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解析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
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
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 GJ59—99)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自 1999-5-1 起执行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建标[1999]79号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前言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1999年2月目次1 总则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 检查评分表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有关问题的说明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有关问题的说明1999年9月22日至24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厦门召开了“建筑安全工作研讨会”,主要研究讨论了新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徐金泉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贯彻强制性标准做了发言。
标准主编人对会议中就标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现将提出的主要问题说明如下:一、安全管理1.“标准”与相应规范的关系“标准”与其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效力,它的许多条文取之于相应的标准,这是一本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总工程师审批。
3.安全人员应该按照有关的规定配备。
可按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一个专职人员,3万平方米以下配2人,3万平方米及以上配备3人。
也可按施工队伍人数比例配备,在施工高峰达到200人的,配一个专职安全员,300人及以下配2人,以上配3人。
4.安全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及建人[1999]127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专职安全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应少于40学时。
5.班前安全活动的记录班前安全活动每天都要进行并做记录。
二、文明施工现场围档的规定的制度依据现场围档规定源于《建筑法》,具体高度尺寸的规定是根据各地区施工经验制定的。
在建工程能作到分设安全出入口时可否住宿在建工程不得兼做住宿。
这是许多伤亡事故案例给我们的教训。
另设出入口虽可使住宿的人另走一条通道,但它还解决不了交叉作业带来的危险。
急救人员的培训范围凡在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应经过急救培训,学习常见的急救知识,并掌握急救技术,会实施急救措施。
多个单位、多个单体工程施工时的围档设置多个单位、多个工程之间可不设转档,但在集中施工小区的最外围应设置围档。
三、“三宝”、“四口”防护(“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和电梯井口)在建工程如何做到全封闭在新“标准”中取消平网,改为用密目网式安全网全封闭,这是一项技术进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汇总表总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
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2.合格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检查评分表编辑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解释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一、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全省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本实施意见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实施意见执行。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地应积极推广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三相五线制和型钢式井字架、挑架,逐步淘汰毛竹外脚手架、钢管扣件式井字架、钢管扣件式挑架。
特别是市区主要道路的临街工程、成片开发住宅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各地应采取具体措施,率先推行。
从2000年1月10日起,凡新开工工地使用钢管扣件式井字架或钢管扣件式挑架或毛竹外脚手架或外架外侧未张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的,一律不得申报省文明标化工地。
4、本实施意见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5、本实施意见由省建设厅建筑业处负责解释。
6、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图解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 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 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 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 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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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 70 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 75 分以下;
3) 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 在 80 分以下。
3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应包括: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 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该表所示得 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 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 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 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 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目录• 1 总则•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3 检查评分表•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
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
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图解
第五章
门型脚手架
5.2.架体基础 脚手架基础要平实,并做好排水,按标准表中不同土质和搭设高度 选取具体做法。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要准确 ,底部要加设扫地杆。
第五章
第四章
悬挑式脚手架
4.5.交底与验收 搭设前要有书面交底,交底双方要签字。每搭完一步架后要按 规范规定校正立杆的垂直、跨度、步距和架宽,并进行验收,要有 记录。
第四章
悬挑式脚手架
4.6.杆件间距 立杆的纵距和横距,大横杆的间距,小横杆的搭设,都要符合施工 方案的设计要求。
第四章
悬挑式脚手架
4.7.架体防护 脚手架外侧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片连结用尼龙绳做 承绳;作业层外侧要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的挡脚板。
第二章
文明施工
2.9.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要建立卫生责任制,食堂要干净卫生,炊事人员要有分健 康证。要保证供应卫生饮水,为职工设置淋浴室、符合卫生标求的厕所 (有条件的安设水冲厕所),生活垃圾装入容器,及进清理,设专人负 责。
第二章 文明施工
2.10.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要有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要备有急救器材和药品,制定有 效的急救措施,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
悬挑式脚手架
4.1.施工方案 搭设悬挑式脚手架也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包括悬挑支撑部分 和架体都要经过设计计算。如架体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按照 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和 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由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总工程师批准 。
第四章
第三章
落地式外脚手架
3.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水横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称为主节 点,大横杆(纵向不平杆)要绑在立杆内侧,主节点处必须设立一根横向 水平杆,两扣件中心距不得大于150mm。各杆件的间距根据设计计算得出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讲稿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应规范的基本要求(讲稿)一、该检查标准出台的目的、作用:1、目的: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作用: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使建筑施工安全评价工作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二、检查分类和评定要求:1、建筑施工的检查分类:检查标准将建筑施工现场各部位施工分成十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1)安全管理;(2)文明施工;(3)脚手架;(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5)“三宝”“四口”防护;(6)施工用电;(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8)塔吊;(9)起重吊装;(10)施工机具。
2、检查要求:(1)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十个方面,其中有八个方面设置了保证项目(除“三宝”“四口”防护,施工机具)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是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在设置保证项目八个方面除: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外,其余6个方面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和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评分方法:(1)检查评分时将不得采用负分值,总分用100分制方法进行评定;(2)在检查评分时,当有保证项目的方面,首先检查保证项目,因保证项目是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当保证项目中任何一个子项得零分或保证项目得分小计<40分时,此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优良:保证项目得分必须≥40分,汇总表得分在80分及其以上。
合格:(1)保证项目得分≥40分,汇总表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2)有一分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及其以上;(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在80分及其以上。
不合格:(1)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2)有一分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在80分以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
年月日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表3.0.3
落地式外脚手架查评分表表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2
注:1.发现脚手架钢木、钢竹混合搭设,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后得分=10×该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合计÷1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一、基本要求1、建筑施工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当量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施工规程及安全防范措施须符合本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视为重要任务,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要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涉及建筑安全的问题。
3、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项技术开关闸,由施工人员值班实施保护。
一切连接电路的保护装置,如熔断器、开关和在使用时维护的对地保护接地钢结构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4、施工现场安全警戒边界应落实,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将施工现场划分为活动区和无活动区,指定受保护区,做好定期巡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危险。
5、系统安全检查应进行,考查安装结构是否安全可靠,各种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有无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行为。
6、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应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施工规程及操作规程,具备安全技术施工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判断能力和处理能力。
二、主要检查项目1、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有无发现危险源,有无未按规定部署安全设施,是否做到活动区安全,安全标识是否使用正确。
2、施工许可: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经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有,是否按照规定经过安全检查,并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3、施工人员技能: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是合格的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技能培训,是否有专业资质证书?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监理员,是否有安全职业健康监督证明?4、设备安全检查:检查施工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主要设备是否经过安全检查,是否安装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吊装、基础和支撑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施工方案安全性:检查施工方案是否有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涉及法律法规、技术、防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6、监测验收检查:检查安装系统是否经过相关安全验收,有无安全报告,合格证?以及是否经过全流程的安全检查,否则危险情况不易发现,会造成建筑安全风险。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自 1999-5-1 起执行前言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1999年2月目次1 总则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 检查评分表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 GJ59—99)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自 1999-5-1 起执行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建标[1999]79号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前言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1999年2月目次1 总则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 检查评分表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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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
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表3.0.3
续表表3.0.3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1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2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3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4
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式提升或爬架)检查评分表表3.0.4-6
续表表3.0.4-6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5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6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表3.0.7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9
续表表3.0.9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表3.0.10
塔吊检查评分表表3.0.11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12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3.0.13
续表表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