市崤山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三门峡市天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市恒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科扬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三门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建设单位:漯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漯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商丘市长江西路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单位:商丘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施工单位:商丘市市政工程处监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商丘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12.安阳市文明大道道路工程(梅东路-铁西路)建设单位:安阳市市政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施工单位:安阳市市政工程处监理单位:北京筑福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安阳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13.南阳市中州西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南阳市市政工程监理所监督单位: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14.南阳市中州西路排水工程建设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南阳市市政工程监理所监督单位: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15.信阳市南湖路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信阳市申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信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6.信阳市百花园景观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施工单位:信阳市申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市宏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扬州市兴泰钢杆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附件2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名单(74项)1.郑州市嵩山路-黄郭路-南三环路立交工程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郑州第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郑州市丰庆北路雨水工程郑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建设有限公司3.郑州市化工路照明工程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郑州市客技路桥梁工程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郑州市代庄街道路工程(南三环-长江路)段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航海路-长江路)段郑州征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郑州市大学南路道路工程四标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郑州市冯庄路道路工程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8.郑州市冯庄路污水工程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9.郑州市冯庄路雨水工程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10.郑州市大学南路(南三环-南四环)道路工程三标段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河南中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1.郑州市大学南路(南三环-南四环)雨水工程三标段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河南中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2.郑州市嵩山路(建设路-长江路南)综合整治工程四标段河南大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3.洛阳新区博物馆东街新建工程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洛阳市瀛洲大桥及接线工程Ⅲ标段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5.洛阳市九都路西段(涧西段)建设工程Ⅱ标洛阳市通升筑路有限公司16.洛阳市道北二路建设工程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市政工程公司17.洛阳市新区孙辛路(开元大道~伊洛路)建设工程︱标段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栾川县城人民桥建设工程洛阳市信昌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9.洛阳市道北二路新建工程Ⅲ标郑州征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洛阳市博物馆新馆室外工程洛阳市市政工程公司21.洛阳市华山路建设工程Ⅲ标段洛阳市信昌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2.偃师市迎宾南路南延工程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昶明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焦作市文成路工程(山阳路-瓮涧河)焦作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4.焦作市山阳路(人民路-映湖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5.三门峡市崤山路改造工程三门峡市天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市恒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6.巩义市杜甫路改造工程巩义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7.开封市汴西新区宋城路西延工程开封市市政工程总公司28.开封市郑汴路改扩建工程金瑞达公共设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9.开封十八大街秫米店-宋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河南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0.开封市通许县商业街道路改建工程开封市恒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1.兰考县胜利路改造工程河南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2.尉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河南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3.商丘市长江西路道路排水工程商丘市市政工程处34.商丘市胜利路道路工程商丘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5.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6.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外污水管网工程漯河市宏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7.漯河市汉江路道路大修工程漯河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8.漯河市祁山路道路大修工程漯河市宏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9.漯河市祁山路嫩江路路灯安装工程漯河市诚实照明工程有限公司40.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漯河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41.许昌市文峰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一标)许昌市腾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标)许昌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42.许昌市仓库路南延道路工程许昌市腾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3.许昌市仓库路南延污水工程许昌市腾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4.许昌市仓库路北段拓宽改造工程许昌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45.许昌市新兴路东段供水工程许昌瑞贝卡供水工程有限公司46.许昌县文苑路污水工程许昌金石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禹州市花园新村主车道道路工程禹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8.长葛市建设路南段道路工程河南三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9.项城市交通西路罩面工程(一标)河南嘉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0.新乡市解放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黄河大道--南环路)新乡市市政工程处51.新乡市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排放管道铺设工程新乡市新水工程有限公司52.辉县市东西大街道路工程(东关段、西关段)辉县市永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3.辉县市东西大街污水工程(东关段、西关段)辉县市永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4.辉县市东西大街段雨水工程(东关段、西关段)辉县市永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5.鹤壁市淇滨污水管网改扩建一期工程(二标段)鹤壁市海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6.鹤壁市山城南路道路排水工程(朝阳路-张庄路段)鹤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7.安阳市文明大道道路工程(梅东路-铁西路)安阳市市政工程处58.安阳市铁一路道路工程(文峰大道-文源街)安阳市市政工程处59.安阳市兴盛路道路工程(迎春东街-德隆街)开封市市政工程总公司60.安阳市热力管网扩建工程十标段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61.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道路改造工程(龙安路-太行路)林州市市政工程处62.濮阳市安泰路建设工程濮阳市恒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3.濮阳市胜利西路污水干管工程濮阳市市政工程公司64.南阳市中州西路道路工程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65.南阳市中州西路排水工程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66.南阳市人民路整修工程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67.邓州市北京大道道路工程邓州市市政工程公司68.信阳市南湖路综合改造工程信阳市申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9.信阳市百花园景观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信阳市申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市宏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扬州市兴泰钢杆照明器材有限公司70.信阳市申城大道(原航空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信阳市豫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1.平顶山市园丁路道路改造工程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72.平顶山市光明路道路工程(矿工路-程平路)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73.驻马店驿城大道北段道路工程四标驻马店市建筑公司74.驻马店纬五路东段道路排水工程驻马店市宇兴置业有限公司。
市政工程金杯奖评审办法
市政工程金杯奖评审办法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管道、垃圾处置、广场、堤岸等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
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国独资工程及由外国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未拖延合同工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和环保的要求;6、工程建设中采用自主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验收备案。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须在1000万元以上;参建轨道交通、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承担工程量须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委(厅)申报。
我国市政工程金杯奖评审办法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管道、垃圾处置、广场、堤岸等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
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国独资工程及由外国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未拖延合同工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和环保的要求;6、工程建设中采用自主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验收备案。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须在1000万元以上;参建轨道交通、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承担工程量须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委(厅)申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初评,并在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审意见,加盖印章。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城市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划分为: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 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 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 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4000万元(含4000 万元)以上。
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资独资建设工程及由外资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未拖延合同工期;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6、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备案或验收。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道路及排水工程1000 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 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以上; 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以上。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城镇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划分为: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公用工程(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给水管道等)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城市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第五条:外资独资建设工程及由外资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未拖延合同工期;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6、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备案或验收。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道路及排水工程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公用工程(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给水管道等)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城市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评审办法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管道、垃圾处置、广场、堤岸等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
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国独资工程及由外国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未拖延合同工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和环保的要求;6、工程建设中采用自主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验收备案。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须在1000万元以上;参建轨道交通、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承担工程量须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委(厅)申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初评,并在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审意见,加盖印章。
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评选办法
附件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以下称“省优”)评选。
第三条“省优”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市场行为、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综合评选。
第四条“省优”每年评选一次。
由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市政工程分会(以下称“市政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省优”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以下规模:1、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及排水、城市桥梁、广场等;2、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及轻轨高架、海绵城市-低影响雨水开发系统项目等;3、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净配水厂、泵站等;4、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中水、排水、给水、热力、燃气管道等;5、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城市照明等工程。
第六条下列工程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之内:1、建设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2、有质量、安全隐患和功能性缺陷的;3、往年申报落选的;4、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5、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有举报、投诉、且以上情况已核实的;6、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景观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市政金杯演说词[5篇]
景观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市政金杯演说词[5篇]第一篇:景观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市政金杯演说词孝义市北景观大道东延第三标段工程位于孝义市大孝堡乡芦南、芦北村,是连接孝义与介休的城市快速路。
建设管理局开发建设,设计研究院设计,有限公司监理,有限公司总承建。
该工程设计全长4.357公里。
在沿线设置涵洞一座;通道一座:总长40.77米,净宽16米,净高3.5米;桥梁两座:两桥相隔7米,均为双幅32米现浇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曲线半径2000米。
孝河桥是北景观大道上跨孝河公园景观湖的一座景观桥,孝河桥为8孔20米的现浇整体式混凝土箱梁,桥长165.80米。
文峪河桥是跨文峪河的一座桥梁,文峪河桥梁为4孔16米现浇连续板桥,桥长69.12m。
现浇箱梁高1.35、宽16m。
桥墩基础为1.8m和1.5m钻孔灌注桩基础。
桥台为薄壁式桥台,高为3m。
单幅桥桥面宽度为16米,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分设0.5米防撞护栏。
于2011年4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20日竣工。
工程自开工起就确定了创“山西省市政工程金杯奖”的质量目标,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文峪河桥跨文峪河,桥梁中轴线与文峪河水流方向为斜交。
由于文峪河水流量大,加上河底淤泥厚,围堰施工难度大,钻孔时容易引起扩孔。
考虑到现浇桥面板时河面才回填完成,为施工方便,采取埋管排水再回填施工。
孝河桥与文峪河桥处在同一个曲线段,曲线半径为2000米。
施工放线难度大,在施工放线中要使用全站仪不断按图纸的设计利用极坐标法反复的进行测量,以确保两座桥浇筑完成后形成弧度,符合设计要求。
桩基采用直径1.8m和1.5m的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墩桩长45m 和30m,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直径1.3m和1.2的柱式墩,桥台采用直径1.5m的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桩长38m和24m。
采用旋挖钻机,机械成孔,提高了工效,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桩经超声波投射法测试,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市政工程评优方案
市政工程评优方案一、总则市政工程是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而进行的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供冷、城市照明、公园绿化、市政设施等各种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工程。
市政工程对城市的发展和改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评优市政工程是非常有意义的。
市政工程评优旨在发现和表彰在市政建设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项目、单位和个人,促进市政工程建设的发展。
二、评优名录本方案设立市政工程评优名录,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不同领域分为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供冷、城市照明、公园绿化、市政设施等多个类别。
评优名录将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绿色环保性、安全性、成本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评比,获得评优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将获得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三、评优标准1. 先进性: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技术设备等方面采用了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引领了市政工程建设的发展方向。
2. 创新性:项目在设计理念、施工工艺、材料应用,技术设备等方面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技术创新成果。
3. 绿色环保性: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环保,采用了环保材料、环保工艺,实现了工程建设过程的绿色环保。
4. 安全性: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
5. 成本效益: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现了较好的成本效益,效果显著。
四、评优程序1. 推荐阶段:市政工程评优由市政工程管理机构牵头组织,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征集并推荐各类市政工程项目、单位和个人。
2. 审核阶段:评优工作小组对推荐的项目、单位和个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并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
3. 终审阶段:评审组根据评优标准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确定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
4. 验收发布:市政工程管理机构对获奖项目进行验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媒体等途径发布获奖名单,进行宣传。
五、奖励方式1. 荣誉称号:获得市政工程评优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将获得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优秀工程、单位、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奖罚制度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奖罚制度一、奖励机制1. 安全检查优秀单位奖励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表现优异,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市政府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可包括:(1)发放奖金:根据单位在安全检查中的表现,给予相应金额的奖金,作为表彰和鼓励。
(2)颁发荣誉证书:对表现优秀的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褒奖。
(3)优先考虑:在招标和评标工作中,给予表现优秀的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优先考虑。
2. 安全检查优秀个人奖励市政工程安全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专业人员参与。
对于在安全检查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市政府应该给予奖励,以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该工作。
奖励内容可包括:(1)个人荣誉称号:称誉出色的安全检查人员,发放荣誉称号,如“安全卫士”等。
(2)发放奖金:给予表现优秀的安全检查人员一定金额的奖金,以示激励。
(3)职称晋升:在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中,对表现出色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优先评定和晋升。
3. 安全检查成果推广奖励市政工程安全检查是为了保障城市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的重要举措,对于检查成果具有示范作用的,市政府应该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形式包括:(1)组织交流会议:较好的市政工程安全检查成果应该进行交流和分享,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对检查成果进行宣讲和推广。
(2)颁发专业证书:对于具有示范作用的市政工程安全检查成果,给予专业证书以表彰。
(3)推介宣传:将优秀的市政工程安全检查成果进行推介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处罚机制1. 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处罚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未遵守规定,存在违规行为,影响工程安全的,市政府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责令整改:针对安全隐患,责令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2)罚款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市政府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3)暂停工程施工:对于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市政府可暂停市政工程施工,直至解决问题。
市政项目奖罚制度
市政项目奖罚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市政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市政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奖励机制1. 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项目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2. 安全奖励:对于安全管理到位,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并作为优秀施工单位推荐。
3.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给予进度奖励。
4. 创新奖励:鼓励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于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的创新做法,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1. 质量惩罚:施工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将被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严重者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2. 安全惩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将被处以重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进度惩罚: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将根据延迟时间的长短处以相应罚款。
4. 违规惩罚:对于违反施工规范、环保法规等行为的单位,将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罚。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做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被处罚单位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由项目管理部门复核。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贡献,项目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额外奖励。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市政金杯奖申报材料参考资料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申报表
项目名称:郑州市科学大道—西三环互通式立交工程
申报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申报日期:2012 年8月28 日
填报说明
1、统一使用A4(210mm╳297mm)规格的纸打印装订。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
建设地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等必须详尽、准确、并加盖单位印章。
3、工程简介依照以下格式及提纲撰写(篇幅在1000字左右)。
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主要实物工程量)
工程特点
质量目标设计
科技含量、技术创新
各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4、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组织和管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设置和工作情况;企业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发上质量奖的情况等。
5、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养护管理单位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协会或主管部门应签署审核的具体意见。
6、创优计划包括质量目标及目标管理(质保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
注:1、各参建单位须加公章。
2、联系人施工单位须写明该项目经理确切姓名。
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推动全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以及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评选。
第三条“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市场行为、工程安全技术资料和工程现场综合情况进行评选。
第四条“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每年评选一次,由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市政工程分会(以下称“市政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1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以下规模:管线工程造价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其余市政公用工程造价达到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的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第七条申报单位应是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八条申报“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所在地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或地市(省直管县)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现场复查及要点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创建及现场复查开封市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杨东瑜(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前言:“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质量最高奖。
这些年通过各省和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评选,对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施工企业和质量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市政工程金杯奖工程的含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树立样板,鼓励先进,提高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和建设主管部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质量意识,中国市政协会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公布了新修订的《全国市政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及《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复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月,河南省建设厅也推出《河南省市政金杯奖评选办法》。
新一轮创优争杯的又要掀起和到来。
开封新区新建投公司领导重视、积极行动,抢抓机遇,在新区科学规划、周密组织,正在掀起新一轮创杯高潮,为开封市进一步开展“创优争杯”活动带了一个好头。
(一)金杯工程的内涵金杯工程,通俗的说,就是精品工程。
1、广义精品:即通过有效地管理,创造出完美的工程.2、狭义精品:以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设计。
依据,通过全员参与的管理方式,对工序全过程进行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和周密组织,进而最终达到优良的内在品质和精致的外观效果。
(二)、金杯工程与企业品牌1 、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现代企划的鼻祖史蒂芬金说:产品是工厂所生产的东西,品牌是消费者所购买的东西。
产品可以被竞争者模仿,品牌确是独一无二的。
产品极易过时落伍,但成功的品牌却能持久不坠。
每个企业都要以自身的特色来塑造企业品牌,或以产品质量、或以特色服务、或以特殊的营销方式等。
建筑市政业塑造自己的品牌必须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因为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和影响,优质的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品牌拓展的基础,品牌资产的观念已为市政工程市场所接受。
且品牌效应日渐显示出强大的威力。
招标之间的竞争已演变成品牌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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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参照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以下称“金杯奖”)评选。
第三条“金杯奖”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市场行为、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综合评选。
第四条“金杯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市政工程分会(以下称“市政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金杯奖”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以下规模:
1、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及排水、城市桥梁、广场等;
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及轻轨高架、海绵城市-低影响雨水开发系统项目等;
3、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净配水厂、泵站等;
4、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中水、排水、给水、热力、燃气管道等;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城市照明等工程。
6、对工程投资规模小于以上标准,但工程质量优良、社会、示范效益显著、技术
先进,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的,经复查组评议通过的,也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1、建设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
2、有质量、安全隐患和功能性缺陷的;
3、往年申报落选的;
4、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5、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有举报、投诉、且以上情况已核实的;
6、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金杯奖”的市政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须经过一年(或至少一个冬夏)的使用期,且工程质量完好;
3、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4、已经通过省级优良工程评选;
5、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6、工程中至少有一项省级QC成果或一项新技术应用。
7、申报单位(含参建单位)应是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单位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申报。
第九条工程竣工,符合申报“金杯奖”条件的市政工程,向所在各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没有成立市政行业(工程)协会的,经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申报。
第十条各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或地市(省直管县)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初评,在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审推荐意
见并加盖印章,统一上报市政分会秘书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7月15日。
市政分会秘书处将适时开展网上申报。
第十一条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程获得河南省及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科技示范工程、省级及以上工法、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及省市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在符合相关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五章申报资料
第十二条申报“金杯奖”的市政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其中1~12项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申报表”及电子表格(Excel格式)
2、工程开工前的创优计划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4、获得市级市政优良工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工程监理评价报告复印件;
7、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9、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0、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检测及功能性检验资料(结构工程应提供主体检查报告)复印件;
11、业主、管养单位出具满意度报告;
12、如果申报工程获得河南省及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科技示范工程称号、河南省级及以上工法、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及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市级及以上优秀QC成果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13、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DVD片(限时间5分钟)一盘(要求DVD片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14、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色照片10张,并提供数码电子版,其中4张为竣工照片,并伴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第六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复查时间:每年7月份开始,“市政分会”对各地市上报的工程项目,组织现场复查。
复查组成员在协会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抽取。
第十四条工程复查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关于施工及质量情况的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包括观感质量和实测实量数据;
3、查阅内业资料(包括建设程序有关资料、技术、质量、管理资料等);重大工程须有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查验报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检验资料抽查记录;
4、重大管道工程、净配水厂及污水(污泥、垃圾)处置结构等隐蔽工程,须在施工过程中,报请“市政分会”进行实体工程质量状况的查验;
5、对复查工程进行座谈及反馈意见。
第十五条复查组长负责撰写复查报告,上报“秘书处”。
第十六条评委评选
(一)省市政公用业协会设立省市政金奖工程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由省协会领导、分会领导和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
“金杯奖”评审会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分会秘书处负责。
(二)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会委员出席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
评审会议议程:
1、听取复查组长对复查工程综合评估情况汇报;
2、查看工程评估资料;
3、观看反映评选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创优的音像资料;
4、评委评议;
5、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占评委出席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工程当选,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七条公示及公布
“金杯奖”初步评选结果在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无异议后由省市政行业协会正式发文公布。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八条对荣获“金杯奖”工程的主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等单位,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正式行文通报表彰,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以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名义在全省性有关的媒体上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九条对获奖的工程项目实行优质优价,具体参照执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通知》(豫建建〔2007〕59号)。
执行优良级别为“中州杯”省优良工程。
建议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时,对获奖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建议获奖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为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职称评定时,获奖工程可作为成果申报。
第二十一条对已获得“金杯奖”的工程项目,因各种原因,发现有较大的质量问题时,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有权撤消该工程的“金杯奖”荣誉称号,并收回相应奖杯和证书。
第八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或超标准接待。
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复查和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消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金杯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