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和接收登记制度
输血科相关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献血法》依法工作。
二、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三、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保存十年。
四、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五、全血、红细胞储存温度控制在2-6℃,血小板储存温度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并记录。
六、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并有明显标识。
七、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八、申请输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输血科备血。
九、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十、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十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标本。
十二、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急症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十三、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七天。
十四、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十五、血液发出后不得返回。
十六、输血科实行24小时值班,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准确无误后双签字发出。
输血科SOP文件
XXXXXXXXX输血科SOP文件编写者:审核者: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 (3)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6)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和接收登记制度 (7)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 (8)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 (9)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10)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13)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14)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上报制度及流程 (15)预防和控制经血液传播疾病制度 (17)临床紧急用血预案 (18)临床输血审批制度 (19)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 (20)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 (22)临床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23)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24)消毒管理及污物处理制度 (26)试剂的采购入库和领用管理制度.......................................-27 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修和报废制度 (28)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31)输血管理交接班制度 (32)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34)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一)血液入库管理1.全血、成分血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码或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血液逐袋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取回后立即进行详细分类登记,保留取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二)血液保存管理1.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贮存与贮血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竖立放置于蓝中或金属架上,并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置过于紧密)。
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全血4±2℃(同浓缩红细胞)浓缩红细胞4±2℃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为加强输血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院制定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一.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二.为了充分落实输血相容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试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血库每周做室内质控一次,输血前必须复查血型,检测受血者不完全抗体情况,进行交叉配血后,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血。
临床输血的核对:一、输血申请主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核对1、护士核对医生医嘱,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送检项目等,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用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
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抽血护士在输血申请单的抽血人处签字。
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4、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应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
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5、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与受血者检测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2℃—6℃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与核对制度为加强输血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得《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与《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院制定输血前检验与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一、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二.为了充分落实输血相容检测得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试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血库每周做室内质控一次,输血前必须复查血型,检测受血者不完全抗体情况,进行交叉配血后,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血。
临床输血得核对:一、输血申请主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就是否孕产妇,患者主要得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得血液成分与输入量等。
二、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核对ﻩ1、护士核对医生医嘱,根据《输血申请单》得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送检项目等,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若患者就是清醒得,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得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得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得相关信息与受血者得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用贴有正确无误标签得试管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
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与正确穿刺。
抽血护士在输血申请单得抽血人处签字。
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得,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4、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应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就是否一致。
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5、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得献血者标本与受血者检测标本,放在规定得试管架上,置2℃-6℃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输血科工作,提高输血安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供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2. 掌握国内外输血工作发展动态,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新技术,开展输血治疗和输血新技术的推广。
3.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感染和输血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4. 完成输血科的各项日常工作,保证设备、用品正常运转和使用,把好各项技术质量关,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 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要事项,口头和书面同时交班;接班人未到、未交接班,当班人不得离岗。
6. 服从工作安排(包括排班表、二线或临时调配以及当班人员的紧急需要),调班应以保证安全输血为前提,不得连续疲劳。
三、工作制度1. 贮血制度(1)严格执行血液储存条件,确保血液质量。
(2)定期检查血液储存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根据临床需求,合理调配血液,避免浪费。
2. 配血制度(1)严格执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2)做好配血记录,保存配血报告。
(3)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配血结果。
3. 发血制度(1)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血申请,核对患者信息、用血量、血液类型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发放血液时,核对血液标签、血袋外观等,确保血液质量。
(3)做好发血记录,保存发血单据。
4. 输血科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2)输血前,核对患者信息、用血量、血液类型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及时处理输血相关问题。
5. 检验记录核对制度(1)做好血液检验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2)定期核对检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血液质量检查制度(1)定期对血液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血液质量。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规定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1 预防患者血标本张冠李戴,应根据医院护理部要求,建立有利于鉴别病人信息的一切措施。
2 血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由别的科室代为采集。
住院患者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此时需要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标本。
已执行给患者配戴腕带的医院可以例外。
3 如果患者未配戴腕带,又不知血型者,应严格遵循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即检验科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输血科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或者备血时由输血科做血型鉴定,不配血。
输血时,重抽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如发现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者血标本血型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写血型不一致时应通知所在科室重抽血标本。
4 采集血标本时,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有矛盾时不得采集血标本,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者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使用条形码的,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患者腕带资料仔细核对。
5 血标本采集后,采血护士必须在离开患者床边之前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姓名、病案号及血标本采集日期(应强制执行该项规定)。
不要在采血前贴上标签,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因为这样做存在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的危险。
使用血标本专用试管采集的,应将试管上两个相同的号码条其中一个粘贴在该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上。
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本的正确性。
输血血标本的运送及交接制度
输血血标本的运送及交接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确保输血血液的安全、准确运送至患者手中,规范输血血标本的运送及交接流程,提高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二、职责和权限:1.送标本的责任人员:根据医嘱信息准备血标本并将其送至输血科;2.接收标本的责任人员:签收血标本并将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3.输血操作责任人员:根据医嘱信息进行正确的输血操作;4.监测输血过程的责任人员:负责在输血过程中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输血反应。
三、运送及交接流程:1.送标本的流程:(1)责任人员收到医嘱后,核实患者信息并准备相应的血标本;(2)将被准备好的血标本放置于标本袋中,并确保标本袋密封完好;(3)将患者信息、标本种类和数量写在标本袋上,并在标本袋上签上姓名和日期;(4)将血标本交给输血科的责任人员。
2.接收标本的流程:(1)输血科责任人员接收到血标本后,核对患者信息并签收;(2)确保血标本袋密封完好,并查看标本袋上的患者信息与送标本的责任人员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3)将血标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3.输血操作的流程:(1)实施输血操作前,核对患者信息并与输血科的标本信息核对;(2)根据医嘱要求和输血血液种类准备相应的输血器具;(4)实施输血操作,根据要求设定合适的输血速度并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
4.监测输血过程的流程:(1)监护责任人员根据医嘱和输血科提供的患者信息核对患者的身份、输血速度和输血血液种类;(2)在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血压、心率、体温等生命体征的动态变化;(3)随时记录并报告任何异常病情变化或可能的输血反应;(4)在输血结束后进行输血结束记录和评估。
四、注意事项:1.运送过程中,血标本袋应放置在专用运输袋中,并妥善固定以防止破损;2.血袋在输血前应进行二次核对,确保患者信息和输血血液种类准确无误;3.输血操作人员应熟悉输血过程中的相关知识,做到娴熟操作,提高输血操作的安全性;5.输血操作和监测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报告相关责任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输血前检测管理规定
输血前检测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邢台县中心医院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一、受血者在输血申请前应完成以下检测1、ALT、乙肝五项、Anti-TP、Anti-HCV、Anti-HIV1/2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或近亲属;2、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检测;3、血常规的检测;将以上检测结果在“临床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急救用血时需在抽取交叉配血标本之前或同时抽取上述检测项目的标本并送检,并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备注“已抽血送检,结果未回”。
二、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血液标本的核对1、检查送检血液标本标签受血者信息是否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信息是否完全符合,否则应拒收标本,要求重新抽取血液标本送检;2、检查“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是否符合相关输血指征;3、检查输血申请量是否符合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要求,是否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审批。
4、不允许接收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试验前后必须作溶血程度的比较;三、交叉配血前应完成以下检测1、复检受血者的ABO血型及Rh(D)血型是否与申请单血型一致;2、复检供血者ABO血型及Rh(D)血型是否与血袋一致(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可除外)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受血者,应在交叉配血前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检,阳性结果应进行抗体鉴定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也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检;四、交叉配血试验1、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2、输血科在交叉配血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交叉配血;3、凡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4、输血科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认真仔细做好交叉配血试验,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即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如盐水配血法+凝聚胺配血法、盐水配血法+微柱凝胶法等;5、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操作相符时,方可报告;详细填写好“输血记录单”,“输血记录单”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双人签名,时间精确到分;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输血记录单”;6、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应符合相应标准,同时做好试剂的质量控制工作;7、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仪器设备符合相应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五、配血后管理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0C~60C保存至少7 天,以备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2、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各类输血相关文书须保存十年。
输血前标本采集流程 Word 文档
七、输血前标本采集流程(一)定义指医护人员对拟实施输血的患者,采集血液标本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测的流程。
(二)基本内容1.标本采集(1)釆血人员根据医生开具的临时医嘱,配备采血器具,核对输血申请单和条形码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采血日期、检测项目等),并将带有信息的条形码标签,粘贴在含有EDTA 抗凝剂的采血试管上,标签粘贴不可将试管全部覆盖,要留一定的观察窗。
(2)床旁采集前再次确认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有条件的医院可通过核对患者腕带的方式确认患者相关信息,按静脉穿刺操作规程抽取血液标本。
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应在抽取血标本后再次确认患者信息。
(3)抽取血标本应严格无菌操作,一位医护人员禁止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禁止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血液标本要防止溶血。
(4)若使用肝素、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白蛋白或(和)脂肪乳剂等药物时,应对采集的标本做相应注明,尤其是使用肝素类药物,应在鱼精蛋白中和后抽血。
(5)血型报告标本不得与交叉配血标本同时采集,抢救患者除外。
(6)标本量:一般情况下成人宜每管3ml,儿童至少2ml,新生儿至少1.5ml,疑难病例5 ml 以上,婴幼儿等特殊患者,标本采集量可适当减少,但应满足实验需要。
(7)采集人记录标本采集时间并签名。
2.标本送检(1)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应及时将受血者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逐项核对。
(2)对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判断不合格性质并做好记录,通知送检科室及时纠正或重新采集。
4.标本管理(1)严格执行输血前标本采集流程,控制标本质量,标本接收应有记录。
(2)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不得同时使用一个血液标本。
应先进行血型鉴定,需要输血时再另外采集血样,急诊抢救患者除外。
(3)患者必须先采集输血前检验的标本,确保检验结果反应输血前状态。
(4)配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 天之内采集的,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8℃保存至少7 天,以备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血液标本的采集接收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的采集接收保存制度
1.病人的输血标本由本院医护人员根据申请检验的目的和要求,持贴有申请单联号或条形码(患者信息)的采血管,当面核查后抽血3-5毫升,由专人送输血科(不许家属送标本)。
2. 输血科专人签收血液标本,当面核查申请单的内容、检验目的和要求,确认无误后登记签收。
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必须由输血科当班者与申请医师亲自处理。
3. 配血前的标本在输血科保存3日,配血后的标本保存7日。
备注
1. 所用血样要能够恰当地反映受血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如果受血者需要继续输注红细胞,再次申请输血时(超出24小时),应该重新采集一份血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 要防止血样溶血,溶血的标本不能使用,因溶血后的游离血红蛋白可以掩盖抗体引起的溶血。
3. 不允许从输液管中抽血(血液被稀释),如遇紧急情况时,要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并弃去最初抽取的5ml血液后再采集标本。
4. 若受血者已用肝素治疗,应在采集血样时注明,同
时通知输血科。
5. 右旋醣酐等中高分子药物可干扰配血,应在药物输注前采集血样备用。
输血申请及标本接收工作流程
输血申请、配送血液的接收、储存、配血、发血管理制度1.确定输血后由医生开出医嘱,护士抽取标本。
此过程临床须做到输血指征明确、患者知情输血、申请单合格、输血前检查完整。
2.标本必须由医护人员或医院专设人员收送,严禁患者家属或实习学生送血样。
血样及申请单送到输血科后由送血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一起核对无误后签字接收。
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对不合格标本与申请单拒收。
3.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血制品入库、核对及储存1.取血分类周内每天早上由市中心血站根据预约量送血至医院,由输血科人员取血,双方核对签字,并保留送血清单。
对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取回血液,快速按照血型及品种分类。
2.登记入库按型扫描每一代血制品的条码,并分别选填血型、血种、容量、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入库时间、储存条件等。
3.核对库存每日入库完成后核对入库结果,核对结果必须与血液中心出库清单及所送血制品一致,并保存入库结果。
入完库的血制品要按品种和血型立即放入相应的冰箱或冰柜。
4.库存盘点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
每月底要对血制品的实际库存和计算机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库盘点,检查两者是否相吻合,定期进行系统的全面维护,对出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配血、发血及血液出库工作流程5.冰箱要求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天定时作4次冰箱温度记录;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立方米为合格。
6.血制品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交叉配血及发血1.凡输注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红细胞类成分必须做交叉配血试验,输注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血浆和冷沉淀可不做交叉配血试验,但必须同型或相容(特殊情况除外)输注。
输血标本采集、运送和交接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运送和交接制度
一、输血标本由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2名本院护士核对采集。
一次只能采集1名输血病人血标本。
二、输血标本的采集严格执行《输血核查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正确和唯一的识别标志。
四、输血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检,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延缓等因素,影响标本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输血标本及《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中央运输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送至输血科。
五、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仔细核对标本标签与申请单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接收,对不符合的标本应及时与临床沟通,重新采集,输血科拒收有以下情况的标本:
(一)标本试管上无患者姓名、床号等信息或患者信息与输血申请单不符的标本。
(二)标签粘贴不规范,容易造成申请单、试管分离,引起患者标本混淆。
(三)保存期超过一天的标本或已变质的标本。
(四)抗凝剂错误的标本。
(五)具有其他无法查证的问题的标本。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一、背景输血是临床治疗中常用的方法之一,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是确保输血准确、快速、安全的重要措施。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是指对输血科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检验、鉴定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目的1. 确保输血科标本的采集和处理过程符合规范,准确无误。
2. 避免输血科标本在采集、保存、运输过程中出现污染或失误,导致输血过程不安全。
3. 提高输血科标本管理的效率,节省时间和成本。
4. 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和合并症。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输血科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涉及到输血科标本采集、处理、运输、检验、鉴定等所有环节。
四、流程1. 输血科标本采集1.1 标本采集前,医务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认真核对,并确保处于最佳状态。
1.2 采集标本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的信息,包括病史、用药情况等。
1.3 采集标本应选择适当的位置和方法,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避免感染和出血等风险。
1.4 采集完成后,及时做好标本标签,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
1.5 采集好的标本应及时送至相关部门,确保标本的新鲜度和准确性。
2. 输血科标本保存2.1 输血科标本室应根据标本性质和需求进行分类和保存,保持整齐、清洁和无污染。
2.2 标本保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环境,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质量。
2.3 标本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超过有效期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3. 输血科标本运输3.1 标本运输时,应选择适当的方式和工具,确保标本安全无损。
3.2 标本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晃动和碰撞,防止标本污染或破坏。
3.3 标本送达目的地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标本及时处理。
4. 输血科标本检验4.1 标本检验前,应对仪器和实验物品进行核对和准备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4.2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和污染。
4.3 检验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和接收登记制度
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和接收登记制度
一、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的采集:
1、当病人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配血标本需用EDTA抗凝剂抗凝。
二、标本送检:临床科室必须由医护人员或经过培训专业人员(护工)送标本,家属或其他非医护人员不得送标本。
三、标本接收登记:
1、标本送到输血科后由送标本人在《输血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送标本人签名及送到时间(具体到某时某分)。
2、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并编号。
若有错误或不清楚者,记录于《不合格申请单和标本登记本》,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由科室哌医护人员来确认并改正后方可接收。
3、标本拒收准则:
(1)标签空白的标本(试管上未标明病人姓名或科室、床号)。
(2)由医护人员(病人或其家属)送达的标本。
(3)交叉配血单上未填写安全者,如输血前检查、血型等(急诊例外)。
(4)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标本溶血(溶血性贫血除外)。
(5)拒收标本一律不退回科室,要求重新抽取标本。
四、其它:
1、保存期超过输血前3天的标本不能用于交叉配血。
2、输血科接收标本后应根据急诊、治疗、手术备用、预约特殊血进行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3、实验完结后,所有标本(病人和献血员)置2~6℃冰箱内专用标本盒内保存,发血后的标本保留7天后方可丢弃。
4、废弃标本装入黄色塑料袋由专人送医院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医院输血前检验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前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输血前检查,确保输血安全二、范围输血科、用血科室三、内容(一)血液标本采集与送检1.制定标本采集程序,严格控制标本质量,标本接收有记录。
2.采集血样时禁止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
3.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不得同时使用一个血液标本。
应先进行血型鉴定,需要输血时再另外采集血样。
4.急诊患者必须先采集输血前检验的标本,确保检验结果反应输血前状态。
采集血样时医护人员要两人核对相关信息,并在病程记录上双签名。
5.配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采集的,超过3天必须重新采集,同时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6.通过物流传输或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输血科(急诊除外)。
(二)输血前检验: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
3.血栓弹力图等出凝血指标。
4.手术患者、待产孕妇和有创诊疗操作应将输血相容性检测作为入院常规。
5.内科住院、门急诊可能需要输血的患者也应提前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
6.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验;间隔三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间隔六个月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应重新进行检验。
7.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8.输血前应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和受血者RhD血型,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9.交叉配血必须采用盐水法和聚凝胺法,必要时加做微柱凝胶法。
10.交叉配血必须双查双签名;一人值班时,自己复核并签名。
(三))稀有血型报告1.稀有血型包括RhD阴性、抗体筛查阳性、抗人球蛋白试验阳性等。
2.发现“稀有血型”,输血科应及时复核,确认无误方可将结果通知临床科室。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为加强输血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院制定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一。
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二.为了充分落实输血相容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试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血库每周做室内质控一次,输血前必须复查血型,检测受血者不完全抗体情况,进行交叉配血后,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血.临床输血的核对:一、输血申请主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核对1、护士核对医生医嘱,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送检项目等,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3、用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
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抽血护士在输血申请单的抽血人处签字。
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4、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应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5、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与受血者检测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2℃—6℃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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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和接收登记制度
一、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的采集:
1、当病人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配血标本需用EDTA抗凝剂抗凝。
二、标本送检:临床科室必须由医护人员或经过培训专业人员(护工)送标本,家属或其他非医护人员不得送标本。
三、标本接收登记:
1、标本送到输血科后由送标本人在《输血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送标本人签名及送到时间(具体到某时某分)。
2、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并编号。
若有错误或不清楚者,记录于《不合格申请单和标本登记本》,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由科室哌医护人员来确认并改正后方可接收。
3、标本拒收准则:
(1)标签空白的标本(试管上未标明病人姓名或科室、床号)。
(2)由医护人员(病人或其家属)送达的标本。
(3)交叉配血单上未填写安全者,如输血前检查、血型等(急诊例外)。
(4)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标本溶血(溶血性贫血除外)。
(5)拒收标本一律不退回科室,要求重新抽取标本。
四、其它:
1、保存期超过输血前3天的标本不能用于交叉配血。
2、输血科接收标本后应根据急诊、治疗、手术备用、预约特殊血进行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3、实验完结后,所有标本(病人和献血员)置2~6℃冰箱内专用标本盒内保存,发血后的标本保留7天后方可丢弃。
4、废弃标本装入黄色塑料袋由专人送医院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