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王太军等同志到县第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印府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印府发〔2010〕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9〕25号)和《地区行署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铜署发〔2009〕41号)精神,现就我县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县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实施,保证质量,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就业状况、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时期资料为标准时点前一年内的情况,普查工作时间为2010~2012年。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普查结束后即自行撤消),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自治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印府办发[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印府办发〔2009〕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印江门户网站等提供内容保障,共同打造面向公众的宣传窗口和服务平台,现将2009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印江门户网站是我县外宣工作的一块重要阵地,是充分发挥服务群众、提高我县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领导,落实专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明确报送内容,确保信息质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
坚持“谁报送、谁负责”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练,篇幅简短。
报送重点:一是反映县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本地、本部门工作中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鲜明特色、突出成就以及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重大问题;三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中央、省、地、县领导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重要活动;五是重特大突发性事件、社会动态、灾情、疫情、安全事故以及其他情况;六是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三、政务信息考评及报送方式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实际,分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政务信息采用任务数,以印江门户网站及内参刊物采用数作为统计标准,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
志分工的通知(2009)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印府发[2009]19号
【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2
【实施日期】2009.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印府发〔2009〕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肖洪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自治县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副县长王继承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国土资源、城镇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应急办)、接待办、统计局、调查队、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乡镇企业局(煤炭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局(商贸中心)。
联系自治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作。
副县长付文华同志协助县。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4.05•【字号】?印府办发〔2014〕27号•【施行日期】2014.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印府办发〔2014〕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后的县应急委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张浩然(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主任:江旭(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治华(自治县人武装部部长)谢守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主任)成员:冉晶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光勇(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任翔(自治县发改局局长)代传娥(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李红(自治县司法局局长)饶继军(自治县人社局局长)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局长)陈明高(自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邹书军(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周廷丰(自治县民宗局局长)严振亚(自治县民政局局长)王刚(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朱志刚(自治县工贸局局长)张金平(自治县水务局局长)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周华忠(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局长)吴雪(自治县卫监局局长)刘坚强(自治县住建局局长)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局长)文安勇(自治县环保局局长)杜小平(自治县国土局局长)吴鹏程(自治县信访局局长)任光耀(自治县质监局局长)袁长生(自治县工商局局长)杨承桥(自治县总工会主席)王晓波(自治县供电局局长)冉菊华(自治县气象局局长)谯刚(人行印江县支行行长)代志华(自治县委新闻中心主任)杨毅(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黄尚林(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叶鸿(自治县人防办副主任)王芝豪(自治县外事办主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县应急委的日常工作,任廷汶、戴庆华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系统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系统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6.19
•【字号】印府办发[2009]105号
•【施行日期】2009.06.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系统网
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政府系统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府信息系统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延高(自治县人民政办公室主任)
田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贵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田斌(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文忠(自治县机要局局长)
廖恩政(自治县保密局局长)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杜简才(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吴钊辉(自治县文化电视广播局局长)
车文兴(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胡友华(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龚万洪(自治县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公安局,刘贵苏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印府办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1〕6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赵克志省长关于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批示和《贵州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1〕2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印江自治县抗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县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六月八日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贵州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江自治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印江自治县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在县内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按照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有关机构、人员应按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县监察局应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各单位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地震应急建立在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军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区道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区道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4•【字号】印府办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区道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22号)峨岭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确保梵净山路东段改造、文昌路改扩建、圣礅路、健民路建设工程如期完成,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区道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严志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成员:柳文卫(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靳承建(峨岭镇人民政府镇长)严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陈德强(自治县交通局局长)唐庆军(自治县林业局局长)史绍斌(自治县供电局局长)张继鸣(自治县文广局局长)张鸣明(自治县环保局局长)刘贵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池恩俊(自治县电信公司总经理)严健(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田爱民(峨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魏敦高(自治县供水公司副经理)文勇(自治县建设局局长助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金筹措组、征地工作组、工程建设组。
办公室和工程建设组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区道路建设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各组工作,负责工程方案制定、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工作,由陈太雄兼任主任、组长;资金筹措组主要负责道路建设资金的筹措、调度、监管等工作,由严政兼任组长;征地工作组主要负责道路建设的土地征用、协调民事纠纷等工作,由靳承建兼任组长。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林权【发文字号】印府办发[2007]146号【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7.09.24【实施日期】2007.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1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印江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有序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铜仁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林为保障,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的林业经营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和其他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
即:坚持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2、坚持权益平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益,对集体山林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权益平等到户。
3、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
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3.31•【字号】印府办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印府办发〔2014〕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指挥长:田猛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指挥长:肖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斌自治县人武部副部长张金平自治县水务局局长成员:任廷汶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任翔自治县发改局局长代传娥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朱志刚自治县工贸局局长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局长陈明高自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严振亚自治县民政局局长杜小平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小波自治县供电局局长冉菊华自治县气象局局长刘坚强自治县住建局局长王刚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华忠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局长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局长张银春自治县统计局局长吴雪自治县卫监局局长文安勇自治县环保局局长陈晓华自治县文旅局局长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王易自治县商务局局长徐彦自治县农机中心主任杨毅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绍骞自治县邮政局局长池恩俊自治县电信公司经理梁宗彪自治县移动公司经理卢旭自治县联通公司经理李拉丁自治县水文站站长叶勇自治县石油公司经理文明海峨岭镇人民政府镇长杨业新寨乡人民政府乡长饶懿德中坝乡人民政府乡长刘富强板溪镇人民政府镇长田纲勇杉树乡人民政府乡长张秦杰沙子坡镇人民政府镇长杜红天堂镇人民政府镇长戴方冀刀坝乡人民政府乡长任光宇合水镇人民政府镇长田芳永义乡人民政府乡长吴仲勇木黄镇人民政府镇长王琪新业乡人民政府乡长田仁贵罗场乡人民政府乡长张杰缠溪镇人民政府镇长田进前杨柳乡人民政府乡长田晓斌洋溪镇人民政府镇长黄昭朗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张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办公。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4•【字号】印府办发[2007]146号•【施行日期】2007.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1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印江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有序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铜仁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林为保障,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的林业经营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和其他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
即:坚持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2、坚持权益平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益,对集体山林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权益平等到户。
3、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
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3•【字号】印府办发〔2015〕113号•【施行日期】201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进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印江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组长:张浩然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组长:江旭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谢守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冉晶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黄继生自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戴德军自治县编委办主任吴光勇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任翔自治县发改局局长饶继军自治县人社局局长代传娥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局长吴雪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二)主要职责在统筹推进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从县政府办、编委办、法制办、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印江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光勇任组长,由自治县编委办副主任任慧、发改局副局长陈鑫、财政局副局长万仕强、国土局副局长陈礼、环保局副局长田兴玉、住建局副局长王仁见、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肖烨任副组长。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06•【字号】印府办发〔2015〕102号•【施行日期】2015.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急保障机构及职责第三章应急保障措施第四章应急工作程序第五章事后处理第六章附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粮食有效供给,确保我县粮食安全。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一)在当时粮食价格水平下,市场粮价不正常涨幅超过30%—50%;(二)因特大灾害如水、旱、地震、疫情等造成粮食市场急剧波动;(三)市场粮食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影响社会安定;(四)其他危及粮食市场供应的特殊情况。
第三条本预案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粮食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第四条全县各部门、各粮食经营主体都有履行本预案的义务。
第二章应急保障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设立县粮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农牧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县委新闻中心、供电局、农发行印江县支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粮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适时宣布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和粮食应急保障机制,统筹向社会发布粮食应急机制信息;(二)协调、指挥突发情况下全县各粮食企业的粮源,掌握从事成品粮加工、生产、销售主体的经营和库存情况,保证特殊时期的粮食调拨和紧急供应安排,监控粮食市场供应;(三)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粮食市场调控任务;(四)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做好以下粮食应急保障准备工作:1.各粮食企业。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印府办发[2010]159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印府办发〔2010〕15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印江自治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包保责任(一)县级领导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1、率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对包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坚持每季度至少到包保煤矿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所包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县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县消防安全保卫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印府办发[2007]128号
【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28
【实施日期】2007.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县消防安全保卫实施
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县消防安全保卫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县消防安全保卫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按照行署《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区消防安全保卫实施方案》(铜署办发〔2007〕126号)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印府办发[2010]107号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
正文: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107号)
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准确掌握前八个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2010年9月8日(星期三)以前。
二、报送内容: 1、今年以来项目的争取情况、实施情况和计划争取情况,以及争取到的项目在全区本系统的排名情况,并与上年同期作比较分析;2、今年前八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 3、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后四个月的工作打算。
三、报送方式: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政府办常务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常务科公共邮箱:**************。
四、其他要求:1、工作总结要内容全面、数据详实、言简意赅,查找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工作安排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2、材料形成后,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结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王太军等同志到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王太军等同志到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09
•【字号】印府办发[2010]66号
•【施行日期】2010.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王太军等同志到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66号)
自治县统计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妇保站:
为切实抓好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抽调县统计局王太军、陈滨、代敏、周侠、刘飞、代光红、周小斌、李建冬,县公安局田仁豪,县教育局杨再学,县民政局陈历强,县妇保站卢娅同志到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办公室工作。
抽调时间为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抽调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不变。
请各相关部门通知被抽调人员搞好工作移交,于7月15日前到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报到上班。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党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秦会刚同志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审计工作。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的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
分管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审计局。
田猛同志负责经开区、工业商务、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大数据、电子商务、民营经济发展、商贸流通等工作。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的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
主抓贵州印江经开区工作,分管自治县工业和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投资促进局。
联系贵州省盐务管理局印江支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谢守文同志负责财税、金融、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旅游、文体广电、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融媒体等工作。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的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局)、机关事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融媒体中心、兴鑫投资公司、银丰集团公司、净旅集团公司、惠民担保公司。
联系自治县人大、政协、人武部、税务局、供电局、人民银行、银监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金融保险机构、广电网络公司。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8•【字号】印府办发[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府办发〔2010〕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2010年秋季,贵州省普通高中全部进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为全面推进《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方案(试行)》(黔教基发﹝2009)315号)和《印江自治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进方案(试行)》的实施,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田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严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刘贵山(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代德军(自治县编办主任)成员:邹泽(自治县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高元敬(自治县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蒋智波(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陈世琪(自治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杨益光(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负责人)任艺江(自治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戴方华(自治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杨文学(自治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人)李欣忠(自治县教育局电教中心主任)严易坤(自治县教育局计财股副股长)王文生(印江民族中学党总支书记、副校长)王安文(印江第二完全中学校长)杨通讴(天堂中学校长)祝攀(木黄中学校长)陈学恩(洋溪中学校长)张建军(智成中学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高元敬(兼)副主任:任艺江戴方华田景辉成员:胡晓云吴海张江林杨旭东陆江代恒军严晓江陈永国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1•【字号】印府办发[2007]155号•【施行日期】200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15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准确掌握我县劳动力资源以及外出务工人员情况,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统计。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各乡镇外出总人数及外出务工人员(劳动力)数。
二、统计方式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进行分组统计后,以村为单位制作汇总表(样表附后)并加盖公章后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王琪,电话:6230593,传真:6221214)三、工作要求(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次统计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
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进行分组统计。
统计人员要深入到村组,分村民小组进行统计、核对,确保准确、按时完成任务。
(二)本次统计工作要求在11月30日前结束,各乡镇在11月25日前将统计汇总表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计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乡镇、村、组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影响统计进度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将责令重新统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国开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国开行贷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6.25
•【字号】印府办发〔2014〕48号
•【施行日期】2014.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国开行贷款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4〕4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县国开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调整充实后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浩然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罗晓燕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玲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猛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谢守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朝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冯国洪自治县纪委副书记
代传娥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高慰鸿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姣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党组书记
夏良强自治县扶贫办主任
李红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罗军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袁长生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田儒康自治县茶业局局长
陈晓华自治县文旅局局长
田刚自治县畜牧局局长
肖军自治县食用菌产业办主任
黎文敏自治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由高慰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