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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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29•【字号】桂政办发[2000]163号•【施行日期】2000.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63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拓展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努力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区外市场的占有份额,确保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自治区将组织各地、市、县赴区外一些大城市举办农产品展销订货会。

为提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的质量,使展销订货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内容(一)对整个农产品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选出最受欢迎的产品。

(三)评选出最佳展团、优秀展团和先进个人。

二、评比机构成立自治区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评比、表彰等工作。

评比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肇晋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厅长林灿、副厅长吕志辉担任,秘书长由展销订货会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会由各展团团长、展销订货会组委会主要成员担任,同时,邀请到会的记者代表和当地有关人士代表参加。

三、评比条件(一)对农产品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组委会工作是否得力,组织工作是否做到有条不紊,参展人员表现如何;新闻发布会、开幕式、签约仪式等活动是否成功;媒体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得到保障;展馆、展厅布置是否美观、大方、和谐;产品质量、数量如何、是否受到欢迎;签订合同是否踊跃,举办展销订货会在当地产生的效果如何,是否成功。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2023年履职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2023年履职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2023
年履职情况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4.03.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2023年履职
情况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号),现将自治区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2023年履职情况公开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进一步扩大广西网络零售规模,挖掘消费潜力,发展新型消费,结合广西传统“广西三月三”民族活动,组织开展“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

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二、活动时间2024年3—6月三、活动目标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结合广西传统民族节庆活动,区市县、政企协、多平台联动,深入挖掘广西优质特色产品,引进优质东盟产品,推广应用直播、短视频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办好“数商兴贸·品牌培育”“数商兴产·桂品上行”“数商兴农·乡村振兴”“数商扩消·e网乐购”“数商开放·跨境交流”等五大板块22个主题鲜明的桂品、东盟产品网络促消费、电商交流活动,力争打造一批“网红”单品,力争带动活动期间广西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一)“数商兴贸·品牌培育”板块1.“水果自由”桂果直播时间:3—6月平台:抖音、快手等内容:面向全网发起广西桂果直播倡议,邀请全国主播、明星达人走进广西,深入产地,展现广西生鲜水果背后的原产地风貌,开展直播带货,提升桂果市场认知度。

组织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给予响应倡议的主播达人、明星大V等专项扶助,助力提升桂果销售规模。

2.壮乡优品百场直播时间:4—6月平台:抖音内容:深入县、乡、村,聚焦六堡茶、水牛奶、木瓜、当季水果、珍珠、人造宝石、藤编,榴莲等优质产品,组织国内外达人深入市县开展百场直播带货,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桂品爆款电商品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23.11.22•【文号】发改办环资〔2023〕922号•【施行日期】2023.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有关要求,以及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2023年开展首次调查,以餐饮经营者和居民为调查对象,在3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率先开展。

到2025年,调查对象逐步扩大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食品经营单位,调查范围逐步拓展至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延伸至县城建成区。

二、主要任务(一)确定调查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主管部门选定至少一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首次调查,于11月30日前将选定城市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二)开展餐饮经营者抽样调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餐饮行业协会、环保公益组织、研究机构等,发动基层组织力量,按照餐饮浪费抽样调查方法(试行,见附件1),对选定城市的餐饮经营者开展餐饮浪费抽样调查。

参与调查的餐饮经营者门店不少于50家,其中同一餐饮经营者参与调查的门店数量不超过2家。

(三)开展居民问卷调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并指导选定城市,发动基层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本地区居民发放居民食品浪费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2),动员居民广泛参与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21年9月26—28日在湖南长沙举办,该博览会由商务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是中非合作论坛机制下最重要的经贸合作平台之一。

为扩大我区企业开展与非洲国家的经贸洽谈和交流合作,宣传展示我区特色商品,鼓励企业借助该平台拓展市场份额,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与地点时间:2021年9月26—28日地点:(见具体活动安排)二、活动内容与规模第二届中非博览会以“新起点,新机遇,新作为”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聚焦贸易促进、农业、医药健康、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等领域,举办系列专题研讨、经贸洽谈和配套活动,为非洲国家、中国各省市区及中非企业提供展览展示和供需对接平台。

(一)展览展示。

1.线下实体展时间:2021年9月26日—28日。

地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高桥大市场博览会设立六大展区,包括中非经贸合作综合展、非洲主宾国形象展、非洲国家商品展、中国地方省区市展、中国企业和商品展,以及云上博览会线下体验区和展示区。

由于展馆面积有限,组委会不对国内企业提供标摊。

我区拟组织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参加中国省区市展区中的广西展区展示,由我厅对广西展区(面积约165平方米)进行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我区形象、对非合作成果、对非合作重点企业。

广西企业产品和对非经贸合作成果通过图片、实物、模型、视频等方式在广西展区统一展示。

2.线上云展览。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举办线上展,开启“云展览”。

通过设置虚拟展区,展示中非各方参展商展品,并提供网上推介、供需对接、在线洽谈等配套服务,帮助中非企业等经贸合作主体足不出户,开展远程经贸洽谈和对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2009―2013年全国绿色食品宣传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2009―2013年全国绿色食品宣传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2009―2013年全国绿色食品宣传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2009-2013年全国绿色食品宣传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2014年1月)各地绿办(中心):为检查2009年“全国绿色食品宣传工作座谈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宣传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总结和大力推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中心印发了《关于报送2009-2013年各地宣传工作情况及征集新闻宣传报道的通知》(中绿市[2013]103号),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情况考核。

按照要求,各地绿办(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情况总结和新闻宣传报道材料的整理工作,报送了各地发表在国家、省(自治区)、市级传统媒体(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及印制的各类绿色食品宣传资料(平面媒体类、视频声频类)计300余件(包括原件、复印件、电子稿件)。

总体看,几年来,各地绿办(中心)认真贯彻“全国绿色食品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宣传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绿色食品工作的重点热点,努力构建绿色食品宣传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为提升绿色食品认知度和美誉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报送的宣传材料,经各地推荐、依据中心确定的评价参数和评分标准,经认真审核研究,中心决定对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等9个单位、韩玉龙等35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把绿色食品宣传工作做得更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集广西商务法律服务专家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集广西商务法律服务专家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集广西商务法律服务专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4.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集广西商务法律服务专家的公告为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商务法律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商务厅拟建立广西商务法律服务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在国内贸易与流通、对外贸易、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边境贸易、电子商务、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贸合作、外国投资、口岸管理、园区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商务行政审批等方面具有商务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专家、律师等。

二、条件要求(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商务法律公共服务,有条件、时间和精力尽职履责,能按要求完成交办的法律事务;(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学教学、研究5年以上;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其他专家应具有同等职业经验级别资历;(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五)熟悉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内外贸情况,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七)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对知悉的相关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三、报名材料、方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材料1.《广西商务法律服务专家报名表》(请于附件中下载);2.入库申请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5]26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日期】2015.11.03【实施日期】2015.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桂商运发〔2015〕26号)2015年前三季度,我区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增速略有回升。

1-9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7.76亿元,同比增长9.2%,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7位,西部第7位。

一、主要特点(一)消费市场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从趋势看,一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5%,上半年增长9.0%,前三季度增长9.2%,消费市场呈现不断回暖的态势。

(二)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消费增速高于商品零售。

1-9月,全区批发零售业保持平稳增长,商品零售额410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餐饮市场稳步回升,大众化餐饮持续旺销,餐饮收入445.5亿元,同比增长10.55%,连续9个月高于商品零售增速。

(三)网络购物持续火热,消费增长远远超过传统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1-9月全区网民通过网上实现实物商品零售额381亿元,同比增长36.2%,远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网络消费成为引领我区商品消费的重要形式。

(四)家用电器销售保持增长,企业经营出现分化。

据商务监测数据显示,1-9月全区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同比增长2.24%。

其中:洗衣机增长9.28%,电冰箱增长1.92%,空调增长7.54%。

从企业看,转型电商业务较快的家电企业继续保持增长。

如桂林苏宁云商公司销售同比增长17.1%。

相反维持传统营销方式的家电企业有不同程度下降,个别企业降幅高达53.6%,家电企业开始呈现苦乐不均的分化态势。

(五)百货、超市销售不理想,中心城市销售增长低于其他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14第九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14第九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14第九届东亚国际
食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
•【字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14第九届东亚国际食品交
易博览会的通知
(2014年)
各市商务局(委):
“2014第九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定于2014年5月23日-26日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该博览会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烟台市人民政府等联合主办,韩国汉中经纪人协会、日本食品行业协会、韩国贸易与展览协会等联合协办,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烟台市商务局承办,展览面积2.8万平方米,共设国际标准展位1600个,分设国际(进口)食品、港澳台食品、糖酒副食品、中华老字号、食品、休闲食品、水产品、海珍品、农林产品、冷冻调理食品、保健食品、机械设备、包装工业、国内外采购商等15类专业展区。

同期将举办诚征经销代理商、国内外合作项目推介、进出口贸易及投融资项目洽谈、大型商超看样订货、广告宣传发布等系列活动。

请各市商务局(委)广泛宣传推介该展会,并积极动员组织本辖区有意向的企
业和适销对路的产品参展,具体参展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

2014第九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组委会联系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食博会办公室,电话:0535-******* 6262271,传真:0535-*******,电子邮箱:**************,邮编:264000。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加工贸易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等文件要求,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计划于2021年11月25—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为做好我区组展工作,现就基本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时间地点2021年11月25日—28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其中25—26日为专业观众日,27—28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主、承办及支持单位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承办。

支持单位包括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机电商会、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电子商会、中国体育用品行业协会、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等。

(三)目标定位立足国家发展战略,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前提,推动中国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促进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搭建新时代中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最新成果的展示平台,加工贸易政策和重要信息的发布平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省际协作及国际产能合作的交流平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市场交易平台,着力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贸易展、商机展、技术展。

(四)展区规划按照主题展+六个专业展模式进行设置,展览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商务局、经贸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及商务部关于搞好城乡市场开拓有关精神,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的有利时机,加大开拓市场力度,自治区商务厅于2004年8月13日、以桂商运[2004]4号文下发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求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征求各市意见。

根据各市商务局反馈的意见,我们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并将有关执行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自治区商务厅二○○四年九月三日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旺季促销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及商务部关于搞好城乡市场开拓有关精神,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的有利时机,加大开拓市场力度。

经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下半年至明年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旺季促销活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扩大内需,开拓市场,切实加强旺季促销工作,确保实现今年我区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长目标。

加强宏观指导,引导企业集中资源优势、整体协作,围绕重大节日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召开的有利时机,充分挖掘市场消费新亮点,举办各类商品大型商业促销活动。

创造商业(服务)品牌,树立流通行业新形象,搞好旺季促销,拉动经济增长。

二、旺季促销活动的主要形式(一)活动名称:为有利于开展各项促销活动和上下联动,全区旺季促销活动的名称统一为:“广西迎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品旺季促销活动”(二)活动组织:广西迎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品旺季促销活动由自治区商务厅统一组织,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3.04.23•【文号】商办流促函[2013]231号•【施行日期】2013.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流促函〔2013〕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商务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9月15-18日,在成都市共同主办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

食博会定位专业化、产业化和国际化,通过展览展示、高峰论坛、推介对接等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拉动食品消费,引导食品产业升级,推进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流与经贸合作。

为切实加强对食博会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食博会总体方案(见附件1),加强对本地区招商招展的组织领导,做好当地食品企业和采购商的组织工作,有针对性地动员组织当地知名品牌食品企业参与食博会品牌展区,广泛了解企业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推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食品项目,参与项目对接。

同时,严格供应商和采购商准入制度,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

二、定于5月10日在成都市召开食博会联络员会议,研究食博会方案,并布置招商招展有关工作。

请确定一位处级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于5月3日前将联络员会议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承办单位四川博览事务局。

会议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各地根据第九届食博会拟邀请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名单(见附件3),组织供应商和采购商填写报名表并汇总,于8月15日前报组委会。

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及时与第九届食博会组委会衔接沟通。

联系方式: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联系人:曾浩姜振平电话:010-85226603/6032传真:010-85226603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四川博览事务局、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圆鹏电话:************传真:************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25楼13-19号(610041)食博会网址:附件:1.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方案2.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联络员会议报名表3.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拟邀请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名单商务部办公厅2013年4月23日附件1: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方案一、名称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The 9th China Food Expo二、指导思想推进“十二五”时期食品流通业发展,促进产销衔接,拉动食品消费,引导食品产业升级,促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流与经贸合作,实现我国食品消费与流通的健康创新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电商惠企惠民系列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电商惠企惠民系列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电商惠企惠民系列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3.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电商惠企惠民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电商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一二三产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群众依托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广西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提升广西电商发展水平,我厅持续组织开展广西电商惠企惠民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电商惠企惠民系列活动二、活动时间2024年3—12月三、活动目标积极争取国内主流电商平台资源赋能市县,通过举办“电商惠企”“电商惠民”等两大板块活动,助力广西传统企业拓展电商渠道,数字化转型升级,带动广西千企万店入网;培育本土电商人才,扶持群众提升电商技能,依托电商创业就业,力争全年公益电商培训达一万人次以上。

四、活动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其中,线下活动由支持平台通过实地走入市、县开展政策宣讲、电商对接、公益培训等方式组织实施。

五、电商惠企活动内容(一)供应链服务对接计划时间:3—12月支持平台:京东物流、京东慧采等京东集团旗下平台内容:1.特色电商产业对接。

围绕各市特色产业,组织京东慧采、京东惠寻等批量采购电商平台与各市县企业对接,精选广西特色产品纳入惠寻(京东自营品牌)采购范围。

助力传统生产种养型企业通过京东慧采平台销售,拓展线上销售渠道。

2.供应链电商仓合作。

京东物流面向广西企业提供京东供应链服务及合作资源,入驻京东供应链电商仓、使用京东快递发货将给予优惠政策,无门槛享受全网最低快递和操作费折扣并提供定制化操作服务,优先享受京东惠寻、京东慧采、直播活动、京东商城营销资源。

3.协助市县电商招商引资。

组织京东平台合作企业采购广西产品、销售广西产品,京东物流协助市县政府对达到一定发货量的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外地企业落户当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7.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由商务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4(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以下简称“食餐会”)将于2024年9月6-8日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为引导我区食品餐饮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食品餐饮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助推我区食品餐饮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帮助我区食品餐饮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我厅将组团参加本届食餐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情况食餐会是内贸流通领域的重点展会,由商务部、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已成功举办八届。

据不完全统计,八届展会期间现场观众累计突破121万人次。

食餐会为实现食餐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贯通,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发挥老字号品牌引领作用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届食餐会规划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约4500个,共8个展馆,由专业板块、综合板块及活动板块3大板块组成。

三天展会期间,拟邀请参会嘉宾、专业观众及参展客商40000人,总参观人次预计不低于18万人次。

本届展会专业展区提质升级,涵盖餐饮、食材、连锁加盟、粮油、咖啡、茶叶、调味品、进口食品、酒店用品等,打通了食品餐饮上下游产业链,使食餐会成为一个贯穿食品餐饮行业全产业链的商务平台。

二、组展工作我区将组团参展并设置广西综合展馆(W2馆J10-J30展位),面积120平方米,组织区内特色食品和餐饮类企业参展,由我厅统一申请展位和搭建布展,参展企业请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参展企业信息填报表(附件1)。

(二)图文资料(用于制作宣传展板)。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10.10•【字号】内商流通字〔2015〕919号•【施行日期】2015.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各盟市商务局:由国家商务部、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简称博览会)将于2015年11月21日至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

按照《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商流促字〔2015〕4号)要求,现将我区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以食品为主的展会符合我区资源优势,有助于我区企业推介品牌、展示产品、加强合作、开拓市场,请各盟市商务部门予以重视,积极做好组织参会工作。

二、根据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内容形式,结合我区食品类企业、品牌的分布情况,届时将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参加本次博览会。

为突出内蒙古的整体形象,促进本地区食品企业与国内外食品生产及相关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请各盟市商务局认真组织本地区采购商及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名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发展前景良好的食品企业参会参展。

三、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标准展位(3米х3米)4800元/个。

为积极支持企业参展,自治区商务厅将根据自治区财政补贴情况对参展企业在本届博览会的展位费按照70%的补贴比例给予补贴,其余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请各盟市商务局尽快确定本地区参展参会联络员并将本地参展参会人员、参展企业名称、参展面积等内容报自治区商务厅。

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及时与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衔接沟通。

联系人:赵华(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略):1.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2.第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参会人员名单2015年10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09.06•【字号】桂商流通发〔2022〕54号•【施行日期】202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多发。

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22年中秋、国庆平安祥和,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严格按照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排查整治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餐饮场所按照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热点问题,提高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好2022年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商贸企业在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旧货流通场所、商贸物流配送网点、加油站、住宿餐饮的安全风险防控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9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9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9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11.12•【字号】•【施行日期】2019.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9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各市商务局:2019年1-9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商务部门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增长稳消费,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向好。

一、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一)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逐季回升。

1-9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9%,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回升0.4和0.1个百分点,但较上年同期(9.7%)仍回落2.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8.2%)低1.3个百分点,排全国第17名,西部排第6名。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2.3%,较上年同期(6.7%)回落9个百分点。

(二)从行业发展看,批零住餐业保持增长。

1-9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销售(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13%、10.2%、6.5%、13.9%,较去年同期分别回落1.5、1.6、5.7、0.3个百分点;较全年目标分别高1、低2.8、低5.5、高0.9个百分点。

(三)从商品销售看,汽车、家用电器、服装类销售下降,文化升级类商品持续增长。

1-9月,全区限额以上汽车、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6.2%、7.7%、9.5%。

石油及其制品类、烟酒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9%、11.6%、34.7%。

其中,石油及其制品类增速高于全国(1.7%)1.2个百分点;烟酒类增速高于全国(6.9%)4.7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速高于全国(4%)30.7个百分点。

(四)从地区发展看,总体回稳向好。

1-9月,全区10个设区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区,其中增速超过8%的分别是桂林市(9.1%)、梧州市(8.3%)、钦州市(8.8%)、贵港市(8.4%)、玉林市(8.5%)、崇左市(8.0%)。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西“33消费节”系列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西“33消费节”系列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西“33消费节”系列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西“33消费节”系列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部署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广西“33消费节”活动,推出“惠见广西·焕新生活”消费贷信用卡分期、“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发放、“约惠33·甄选广西”消费券发放等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4年3月28日-6月30日二、征集对象(一)“惠见广西·焕新生活”消费贷信用卡分期活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家电、家居及商超百货等销售实体企业及在广西辖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

(二)“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发放活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超百货、家居家电销售实体企业。

(三)“约惠33·甄选广西”消费券发放活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开展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超百货、餐饮实体企业。

三、活动内容(一)“惠见广西·焕新生活”消费贷信用卡分期活动。

通过政银企联合促销方式,联合各大商业银行及银行商户,对消费者在家电、家居等采用信用卡消费,并成功办理分期的,给予“满3000元立减200元、满5000元立减400元、满8000元立减600元、满10000元立减800元”四个档次消费立减(财政和银行按1:1承担)和3%免息优惠(财政承担2%最高200元部分,企业承担1%及超额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各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为促进我区商贸领域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以下简称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市商务局要组织学习《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工作指南》(可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网站下载,地址:),经常性咨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相关专家,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沟通交流,提高对商贸领域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二、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各市商务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企业标准对提升质量水平、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结合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重点领域,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组织1-2家企业制订产品和服务标准,主动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三、做好总结,加强宣传各市商务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企业标准“领跑者”,为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挖掘企业标准“领跑者”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特色亮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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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
览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桂商加贸发[2016]27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6.09.21
【实施日期】2016.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桂商加贸发〔2016〕27号)
各市商务局(委),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将于2016年11月25日-28日在江西省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为加强企业交流、促进产销对接,提升绿色食品消费,根据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本届绿博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5日-28日
地点: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
二、展会内容
本届绿博会展览展示面积达5万平方米,标准展位2500个,设有机食品、食品综合展区、江西名品展区、国际食品展区、茶文化展区、省市精品展区等六大展区。

主要活动有巡馆、江西省名品推介会、鄱阳湖螃蟹节、绿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并邀请跨国零售集团、大型连锁商业集团、大型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加工企业等到会采购。

三、展品范围
绿色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水产制品、农产品、清真食品、旅游食品、饮料、茶叶、糖酒类、调味品及茶制品等。

四、参展费用
(一)标准展位:3000元/个(3m×3m),配置1张桌子、2把椅子、2盏射灯、1个电源插座(5A)、公司楣板(参展单位中文名称)和3面展板。

请参展企业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展位费转账至我厅账户(注明“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并将汇款单传真我厅,以便统一向组委会申请展位。

账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账号:61975748432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二)参展企业室内布展费、展品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组织辖区内食品及食品相关龙头企业报名参展。

同时,请派负责展会的同志带队组织本地食品龙头企业和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到会参加采购洽谈,促进我区绿色食品开拓全国市场。

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参展企业报名表(见附件1)、采购商报名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我厅。

(二)参展企业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和经销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参展,并将100字左右企业简介及上述参展证
照复印件,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我厅。

(三)如需在绿博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专场推介、采供对接的企业,请提前与我厅联系,以便协调组委会安排场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2.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9月21日
附件1
第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一、参展厂商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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