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制度,推进我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障居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促进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安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议事民主议事主要有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决三种基本形式。

1.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开特殊情况或有重大事务时及时召开。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同会召集并主持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最高决策组织形式依照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条规定居民会议可委托居民代表代行决策权。

2 .居民代表会议。

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在5日内召开特殊情况或重要居务事项待议时应及时召开。

居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依照居民会议授权确定。

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3 .居务公决。

凡社区的重大居务和“一事一议”事项在不能集中召开居民会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居务公决。

进行居务公决时由居民委员会把公决事项资料和表决票发送各户由各住户填写表决票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在居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

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名存档居务公决决定、事项必须有书面记录。

所作决议决定要在5天内在居务公开栏上公布。

二财务管理 1 .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居民委员会要登记法人代码开设居民委员会集体帐户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章理财。

社区的会计、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职责使用统一票据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禁止违章越权审批。

2 .建立民主理财日制度。

每月5日为民主理财日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对上月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逐单逐据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开支及核准的票据签字对不合理的开支权提出质疑并可以否决不合理的开支。

财务报表经社区监督小组审核后及时由居民委员会在公开栏公布。

协管服务社 规章制度

协管服务社 规章制度

协管服务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协管服务社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维护社团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协管服务社坚持以团结协作为宗旨,倡导诚信守法为准则,以服务社区为目标,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

第三条协管服务社实行民主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规章制度是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管服务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

理事长为社团负责人,理事长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协管服务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协管服务社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务协调等。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协管服务社的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普通会员为社团的基础成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理事会成员为社团管理层成员,负责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九条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申请加入协管服务社,经过理事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条普通会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各项规定,尊重社团管理层的管理和决策,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和工作。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协管服务社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包括社区宣传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以提高社团成员的凝聚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活动的组织和安排由秘书处负责,理事会成员协助完成活动筹备工作。

第十三条活动参与人员应按照规定准时参加活动,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四条协管服务社要求全体成员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尊重社团管理层的管理和决策,不得擅自行动或损害社团利益。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社团管理层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警告或进行处罚处理,甚至开除会籍。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协管服务社理事会所有,社团成员如对规定有疑问或建议,可向理事会提出。

XX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XX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XX社区居民自治章程(XXXX年XX月XX日居民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扬民主自治,促进本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面貌文明建设,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依照国家法律和居委会的职责,自我管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三条为做好本社区范围的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结合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居民公约等实施细则。

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居民公约,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章组织治理机构、人员配置及其职责第一节社区居委会的机构及人员配置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由书记兼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共5人组成,经社区居民会议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委会成员依法应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选举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二节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任务第五条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社区城管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体教育、民政老龄工作、残疾人工作、党员服务管理等,分工负责、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管理社区事务,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第七条在派出所指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好社会治安。

第八条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反映群众的呼声,制定落实相配套的规划和措施。

第九条积极做好本社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社区自治章程

社区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组织,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本社区以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

第三条本章程根据社会及我社区发展状况适时进行修改,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章程一经通过,社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及驻社区单位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

根据本社区实际,居民会议采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式。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依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3、听取并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研究、讨论并决定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4、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5、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的职责:1、参加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2、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3、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决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第十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本全体社区居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提要: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涉及全体居民(成员)利益的重要问题,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自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区民主自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决策、议事和监督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本社区内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社区监督委员会对社区的日常事务进行协商监督。

第三条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企业(含合资、私营、个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实行社区民主自治,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第二章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第五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居民(成员)切身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六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2、选举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

3、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4、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其服务职能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反馈。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以下义务: 1、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及各项决定、决议和任务:2、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居民,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维护社区成员正当利益。

3、自觉维护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动员教育社区居民认真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由社区居民分居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九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撤换的,应当予以撤换。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制度, 推进我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障居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促进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安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议事民主议事主要有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决三种基本形式. 1.居民会议.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开特殊情况或有重大事务时及时召开.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同会召集并主持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最高决策组织形式依照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条规定居民会议可委托居民代表代行决策权. 2 .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在5日内召开特殊情况或重要居务事项待议时应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依照居民会议授权确定.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3 .居务公决.凡社区的重大居务和“一事一议”事项在不能集中召开居民会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居务公决.进行居务公决时由居民委员会把公决事项资料和表决票发送各户由各住户填写表决票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在居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 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名存档居务公决决定、事项必须有书面记录.所作决议决定要在5天内在居务公开栏上公布. 二财务管理 1 .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居民委员会要登记法人代码开设居民委员会集体帐户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章理财.社区的会计、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职责使用统一票据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禁止违章越权审批. 2 .建立民主理财日制度.每月5日为民主理财日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对上月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逐单逐据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开支及核准的票据签字对不合理的开支权提出质疑并可以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财务报表经社区监督小组审核后及时由居民委员会在公开栏公布. 3 .逐步实行居帐街代记居民小组帐社区代记.条件具备时居民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履行法定委托程序实行居帐街代记居民小组帐社区代记.本社区及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帐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帐. 三考评奖励 1.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每年年底应接受居民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在社区居民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进行按上级制订的评议样式实施.年度考评为优秀、良好的居务人员应进行适当奖励.2.居民委员会成员按月领取上级拨给的基本补贴其人员可根据工作量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误工补贴标准.3.结合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居务管理人员应向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作出改进承诺是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扣发1个月补贴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者应提出辞职若不辞职要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4.在居务公开工作中对消极对待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关责任人经监督小组落实是社区“两委”成员的从当事人当月补贴中扣发100元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的其他人属初犯的责成在居民代表会议上作检讨并作出改正承诺故意重独的由居民委员会提请居民代表会议进行罢免. 四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居民委员会的居务档案应包括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记录文书含通知、决议、政策法规文件、治安、民兵、计生、人口管理、居民管理等类型会议含财务报告、帐簿、凭证基建含报建手续、设计图纸、预决算表、验收证明等经营含各种经济合同土地管理含土地征用、转让、承包、买卖、交换、房屋租赁等、地籍管理、科技信息、声像、实物设备、谱牒以及在社区经济建设和居务决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对有关档案资料实行分类管理、分册保存.居务档案由居民委员会分管文书的成员负责管理.设立专门档案资料保管室用统一规格的档案柜存放档案档案室和柜要防火、防潮、防蛀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 二、民主监督制度1.居务监督小组含民主理财小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居务公开方案及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签名组长及三名以上成员. 2.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对社区财务的收支及财务往来中的票据进行审核签名每季度对居民小组的业务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核. 3.及时向居民委员会转达居民对居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改进措施. 4.居民代表及居民的监督.居民代表和居民可以随时向社区“两委”成员和监督小组成员反映意见和提出质询“两委”成员要认真听取意见并给予答复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在居务公开栏上作出解释或答复.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在居民委员会办公楼或社区主要道口设立居务公开意见箱意见箱由居务监督小组组长负责定期开箱收集.居民委员会要对居民的建议及时作出回应.居民委员会在居务管理中的工作失误要及时纠正并在公开栏上公开. 三、民主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统一协调的工作规则规范完善社区组织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制定本制度. 、凡属一般性工作事项应先由社区党支部提出议案或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议案报经社区党支部同意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区党支部主持的社区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凡属重大事项按上述程序决策后还需提交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讨论形成支部意见后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涉及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社区集体财产的转让、出租等事项经过上述决策程序后进行公开投标和公开拍卖. 、有本社区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联名就社区内有关事宜提议召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时居民委员会必须召集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 、违规行为造成社区集体经济损失的追究社区干部责任未造成经济损失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酌情扣减责任人的工资报酬或给予纪律处分. 、违规行为是指凡涉及社区经济发展、公益事业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集体资源的分配、财产的发包与分割、大额资金支出等按规定须经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擅自作出决策的因管理失职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对群众的信访调处不力而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因手续不全程序不全程序不符和超额审批等违反有关审批规定的都属违规行为. 、社区干部违规行为的认定应经居民代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

这时,居民可分为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

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范文一:为了规范社区居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实现社区居民代表民主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1、集体决策的原则。

凡属社区居民代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要以社区观念、全局观念,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于涉及社区全局的重大问题,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

3、一事一议的原则。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一般实行一事一议,一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做出决策。

二、议事范围1、决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会议的日期、议程。

2、审议社区居委会制定的社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社区内的重大事项。

3、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审议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临时变动。

5、决定社区居委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的筹备1、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三分之一代表要求,应及时召开会议。

2、确定议题。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要根据社区自治章程所规定的相关议事范围议事。

凡需提交社区居民代表议事的议题,一般由社区居委会提出。

3、议题确定后,应将所列议题向社区居民公布,设立民意畅通意见征求箱,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意见。

4、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召开五天前,应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居民代表。

社区团工委和民管会管理制度

社区团工委和民管会管理制度

南工团字[2006] 25 号共青团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共青团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社区团工委”)是共青团南昌工程学院委员会的派驻机构,接受院团委和学生社区党工委的领导。

第二条共青团南昌工程学院社区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校团委在学生社区的工作部署.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意愿,加强校领导、社区管理办公室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积极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把学生社区建设成文明、祥和、有序的住宿育人环境而努力。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三条团结领导团员青年,通过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有效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第四条严格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巩固和加强共青团在学生社区自身建设,通过规范团组织生活、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有关工作,不断提高团员素质,培养青年骨干,积极向院党、团组织推荐,输送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第五条有效利用宣传刊物,向广大团员青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动态以及其他社会信息,牢固把握宣传导向,形成和保持健康向上的社区舆论氛围。

第六条充分利用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各种富有教育意义、为学生所欢迎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青年学生的社区文化生活。

第七条遵照素质教育要求,重抓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服务等工作,结合学生社区的特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课外文化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与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引导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

第八条做好对各楼栋团支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大力加强各级团干在学生社区的先锋模范教育,促进共青团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第三章南昌工程学院社区团工委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十条社区团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3名,全面负责社区团工委的工作。

社区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简单

社区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简单

社区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简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和访客。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定,并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第二章居民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居民有权享受社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有权获得社区管理服务。

第六条居民有义务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区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生活。

第七条居民有义务保护社区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社区公共设施。

第八条居民有义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治安维护。

第三章社区管理第九条社区设立社区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条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协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社区委员会负责制定社区规章制度,并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社区委员会负责处理社区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社区规章制度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有权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四条对屡教不改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严重违规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让其接受法律制裁。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社区委员会反映。

第十八条对于不履行本规章制度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有权决定其居住资格。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社区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社区规章制度内容,希望社区居民共同遵守,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社区协商制度章程范本

社区协商制度章程范本

社区协商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区协商活动,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协商制度是指社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就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居民利益事项进行讨论、表达意见、达成共识,并参与决策的一种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条社区协商活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居民意愿,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协商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协商活动。

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协商议事会,作为社区协商活动的决策机构。

协商议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的利益相关方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协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协商议事会的决策,开展协商活动。

第三章协商内容第七条社区协商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三)社区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四)社区服务和管理创新;(五)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事项;(六)其他需要协商的事项。

第四章协商程序第八条社区协商活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协商议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协商议事会成员或者社区居民提出;(二)发布协商公告,明确协商时间、地点、议题等;(三)组织协商会议,邀请相关居民、利益相关方参加;(四)开展协商讨论,充分表达意见,达成共识;(五)形成协商结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布并执行;(六)对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协商规则第九条社区协商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一)公开透明,确保协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二)平等参与,尊重每个参与者的意见和权益;(三)民主协商,通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四)决策执行,协商结果应当得到有效执行;(五)保密尊重,对协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和意见予以保密,尊重个人隐私。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对社区协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协商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提高协商效果。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例导语:居民自治章程,是为了规范社区,维护社区的稳定。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例,欢迎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组织,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社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本社区以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

第三条本章程根据我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区党支部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章程一经通过,社区范围内所管辖区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

根据本社区实际,居民会议采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式。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依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3、听取并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研究、讨论并决定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4、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5、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的职责:1、参加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2、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3、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决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本辖区全体社区居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委员会名称:鞍山长风世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主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民主管理委员会是群众组织,主要由公司基层员工代表、基层管理者代表、中层管理者代表和公司高层管理者代表组成,代表员工和公司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司法》相关内容为行动准则,以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员工收入、提高公司收益,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

第四条民主管理委员会是在我国体制改革及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对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是一种管理监督评价机制。

第五条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参与制定修改公司与员工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协助、监督、评议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协调员工、公司、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与公司各级管理机构一起,建立一套科学管理的机制,如民主决策的程序机制、提高效率的共识机制、制度化的表达机制、科学化的监督机制、人文化的协调机制。

第六条民主管理委员会接受鞍山市相关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成员(代表)第七条所有鞍山长风世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只要拥护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民主管理委员会。

公司各管理层次和基层单位以及各种性质的成员比例需均衡,以体现代表的全面性。

第八条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必须明确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明确公司的经营理念,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工作,传达公司正确的意见和决定,协调好员工、公司、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制度兴企的思想,自觉履行关心和爱护员工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要做到方法得当,态度端正,以身示范、言行一致。

(三)要和公司、员工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第九条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二)对公司和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有知情参与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模版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模版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模版一、绪论社区居委会是党委、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有效地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运作,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社区居委会设立居民委员会,由居民自行推选产生。

居民委员会由一名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主任由居民自行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次;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自行推举产生,任期3年。

2. 社区居委会设立办公室,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办事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社区党委任命,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次;办事人员由社区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招聘。

3. 社区居委会设立党支部,由居民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由社区党委任命。

三、职责和权力1. 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是代表居民提供基本社区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稳定,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职责包括:a. 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b.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推动社区环境的改善。

c. 组织开展社区治安巡逻,预防和处理社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d. 受理和协调居民的意见和投诉,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

e.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促进社区自治。

2. 社区居委会的权力包括:a. 组织居民推选产生居民委员会,并监督其工作。

b. 召开居委会会议,制定社区活动计划和预算,并报社区党委审批。

c. 根据需要聘请和管理办事人员,确保社区服务的有效进行。

d. 协调和合作社区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社区问题。

e. 其他社区管理工作需执行的权力。

四、工作程序1. 社区居委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向社区党委报送。

2. 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居委会会议,总结上季度工作,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3. 居委会主任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办公室例会,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4. 社区居委会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开展民主测评。

5. 社区居委会每年编制一份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社区党委和居民。

社区管理制度

社区管理制度

社区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社区管理制度(精选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管理制度1一、定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

二、对辖区火灾隐患部位经常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按照部署组织好辖区每年一度的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达到一定的效果。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针对社区实际,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消防活动。

六、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

社区管理制度2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街道安监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街道安监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管理制度31、文书档案的整理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或《文书立卷方法》,必须于次年的3月份以前完成。

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应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归档章或附上归档文件封面,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涉农社区)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涉农社区)

东升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涉农社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群众民主权利,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构建和谐文明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的社区是指在街道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依据辖区内的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

第三条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

第四条本社区居民自治是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在党的领导和政府(街道)指导下,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的具体组织管理下的民主自治。

第五条本章程是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适用于本社区所有居民组织、社区单位、常住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口,每个社区成员都有遵照执行的义务。

第二章居民组织第一节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第六条居民会议由本社区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组成,是社区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居民会议,应当有本社区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只涉及某一居民小组事项的,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1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召集居民会议。

召开居民会议时,如果居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邀请驻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的代表列席。

第七条居民会议的职权:(一)选举、罢免和补选居委会成员;(二)审议和批准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三) 听取和审议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社区财务本年度收支预算和上年度决算,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审议并通过本社区的经济和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做出相应的决议;(五)依法制定或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六)本社区实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案;(七)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以及社区集体所有土地、商业用房等承包方案;(八)审议集资款的收缴使用和义务工的安排使用及其他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生产资料的分配、安排情况;(九)撤销或修改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十)评议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十一)居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讨论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社区居民委会居民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委会居民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委会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广大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在区、街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的具体组织管理下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

第三条本章程提及的社区是新兴社区。

它是依据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根据驻社区单位单一性的实际情况也可不另设置。

第二章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第六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七条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代表以及辖区单位代表共计16人组成。

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民主推选1至3人参加。

单位代表由单位推选1人参加。

社区成员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社区成员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如搬迁)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原居民小组或驻社区单位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社区成员代表拥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表决权。

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二分之一,可对某项议题进行表决,到会代表赞同票超过二分之一,可视为此项议题形成决议,并可以行使选举权选举产生本社区居委会,推选产生本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可以撤换和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及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_规章制度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_规章制度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文章标题: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20XX年4月10日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实行居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委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居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社区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②居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居民代表、班子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在社区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居民公布,居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居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居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居民代表会议第八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居委会“三套班子”成员、居民小组长及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居民代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使职权。

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第九条社区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社区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社区划分为35个居民小组,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居民完成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为了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社区是依据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开展自治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社区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实施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忠实代表。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一)选出来的代表中,党员、楼组长、平时工作的骨干必须占绝大多数。

(二)选出的代表应该是热心社区工作并且能够时常参预社区各项活动,有一定的思想,能够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的;(三)社区居民代表还应该具有广泛性,既要有党员、居委会干部、楼组长,还要有下岗职工、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等代表。

(四)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居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不少于 60 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职责是:(一)依法选举产生、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商议议事委员会成员。

(二)听取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本社区未来三年工作规划,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重要制度。

(三)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法律监督。

(四)讨论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五)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七)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八)评议驻社区单位工作。

社区居民代表的权利:(一)选举权和表决权。

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也可以对需要表决的议题行使表决权。

(二)罢免权。

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不称职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行使罢免权。

(三)审议权。

审议和通过本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年度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南工学工字[2006]26号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是在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接受社区党党工委、校学生会的领导和社区团工委的指导。

第二条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代表广大青年学生利益,了解反映学生的心声,增进院领导、社区管理办公室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生社区的民主管理,为把社区建设成文明、祥和、有序的住宿育人环境而努力。

第二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在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住宿的学生为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该成员有权利了解本会的工作章程、组织机构等基本情况,有权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级组织举办的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向上反映各成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校纪及损害其他成员和本会利益的行为,其他成员有权向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七条各成员有按照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担任职务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八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维护本会名誉和利益,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第十条以建设社区精神文明为前提,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动力,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沟通院领导、院有关部门、社区管理人员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安定团结的前提下,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十一条增强竞争意识,形成严肃的治理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把坚定的政治思想放在首位,立志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一代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二条本会一切活动以院学生会章程为最高准则,并在全院范围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四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

职能部门设办公室、检查部、维权服务部三部门,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各楼栋成立楼栋管理委员会,设楼长助理等委员5-7名,各楼层设层长1名,各寝室设寝室长1名,为提高工作效率,楼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团总支委员兼任。

第十五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负责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和贯彻社区党工委、校团委、校学生会及上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

2、指导、帮助、协调和监督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制定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依照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成员进行考核,对工作态度消极者,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劝其离职,并报上级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负责协助主任的工作,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2、收集了解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统计提交,并讨论出解决方案。

3、负责分管有关部门的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及收集、统计和整理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各种工作资料,作好各项活动资料的打印与存档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加紧密高效。

3、起草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制度等各类文件,审核并公布各种通知、通报以及各项工作的检查情况。

4、负责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工作状况的记载;通知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办公室的财物进行管理。

6、负责监督学生社区《环保献爱心》活动的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检查部工作职责:
1、配合各楼管会监督和检查各寝室、卫生间、走廊、楼梯等处的卫生情况。

2、督促其成员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管理规定》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操行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并检查和落实。

3、针对社区卫生检查的评分标准、检查方法以及社区内日常生活用品和设施摆放等具体规定,向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4、领导各楼管会和寝室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召开卫生方面的工作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努力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5、在社区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组织抽查社区的卫生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打分;监督及管理全校社区的环境工作,每周对学生寝室和楼栋公共卫生进行抽查,并向社区管理办公室反馈检查结果。

6、协助做好“文明寝室”“免检寝室”的卫生评比和核查工作。

7、检查和监督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发现违章用电等存在隐患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

第十九条维权服务部的工作职责:
1、了解社区学生的心声,维护学生在社区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负责收集、了解学生的意见与看法及时反馈给社区,并探讨可行性解决方案,协助社区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2、进行不定期问卷调查,并时刻对意见箱的意见反馈进行处理,配合检查部对寝室楼栋进行评比。

3、协助做好贫困生的档案整理和管理的工作,搞好贫困生的情况摸底;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在校贫困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努力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配合维护社区的公共设施,监督各楼栋的服务工作,并协助其它各部门顺利完成工作等。

第十四条楼长助理的工作职责:
1、在楼长领导下,协助楼长工作。

2、楼长分配的工作,以主管部分工作为主,其他工作积极配合。

3、在楼长不在工作岗位时,楼长助理履行楼长工作职责。

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层长的工作职责
1、协助楼长、楼长助理对寝室进行综合评分及室内内务卫生、安全用电、文明住宿等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学生对寝室美化布置和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开展。

3、做好宣传教育,禁止由寝室内向外乱仍杂物。

4、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对后进学生帮教工作。

5、制止本层寝室成员的不文明行为。

6、对学生社区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协助楼长和管理人员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8、协助做好“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

9、对本层和社区内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校保卫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寝室长的工作职责
1、落实每天打扫寝室卫生的值班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如不合要求,可令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2、按照社区颁布的寝室卫生、内务、安全用电等管理要求,
结合本寝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自己寝室特色的卫生、内
务、用水、用电等管理规定,室员共同遵守。

3、正确使用本室房屋及家具设备,有损坏及时保修(到值
班室填报修单)。

4、做好本寝室安全防范工作,遵守防盗、防火、防其他灾
害工作的规定。

5、要团结本室的同学创造出团结友爱、互帮互学的学习氛
围。

6、善于了解本室同学的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

如有问
题,及时解决,或请班主任、辅导员帮助解决。

7、寝室长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制止室员不文明行为。

协助层长、楼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
员会。

第二条本章程修改权限为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工作处 2006年5月23日印发
共15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