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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建立安全、稳定、健康的网络工作环境,保障网络运行质量,提高网络服务水平,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中震测发〔2008〕140号),组织制订了《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2.地震信息网络运行日报、月报模板附件1: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建立安全、稳定、健康的网络工作环境,保障网络运行质量,提高网络服务水平,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各单位网络维护、网络安全、网络服务和网站管理等项工作提出基本任务和要求,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单位应统一遵照执行。

各级地震信息网络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的工作细则。

第三条网络日常运行与维护实行属地化管理。

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负责全国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中国地震局信息学科技术协调组负责网络运行的技术协调与指导;中国地震台网中心负责全国地震信息主干网运行的监督、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省级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辖区内地震信息网络节点的运行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应配备适量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管理、数据管理、网站管理、节点维护等工作,保证地震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的各级地震信息节点均需按照本办法纳入中国地震信息网络运行和管理,如有增减,需要由本单位网络主管部门向中国地震局信息网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各单位不得擅自停止已纳入运行管理的信息节点的运行。

地 震 值 班 制 度

地 震 值 班 制 度

地震值班制度
一、值班实行全日轮班负责制(时间:上午8:30至次日8:30)。

二、值班人员负责观察地震监测仪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变化要迅速弄清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应向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三、认真搞好数据分析处理,本县发生有感以上地震应及时弄清地震三要素。

四、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五、值班人员认真搞好值班交接,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同他人换班。

六、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地震办值班表
地震办值班表。

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

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

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震台网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产出,根据“测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和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二、运行维护第三条测震台站和台网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实行属地化管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负责本台站的运行维护,各省级测震台网负责辖区内所有区域测震台站和无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的运行维护。

第四条超宽频带、甚宽频带、宽频带和短周期高灵敏度地震仪通道的采样率要求为100SPS,抽取滤波器应选择最小相位的有限冲激响应(FIR)滤波器。

第五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每天对台站观测技术系统和台网中心的硬软件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处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将台站故障及维修情况报送本省台网中心。

省级台网中心汇总本省有人值守国家测震台站及其它台站的故障及维修情况,和台网中心的运行维护日志一起,通过本省台网中心JOPENS系统的控制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具体故障包括:●台站供电、信道和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站实时数据中断●更换台站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和更换供电方式、通信链路等●台网中心供电、网络和关键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网中心处理功能中断●台网中心软件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更改关键配置参数●更改台站基本参数和仪器响应参数等对于当天不能处理完毕的故障,可先报送故障现象情况,待故障恢复后,再通过修改日志的方式添加故障处理情况。

国家台网中心服务器地址为:10.5.202.21。

第六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通过数据流服务器统计所有国家测震台站和区域测震台站的实时运行率,并每天汇总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上报的维护日志,产出全国测震台网运行情况日报,以WEB方式发布。

第七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定时对所负责维护的台站进行脉冲标定和正弦波标定。

甚(超)宽频带、宽频带观测系统应每月进行1次脉冲标定,短周期观测系统每周进行1次脉冲标定。

山东区域地震前兆台网日常运行管理及常见问题分析

山东区域地震前兆台网日常运行管理及常见问题分析

山东区域地震前兆台网日常运行管理及常见问题分析董晓娜;张玲;胡旭辉;曲利;李希亮;吴晨;苏道磊【摘要】介绍了山东区域地震前兆台网的总体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详细阐述了近年来前兆台网日常运行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期刊名称】《高原地震》【年(卷),期】2011(023)001【总页数】4页(P59-62)【关键词】前兆台网;仪器故障;山东【作者】董晓娜;张玲;胡旭辉;曲利;李希亮;吴晨;苏道磊【作者单位】山东省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济南市地震局,山东,济南,250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315.39山东区域地震前兆台网中心是在“九五”数字化改造过程中建立起来的,1995年开始建设,1998年正式投入运行。

“九五”期间,山东省地震前兆观测技术完成了由模拟观测向数字化观测的转变,先后建成了12个数字化前兆台站,实现了数据双向存储与管理。

“十五”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了由6个国家地震台、23个区域地震台、11个市县地震台组成的山东省数字前兆观测台网,有效增强了全省地震前兆观测技术的自动化程度和综合化水平,使全省前兆台网的观测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和集成化。

同时,改善了全省各前兆台站的观测环境和条件,明显提高了观测精度,实现了数据的实时与准实时传输、汇集和共享。

山东省地震局前兆台网中心负责本省前兆台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其职责主要有:①通过前兆台网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台站前兆观测仪器产出的数据;②处理和检查台站产出的数据,进行数据预处理,产出中间数据产品,为地震预报提供前兆观测数据;③监控本省前兆台站前兆仪器运行状态,保障与维护台网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观测仪器出现问题,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④实现对前兆数据的管理和服务,控制前兆数据质量,提供专业数据服务;⑤管理全省地震前兆数据库,并通过中国地震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实现中国地震行业内部的地震前兆数据交换与共享。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值班制度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值班制度

网站编辑值班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安全工作,保证各网站的正常运行,信息及时更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此制度,内容如下:一、日常值班制度(一)网站编辑人员必须使用自己的帐户、密码登录后台发布系统发布相关信息,且密码设置采用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杜绝弱口令和弱密码。

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登录地址,不得存储在计算机桌面等显著位置,消除安全隐患。

(二)网站编辑工作要遵循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原则:准确性原则是指在发布相应栏目动态信息前必须认真做好信息的最初审核工作,保证无错字、格式正确、内容完整;时效性原则是指要在每天上午10:30之前及时做好相应动态栏目信息的发布。

(三)网站编辑如因休假、事假、病假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网站动态栏目信息资源采编工作,必须提前或于当天早上8:45前向中心主任及分管领导说明情况,以便尽早调整工作安排,不影响动态栏目信息资源采编工作的时效性。

(四)网站编辑要做到时时浏览检查自己所负责的栏目和网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做好个人电脑的防病毒,升级防病毒软件、安全卫士、操作系统及修补软件漏洞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共用电脑(扫描信息和录制视频)的防病毒软件,安全卫士的升级,木马及系统漏洞的检测、修复工作。

(七)网站编辑在完成报纸扫描后,及时将扫描文件拷贝至本人工作的电脑上,再将扫描仪电脑上的共享文件取消,并严禁在共用电脑上设置完全共享目录。

(八)网站审核人员:负责动态栏目信息内容的日常审核工作。

每天上午11:00前认真做好动态栏目文字信息的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每天每半小时浏览一次网站首页和主要栏目,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和督促相关负责同志解决。

(九)网站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固定栏目编辑人员相关维护栏目,是否及时发布信息、有无不适宜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和督促相关负责同志解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电脑。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监控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旳方针,具有高度旳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工作态度要端正,精力要集中,持证上岗。

1、值班人员应熟悉井下各监控设备旳安装地点及检测范围。

值班期间,如实记录各监控地点旳瓦斯浓度、风速及设备运行状况,内容要真实、详细,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

2、加强对瓦斯、风速等监测数据变化状况旳观测,发现风速异常变化、瓦斯超限等状况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步根据应急处理程序,采用对应措施,并向矿长及矿技术负责人汇报。

3、每次汇报状况必须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内容包括:汇报单位、汇报状况以及采用措施、最终处理成果等。

每天旳监控数据、变化曲线要及时打印,报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并送安全科立案。

4、监控电脑为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其他无关工作。

数字化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数字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掌握各个安装地点旳状况,对于监控探头放映旳问题,及时告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3、监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探头进行清理,以保证探头旳清晰(平地做到7天清理一次,井下做到3天清理一次)。

4、数字化监控系统采用单独供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停电。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探头和转动探头方向。

6、数字监控主机为专用设备,不能用于其他工作。

不得在监控主机上安装任何与监控无关旳软件和程序。

7、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常常组织监控人员学习设备旳使用及维护技术,不停提高业务水平。

做好监控资料及阐明书旳保管。

瓦斯传感器调校制度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传感器在井下使用10天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调校,未经调校检查合格旳瓦斯传感器不准下井安装使用。

2、调校瓦斯传感器必须由专人负责,调校设备、工具、甲烷气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时,必须在新鲜空气中进行校零,零点不能有偏差;调整零点后,将通气罩套在气室上,通入浓度为1.5%以上旳甲烷原则气样,误差控制在±0.01%以内;瓦斯传感器调校合格后,要认真填写记录,并打上合格标示;调校合格旳瓦斯传感器安装后,必须进行实测校对。

地震速报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地震速报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地震速报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地震速报信息的发布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保障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监管机构地震速报信息的发布管理由国家地震局负责监督和管理。

各地市地震局负责本地区地震速报信息的发布工作,地震速报信息发布工作应当遵守国家地震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地震速报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地震速报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包括国家地震局、各地市地震局、地震监测中心等相关单位。

这些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地震速报信息的监测、预警、发布等职责,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地震速报信息发布流程1.监测:地震监测中心负责对地震活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地震信号并进行数据分析。

2.评估:地震监测中心对监测到的地震信号进行评估,确定地震发生的大小和位置。

3.预警:地震监测中心根据评估结果,向各地市地震局发布地震速报预警信息。

4.发布:各地市地震局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地震速报信息发布程序,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发布地震速报信息。

五、地震速报信息发布要求1.及时性:地震速报信息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布到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以提供足够的防范和救援时间。

2.准确性:地震速报信息应当准确反映地震的发生时间、地点、震级等相关信息,以便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能够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3.科学性:地震速报信息应当基于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4.规范性:地震速报信息发布应当遵守国家地震局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六、地震速报信息发布管理1.发布权限:地震速报信息的发布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地震监测中心或地震局进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地震速报信息。

2.信息传播:地震速报信息应当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传播,包括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以便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能够及时获取到地震速报信息。

3.信息公开:地震速报信息应当公开透明,不得隐瞒、夸大或歪曲地震情况,确保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能够获取真实的地震速报信息。

地震部门的工作制度

地震部门的工作制度

地震部门的工作制度地震部门是负责地震监测、预警、应急和减灾工作的专门机构,其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地震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地震灾害的防范能力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份地震部门的工作制度,共计1000字以上。

一、地震监测与预警1. 地震监测(1)地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网络,包括地面监测站、地下监测站、海洋监测站等,确保对地震活动的全面监测。

(2)地震部门应当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3)地震部门应当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核实和处理。

2. 地震预警(1)地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震预警系统,包括地震预警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和传输等环节。

(2)地震部门在接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相应措施。

(3)地震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公众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地震预警工作,提高地震灾害的防范能力。

二、地震应急与减灾1. 地震应急(1)地震部门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任务、应急措施等。

(2)地震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组织的应对能力和应急设备的性能。

(3)地震部门在地震发生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支援。

2. 地震减灾(1)地震部门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明确地震高风险区域和重点防护目标,制定相应的减灾措施。

(2)地震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地震部门应当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地震灾害救援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三、地震科研与国际合作1. 地震科研(1)地震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科学的研究,提高地震预测和预警的技术水平。

(2)地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震资料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地震科学研究的进展。

2. 国际合作(1)地震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际地震学术交流和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地震技术和管理经验。

地震台站工作管理制度

地震台站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震台站的管理工作,确保地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地震台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地震台站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地震台站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地震台站工作的合法性;2. 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3.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地震台站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4. 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各级工作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地震台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地震台站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台站站长:负责台站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主持台站日常工作;2. 技术负责人:负责台站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术规范,确保监测数据准确;3. 质量负责人:负责台站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控,确保监测数据可靠性;4. 行政负责人:负责台站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台站正常运转。

第六条各级地震台站工作人员职责:1. 台站站长职责:(1)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2)负责台站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3)负责台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负责台站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2. 技术负责人职责:(1)组织实施技术规范,确保监测数据准确;(2)负责台站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更新等工作;(3)负责台站技术档案的管理;(4)负责台站与其他台站、监测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 质量负责人职责:(1)组织实施质量监控,确保监测数据可靠性;(2)负责台站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3)负责台站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负责台站与其他台站、监测机构的质量交流与合作。

4. 行政负责人职责:(1)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台站正常运转;(2)负责台站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3)负责台站固定资产的管理;(4)负责台站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地震监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地震监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地震监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震监测机构及地方地震监测单位的地震监测工作。

第三条地震监测是指利用地震仪器和设备对地质体(包括地球内部和表面)的地震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预测,以满足灾害防范和科学研究的需要。

第四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及时、准确的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家地震监测机构负责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国地震监测工作,地方地震监测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地震监测任务。

第六条国家地震监测机构设立地震监测中心,主要负责监测预测工作,地方地震监测单位设立地震监测站,具体负责监测实施工作。

第七条地震监测中心由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等组成,地震监测站由站长、技术人员等组成。

第八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地震监测站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九条地震监测中心和地震监测站应当建立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的机制,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监测设备第十条地震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实时监测地震活动,并能够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十一条地震监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和校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第十二条地震监测设备应当安装在地震监测站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采集。

第四章监测流程第十三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遵循“观测、分析、预测、发布”的流程,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地震信息。

第十四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地震活动的分析和预测,并根据需要向上级提交监测报告。

第十五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相关机构共享监测数据,提高数据利用率。

第五章突发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发生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地震监测中心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第十七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与相关机构协调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震台值班工作制度

地震台值班工作制度

地震台值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地震监测工作的连续、稳定和可靠运行,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和科学研究能力,地震台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地震监测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二、值班人员职责1. 负责地震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 负责实时收集、处理和传输地震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负责填写观测日志,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地震观测数据,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4. 负责地震前兆资料的分析处理,及时上报分析结果。

5. 负责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报告震情,协助开展地震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6. 负责地震台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

三、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地震地质、地震监测和应急处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值班人员应熟悉地震台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3.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应急任务。

4. 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 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

四、值班安排1. 地震台应设立固定的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设施。

2. 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制,每人轮流值班一周,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 值班时间分为日班和夜班,日班为8:00-20:00,夜班为20:00-次日8:00。

4. 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室,做好值班准备工作。

五、值班工作流程1. 接收地震监测数据:值班人员应按时收集地震监测设备产生的数据,并进行初步检查。

2. 数据处理与分析:值班人员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3. 上报观测数据:值班人员应将处理后的观测数据及时上报地震局。

4. 填写观测日志: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地震观测数据和异常情况。

5. 应急响应:发生地震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报告震情,协助开展地震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地震监测机关工作制度内容

地震监测机关工作制度内容

地震监测机关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震监测机关工作制度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的原则,确保地震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地震监测机关的工作内容包括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科研、科普、国际合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地震监测工作体系,提升地震监测整体能力。

第四条地震监测机关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地震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地震监测第五条地震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地震监测网络,实现全国范围内地震监测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共享。

第六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定期对地震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加强对地震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存储,建立健全地震监测数据库。

第八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开展地震监测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监测技术水平。

三、地震预报第九条地震预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地震监测机关要根据地震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地震预报意见。

第十一条地震预报意见要经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审批,确保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信息,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四、地震预警第十三条地震预警工作要建立健全地震预警系统,提高地震预警能力。

第十四条地震监测机关要根据地震监测数据和预警模型,及时发出地震预警信号。

第十五条地震预警信号的发布要经过严格审查和审批,确保信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加强对地震预警信息的传播和管理,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每一个预警区域。

五、科研与国际交流第十七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开展地震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监测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地震监测机关要加强与国际地震监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享地震监测信息和技术。

第十九条地震监测机关要积极参加国际地震监测会议和培训,提高地震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地震监测工作制度

地震监测工作制度

地震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范、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科学监测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预警、地震应急和地震科普宣传等制度,确保地震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地震监测预报制度第四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网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技术水平。

第五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实行全国一盘棋,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合作,实现地震监测资料的共享。

第六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第七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地震监测台网的布局、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技术规范;(二)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改造和维护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三)地震监测设施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四)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五)地震监测预报资料的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八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定期进行会商,分析研究地震活动趋势,提出地震监测预报意见。

第九条地震监测预报意见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地震工作部门,并按照规定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

三、地震预警制度第十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预警系统,提高地震预警能力。

第十一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地震监测台网、预警信息传输网络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实现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

第十二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办法,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时限和程序。

第十三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加强预警信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预警意识和社会应急能力。

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

地震前兆台网形变观测及运行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细则针对《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震函[2008]20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地震前兆台网中倾斜、应变、重力观测台站、区域前兆台网中心和学科台网中心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形变台站第3条台站技术系统日常维护1. 每天查看台站仪器和公用设备的运行工作状况,包括仪器状态、相关软件状态、数据上报情况、报警信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填写运行监控日报(见附件1),并上报到区域地震前兆台网中心。

2.按照区域地震前兆台网中心的统一要求及时进行软件升级维护,保证软件版本一致性和使用规范性。

第4条观测仪器格值校准根据观测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观测仪器格值进行校准(标定),并记录入工作日志。

1.倾斜、应变观测仪器的格值校准具体要求:(1)数字观测仪器格值校准每年不少于2次,两次校准间隔≤195天;模拟记录水平摆倾斜仪格值周期法校准每年≥6次,间隔时间<62天,胀盒法校准每年≥48次,间隔时间<10天。

(2)仪器检修、更换部件或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格值校准;落实异常等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校准。

(3)格值校准时间为小潮时段或波峰、波谷时段。

格值计算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水平摆周期法取三位)。

水平摆校准幅度≥0.04″,格值选用<0.007("/mm)。

(4)倾斜仪同分量格值校准重复精度不超过l%(其中水平摆周期法为2%);水管倾斜仪端点灵敏度的一致性≤1%;应变仪器格值校准重复精度小于3%。

格值年稳定性优于95%,两次校准格值差>5%时应重测格值并确认操作无误。

2.重力观测仪器记录系统格值校准具体要求:(1)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根据仪器运行的稳定状况调整校准周期,增加或减少校准次数。

落实异常或其他原因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校准。

每年最后一次记录系统格值校准在年底进行。

(2)格值校准时间为小潮时段的波峰或波谷时段。

格值计算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校准精度优于1‰,及前次校准的差>5‰时需重测格值。

灾情值班零报告制度范本

灾情值班零报告制度范本

灾情值班零报告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灾情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和报告,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水利部门、地质部门、林业部门、海洋部门、民政部门等从事灾害监测、预警、救援、救助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值班要求1. 各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要设立灾情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收集、报告、处理渠道畅通。

2. 值班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责任感和使命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灾害应急预案。

3.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持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设备畅通,随时应对突发灾害事件。

4. 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地质、森林火灾等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掌握灾害动态,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第四条报告内容1. 灾情报告应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灾人口、损失情况、救援救助情况等内容。

2. 灾情报告应采用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完整。

3. 遇有重大灾情,要及时向上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军队等通报。

第五条报告时限1. 灾情发生后,基层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应在1小时内报至上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

2. 上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至国家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

3. 国家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至国务院。

4. 对于重大灾情,各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要随时报告最新进展情况。

第六条应急处置1. 灾情发生后,各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2. 各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救助力量和物资,确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3. 各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军队等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灾害。

第七条责任追究1. 对不履行值班职责、擅自离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灾情信息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地震监测中心值班细则

地震监测中心值班细则

地震监测中心值班细则为了落实地震监测中心值班工作,进一步规范XXX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及XXX地震监测中心建设项目运维的实施,严肃值班纪律,确保正常值班纪律及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特制订地震监测中心值班细则。

一值班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年无休)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地点:XXX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地震监测中心二值班职责1.每月工作内容:●台站测震、强震地震计的统一标定(暂定三个月一次),标定时间为每月1号;●对协助州局以及省局工作的记录及相关文档上传(微信群:技术部-ADT),上传时间为每月1号;2.每周工作内容:●每周至少一次地震监测中心卫生打扫,包括:操作间、机房、会商室、维修通道(做清洁记录);●每周至少一次监测中心软硬件运行情况检查,包括:XXX局配备的笔记本、会商室、机房、操作间及其他,对故障做故障内容及处理结果记录;●每周地震监测中心值班日志上传(微信群:XXX项目组);●每周统计一次地震监测中心值班遇到的问题并上传(微信群:XXX 项目组);●每周更新一次地震专业设备(使用或收发货)的统计并上传到(微信群:技术部-ADT);●每周上传一次猎豹车辆使用情况表(微信群:技术部-ADT)。

3.每日工作内容:●中心值班日志的填写(温泉站以及基准站);●前兆数据的查看已及预处理;●测震、强震数据的补数以及地震事件编目;●记录EQIM以及地震超快速报地震信息;●EQIM短信推送是否正常;●对视频监控抓图内容进行查看、处理(删除);●对台站测震强震波形做分析以及标定(视情况而定);●智能电源运行情况检查,对有问题的台站进行对应的处理;●对轮巡的视频监控台站进行详细查看(转动室内、室外摄像头),包括周围的环境、设备是否缺少等;●对环境监控系统所有台站温湿度、水浸状态的检查;●对协助州局以及省局的工作做记录并保存好相关文档;●车辆使用情况的登记;●对远程访问做记录,包括访问的时间、操作人、操作内容等。

地震监测中心站规章制度

地震监测中心站规章制度

地震监测中心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中心站成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震监测中心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站长、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地震监测中心站秉承“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原则,全力以赴开展地震监测和研究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服从上级领导,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工作,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擅自请假或旷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诚实守信,不得撒谎作假,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信息,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工作进度,不得虐待、辱骂或歧视同事,要与同事和睦相处,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工作岗位整洁,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喧哗或游戏消遣。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保护公司和国家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索取、接受贿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地震监测中心站实行轮班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按规定到岗,认真履行巡查、监测、分析等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监测报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地震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按照科研要求积极投入科研工作,严格遵守研究规程,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可靠,为预测和防范地震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合作,学习其他监测中心站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配合上级领导和各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各类会议和活动,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需求,共同推动地震监测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地震台值班制度

地震台值班制度

地震台值班制度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虽然不能预测,但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预警机制来尽可能地减少伤害和损失。

其中,地震台是非常重要的预警机制之一,它需要24小时值班来及时监测地震情况,并尽快发布预警信息。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地震台值班制度尤为重要。

地震台的工作原理地震台是用于监测地震的设备,它主要包括地震仪、数字记录仪以及数据传输设备。

当地震发生时,地震仪可以感应地震波,并将数据传输到数字记录仪里面进行记录,而记录仪则会将数据传输到数据传输设备中,最终用于地震的监测和研究。

值班人员需要对地震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并且需要对地震的级别、发生时间和震源位置等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

一旦确认地震情况较为严重,值班人员需要立即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并联系地方政府和民众进行应急处理。

地震台值班制度的重要性由于地震是不可预测的,地震台的预警机制非常重要。

值班制度可以保证地震台的守夜人随时关注地震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极大地降低了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除此之外,地震台值班制度还有以下好处:1.保证地震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只有保证地震数据的及时评估和准确分析,才能在地震来临之前对可能的灾害进行预防和控制。

2.提高应急反应效率:地震台值班制度的存在可以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迅速进行地震预警及应急救援。

3.促进地震科学研究:地震台值班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地震科学研究方面的进展,使得我们更好地了解地震的规律和特征。

建立地震台值班制度的关键步骤建立地震台值班制度需要基于一定的标准和步骤,具体如下:1.制定值班制度:根据地震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包括人员配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

2.安排值班人员:地震台值班人员应该具备地震学、计算机和通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训练,以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技术支持:地震台值班系统需要得到支持和保障,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以及数据传输设备等方面。

监测预警员值班制度范本

监测预警员值班制度范本

监测预警员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监测预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监测预警员的值班管理和工作要求。

二、值班安排1. 监测预警员实行轮换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监测。

2. 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值班准备。

3. 值班期间,监测预警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各项预警任务。

三、值班职责1. 监测预警员需定期检查监测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实时关注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3. 严格执行预警标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 做好预警信息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5. 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值班要求1. 监测预警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岗。

2. 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闲聊、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 保持值班场所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4. 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监测预警员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5.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赌博等违反纪律行为。

五、值班考核1. 定期对监测预警员的值班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业务能力等。

2. 考核结果作为监测预警员绩效工资、晋升、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3. 对违反值班纪律的监测预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六、值班培训和演练1. 定期组织监测预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2.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值班资料管理1. 监测预警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包括预警信息、处理情况、突发事件等。

2. 值班记录应按照相关规定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追溯。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预警中心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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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数字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值班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常备不懈的震情观念,熟练掌握数字地震分析软件的使用,严格按照地区地震局应急工作流程操作,做好日常震情监测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地震信息。

2、在重要时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3、地震局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值班工作期间白天由监测预报科工作人员轮流排班,节假日期间及晚间值班由全局工作人员轮流排班。

值班表由监测预报科按月进行安排。

4、值班人员要及时检查前台机工作状况,如果发现地震数据资料发生断记,要尽快查找原因,并及时排除。

5、值班人员负责查看当班时间内的实时文件,做到不漏震,对发生的地震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存档,并按规定向业务科负责人汇报。

6、值班人员按时填写值班日志,不得随意撕毁涂改,对设备出现故障或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监测预报科领导汇报并登记。

7、常规值班地点为台网中心值班室,值班期间为1人时需在一楼值班室值班。

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作息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要提前自行调班,并报监测预报科、办公室。

8、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接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超过15分钟的,按迟到处理。

月迟到1次扣50元,
以此类推。

如有缺岗,扣当班人员100元/人/次。

9、在日常工作期间,午间值班由住宿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晚班值班人员可提前两小时下班。

10、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清洁、物品整齐。

11、值班记录等档案由监测预报科进行整理归档。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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