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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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模拟法庭剧本

民诉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民事)角色汇总: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1名原告1名原告委托代理人1名被告1名被告委托代理人1名证人2名案情介绍:本案是就原告就与被告双方之间的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以及婚生子女的抚养、财产等分配问题。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书记员:原告及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原告:到庭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及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到庭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二、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杨玉立、原告代理人应舒怡、被告郑麟鹏、被告代理人章剑飞已到庭。

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曾毅倩、张新宇在庭外候传。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三、开庭审理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居住地址。

原告:原告,杨玉立,女,生于1980年1月7日,汉族,福州市人,现住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仙塔小区A幢302.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此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应舒怡,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担任杨玉立诉郑麟鹏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杨玉立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请被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居住地址。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一、案件背景本案为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为王某,被告为李某。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同事关系,两人因工作问题产生矛盾,最终导致原告遭受被告的人身伤害。

原告王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二、法庭程序1.开庭本案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由一名主审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

2.出示证据原告王某出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药品清单等证据;被告李某则出示了其自己的证言和其雇主公司的证言。

3.质证证据双方均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其真实性进行了争论。

4.当事人陈述意见原告王某在庭上详细陈述了自己遭受被告李某人身伤害的经过,并解释了自己提出赔偿要求的理由;被告李某则否认了自己对原告造成伤害的行为,并表示自己并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辩论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交锋。

6.宣判法庭在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三、法律分析1.案件事实根据原告王某提供的证据,可以确认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李某的人身伤害。

同时,被告李某也承认曾与原告发生过口角,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使用过暴力。

2.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公务或者其他职务行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而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在工作场所内与原告发生争执并使用暴力,因此其雇主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判决理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法庭作出了被告李某及其雇主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同时,法庭还考虑到原告王某在受伤后需要进行治疗和休息,因此判决被告李某及其雇主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四、结论本案中,原告王某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同时,本案也对于工作场所内暴力行为的惩处提供了一个积极的示范作用。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案例名称:李某与王某债务纠纷案案情概述:李某与王某因为购买房屋引起债务纠纷。

李某称其向王某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已经支付了80万元,但王某未将房屋过户给他,要求王某归还已支付的80万元并履行过户义务。

而王某则声称购房合同是虚假的,没有收到80万元的款项,请求法庭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审判程序:1. 开庭宣布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并简要介绍当事人和案情概述。

2. 原告起诉陈述原告代理律师:阐述李某的主张,解释房屋购买合同的签订和款项支付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法官:质疑李某在购买房屋时是否注意到合同的真实性,并询问李某是否有购房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据。

原告代理律师: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房屋过户申请书等证据,并解释合同的真实性。

3. 被告答辩陈述被告代理律师:驳斥原告的主张,表示王某并未收到80万元款项,并质疑合同的真实性。

法官: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未收到款项,并问询被告是否否认签署了购房合同。

被告代理律师:提供王某的银行流水和购房合同的副本,以证明没有收到80万元。

4. 证据交换原告代理律师:向被告代理律师交换购房合同副本,并提供李某的银行流水和付款凭证作为证据。

被告代理律师:向原告代理律师交换王某的银行流水,并提供王某的取消购房的通知书作为证据。

5. 证人出庭作证原告代理律师:申请法庭传唤证人,证明李某支付了80万元。

被告代理律师:同意原告的证人出庭作证,并申请法庭传唤证人,证明王某未收到款项。

6. 财产调查法庭受理李某的申请,对王某的财产进行调查,以查明其财产情况。

7. 辩论原告代理律师:整理证据,概述案件的主要争点,并陈述李某的诉求,要求法庭支持其请求。

被告代理律师:驳斥原告的主张,并陈述王某的答辩意见,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8. 结案陈述原告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总结陈述,并重申诉求。

被告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总结陈述,并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9. 宣布休庭法官宣布庭审休庭,表示将在合适的时间作出裁决。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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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原告王菲与被告张乐奕、海南天涯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书记员:传原告、被告到庭就坐。

书记员:请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书记员: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王菲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1:原告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2:原告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已到庭。

被告:被告张乐奕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1: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春谊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2:被告委托代理人李诗已到庭。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明已到庭被告天涯代理人:被告天涯在线委托代理人蒋桂阳已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

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全体人员坐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首先核对原告及代理人身份: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6号。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主审法官:首先声明一下,本案的原告是小李,被告是小王。

庭审现在开始,请原告小李发言。

原告小李: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各位陪审员,我是原告小李。

我提起这个诉讼是因为我与被告小王在租房方面存在争议。

我们的租房协议上明确写着每月房租是2000元人民币,但是在我入住后,小王要求我每月要额外支付300元的水电费,这不符合我们的协议。

我希望法庭能判决小王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不得夺取我应享有的权益。

主审法官:好的,原告小李的主张清楚了。

现在请被告小王发言。

被告小王: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各位陪审员,我是被告小王。

我认为在租房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水电费的支付责任,所以我向小李提出了每月额外支付300元的要求。

我认为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提供的房屋住处的水电费是由我全权管理和支付的。

我希望法庭能判决小李支付每月的水电费。

主审法官:明白了,被告小王的观点也已经表述清楚。

现在我会请原告小李先提供相关证据。

主审法官:谢谢原告小李提供的证据。

现在请被告小王提供相关证据。

被告小王:法官,我没有提供书面证据,但我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小李每月付款时都是将2300元汇到我的账户里。

这就是我每月额外支付300元水电费的证据。

主审法官:好的,被告小王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将作为证据。

现在我们进入询问环节。

主审法官:原告小李,请问你对被告小王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有何解释?主审法官:原告小李,请你提供相关的证据。

主审法官:好的,你提供的证据将被考虑。

现在我给被告小王最后陈述的机会。

被告小王:尊敬的法官,我承认小李每月会支付300元的水电费,但是这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据。

我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是真实的,也是双方之间的约定。

我希望法庭能判决小李每月支付300元的水电费。

主审法官:好的,我会将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权衡,并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庭审到此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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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书记员:原告王菲与被告张乐奕、海南天涯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书记员:传原告、被告到庭就坐。

书记员:请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书记员: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王菲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1:原告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2:原告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已到庭。

被告被告天涯书记员(1陈述、(2(3(4书记员:审判长审判长:首先核对原告及代理人身份: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6号。

原告代理人1:张雁峰,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代理人2:董宇琼,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审判长:下面核对被告及代理人身份;被告:张乐奕,男,1975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北京家古文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UHN 国际村9号楼8单元803室。

被告代理人1:李春谊,女,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权限,特殊代理,包括代为出庭、辩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承认,代为和解。

被告代理人2:李诗,女,北京市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权限,包括代为出庭、辩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承认,代为和解。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宾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10楼B座。

法定代表人邢明,总裁。

被告天涯代理人:蒋桂阳,男,1977年2月5日出生,汉族,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麓道客新村3巷4号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资格无异议,经合议庭合议,本庭予以确认。

上述人员均可参审判员1原告被告:审判员2审判长:根据审判长:条第1审判长:审判员1原告:被告:审判长: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审判员2: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回避被告天涯:不申请回避审判长:本案系民事纠纷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优秀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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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第一篇:优秀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专业:法律事务姓名:×××学号:1123456789书记员:下面请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之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王楠是否到庭?原告:到庭书记员: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原代:到庭书记员:原告证人是否到庭?原代:到庭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被告:到庭书记员: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被代:到庭书记员:被告证人是否到庭被代:到庭书记员:请注意,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录音、录像。

〈2〉与本案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4〉不准鼓掌,不准喧哗。

〈5〉不准发言,不准提问。

〈6〉携带手机、寻呼机者需关机。

〈7〉不得从事其他妨碍审判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法庭规则者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逐出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读完毕。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合议庭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审判长:王楠诉江北市人事局对其“不予录用”行政决定不服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有江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本案审判长:王双喜;审判员:徐凌飞,刘燕,依法组成合议庭,冯玉红担任本案书记员。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原告:王楠审判长:年龄?原告:24岁审判长:民族?原告:汉族审判长:籍贯?原告:远东省江北市审判长:住址?原告:江北市咸安区解放路20号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原代:(宣读)审判长:被告?被告:江北市人事局审判长:法定代表人?被告:刘铁审判长:住所地?被告:江北市东山区中华路11号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被代:(宣读)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没有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没有审判长:经审查,双方当事人出庭人员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2.3.4.5.6.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提起上诉的权利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承办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员或其他人员回避。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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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

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彭怀礼,男,1979年生,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现委托周朝作为一般代理人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周朝,男,我叫周朝,四川嘉世律师事物所律师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被告:罗世德,男,1972年5月生,汉族,住成都武侯区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名襄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彭怀里与被告罗世德的经济纠纷案。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刘敏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霍雪然担任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

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适用标准文案民事模拟法庭剧本(法准备阶段)书记员:传两方当事人到庭请两方当事人入坐;下边宣告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禁止录音、录像、拍照;2、出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讯区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审讯区;3、禁止鼓掌、吵闹、喧华和实行其余阻碍司法审讯的活动;4、未经审讯长允许,禁止讲话,发问;5、请封闭全部通信工具;6、对于违犯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讯人员能够口头警示训斥,也能够充公录音、录像和拍照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禁;7、对哄闹、冲击法庭、阻碍审讯人员审讯等严重搅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查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此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公民事诉讼法》第123 条第 1 款的规定,查明两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到庭状况。

原告及拜托代理人能否到庭?被告能否到庭?原告、被告:到庭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合议庭构成人员入庭。

审讯长全体请坐书记员:报告审讯长,原告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法定代表人及其拜托代理人,被告广州市健身器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拜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能够开庭。

审讯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公民事诉讼法》第 123 条第 2 款的规定,此刻查对当事人,第一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纪、民族、出生年代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地址。

原告:我叫 xx,1976 年 2 月生,在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工作,住本市宁安苑 3 区 4 幢 306室。

没有拜托代理人。

审讯长由原告拜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拜托代理人:审讯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纪、民族、出生年代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地址。

被告:我叫 xx ,1972 年 5 月生,经营本市健身器材公司,住本市通江路28 号 203 室。

没有拜托代理人。

审讯长:经过审察,上述当事人的身份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允许参加诉讼,此刻开庭。

(敲法槌)审讯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讯庭今日在此依法合用一般程序审理原告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被告广州市健身器材公司民事诉讼一案。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模拟法庭民事剧本时间:2009年03月20日地点:佛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物:审判长:司马燕书记员:郭风原告: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宿舍。

原告委托代理人:葛粉,女,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军,男,1972年5月生,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被告委托代理人:姚海,男,佛山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概述:去年来自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秦亮,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兼职的秦亮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秦亮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秦亮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

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舍。

民事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角色:审判长(法官) 李舒洁1名书记员沈倩倩诉讼代理人(律师)原告:张叶艳被告:刘艳原告(杨某:方宇媛,小青:江菊阳,的三个叔叔(顾天琪徐旭季晓明))4名被告(吕某)倪云凯证人(村委会代表)宋悦曹沁法警刘卫时间:2010年12月2日地点:XX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物:审判员主审法官原告被告当事人审判员:李舒洁书记员:沈倩倩原告:李一,男,1965年2月生,住海平村李二,男,1968年8月生,住海平村李三,男,1972年8月生,住海平村杨某,女,1979年6月生,住湖州市通江路28号委托代理人:张叶艳被告:吕某,男,1968年5月生,住海平村委托代理人:刘艳,男,XX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抚养权纠纷案情梗概:2000年,有一女婴小青出生在海平村,其母弃子逃离(小青的母亲杨某是被拐骗到海平村嫁给小青的父亲李某),李某为某市的某煤矿的矿工,2002年因煤矿失事李某不幸死亡。

小青无人管养,他的三个叔叔都不愿接管她。

小青就被姑姑带走,不幸再次发生,姑姑发生意外死亡。

这时有位好心的未婚中年男子吕某收养了小青(吕某与小青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一养就是八年。

八年后,政府责令补贴2002年煤矿失事受害人家属30万元补贴金。

于是,就发生了争夺抚养权大战。

小青的生母出现要夺回抚养权,小青的叔叔也说小青的养父没有抚养资格,就和小青的生母将小青的养父吕某告上法庭。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
法官,本庭现在开庭,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请原告、被告及代理律师出庭。

(原告、被告及代理律师依次出庭)。

法官,原告王某,你起诉被告李某的理由是什么?
原告王某,法官大人,我起诉被告李某是因为他在去年十月份的一次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我的车辆受损,我本人也受了轻伤,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很大,我希望被告能赔偿我的医疗费和修车费。

法官,被告李某,你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何回应?
被告李某,法官大人,我承认在当时的交通事故中我有一定责任,但是原告也
存在一定的过错,我认为赔偿数额应该由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由我来承担。

法官,原告、被告的意见已经听取完毕,现在请双方律师陈述各自的观点。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根据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李某明显违反了交
通规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我们要求被告承担全部的医疗费和车辆修复费。

被告律师,法官大人,事故发生时原告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我们认为赔偿数额
应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而不是由原告单方面提出。

法官,双方的观点已经听取完毕,现在我宣布休庭十分钟,法庭在十分钟后重
新开庭。

(十分钟后)。

法官,法庭现在恢复审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本庭认为被告李某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鉴于双方在事故中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本庭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和车辆修复费的70%。

(原告、被告及代理律师表示接受判决)。

法官,本案审理完毕,宣布庭审结束。

以上就是今天的模拟法庭案例剧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模拟法庭民事剧本时间:2009年03月20日地点:佛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物:审判长:司马燕书记员:郭风原告: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宿舍。

原告委托代理人:葛粉,女,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军,男,1972年5月生,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被告委托代理人:姚海,男,佛山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概述:去年来自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秦亮,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兼职的秦亮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秦亮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秦亮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

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舍。

民事模拟法庭案例(2020年7月整理).pdf

民事模拟法庭案例(2020年7月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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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海无涯我叫李二,1968 年 8 月生,在外市务工,住海平村。有委托代理人。 我叫李三,1972 年 8 月生,在外市务工,住海平村。有委托代理人。 我叫杨某,1979 年 6 月生,在湖州市工作,湖州市 通江路 28 号。有委托代理人。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吕某,1968 年 5 月生,是海平村的一个普通农民。我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律师作一般代理人。 当事人:小青。10 岁,现与被告生活在一起。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张叶艳,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刘艳,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 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与被告为 当事人抚养权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 审判,本院书记员 担任记录。有关当事 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 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 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我方与当事人小青有亲密的直系亲属血缘关系 。然而被告吕某与小青没有任何血缘 关系。且也是刚不久前才与比他大 10 岁的洪某结婚。为争夺抚养权刚刚取得抚养资格。 综上,我认为:被告与当事人小青毫无血缘关系。长期单身。违背了民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 基本原则,侵犯了我们直系亲属所应该获得的抚养权和监护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我的诉讼 请求是: 1、判令将小青的抚养权交给我们;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委托代理人:原告陈述的不是事实。2000 年 10 月 28 日小青出生,其母亲杨某弃她而 去,逃离海平村,一走就是十年,两年后,小青的父亲李某在煤矿失事中死亡,那时,他的 三位叔叔逃避责任,竟无一人愿意领养小青。现在多年之后,政府因 8 年前煤矿失事赔偿受 害人李某唯一的女儿小青 30 万元。现在,各位原告誓要争夺抚养权。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相信我不必多说。各位原告就是冲着钱来的。因此我认为被告更应该拥有小青的抚养权,更 适合做小青的监护人,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根据原被告陈述,双方都有一定的理由获得小青的抚养权。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 是被告的资格问题和原告的动机问题。请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据。 原告:杨某:我是小青的亲生母亲。当初抱起小青,是因为我是被人贩子拐卖到海平村被迫 嫁给李某的,我很想念我的故乡,很想回家去 主审法官:被告对原告有无异议。 被告:。 主审法官: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 主审法官: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法准备阶段)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请双方当事人入座;下面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出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司法审判的活动;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原告、被告:到庭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我叫xx,1976年2月生,在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工作,住本市宁安苑3区4幢306室。

没有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被告:我叫xx,1972年5月生,经营本市健身器械公司,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

没有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的身份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

(敲法槌)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告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被告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民事诉讼一案。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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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案例剧本范文角色介绍:1. 审判长:公正严明,掌控庭审节奏。

2. 原告:小明,受伤的学生。

3. 原告代理人:小明的爸爸。

4. 被告:小刚,造成小明受伤的学生。

5. 被告代理人:小刚的妈妈。

6. 证人:小强,事件的目击者。

7. 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

第一幕:开庭。

场景:法庭,庄严肃穆,审判长、书记员已经就座,旁听席上有一些观众。

书记员:(起立,大声宣读)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有权予以制止。

下面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待审判长就座后坐下)审判长:(敲响法槌)现在开庭。

今天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小明诉被告小刚人身伤害赔偿一案。

下面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方?原告代理人:(站起来)审判长,我是原告小明的爸爸,作为他的代理人出庭。

审判长:原告小明本人是否到庭?原告:(站起来)到了,审判长。

审判长:被告方?被告代理人:(站起来)审判长,我是被告小刚的妈妈,代表小刚出庭。

审判长:被告小刚本人是否到庭?被告:(站起来)到了,审判长。

第二幕:陈述案件事实。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和理由。

原告代理人:(清了清嗓子)审判长,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家小明在操场好好地走着呢,被告小刚突然从后面跑过来,直接就把小明撞倒在地。

小明当时就疼得站不起来了,去医院一检查,腿骨折了。

这可给我们小明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不仅身体受伤,学习也耽误了不少。

我们要求被告小刚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还有因为受伤产生的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这小刚啊,就这么莽撞地伤害了我家孩子,他必须负责!审判长:(微微点头)原告方陈述完毕。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代理人:(赶紧站起来)审判长啊,这事儿可不能全怪我们小刚啊。

小刚当时也是在和同学们玩追逐游戏,没注意到前面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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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模拟法庭民事剧本时间:2009年03月20日地点:佛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物:审判长:司马燕张兰刘先书记员:郭风原告: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宿舍。

原告代理人:葛粉,女,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军,男,1972年5月生,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推销、任人事部经理一职,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被告代理人:姚海,男,佛山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概述:去年来自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秦亮,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兼职的秦亮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秦亮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秦亮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

请肃静!书记员: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书记员: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人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秦亮诉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侵犯其劳动者权益纠纷一案。

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道完毕。

(审判长向书记员点点头,书记员入座,坐下)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舍。

现委托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粉作为一般代理人原告代理人:我叫葛粉,女,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被告:我叫张军,1972年5月生,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现住本市通江路28号2 03室,我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海作一般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我叫姚海,男,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原告方对对方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

[被告张明]无异议。

[被告博客网]无异议。

[审判长]原告方有没有证人。

[原告]有证人。

[审判长]被告方有没有证人。

[被告]没有。

[审判长]请证人离开法庭,等候传唤。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劳动者权益纠纷案。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张兰刘先组成合议庭,司马燕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

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方宣读诉讼请求及其要点。

原告:我在2009年9月30日,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当时我并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我做工两个月后,张军及其公司却以我不是他们公司的正式合同工为由,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我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以上事实有公司胸卡,促销销量清单,工作时的签到单,证人吴迪证言等证据证实。

原告代理人:根据我的当事人原告本人的陈述,我认为被告在原告在其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履行如实告知原告真实的工作信息的义务,并且借原告对《劳动合同法》的无知和对劳动力市场知识的缺乏之机,故意做出虚假答复、误导、欺骗原告,通过欺骗获得原告的信任,从而导致原告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没有与被告签署有效的工作合同,最后被告一直以原告不是其公司的正式合同工为由以达到拖欠和拒绝支付原告应得工资的目的。

被告:(情绪有些激动):什么欺骗?我可没有欺骗他!这是诽谤。

审判长(拍打惊堂木):请被告注意自己的语言和情绪,让原告律师把陈述做完!原告律师继续作陈述!原告代理人:好的!谢谢法官。

现在我代表我当事人本案的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我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两个月的原告工资,共1220元。

按照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

原告工作两个月,有签到单为证。

2、被告支付原告在诉讼期间的一切法律程序费用。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情绪还是有一些激动)原告秦亮所陈述的不全是事实!2009年9月30日我确实介绍我公司促销员一职给秦亮,目的是为秦亮提供一个免费实训的社会实践机会,因为秦亮在本公司只是实习兼职的身份,所以才没有并入公司的正式员工之列,所以也没有必要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这是按照我公司的条文规定来执行的!所以我没有欺骗之嫌!被告代理人:法官,我认为我当事人被告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对原告实行欺骗,我当事人是根据公司的条文规定来处理原告的劳动工作问题的,这是有依有据的。

难道这也是欺骗吗?审判长:请被告律师继续陈述!被告代理人:至于原告说我当事人拖欠他的工资,那是无法可循的说法!要知道实训的兼职职位,在法律范围内,公司是可以不支付任何报酬的!而在原告实训期间,公司反而有向原告收取适当的实训时培训费用的权利,但本公司念在原告是在校学生的原因,所以没有向原告收取一分一毫的实训费用。

这一切,被告在原告工作之前就说明的了,但原告当时并未对该工作提出任何要求和进一步了解的意愿,直接答应了被告并直接投入到工作之中。

原告在工作结束之后,反而认为其没有接受公司的任何实训课程,只是为公司付出了劳动,应该获得报酬,这是完完全全颠倒了事实的!被告是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原告进行的沟通合作的,并无欺骗之意和行为。

并且原告和被告并没有建立以劳动合同为基准的劳动关系,不存在用人关系,所以被告及其公司没有支付原告工资的义务!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根据原被告陈述,双方对2009年9月30日原告在被告的介绍下进入被告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的事实均无异议。

但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是原告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是“实训学生”的身份还是员工的身份。

二原告与被告是否以签订合同为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

三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工资。

对于本法庭归纳的上述争议焦点,各方当事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本法庭提出。

审判长:被告、原告对本庭归纳的重点有没异议?被告:没有。

原告:没有。

审判长:现在继续进行法庭调查,请双方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明!原告代理人:我方向法庭提供物证一份,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员工出入证明胸卡一张,(并给原告看):原告这张胸卡确定是你的吗?原告(拿起仔细看了看):是的!原告代理人(法警把胸卡拿给被告看)被告,这张胸卡是不是你亲自配发给原告的?被告(拿起来看了看):这只是一张出入公司的凭证而已!他……原告代理人:被告,你只需回答“是”还是“不是”就可以了!被告:(很不情愿)是的!这是我在原告进我公司时我发给他的!原告代理人:好的!法官,这张胸卡就可以证明---被告说我当事人并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的说法是错误的,审判长:那请说出原因!原告代理人:这张胸卡是我原告在公司工作期间出入公司的凭证,是公司核实员工身份后配与员工个人的身份证明的,在这证件上职位一栏清楚写着原告的职位是“促销员”,是普通职员的身份。

这说明原告在公司里的员工身份是他们承认的,原告是他们公司的员工。

如果原告是“实训生”的话,他们应该给原告配与写着“实训生”的胸卡才对!“实训生”的胸卡在各公司里的“实训生”是有佩戴的!审判长:被告对该证物有无异议?被告:我对原告提供的胸卡的真实性及内容无异议。

我之所以配发写着“员工”的胸卡给原告,是出于对公司的业绩的顾虑。

要知道秦亮在我公司实训的项目是促销,是要面对广大消费者的。

而消费者往往对“生手”或非正式人员的宣传存在怀疑和不信任,如果原告佩戴着“实训生”的胸卡去推销的话,不能很好地得到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信任,毕竟他不是我公司的正式员工。

而如果原告佩戴的是“员工”胸卡的话!那会很好地博得消费者的信任,并对其促销工作有帮助。

被告代理人:我支持我当事人的观点。

打个比喻:去旅游,面对着一个刚出道的导游和一个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当地人,你们会选择谁为你服务?显然大部分人会选择老当地人。

有经验者,就会有优势,这在毕业生招聘会上也是如此的啦!(被告这时笑起来)原告代理人:反对!反对被告律师言语带有歧视性和误导性!审判长:反对有效!被告和被告律师要注意自己的言语恰当!被告代理人:好的!法官,被告代理人:原告,你在此工作之前有没有类似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原告代理人:(快速举手打断)反对!法官,我觉得原告是否有工作经验与本争论焦点无关!被告代理人:法官,我觉得这与争论的焦点有很大的关系!请让我继续!审判长:反对无效。

请被告律师继续!被告代理人:原告,请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原告:没有!我是第一次出来工作的!被告代理人:那么在你工作期间,你有没有学习到什么?原告代理人:反对!这问题会对原告产生误导!被告代理人:法官,这没有误导成分!审判长:反对无效!原告律师,请慎用“反对权”,请原告如实回答被告律师的提问!原告:在工作期间我学到了推销、口才、策划、组织等能力。

被告代理人:哦?看来要帮一个没经验的人成为一个什么都会的人,投入肯定挺大的!原告代理人:反对!反对被告律师作个人猜测!审判长:反对有效,被告要提供确实证据,不能凭空臆想!被告代理人:是的!那我没有问题了!审判长:那么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词内容有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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