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第三期:防控相关劳动法律问题
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培训试题及答案
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培训试题及答案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培训试题及答案(核酸采集人员培训)1.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A2小时B6小时C8小时(正确答案)D12小时2.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是由O科学判定。
社区排查组公安部门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确答案)政府部门3.下列哪项是需要被纳入管理的风险人群()。
A密切接触者B次密切接触者C中高风险区来返人员D以上都是(正确答案)4.有本地新冠疫情发生时社区防控范围划定应依据()的原则。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正确答案)B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的原则C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D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5.三公协同是指哪几个部门OA公卫(正确答案)B工信(正确答案)C公安(正确答案)D交通E政法6.有本地新冠疫情发生时O负责划定三个区。
A县(区)及以上的人民政府B县(区)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C县(区)及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县(区)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正确答案)7.目前新冠疫情防控总策略是OoA围追堵截B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正确答案)C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D动态清零8.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是OA调查病例的传染源B追踪和判定密切接触者C调查病例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特征和危险因素等D调查分析聚集性疫情的传播特征和传播链E以上都是(正确答案)9.判断密切接触者的时间范围从病例发病前O天到病例隔离为止OA2天B3天C4天(正确答案)D5天10.下列哪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A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正确答案)B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正确答案)C暴露于可能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环境的人员(正确答案)D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正确答案)11.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管控措施是OoA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B14天集中隔离(正确答案)C7天自我健康监测D14天自我健康监测12.是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管理措施()OA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B14天集中隔离C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D3天内完成2次核酸,并且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正确答案)1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标准是()。
关于疫情期间人员劳动关系常见问题指引2022
关于疫情期间人员劳动关系常见问题指引在疫情新常态下,各地依然有散发疫情发生的状况,根据人社部相关指导文件,对于疫情期间雇员劳动关系的情况,我们对常被问及的问题进行了整理,以下是常见问题的指引,供大家参考使用:使用前的说明:1.本指引仅供参考2.如果本地政府有与此相关的细则指导文件,请参考本地政府的指导意见;3.参考人社部指导文件(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常见问题解答:1.单位或分公司因政府防疫要求停业,员工如何安排?答:优先调配到就近单位或分公司工作,如个人原因不愿服从安排的,可以安排休年假或事假;如公司无法安排,可参照企业停业标准,第一个付薪周期发放基本工资,第一个付薪周期以后按照企业停工标准发放生活费(请参考当地政府关于企业停工期间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如:福建省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2.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答: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劳动者工资应参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与员工沟通协商一致:1)优先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2)可参照企业停业标准,第一个付薪周期发放基本工资,第一个付薪周期以后按照企业停工标准发放生活费(请参考当地政府关于企业停工期间的生活费发放标准)3)对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3.员工因疫情原因(交通、当地出入限制等,包括封村/封路/封小区)无法按时返工,应如何安排?答:建议与员工沟通协商一致:1)优先休放年假;2)进行调休(适用于综合工时制计薪的单位)3)如果确实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超过14天的),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公司可同意员工申请事假。
传染病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2009年,一场突如其来的H1N1流感疫情席卷全球,我国也未能幸免。
H1N1流感疫情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疫情爆发初期,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防控。
然而,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法律法规和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本案例将以H1N1流感疫情为例,探讨传染病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防控措施。
二、案例概述1. 疫情爆发:2009年4月,山东省青岛市首次报告H1N1流感病例。
随后,疫情迅速蔓延至全国,病例数量不断增加。
2. 政府应对:面对疫情,我国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病例监测、隔离、治疗和疫苗接种等工作。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分享疫情信息,共同应对疫情。
3. 法律法规问题: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如:个别地区隐瞒疫情、延误防控时机;部分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
4. 法律责任追究:针对疫情中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如:对隐瞒疫情、延误防控的官员进行追责;对未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对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顿等。
三、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依据:在H1N1流感疫情中,我国政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疫情防控。
2. 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疫情中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责任:对隐瞒疫情、延误防控的官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传染病防治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责任:对未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的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 民事责任:对因疫情造成损害的受害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互联网新业态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与突破
互联网新业态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与突破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4)二、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现状 (5)2.1 互联网新业态的定义与特点 (7)2.2 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趋势 (8)三、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9)3.1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含义 (10)3.2 劳动者权益保护对互联网新业态的重要性 (11)四、互联网新业态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 (12)4.1 信息安全风险 (13)4.2 职业安全问题 (14)4.3 劳动报酬问题 (15)4.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问题 (16)五、互联网新业态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突破 (18)5.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9)5.2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20)5.3 提高劳动者素质与技能 (21)5.4 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 (23)六、结论与展望 (24)6.1 结论总结 (25)6.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26)一、内容综述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其带来的劳动领域变革也日益显著。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互联网新业态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多样化的就业选择,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新的问题。
在内容综述部分,我们将深入探讨互联网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主要困境,包括工作性质不明确、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覆盖不全等问题。
这些困境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我们也应看到,在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积极的变化也在不断涌现。
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企业也逐渐意识到劳动者福利和工作环境的重要性,开始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这些变化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互联网新业态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与突破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
我们需要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挑战,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并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促进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国普法办组织力量汇总整理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形成了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二十三问。
1、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2、什么是传染病的“乙类管理、甲类防控”?《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三)
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三)一、涉及疫情防控破产纠纷相关问题问题1: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确定债权申报期限?答:尚未确定债权申报期限的案件,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适当的债权申报期限,并视情在相关通知书及公告中明确采取非现场申报方式。
问题2:疫情防控期间,债权申报及延期如何处理?答:已确定债权申报期限的案件,可通知债权人或发布公告,采取非现场方式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可视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最长债权申报期限内适当延长,并依法通知全体债权人。
问题3:疫情防控期间,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有哪些?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期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如何处理?答:疫情防控期间,债权人会议应尽量采用在线网络视频会议或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并可视情采用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网络应用服务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和表决的,应当对参会和表决人员的身份及代表权进行确认,对会议过程进行有效记录保存,对记载表决内容的电子数据或其他载体及时提取和固定,并由两名以上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期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可视情延期,并依法通知全体债权人。
问题4: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债权申报期限或延期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方式及相关要求有哪些?答:延长债权申报期限或延期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并说明理由;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选择在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公告栏张贴、法院官网发布、报纸刊登或者在原定债权申报场所、原定债权人会议召开场所、债务人住所地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
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即时通讯、通讯群组网络应用服务等能够确认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债权人。
问题5: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延长破产案件受理期限?答:对于已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因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报请延长。
00-PMBOK第六版_中文版(带完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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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 指南) 1. 引论............................................................................................................................................ 1
2. 项目运行环境......................................................................................................................... 37 2.1 概述................................................................................................................................. 37 2.2 事业环境因素................................................................................................................ 38 2.2.1 组织内部的事业环境因素............................................................................... 38 2.2.2 组织外部的事业环境因素............................................................................... 39
疫情期间隔离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
疫情期间隔离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疫情隔离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q劳动者被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答: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 号)文件精神,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q应政府要求社区隔离,或企业自行安排劳动者隔离,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答: 企业可以与员工沟通,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并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企业经与员工事先协商也可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并按照相关假期规定支付工资。
对休完各类休假仍不能上班的,企业可就工资发放标准与劳动者协商处理,也可参照停工停产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与劳动者协商支付相应的生活费。
q若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工作所在地,此期间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答: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 号)文件精神,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新冠疫情事件的工期与费用索赔
新冠疫情事件的工期与费用索赔(每日一练)单项选择题(共7 题)1、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包人批准了承包人停工人员的工日数是1000工日,单价为100元,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利润率为5%,规费为人工费的3%,增值税税率为9%,发包人应支付承报人的全部费用为()。
(D)•A,11700•B,11400•C,11200•D,10900答题结果:正确答案:D2、《民法总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C)•A,可以顺延工期•B,不承担赔偿义务•C,不承担民事责任•D,不承担合同义务答题结果:正确答案:C3、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国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B)•A,卫生部•B,全国人大法工委•C,国务院•D,湖北省答题结果:正确答案:B4、不可抗力是指合合同签订时不可预见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 (C)•A,不可明确•B,不可抗拒•C,不能克服•D,不可施工答题结果:正确答案:C5、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客观情势发生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异常变动,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制度,该制度属于() (D)•A,法定变更•B,工程变更•C,合同变更•D,情势变更答题结果:正确答案:D6、将建设工程中,变更和索赔在原因上的最大区别是:() (A)•A,变更是事前主动行为,通过指令实施变更,索赔是事后行为,主张权利与救济;•B,变更对工程实体有影响,索赔对工程实体无影响;•C,变更可以申请利润补偿,索赔不能申请利润补偿;•D,变更是发包人提出,索赔是承包人提出。
答题结果:正确答案:A7、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关于工期问题,您认为正确的是:() (D)•A,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工期可以顺延•B,承包人有权申请施工降效费•C,承包人赶工,发包人应无条件支付赶工措施费•D,关键线路材料设备到货延误应顺延工期答题结果:正确答案:D多项选择题(共5 题)1、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您认为应有发包人承担有:() (BCD) •A,运至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坏•B,停工期间工人工资•C,工期延误•D,承包人照管费用答题结果:正确答案:BCD2、一般情况下关于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原则正确的有:() (ABD) •A,损失各自承担•B,合理分担•C,责任方承担•D,避免损失扩大答题结果:正确答案:ABD3、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包人应批准的承包人人工费索赔可以包括:() (ABC) •A,停工期间看护人员人工费•B,停工期间待工人员人工费•C,施工现场隔离人员人工费•D,承包人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答题结果:正确答案:ABC4、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包人应批准的承包人的措施费包括() (AB)•A,防疫措施费•B,停复工技术措施费•C,施工降效费•D,安全文明施工费答题结果:正确答案:AB5、《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 (AC) •A,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B,当事人可以迟延履行•C,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D,可以向对方提出工期索赔答题结果:正确答案:AC判断题(共1 题)1、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未履行,均有权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6.08•【文号】法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的通知法发〔202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为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涉外商事海事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诉讼当事人1.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及时办理公证、认证或者相关证明手续,申请延期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及时办理公证、认证或者相关证明手续,申请延期提交的,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关于诉讼证据2.对于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当事人以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在原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为由,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说明拟收集、提供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
经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相关知识考试题(护工)
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相关知识考试题(护工)一、单选题(每题2.5分,共28题,共计70分)1.控制医院感染最简单、最有效、最方便、最经济的方法是:()[单选题]*A.环境消毒B.合理使用抗菌素C.手卫生(正确答案)D.隔离传染病人2.通常认为,医疗机构最佳的干手方法为下列哪项?()[单选题]*A.感应式烘干机B.一次性干手纸(正确答案)C.个人专用小毛巾D.自然干燥3.在手卫生揉搓过程中,我们最应该关注的内容是()[单选题]*A.揉搓顺序是否正确B.揉搓时间是否达到15秒C.指尖、手指、指缝是否被揉搓到(正确答案)D.是否使用了抗菌皂液进行揉搓4.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的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数应()[单选题]*A.W10cfu/cm2(正确答案)B.=5cfu/cm2C.=15cfu/cm2D.=8cfu/cm25.口罩使用指南不正确的是()[单选题]*A.检查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必须戴口罩B.治疗过程中不可以用手摸口罩C.口罩不可以悬挂在脖颈上D.一只口罩可连续使用24小时(正确答案)6.标准预防的原则是()[单选题]*A.保护病人B.保护医务工作人员C.二者都是(正确答案)D.二者都不是7.新冠肺炎感染预防与控制防控策略表述不正确的是()[单选题]*A.内外同防B.医患同防C.人物同防D.环境安全(正确答案)8.关于聚焦源头管控的要求不正确的是()[单选题]*A.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
B.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
C.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疑似新冠感染患者,全部要进行核酸检测、行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
(正确答案)D.在排除新冠感染前,医疗机构须将患者就地隔离安置于指定区域,不得允许其随意离开。
9.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后处理不正确的是()[单选题]*A.再次复核阳性后再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的通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08•【字号】赣高法〔2022〕61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的通知赣高法〔2022〕61号全省各级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于2022年6月2日经省法院2022年第8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民一庭。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一)为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就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类案件审理中的常见问题做以下解答,供全省各级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参照执行。
问题1.人民法院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纠纷案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人民法院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纠纷案件,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同严守,鼓励交易。
积极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严格审查合同解除、变更条件及违约责任免除条件,防止违约方滥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损害守约方利益。
对于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应促成当事人继续履行;对于确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履行的,引导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采取替代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等方式,维持交易的稳定性。
二、公平公正,平等保护。
依法准确认定和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公平处理合同解除、变更及违约责任免除问题,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调节作用。
河南省儿童医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与感染防控知识考核试题答案(第三期)
河南省儿童医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与感染防控知识考核试题答案(第三期)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的部门: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60分)1、【单选】()是手卫生执行的主体部门,日常实施自查与监督管理。
[单选题] *A.临床科室(正确答案)B.医技科室C.行政科室D.后勤科室2、【单选】手卫生包括() [单选题] *A.洗手、快速手消毒B.洗手、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正确答案)C.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内科手消毒D.以上都对3、【单选】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的是() [单选题] *A.暂居菌(正确答案)B.常居菌C.病毒D.支原体4、【单选】外科洗手遵循以下方法与要求,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双手和前臂B.双手、前臂和上臂C.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正确答案)D.双手、前臂和上臂下2/35、【单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医护人员洗手揉搓双手的时间至少()[单选题] *A.不少于10秒钟B.不少于10~15秒钟C.不少于15秒钟(正确答案)D.不少于15~20秒钟6、【单选】外科洗手方法要求揉搓时间为多少分钟?() [单选题] *A.1-2分钟B.3-5分钟(正确答案)C.2-6分钟D.4-8分钟7、【单选】洗手指征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接触患者前后B.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C.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D.脱手套后不需要洗手(正确答案)8、【单选】紧急状态下的置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小时内尽快拔除导管,更换穿刺部位后重新进行置管,并做相应处理。
[单选题] *A.6B.12C.24D.48(正确答案)9、【单选】下列关于中央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中,描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严格掌握中央导管留置指征,每日评估留置静脉导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管B.置管部位首选股静脉(正确答案)C.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采取最大无菌屏障D.应根据患者病情尽可能使用腔数较少的导管10、【单选】下列关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中,描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置管时间大于3天者,宜持续夹闭,定时开放B.保持尿液引流系统的密闭性,不应常规进行膀胱冲洗C.应保持集尿袋低于膀胱水平,防止返流D.更换导尿管时无需将集尿袋同时更换(正确答案)11、【单选】预防呼吸机相关肺炎应多长时间使用有消毒作用的口腔含漱液进行一次口腔护理?() [单选题] *A.2—4hB.4—6hC.6—8h(正确答案)D.8—12h12、【单选】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单选题] *A.法定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正确答案)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13、【单选】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的根据是什么?() [单选题] *A.《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正确答案)B.《消毒管理办法》C.《医疗器械管理条例》D.《传染病防治法》14、【单选】对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处理正确的是哪一项?() [单选题] *A.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正确答案)B.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C.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密封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D.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倒入垃圾中15、【单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多少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劳动法2022年疫情新规定
劳动法2022年疫情新规定2022年,新冠疫情已经影响了全球近两年之久,虽然疫情控制情况正在逐渐好转,但是对劳动法方面的影响还在持续。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劳动法也做出了一些新规定。
一、强制性健康防疫措施随着疫情的不断变化,为了防止新冠病毒的传播,劳动法对企业的健康防疫措施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并建立起健康记录档案和排查机制。
若员工发生新冠病毒感染,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灵活工作制度的完善疫情的爆发使得人们重新认识到了灵活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企业的发展需求,劳动法要求企业应该完善灵活工作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工作选择。
如弹性工作时间、远程办公等,这些工作方式既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又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疫情期间的工资保障疫情对企业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冲击,许多企业采取了减薪或者裁员的方式应对危机。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劳动法规定,在疫情期间企业不得擅自减薪或裁员。
如果确实需要,必须得到员工本人的同意,并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四、应急救助机制的建立疫情使得许多员工的日常生活遭受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建立应急救助机制,及时向员工提供帮助。
这个机制可以包含物资、精神方面的帮助,如提供健康防护用品、优惠购物券等。
五、规范远程工作的管理随着疫情发展,远程工作的方式越来越广泛,对于企业管理和员工权益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
劳动法规定企业应该建立明确的远程工作管理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总之,随着疫情的不断变化,劳动法也在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为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为严谨的保障。
企业应按照这些规定落实,全方位地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乙类乙管后的13个劳动用工问题解析
乙类乙管后的13个劳动用工问题解析2022年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综合政策文件,其核心变化主要是:(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2)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由甲类管理变为乙类管理;(3)不再实行隔离措施;(4)不再判定密接;(5)不再划定风险区。
那么,这意味着,1月8日起,相关员工的工资发放等政策将发生变化。
一、原来针对新冠肺炎文件里关于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将不再适用。
我们知道,早在2020年开始,国家卫健委发文(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阳了,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报酬(即目前现行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解除对新冠感染的甲类防控措施,即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感染新冠将不再适用于以上提及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内容。
并且,以下这些文件里的工资与隔离等规定也将不再适用。
1.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二、如因感染新冠不能上班,不再享受正常工资标准?2023年1月8日后,感染新冠回归为「乙类乙管」后,不再有隔离期相关规定。
新冠肺炎的法律案例链接(3篇)
第1篇案号:(202X)某民初XX号案情简介:原告甲(出租方)与被告乙(承租方)于202X年X月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约定被告乙租赁原告甲位于某市某区的商业用房,用于经营餐饮业务。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X万元,租赁期限自202X年X月X日至202X年X月X日。
合同签订后,被告乙依约支付了首期租金。
然而,自202X年X月X日起,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人员流动、关闭公共场所等。
受此影响,被告乙的餐饮业务遭受严重损失,经营状况恶化。
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乙多次与原告甲协商,请求减免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甲认为,被告乙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正常经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减免租金。
被告乙则认为,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本案中,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国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院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被告乙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正常经营,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因此,法院应当依法判决被告乙免除部分或全部租金支付责任。
在具体判决时,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1. 疫情对被告乙餐饮业务的影响程度;2. 被告乙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措施;3. 原告甲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措施及损失。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认为,被告乙应当免除三个月租金,即免除X万元。
判决结果:一、被告乙免除原告甲三个月租金,即免除X万元;二、被告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甲剩余租金及滞纳金。
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海高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五(2022年版)-
上海高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五(2022年版)正文:----------------------------------------------------------------------------------------------------------------------------------------------------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五(2022年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修订课题组*一、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相关问题问题1:在处理涉及防疫物品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权利人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应如何处理?答:为加大对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疫情防控创新产品,以及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隔离服等防疫用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理涉及防疫物品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并结合权利人的诉请和案件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行为人故意实施侵害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对于权利人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劳动法实用案例:因为疫情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例分析】原告李某为武汉市某公司员工,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公司决定暂时停工,并通知所有员工在家待命。
然而,在停工期间,李某通过微信向其他同事表示,由于疫情严重,他担心感染病毒,无法安全返岗工作。
于是,他向公司提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
公司对李某的申请表示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不久后,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主张由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公司则辩称,虽然疫情确实对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并未解雇李某,而是与其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
【案例结果】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认为:虽然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本案中李某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并得到了公司认可,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李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因此,在本案中,虽然疫情对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并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与李某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疫情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如果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六)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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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第三期:防控相关劳动法律问
题
当前,为对抗新冠肺炎疫情,无数医护人员、民警、基层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等日以继夜奋战在抗疫前线。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著意化为桥”,正是这些勇敢无畏的劳动者们为国家与人民披荆斩棘,筑起一道道拦截病毒的坚韧防线,我们为他们感动、向他们致敬的同时,更应当关注如何为他们保驾护航。
时疫当前,依法保障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推动整体防疫与个体保护并行,助力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平衡,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
为此,我们推出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第三期:与防控有关的劳动法律问题。
1.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感染病毒患病的,哪些人员可以依法认定工伤?
(1)医护人员
在逆向而行的抗疫大军中,医护人员毫无疑问冲在了最前面,因而医护人员遭遇感染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为回应社会关切,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于2020年1月2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内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志愿者在志愿抗疫过程中感染病毒患病,视情况认定工伤
按照志愿者是否有工作单位、和是否在某一慈善公益组织登记成为志愿者划分,抗疫中的志愿者可以分为四类,即:有工作单位且在某慈善组织登记的志愿者、有工作单位但未在某慈善组织登记的志愿者、无工作单位在某慈善组织登记的志愿者、无工作单位且未在某慈善组织登记的志愿者。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慈善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志愿者是否构成工伤,分为几种不同情况:
其一,有工作单位的志愿者,无论是否在某慈善组织登记,其用人单位都依法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根据前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志愿者在新冠肺炎防控中感染病毒患病,符合“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但由于本次疫情起疾突然,持续时间未知,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后续治疗和愈后情况尚有不确定性,故此类志愿者工伤认定有待于相关部门后期予以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与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提出“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据此,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和费用负担得到了极大保障。
其二,在慈善组织登记的志愿者,无论是否有工作单位,如果慈善组织为其投保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志愿者因履行志愿服务而感染病毒患病,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如果志愿者同时被认定为工伤,则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二者可以兼得。
其三,无工作单位且未在某慈善组织登记的志愿者,因无工作单位投保工伤保险,也无慈善组织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无法获得工伤或商业保险赔偿。
但是,如果此类志愿者符合我国法律中关于“见义勇为”的规定,则也可以据此获得相关待遇。
(3)单位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肺炎不属于工伤
当前,除湖北外的各省市正在逐步复工复产。
单位员工在返程途中或者在日常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病毒患病,能否认定工伤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此处的“事故伤害”不能扩大至病毒感染疾病,则返程或上下班途中感染患病,不应认定为工伤。
2.因疫情而延长假期或延迟复工期间,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应支付报酬?
本次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启动一级响应,国务院和各省政府也出台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
但与此同时,为防控疫情需要仍有部分劳动者需要坚守岗位甚至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春节假期期间在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工资。
那么,对于在法定假期后又延长的假期里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应是什么标准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2020
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
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
需要明确的是,这次因疫情而延长的假期并不是法定节假日,是因疫情防控所需而临时增加的特殊休假。
从节省用工成本的角度来看,若因疫情防控确需部分职工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的,则将其按照“休息日”的标准,用人单位可优先安排事后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需支付200%的劳动报酬。
2月2日之后,为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企业和员工对于必须开展的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较为普遍的是采取远程/居家办公的方式。
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远程办公也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原则上,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正常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另外,如果受疫情影响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效益下降,则在不违反劳动法前提下,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适当调整劳动者的绩效工资。
3、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延时工作,劳动者是否属于“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