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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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涉税数据信息采集表样(印刷版)

企业涉税数据信息采集表样(印刷版)
43
房屋建筑物
采集说明:
一、利润表项目:按季采集的,为当季合计数;按年采集的,为当年累计数。
二、资产负责表项目:按季采集的,为本季最后一月的期末数;按年采集的,为12月31日的期末数。
三、税源信息均填写当年实际数;所得税信息中企业所得类均填写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信息;个人所得税类均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当年累计所得。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
5、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序号2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序号11):适用保险公司填写。
6、土地占用面积信息(序号30)、土地等级(税额)[序号31]:分别填写应税土地面积和单位面积税额,如存在多个土地等级的,可分别在季度的空格栏填列(不作为季度数);反之,填入年度空格处。
7、自用房产原值(序号32):填写纳税人应税房产原值(含出租部分)。
企业涉税数据信息采集表
管理代码:纳税人名称: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开业日期:主要单位:元
序号
数据
类别
数据项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本年数
(或累计数)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本年数
(或累计数)
一季度
本年数
(或累计数)
1



营业收入1
2
营业外收入
3
营业利润
4
利润总额
5
营业外支出
29
税源信息类
出租房产租金
3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土地占用面积信息6
31
土地等级(税额)6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表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表

附件4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表经办人:填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制定。

发生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首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时填报本表,列入本表填报范围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在下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其变更信息。

本表包括四个附表,附表一为《大气、水污染物基本信息采集表》,附表二为《固体废物基本信息采集表》,附表三为《噪声基本信息采集表》,附表四为《排污系数基础信息表》。

根据主要污染物类别填写附表一至附表三,采用排污系数法需填报附表四。

纳税人有多个排污许可证信息的,需要完整填报其所有的排污许可信息,排放口及排污许可证无法在单张纸质表填报的,可以按本表格式增加行数填报。

按次申报企业无需填写《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采集表》。

2.表内打*的为必填项,其余全部为非必填项。

其中,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排放口信息栏次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填报。

3.“纳税人名称”:按税务登记证件所记载纳税人的全称填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5.“行政区划”:填写申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划,应具体到县(旗、区)。

6.“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单项选择项,分为是或否。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属于环境保护税法附表四及所在省级环保部门制定的抽样测算法确定的,纳税人填报“是”。

7.“主要污染物类别”: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可单选或多选。

8.“纳税人环保联系人”:该纳税人的环保业务主要管理人员。

9.“纳税人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该纳税人的环保业务主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10.“是否取得排污许可 ":按照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单项选择,勾选是或者否。

增值税纳税人信息采集表

增值税纳税人信息采集表
(注:若贵公司只需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则无需提供该证明文 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増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字
财务部相关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司邮寄信息*
增值税纳税人信息釆集表
填报类型
□新增□变更
公司名称(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银行全称及账号
(税务登记缴税帐户)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口小规模纳税人
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曰期 (如果纳税人类型为一般纳税人 则此项必填)
年月日
増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请勾选并提供原件)
邮寄地址:邮编:
收件人:联系电话: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本行留存,一份返还贵单位。
米为保证贵单位的发票安全,我行将暂不提供本市发票寄送服务,敬请谅解。
公司名称(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6.纳税情况审查□
7.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8.其他涉税服务□
变更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说明
1
2
3
4
5

终止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
终止日期
年月日
终止原因
承诺声明:
本表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单位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授权签署人(签章):授权签署人(签章):
委托人(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员:接收人:税务机关(章)
年月日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名称
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名称
委托协议采集编号
协议金额
服务时间起
年一纳税年度内为委托人提供审计服务
是□否□
服务项目
服务人员
1.纳税申报代理□
2.一般税务咨询□
3.专业税务顾问□
4.税收策划□
5.涉税鉴证□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地址
中介机构电话
办税员信息2
姓名
联系手机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关系
□本公司(单位)员工 □中介机构 □其他
是否为购票员
□是 □否
若办税人员是中介机构人员,请填写以下信息:
中介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地址
中介机构电话
以上被授权人代表我(单位)意愿办理涉税事项,由我(单位)承担涉税事项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名确认:
20 年 月 日
□是 □否
若办税人员是中介机构人员,请填写以下信息:
中介机构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地址
中介机构电话
办税员信息1
姓名
联系手机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关系
□本公司(单位)员工 □中介机构 □其他
是否为购票员
□是 □否
若办税人员是中介机构人员,请填写以下信息:
中介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附件二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盖章)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纳税人授权办税人员信息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联系手机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关系
□本公司(单位)员工 □中介机构 □其他
是否为购票员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姓名
联 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人员信息三: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姓名
联 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人员信息四: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姓名
联 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所属身份为涉税服务组织员工时,请同时填写以下内容:
涉税服务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涉税服务组织名称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附件2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邮寄地址:
纳税人授权办税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一: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姓名
联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人员信息二: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必填项,其他为有条件必填项。

填表说明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3.“核算方式”栏:指企业财务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4.“企业隶属关系”栏:按企业隶属关系的关系选择“中央”、“省”、“地区”、“区(市辖区)”、“县(县级市)”、“街”、“镇”、“乡”、“居委会”、“村”;5.“总分机构类型”栏:独立企业选择“非总分机构”,如属于总机构则选择“总机构”、如属于分支机构则选择“分支机构”、如属于既有上级总机构又存在下级分支机构的则选择“分总机构”;6.“适用会计制度”栏:根据企业适用财务制度选择“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7.“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居民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8.“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01 —农业02 —林业03 —畜牧业04 —渔业05 —农、林、牧、渔服务业B―采矿业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11 —其他采矿业C―制造业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15 —饮料制造业16 —烟草制品业17 —纺织业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22 —造纸及纸制品业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 —医药制造业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30 —塑料制品业31 —非金属矿物制品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4 —金属制品业35 —普通机械制造36 —专用设备制造业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48 —建筑安装业49 —建筑装饰业50 —其他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 —铁路运输业52 —道路运输业 3 —城市公共交通业54 —水上运输业55 —航空运输业56 —管道运输业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58 —仓储业59 —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61 —计算机服务业62 —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63 —批发业65 —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66 —住宿业67 —餐饮业J―金融业68 —银行业69 —证券业70 —保险业71 —其他金融活动K―房地产业72 —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 —租赁业74 —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5 —研究与试验发展76 —专业技术服务业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78 —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 —水利管理业80 —环境管理业81 —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 —居民服务业83 —其他服务业P―教育84 —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 —卫生86 —社会保障业87 —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 —新闻出版业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90 —文化艺术业91 —体育92 —娱乐业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 —中国共产党机关94 —国家机构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T―国际组织98 —国际组织。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姓名
联 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人员信息三: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姓名
联 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姓名
联 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所属身份为涉税服务组织员工时,请同时填写以下内容:
涉税服务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涉税服务组织名称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附件2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邮寄地址:
纳税人授权办税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一: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姓名
联系手机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码
人员信息二:
所属身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

工业企业纳税人信息采集维护表印刷版

工业企业纳税人信息采集维护表印刷版

2010年度南通地税企业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表(工业企业纳税人)税务管理码:纳税人全称(章):主管税务机关:填表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次信息采集表采用纳税人填报和税务人员补充两种方式,普通项目应由纳税人填写,项目前标记*号的,由税务人员填写。

斜体字用于税务人员后续维护使用,不影响纳税人填写。

2、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了不同的信息采集维护表,请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表式填写。

3、本次采集的信息作为纳税人申报记录,封面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信息采集表请完整、准确填报,本单位不涉及的栏目请填“无”。

4、信息采集表中由于行数限制而无法填列的,纳税人应按照表式中的格式自制表格,详细填列,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

5、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表中数量指标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需用文字表达的,原则上使用汉字,不能用英文或者其他文字(填表说明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照名称1:证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类型2: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生产地邮编:生产地电话:地理位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所属开发区(或其他优惠区):短信联系号码3:QQ联系号:电子邮箱:网站网址: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民办非企业□其他□从业人数4:其中:外籍人数:管理人员人数:再就业优惠人数:残疾人数:经营方式:制造□加工□服务□批发零售□运输□种植养殖□其他□主要生产经营方式和内容(简要介绍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模式):———————―——本页下述栏目由税务人员―――――――――——*批准设立机关:(工商、民政、文化、司法、教育、卫生、编委、事业单位管理局、其他)*国标行业门类:大类:小类:*经营行业大类:小类:1证照名称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市场登记证、社会团体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律师经营许可证、营运执照、临时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采集表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采集表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采集表第一篇: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采集表附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扣缴义务人填写,电子文档采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所填文字内容的前面、后面及中间不能有多余的空格、回车符或其他字符,以免影响数据导入。

2.扣缴义务人编码长18位,填写规则为:行政区划代码(6位)+‘0000’+江西地税征管业务软件中的纳税人管理码(8位)。

3.主管地税机关填至属地分局一级。

4.纳税人联系地址与纳税人邮政编码必须填写纳税人可以收到邮政信件的有效地址。

5.合计税额栏=工资薪金实缴税额栏+其他各项所得实缴税额栏。

6.身份证件类型代码:身份证10;护照20;军官证30;士兵证40;外籍人编码 99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09年6月16日印发第二篇: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说明:本表一式两联,申请人及税务机关各执1联。

“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填写,以下各栏由税务机关负责填写,税务机关公章加盖在完税证明号码上。

扣缴义务人代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附表说明:本表一式两联,申请人及税务机关各执1联。

“开具证明号码”栏由扣缴义务人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号码填写,税务机关人员负责审核号码填写正确与否并在“税务机关审核人”处签名(或签章)。

第三篇: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所:本人系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公司的计算机代码为06670940。

因办理需要,现申请开具自年月至年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一份。

特此申请,恳请贵所在百忙中予以办理!申请人:日期:办理地址:请到西四环外招商大厦一层右侧科技园地税所,找到办事窗口中含有李闻江(不一定为办事人员)字样的窗口,报上公司的代码06670940和提交申请书,出示身份证,即可以开具。

第四篇:日常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事项日常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事项NZMGR002一、文件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239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章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28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63号)二、范围(条件)和时限(一)范围(条件)2004年1月1日后由扣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其扣缴单位在各区县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明细申报或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且扣缴申报总额与缴款入库信息核对正确。

办税指南-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办税指南-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实名办税信息采集一、事项名称实名办税信息采集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

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领票人、办税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税务机关分别采集其实名信息。

税务机关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影像信息、联系方式、实时人像信息以及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纳税人首次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相关事项时,其办税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需要按规定提供证件和资料,以便采集身份信息。

四、设定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全文2.《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第一条“一、实名办税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

(一)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领票人、办税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税务机关分别采集其实名信息。

(二)税务机关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影像信息、联系方式、实时人像信息以及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应当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纳税信用为A级,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县(市、区)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除外):1.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申报出口退(免)税的;3.申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4.申请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领用数量的;5.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6.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以上内容,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务必完整、真实、准确填写。

如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

申明:上述填报信息属实。

纳税人(签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税务核查人员:系统录入人员:年月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征管信息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按照纳税人现行的有无此项业务来填写。

2.“申请领用国税发票票种登记信息”,根据我省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纳税人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发票种类。

使用量的统计单位均为份,在系统录入时由税务机关人员换算为本(卷)。

发票代码,参照省局下发的《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湖南省国税发票目录》填写,系统录入时由税务机关人员根据发票代码确定相应的发票种类。

3. “预计年发票使用量”,根据2015年纳税人向地税部门实际领购的发票数量及纳税人业务规模确定填写。

“购票方式”统一为验旧购新,在采集表中不再体现。

4. “税控装置管理信息”,包括金税盘、税控盘、税控收款机三种税控装置,具体属于何种税控装置,需在备注栏中注明。

如纳税人使用两种以上税控装置,需分行填列。

5. “使用国税发票的开票方式”,根据情况选择填写,可多选或不选。

其中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即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推行范围;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试点纳税人需符合总局允许改造范围,为便于后期工作开展,应标注原地税局使用的税控收款机品牌。

6.“印制冠名发票”,用来勾选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印制冠名发票。

7. “电子缴税”,用来勾选纳税人是否已经办理了电子缴税手续。

8. “是否有办理电子缴税意向”,用来填写未办理电子缴税户是否有办理意向。

9.“个体户信息”,仅个体工商户填写,征收方式采取勾选,查账征收户无需采集核定信息,定期定额户按照采集时地税部门已经核定(或调整)的月或季的营业额和营业税额填写,月或季,应标明且只能选择一项。

税务信息采集授权书

税务信息采集授权书

尊敬的税务机关:兹有我方(以下简称“授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办理税务事宜,现将我方税务信息授权如下:一、授权范围1. 授权人同意税务机关依法采集、查询、使用以下税务信息:(1)授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授权人的财务会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3)授权人的纳税申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表、税款缴纳证明等;(4)授权人的税收违法违章信息;(5)授权人的其他与税收征收管理相关的信息。

2. 授权人同意税务机关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上述信息:(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等工作;(2)依法开展税收宣传、税收咨询、税收服务等工作;(3)依法进行税收调查、税收统计、税收分析等工作;(4)依法进行税收风险评估、税收风险管理等工作;(5)依法进行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数据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到期前,授权人有权书面通知税务机关终止本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如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授权书的内容亦随之调整。

三、保密义务税务机关在采集、使用授权人税务信息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授权人税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终止授权1. 授权人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授权,但应在终止前书面通知税务机关。

2. 在授权终止后,税务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授权人税务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五、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税务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授权人和税务机关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联系电话:税务机关(盖章):经办人(签字):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

纳税人信息采集授权书

纳税人信息采集授权书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授权人”)因办理税务相关业务,特授权以下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代表本人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等相关事宜。

一、授权事项1. 代理人有权代表授权人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税务登记表、报送税务申报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注销等。

2. 代理人有权代表授权人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调查、询问等。

3. 代理人有权代表授权人签署与税务相关的文件、合同等。

4. 代理人有权代表授权人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____年,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授权期限届满前,授权人可书面通知代理人终止授权。

三、授权范围1. 代理人代表授权人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的规定以及授权人的意愿。

2. 代理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不得以授权人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3. 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授权人的税务资料,不得泄露授权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责任与义务1. 代理人应依法履行授权事项,不得损害授权人的合法权益。

2. 代理人因授权事项造成授权人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授权人有权监督代理人履行授权事项,代理人应积极配合。

五、终止授权1. 本授权书有效期内,授权人可随时书面通知代理人终止授权。

2. 授权人终止授权后,代理人应立即停止履行授权事项,并将授权人的税务资料归还原授权人。

3. 本授权书终止后,代理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授权!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见证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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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附件二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盖章)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纳税人授权办税人员信息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联系手机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关系
□本公司(单位)员工 □中介机构 □其他
是否为购票员
□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否
若办税人员是中介机构人员,请填写以下信息:
中介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地址
中介机构电话
办税员信息1
姓名
联系手机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关系
□本公司(单位)员工 □中介机构 □其他
是否为购票员
□是 □否
若办税人员是中介机构人员,请填写以下信息:
中介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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