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档案号: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存档日期: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目录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六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七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抽查记录表

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约谈记录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

十五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

十六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自检评定表

十七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

十八行政处罚记录表

十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快报表

二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二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二十二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

二十三其它资料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申报说明

1、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

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4、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5日内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5、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

7、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

(安监机构):

今有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注:1、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应详细标明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监督备案号:

你单位建设的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我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请你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通知我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书面告之。

欢迎对我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监督人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签收人:(安监机构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安监机构各一份。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