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福建智慧城市文件
福建数字经济实施方案
福建数字经济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福建省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之一,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为了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福建经济竞争力,制定福建数字经济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福建数字经济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前,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数字经济在福建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重点任务。
1. 促进数字产业发展。
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数字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
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吸引和孵化一批优秀的数字经济企业。
2.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智能化物联网、5G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经济的基础支撑能力。
3. 推动数字化转型。
鼓励传统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推动数字化营销、数字化管理等,提升企业竞争力。
4. 打造数字人才高地。
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吸引和留住一批高端数字人才,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5. 加强数字经济监管。
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监管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维护数字经济秩序,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四、政策保障。
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出台一揽子政策,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各类资金投入数字经济领域。
2. 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相关手续,降低数字经济企业的准入门槛,提高办事效率,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
五、推动机制。
建立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经验,推动福建数字经济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
六、结语。
福建数字经济实施方案的制定,标志着福建数字经济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建设政产学研用金联盟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建设政产学研用金联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闽教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建设政产学研用金联盟的通知闽教科〔2022〕1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金融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旅游文体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的部署要求,推动福建高等教育在助力构建我省产业新体系中发展壮大综合实力,提升福建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文旅厅、海洋渔业局、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高等教育服务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等4个行动方案和政产学研用金联盟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11日福建高等教育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我省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数字福建建设进程,推动高校全面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理论创新、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全方位发展,为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从“数字福建”看“数字中国”建设发展
从“数字福建”看“数字中国”建设发展作者:王海涛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12期摘要:“数字福建”二十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电子政务体系全面形成,智慧社会走出坚实步伐。
成绩喜人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目前我国数字化建设迈着大步伐,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地区差异和行业差距的巨大。
关键词:数字福建;数字中国;数字经济2020年10月14日,随着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的完美落幕,“数字福建”建设吸引了来自国内外众多领域的目光。
早在2000年世纪之初,全国城市网络互连刚刚起步之时,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就指出,“实施科教行省战略,必须抢占科技制高点。
建设‘数字福建’,就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科技制高点之一”,这充分体现了习总书记的战略眼光。
一、“数字福建”二十年的发展成就2000年10月12日,福建省开启数字化建设征程。
20年来,数字建设深入到福建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19年,福建省数字经济总量1.73万亿,占全省GDP总量的比重超过40%,增速居全国第2位。
全省13家大数据骨干企业销售收入超过8亿元。
成功创建8个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和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网络零售额4589亿元。
互联网普及率居全国第4位,数字政府服务指数居全国第1位。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目前光纤和4G已100%覆盖所有城乡和行政村,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137.4%,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101.1%,分别居全国第2位和第6位。
5G商用建设不断提速,基站已建设完成1.7万个,在福州、厦门等市的党政机关中心、核心商圈等已实现初步覆盖。
统筹推进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269个部门、1723个应用系统已接入数字福建政务云平台。
加强数字经济自主创新能力,目前拥有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13个,大数据研究院(所)27个。
智慧城市的实践反思及完善路径——以福州市为例
November 2020No. 11, Total 167th2020年11月 第11期总第167期海峡科学Straits Science 智慧城市的实践反思及完善路径——以福州市为例董沁昕(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摘要]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能够快速、精准、及时地响应城市需求,更好地惠民便民,同 时实现城市治理效率的跃升。
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实践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样存在诸多短板。
该文 首先对智慧城市的内涵及发展历程进行阐述,并以试点城市福州为例,梳理福州市建设智慧城市的实践经验,分析其存在的短板,在此基础上提出智慧城市提升发展的路径 [关键词]智慧城市 建设实践 完善路径 福州市 [中图分类号]F299.21[文献标识码]A 1问题的提出城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社会治理是国 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⑴。
近年来,随着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浪潮的兴起,我国智慧 城市建设也逐步进入蓬勃发展阶段。
智慧城市作为城市信息化的高级形态,能够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 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并且立足于“以人为本”的核心 理念,实现城市管理与发展的智慧化与多主体协同合作。
智慧城市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抓手和新 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依托,在解决“大城市病”、促进民生发展、提高治理效率、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 有重要意义。
自2012年11月起,《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暂行管理办法》、《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 系(试行)》等陆续出台,大力推进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实践,以探索城市构建新模式。
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并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不可忽 视的是,由于各地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存在差异,如何[文章编号]1673 -8683(2020)11 -0053 -06因地制宜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避免简单的“拿来主义”,建成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成为当下亟需考虑的问题。
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原文
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原文
摘要:
一、数字福建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二、2023 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深化数字政府改革
3.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
4.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正文:
数字福建建设是福建省积极响应国家数字中国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3 年数字福建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各级部门组织实施。
2023 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强基行动,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智能基础设施等核心能力。
2.推动5G 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信息通信网络。
二、深化数字政府改革
1.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加强政府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数据安全。
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
1.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
2.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1.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2.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提升数字产品和服务国际竞争力。
3.加强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闽政办〔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7日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着力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政府运行新模式,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一)构建智能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1.打造一体化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制定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方案,部署推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流程再造等建设任务。
支持莆田推进“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大数据公司,莆田市人民政府)2.提升经济治理能力。
实施经济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宏观经济治理、投资项目、商品价格等主题数据库,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数字经济治理、要素市场构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双碳等领域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
推进“数字发改”建设。
论文福建重视互联网管理助推智慧城市建设
好势头,及时总结推广宣 传,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 中心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 动不
断走向深入,突出活动主 题,丰富活动载体,通过 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在 服务福建跨越发展上取得 新的
成效。要紧紧围绕百姓关 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 创先争优活动不断走向深 入,着眼于民生、民心, 重点
稳定两项工作,努力为福 建跨越发展再立新功、再 创佳绩。 于广洲十 分关心通信业发展。调
研期间,他反复强调,要 进一步拓宽眼界、拓宽举 措,转变思路、转变方式 ,推进行业战略转型,提 升行
业发展的档次和转型的品 质,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 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新的 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要
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 动力,加强自主创新,加 快发展民族产业,提升整 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 发展
要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 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针对当前社会管理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 发挥
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矛盾 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 、现代城市管理、公共应 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加 大监
管力度,加强和改进互联 网行业管理,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要高度重视互联 网管理工作,加强网上信 息安
• 必须学会欣然面对的一种结果----被接纳
• 以具体的形式感谢招聘单位的接纳,如邮件、短信 • 考虑怎样使自己的知识能力更适应工作需要 • 把走进工作岗位当作职业生涯的重要的第一步,认 真思考如何为以后的发展开好头。
Thank you
过程中,要更加注重企业 和谐,关心基层员工,千 方百计促进和谐稳定,努 力实现充 满活力。要重视宽带建设 ,深化“数字福建”建设 ,认
真总结近年来推进“无线 城市”、“智慧城市”建 设的成效,培育发展战略 性新兴产业。要统筹城乡 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4]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4〕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科学务实、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经过努力,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
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
到2020年,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我省成为两岸电商合作重要基地、区域国际化智能物流中心、国际信息通信枢纽。
(一)基础设施更加智能。
能源、交通、水务、环保、应急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一体化。
(二)公共服务更加便捷。
建成包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领域、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群众获取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社会管理更加精细。
市政管理、人口管理、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诚信等社会管理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显著增强,政府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四)生态环境更加宜居。
环境智能监测和综合治理体系形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全程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14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1日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为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产业落地、市场开放,扶持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新兴技术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落地鼓励数字经济重点企业落地我市,或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子公司)。
对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落地企业正式运营后第1年至第3年,每年按照不超过实际纳税地方留成部分〔含市、县(市)区两级〕的50%给予补助。
二、支持产业集聚(一)推动园区特色发展。
支持软件企业向福州软件园集聚,物联网企业向马尾区集聚,大数据企业向福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集聚,高新技术企业向福州高新区集聚。
对入驻特色园区的企业,各县(市)区在网络使用、办公场所、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二)企业提升规模奖励。
入驻特色园区的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2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可超额累进,最高不超过企业税收年入库数。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数字福建建设基础,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培育100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以下简称DCMM)贯标单位,打造100个典型数据应用场景,福建大数据交易所上架产品突破2000款;数据基础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数据要素市场环境更加安全可信、公平开放,公共数据分级开发模式更加成熟,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更加规范,形成数据流通交易的福建样板,打造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先行区。
二、重点任务(一)探索构建合规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1探索数据产权制度。
开展数据产权制度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数据产权运营机制。
探索开展数据要素登记存证,依托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要素登记管理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在平台进行数据产权及数据交易登记存证。
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知识产权流通。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同),省大数据集团)2.健全数据交易制度。
适时研究制定福建省数据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制度机制。
研究行业数据流通准入标准细则,强化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
推动建立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机制,鼓励行业协会、数据商和第三方机构分行业、分类型、分场景搭建数据定价模型,探索建立数据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原文
【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一、背景1.1 国家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化转型对全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1.2 福建省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经济大省,数字经济也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1.3 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福建建设,提升福建在数字化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助力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了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二、总体目标2.1 在2023年底前,建设数字福建,实现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数字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数字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数字产业生态体系更加健全,数字化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为福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键任务3.1 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3.1.1 加快5G网络覆盖,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化生产和生活服务水平。
3.1.2 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研发的投入,打造数字福建核心竞争力。
3.2 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3.2.1 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
3.2.2 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培育数字经济新引擎。
3.3 推动数字科技创新3.3.1 加强科研院所建设,培育一批优秀的数字科技创新团队。
3.3.2 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促进数字科技成果转化。
3.4 打造数字产业生态体系3.4.1 促进数字产业生态链条构建,加强数字产业协同创新。
3.4.2 推动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产业智能化水平。
3.5 推进数字化治理3.5.1 加强数字化政务建设,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
3.5.2 推动数字化社会治理,建设数字化智慧城市。
四、保障措施4.1 建立健全数字福建工作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4.2 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提升数字化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4.3 完善法律法规,促进数字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五、展望5.1 通过实施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福建将在数字化经济领域迈向更高水平,提升福建在全国数字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5.2 数字福建将为福建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成为引领全国数字化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域。
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原文
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原文
摘要:
一、数字福建建设的基础和背景
二、2023 年数字福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三、2023 年数字福建建设的重点任务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正文:
数字福建建设的基础和背景:
数字福建建设自启动以来,一直致力于将福建打造成全国数字产业的先行区、数字经济的示范区、数字社会的试验区。
2023 年,数字福建建设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
2023 年数字福建建设的总体要求:
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为指引,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强基行动,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
2023 年数字福建建设的重点任务:
1.筑牢数字福建建设基础,包括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
2.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包括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加强数字政府安全管
理、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等。
3.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包括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推动数字化创新创业等。
4.优化数字福建发展环境,包括完善政策体系、推动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合作等。
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数字福建建设资金需求。
3.强化督促落实,对各项任务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数字福建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六十四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六十四号《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资源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四章发展应用第五章数据安全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数据有序健康发展,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包含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以及对数据集合开发利用形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
第三条大数据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开放开发、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大数据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大数据发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进行综合评估。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促进工作。
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和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数据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管理部门制定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交易、安全等标准。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9•【字号】榕政办[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3〕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9日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城市管理资源,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保证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五城区及上街大学城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和监督评价等城市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建立新型城市管理模式。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部件,是指城市中具有明确产权人或管理维护单位的市政公用(含地下管网)、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土地等纳入城市管理的各类设施。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事件(含公用事业服务事项),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管理部件发生改变或者破坏而引起的城市管理现象。
第四条数字化城市管理应当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五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市数字城管工作机构”)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数字福建 实施方案
数字福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福建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经济大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数字化已经成为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福建建设,制定并实施数字福建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以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为主线,全面提升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1.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5G基站建设和网络覆盖的投入,提升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速度,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
2. 加强数字产业发展。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
3. 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
以智慧城市为抓手,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4. 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
加大对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投入,建设一批数字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数字人才。
5. 推动数字政务建设。
加快政务服务“互联网+”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6. 加强数字安全保障。
建设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数字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确保数字经济发展安全可靠。
四、政策保障1. 加大对数字福建建设的财政投入,制定相关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数字经济的投入。
2. 完善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数字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4. 建立数字福建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五、实施保障1. 建立数字福建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加强对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推动数字福建建设的强大合力。
3. 建立健全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数字福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福建数字城市口号
福建数字城市口号
1、汇聚数据星沙力量,共建新型智慧城市。
2、新型智慧赢未来,美丽星沙更精彩。
3、数字星沙,智惠万家。
4、智·领新型城市,慧·享幸福星沙。
5、“智”汇星沙,“城”载未来。
6、智汇星沙,慧赢未来。
7、“智”联万物,“慧”及星沙。
8、云上星沙,智慧新城。
9、万物“数”不尽,星沙“智”我心。
10、数·谋发展,智·领星沙。
11、“智”造长沙县,“慧”聚新起点。
12、数聚星沙,智领未来。
13、智星沙,慧万家。
14、湘·约智慧星沙,乐·享数字生活。
15、美好星沙,无微不“智”。
16、数字赋能星沙,智慧创享美好。
17、众“智”成“城”,“慧”享星沙。
18、智慧星沙,数惠万家。
19、“数”领时代,“云”上星沙。
20、慧星沙,绘梦想,惠未来。
21、数聚星沙,智惠生活。
22、智慧赋能新引擎,创享星沙新未来。
23、智慧星沙,数联万家。
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方案
智能风险监测智慧企业法务智能审计监察
智慧资管
资产管理平台资本运营决策企业数字审计
智慧采购
智能采购风控智能采购管理e采商城平台
人
资
控
采
2
3
4
5
6
7
企业数字化经营平台
1经营智脑
1
全局业务监测
经营智脑异常识别预警
精准分析预测
1智能中台
智能中台
AI中台
数据中台
8
安全中台
技术中台
B:数字化经营平台
9
11
经营智脑:深挖数据价值,全方位、多场景赋能企业精益化经营管理,实现“先知、
EI+ 协同督办
智能多端协作智能一键报告智能订阅推送
数据“八爪鱼”集成
智能数据治理
数据仓库
智能数据安全
8大企业业务通用场景
N个业务
定制场景
经营总览
企业销售
生产供应
企业资产
企业财务
企业人力
党建管理
企业舆情
12
经营智脑-案例:应用于平安集团企划和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银行等公司
保费作战指挥室项目关键指标实时监控展示寿险总部及个机构管理层(可进行权限下放),接入用户1000+人,千万级数据,数据同步量TB级
数字化是企业经营提升的有效引擎2019年数字经济占GDP 36.2%;预计2022年,数字经 济将GDP51.7%国家工业信息研究中心与埃森哲调研500+企业指出,已 实现数字化转型企业在毛利率指数高于普通企业2.3倍
数字化vs 信息化
思维模式
实施路径
从数据上
从目标上
管控思维信息化是管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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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4〕14 号[本网] 2014-04-16 字体显示:大中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科学务实、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经过努力,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
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
到2020年,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我省成为两岸电商合作重要基地、区域国际化智能物流中心、国际信息通信枢纽。
(一)基础设施更加智能。
能源、交通、水务、环保、应急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一体化。
(二)公共服务更加便捷。
建成包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领域、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群众获取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社会管理更加精细。
市政管理、人口管理、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诚信等社会管理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显著增强,政府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四)生态环境更加宜居。
环境智能监测和综合治理体系形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全程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五)产业体系更加优化。
信息资源的价值潜能得到有效释放,以网络运营、信息知识加工创新为主的新业态不断发展,信息资源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资源利用效率、产业集群的生产效率以及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发展机制更加完善。
与智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软环境保障日益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机制初步形成,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完成数字化建设1.加快业务数字化建设。
加快开发通用基础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行业应用平台,到2016年尽快将主要业务信息化率提高到90%,业务信息数字化率提高到90%,文件证照普遍实现数字化应用。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牵头)2.加快业务网络化应用。
全面推广政务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应用,大幅减少纸质材料使用;政务网上办理成为主流方式,到2018年网下办理比例控制在10%以内。
(省委机要局、省数字办牵头)3.加快推动业务信息共享。
建设更加丰富、动态的人口、法人、信用、文件证照、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普遍实现政务信息在线复用、验证等应用,推动工作模式创新。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牵头)4.加快基础空间信息数字化。
统筹推动城市各类地下管线、地面建(构)筑物等各类设施、土地资源、河网水系、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相关信息空间化改造,形成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平台,实现“一张图”共享应用。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测绘局牵头)(二)建设智慧城市公共平台1.建设感知平台,深度感知城市运行(1)视频感知系统。
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运营商等视频信息,建设统一视频接入平台、图形图像分析处理平台,实现城市可视化管理。
(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识别感知系统。
统筹建设感知终端,强化感知终端集成,实现目标对象的连续识别和相关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送、共享,普遍满足气象、水环境、污染源、危险源等领域的监测、预警、处置需要。
(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3)位置感知系统。
建设全省位置信息公共平台,汇聚基于北斗、GPS、通信站点等多种定位信息,统筹满足位置应用需要。
(省电子信息集团牵头,相关部门配合)(4)感知传输网。
建设统一的智慧城市感知网络,规范末端网络传输模块和技术标准,确保感知传输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牵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负责)2.建设公共平台,提供统一支撑服务(1)新一代通信网络。
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终端接入带宽达到50M以上,50%家庭达到100Mbps。
加快4G网络覆盖,实现WLAN基本覆盖城市公共区域;加快向下一代互联网迁移;加快改造广播电视网络;推动卫星通信应用。
(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省广电网络公司等负责)(2)物联网能力基础平台。
提供感知终端管理、信息汇聚、目录组织、信息共享等功能,实现终端统一识别和接入,以及信息集成分发。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负责)(3)云计算平台。
建设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行资源集中管理应用,普遍推行云端服务。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负责)(4)天基信息平台。
建设统一的遥感数据共享平台、天空地一体化通信平台,统一提供天基信息服务。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负责)(6)政务数据云平台。
以人、组织、地、物、事为对象、整合建设全生命周期动态数据库,推动数据聚合应用,形成支撑智慧城市运行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牵头)(7)电子认证云平台。
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形成包括证书申请、审核、生产及远程受理等可靠的电子签名认证体系,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数据签名服务,为数据电文提供可靠性认证服务。
(省密码管理局负责)3.建设交付平台,实现服务一体化建设应用注册、认证服务、内容管理、服务提交、呼叫服务等系统,构建智慧城市统一的服务交付平台(服务总线或服务网关),为应用提供身份识别、信息聚合推送、权限管理等服务。
各类应用系统统一向平台开放服务接口、提供资源,通过平台调用其他部门开放的服务,统一利用服务交付平台受理请求和提交服务。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办负责)(三)推进智慧城市重点工程1.建设环境资源智能化工程,实现集约利用(1)建设陆地资源监控平台,加强对土地、矿产、森林、农业种植以及水土流失等的监控,提高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
(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负责)(2)建设水资源监测平台、水资源利用调配智能化系统、水污染治理智能化系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信息系统等,提升城市供水服务、用水安全、节水降耗等水平。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水利厅牵头)(3)建设海洋资源监控平台、渔船位置信息服务平台、海上安全生产管控系统等,加强对海洋水质、海域、海岛、岸线、渔港、海水浴场等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的监控。
(省海洋渔业厅负责)(4)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预警平台,实现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加强大气重点污染源管理,为建设“清新福建”提供保障。
(省环保厅、气象局负责)2.建设运行设施智能化工程,实现智能管理(1)发展智能交通,建设公交、道路、港航、物流智能化工程,推动车联网、船联网发展,实现交通诱导、智慧控制、调度管理和应急处理的智能化,保证交通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精准化,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省住建厅牵头)(3)建设能耗计量监测平台,实现能源优化调配和节能降耗;发展智能电网,支持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居民和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发展智能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
(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各地市自来水公司牵头)3.建设服务设施智能化工程,实现便捷服务(1)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覆盖原料来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平台。
积极推广“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应用与普及。
(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负责)(2)建设危险源监控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查系统、应急救援系统等,实现对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对潜在危险进行预警、跟踪和处置。
(省安监局、煤监局负责)(3)建设健康远程监护平台等,利用物联网技术,为包含老年人在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状况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等服务。
(省卫计委、老龄办牵头)(4)建设智慧旅游平台,包括景区综合管理系统、一卡通平台、手机随身游应用、景区商圈营销平台,提升旅游资源开发水平,支撑旅游产业发展。
(省旅游局负责)(5)建设智慧医疗系统、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系统、居民健康系统等,建设基于可穿戴技术的智能健康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远程视频、仿生学等技术实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省卫计委牵头)(6)建设教育服务云平台,推动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人人通”,实现覆盖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全体学习者提供个性化选择与主动推送相结合的终身学习服务。
(省教育厅牵头)(7)建设楼宇智能化系统,包括变配电监控系统、电梯智能监控平台、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及通信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无线网络)等,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
(省住建厅牵头)(8)发展连接两岸、面向全国的数字出版平台,建设电子图书馆、电子杂志、电子报等系统,发展特色数字文化产业,推行数字文化网络出版、网络服务。
(省文化厅负责)(9)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基层队伍、信息、终端、空间等网格资源,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业务模式,方便居民办事,减轻基层负担。
(省综治委、省数字办、民政厅牵头)(10)发展智能居家,推动家用电器网络化、智能化应用,建设区域数字家庭云服务平台;推广家居照明、家庭安防、家庭影音、家庭环境等智能化技术。
(省经信委牵头)4.建设产业经济智能化工程,推动转型升级(1)企业智能化制造工程。
推广工业控制嵌入操作系统、基于互联网系统设计与仿真协同服务等,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智能化,推广数字化控制技术,集成创新一批数控装备;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广以人机智能交互、柔性敏捷生产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方式,扩大工业机器人规模化应用,推广生产设备智能控制和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培育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省经信委牵头)(2)口岸智能化应用工程。
推进口岸“单一窗口”管理,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建设两岸证书交换互认平台、口岸信息共享查验平台,以及货物船舶通关联检系统等,促进口岸查验部门业务协同,推动我省成为两岸电商桥梁和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