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妇女权益保护问题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3)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3)7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男女,法律是如何界定的?答: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如未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
72、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吗?答:有73、夫妻双方谁先向法院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就会对谁少分吗?答:不是。
74、夫妻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对吗?答:不对。
75、带着未满十八岁的孩子改嫁,孩子生父是否可以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答:不可以。
76、什么是“家庭暴力”?答: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77、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有几章多少条?答:九章,六十一条。
78、丈夫有第三者导致离婚,妻子可以起诉第三者赔偿吗?答:不可以。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妻子只能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有过错的丈夫赔偿。
79、答:这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80、《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妇女发展规划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答:是。
81、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答:是82、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有哪些奖励?答: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83、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夫妻。
84、如何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答: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妇女权益保障法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一、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中国妇女享有哪些权利?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
它从六个方面对保障妇女包括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系统、全面的规定。
包括: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公民有要求和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权利。
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劳动就业权、择业权、劳动报酬权、民主管理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等。
5、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财产权包括:1、根据民事关系产生的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如:承包经营权、采矿权记忆负债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2、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报酬权,夫妻间的抚养权、财产继承权、赡养的权利等。
6、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即法律赋予公民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产权内容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身份权包括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制造者身份权等。
二、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包括哪些内容?答:1、安全和健康保障的权利;2、受特殊保护的权利;3、不因某些特殊事由被辞退和单方解除合同;4、特殊时期男方不提出离婚;5、离婚时照顾妇女的住房权;6、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照顾女方合理要求;7、离婚处理财产时,照顾女方的权益;8、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时期不受逮捕的权利;9、即使犯罪被判处死刑,但在特殊时期有不被判处死刑的权利。
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问答
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对妇女权益实特殊保护原则有两层内容:(1)国家依法保护妇女基于其性别特征的特殊权益。
如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中的权益,国家应当给予充分保护。
(2)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
为了消除男女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国家有必要在法律上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对妇女的权益保障制度,以保障妇女权益得到全面实现。
这也是国家的义务。
二、妇联、工会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答:妇女联合会是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国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各级妇联的根本宗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工会法》第22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女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因此,工会有责任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三、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途径和形式有哪些?答: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途径和形式主要包括:(1)选举、监督、罢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事务;(2)以干部身份直接管理国家事务;(3)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途径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4)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5)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6)参加妇女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参与民主管理活动。
四、什么是对妇女的性骚扰?妇女受到性骚扰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答:国际上一般把性骚扰定义为:“以语言或行动形式,带有黄色或性要求性质,具有性取向的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和冒犯,或带有性色彩的话语。
妇女权益、妇幼保健知识问答题目
妇女权益、妇幼保健知识问答题目一、单选题1、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B)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A、公民B、妇女C、妇女儿童D、儿童2、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D)的责任。
A、各级妇联组织B、各级政府C、各级党委D、全社会共同3、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A)。
A、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B、享有相当于男子一半的权利C、享有按照当地村规民约规定的权利D、不享有任何权利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B)。
(A、25%B、30%C、35%D、40%5、子女在(C)周岁以上的,如果妇女离婚时都争取抚养权且都具有抚养条件时,法院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A、6周岁B、8周岁C、10周岁D、12周岁6、对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B)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A、B、1 C、2 D、37、确立夫妻关系的标志是(B)。
A、共同生活B、取得结婚证C、举办婚宴D、生育子女8、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
(C)A、15、30B、13、40C、15、42D、20、429、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A)的原则判决。
》A、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B、双方平均分割C、照顾女方权益D、照顾男方权益10、妇女在(D)受特殊保护。
A、经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B、青春期、经期、孕期、产期C、孕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D、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施行。
(C)A、2016年1月1日B、2016年2月1日C、2016年3月1日D、2016年4月1日12、家庭暴力指以殴打、捆绑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由镇综治委、妇联、司法等部门组成妇女维权服务机构,在妇女维权的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妇女维权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1、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对哪些问题应当听取妇女组织的意见?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什么原则?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3、国家鼓励妇女树立的“四自”精神是什么?自尊、自信、自立、自强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有哪些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益、人身权利5、妇女在哪些时期受到特殊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6、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如何认定?答:《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离婚时,哪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答:《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答:《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9、在财产权益中妇女在哪些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宅基地使用10、妇女在哪些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答:《中华人民共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试题_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试题_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什么时间修改的?修改后什么时间执行的?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4月3日颁布的,2021年8月28日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的,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的。
2、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几章,多少条?答: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9章,61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十大亮点是什么?答:一是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二是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四是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五是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六是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七是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八是禁止性骚扰;九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十是强化法律责任。
4、《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什么?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5、为什么要制定妇女保障法?答: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1)为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2)为了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施行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2021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对其进行了修正。
6、为什么要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证明,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是正确的,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也是切实可行的。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且当时立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条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因此,为了解决在政治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妇女的焕发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第一篇: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1.国家鼓励妇女树立的“四自”精神是什么?答:自尊、自信、自立、自强2.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有哪些答: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益、人身权利3.妇女在哪些时期受到特殊保护?答: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4.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答:《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5.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财产权利体现在哪些方面?答(1)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继承遗产的权利。
6.单位在妇女工作和劳动时承担什么职责?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的劳动7.妇女权益保障法确认和保障的妇女享有的六大权益是。
答: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益、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4财产权益、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权益8.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有哪些奖励?答: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婚假增加七日(共10天)。
9.《条例》对晚婚晚育是如何规定的?答: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10.我国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答: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11.什么是“家庭暴力”?答: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12.“包二奶”构成重婚罪吗?答:这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13.什么是“性骚扰”?答:所谓“性骚扰”,一般是指在工作场所或是其他场所,一方向另一方作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但与性相关的言语、图文展示及姿势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身心伤害和痛苦的行为。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参考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参考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女性在职场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女性职工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女职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一、《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题参考》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律规定了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措施,例如:1. 保护女性职工的婚育权益。
禁止用人单位以婚姻、怀孕、分娩等原因进行性别歧视,禁止解聘女性职工因怀孕、分娩;规定女性职工享有产假、哺乳假等特殊假期。
2. 禁止夜间工作。
法律规定,女性职工在未婚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工作;已婚女性职工如得怀孕,未生育的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已生育的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时间超过总工作时间的一半。
3. 保护女性职工的平等就业权益。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女性职工,不得对女性职工限制就业机会、工资待遇以及提拔晋升等权益。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一部法律法规。
该法律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禁止对妇女进行性别歧视。
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歧视,不得因性别因素降低妇女享有的待遇。
2. 保障妇女受教育权益。
法律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推动妇女受教育的发展,消除妇女受教育的现实困难,并采取措施提高妇女受教育的比例。
3. 保障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
法律规定,妇女结婚、离婚、继承、抚养子女等婚姻家庭权益应当得到保护,禁止对妇女进行歧视和虐待。
三、《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规定》是我国专门针对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的一部规定。
该规定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1. 规定女性职工在怀孕和未满三周岁的子女被依法确认为由其抚养、监护期间,享受不低于男职工本单位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同时,女性职工享有哺乳期一小时的集中休息时间。
2. 对雇主进行了一些限制。
《妇女权益保障法》涉及的权益的题目
《妇女权益保障法》涉及的权益的题目
《妇女权益保障法》涉及的权益的题目有很多,以下为您推荐:
1.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什么自由?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哪些工作?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什么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权益,必要时开展什么评估?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什么和什么统计调查和分析,发布有关信息?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应当坚持什么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以上问题均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有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部门:姓名:得分: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6分)1、国家鼓励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晋级、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3、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4、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按照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权利,也有的自由.7、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的影响.8、国家保护妇女的。
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9、妇女的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的妇女和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10、任何单位均应根据,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11、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
1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天.13、对和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4分)1、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4、有些单位可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2009年2月2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8日起施行。
省长李鸿忠二○○九年二月五日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就业,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规定的实施工作。
工会、妇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员,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用妇女,不得提高对妇女的招(聘)用标准。
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一)矿山井下作业以及人工锻打、重体力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的工作;(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相应的岗位待遇,应如实告知妇女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女职工与劳动合同内容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女职工应当如实说明。
第七条在女职工人数达25人以上时,用人单位可以与代表其职工一方的工会就女职工劳动保护事项开展集体协商,依法订立集体合同。
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应包括女职工权益保护内容。
未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经平等协商,可以与工会依法签订保护女职工权益的专项集体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知识考试题库(250题)
妇女权益保障知识考试题库(250题)一、单选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适用于()。
A、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不包括临时女职工B、全民、城镇集体企业女职工,不包括非公有制单位女职工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答案:C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独生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免收(),免收的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A、学费B、学费和杂费C、求学期间所有的费用D、杂费答案:D3.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A、使用B、分配C、馈赠答案:A4.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职工权益包括()。
A、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B、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C、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答案:A5.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周岁。
A、22B、20C、23答案:B6.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要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7B、10C、12D、15答案:D7.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A、生活保护B、保险待遇C、劳动保护解析: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8.以下三个答案中,哪一项是国家的基本国策?()A、男女同工同酬B、男女平等C、实行按劳分配答案:B9.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制度。
A、申报B、备案C、登记D、注册答案:A10.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哪个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A、民政部门B、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C、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答案:C11.南京某公办中学的王老师7月5日放暑假休假在家,7月15日剖宫产一子。
妇女维权题目
《妇女维权题目》
1、我国妇女法律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是()。
A.性自由权利
B.生命健康权
C.婚姻家庭权利
D.劳动就业权2、在我国,所有被赡养人都享受同等的法定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3、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程序解除关系,并提出处理离婚纠纷方案
4、妇女的工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宪法对女职工的权利义务未作明确规定
5、未成年子女侵犯父母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请你简述其罪与非罪的界限。
妇女复习知识点总结
妇女复习知识点总结一、妇女的基本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消除一切非法的和不合理的性别歧视。
包括:1. 婚姻法和儿童法规定了对妇女在家庭中的权利保护。
婚姻法规定了对妇女结婚和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保障,比如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并要求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协助等。
《涉及民事诉讼的儿童维护、财产法律适用规定》则规定了对离婚家庭的婚姻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保护。
2. 妇女就业权利保障。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对妇女劳动权的保护,包括妇女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禁止侮辱、歧视女性的行为,以及女职工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享有与男职工同等的权利。
3. 妇女政治参与权利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还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妇女参与和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4. 妇女教育权利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普及教育,改善教育设施,帮助具有成才条件的女性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
5. 妇女卫生权利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还规定,国家将加强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确保妇女享有健康权利。
二、女性健康知识女性健康是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妇女自身应当重视的问题。
女性健康知识可以帮助妇女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及时发现和预防女性疾病。
下面是一些女性健康知识的介绍:1. 月经健康知识。
月经是女性生理周期的一部分,正常的月经周期为28天左右。
月经的周期、量和颜色都可以反映出女性的身体状况。
如果月经周期不规律,量过多或过少,颜色异常等情况出现时,女性需要及时就医,找出问题的原因并及时治疗。
2. 子宫保健知识。
子宫是女性生殖器官之一,子宫的健康直接关系到女性的生育能力。
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等疾病都会影响子宫的健康。
女性需要定期进行妇科检查,发现疾病的早期症状,并及时治疗。
3. 乳腺健康知识。
乳腺是女性乳房中的一部分,乳腺的健康与女性的生育和哺乳能力密切相关。
关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题
选择题1、《妇女权益保护法》最初是在哪一年通过的?A. 1982年B. 1992年C. 2002年D. 2012年2、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在哪些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A. 政治、经济、文化B.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C. 政治、经济、教育、社会D. 政治、经济、家庭3、下列哪项不属于《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国家应当采取的措施?A. 促进男女平等B.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C. 允许对妇女进行性别歧视D. 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4、关于产假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女职工产假为98天,不可延长B.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可以随意被辞退C.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除享有98天产假外,还可以享有延长产假D. 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5、《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规定不包括?A. 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方面的平等权利B. 保障妇女在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平等权利C. 允许学校对女性青少年实施更严格的管理措施D. 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简答题1、简述《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
答案要点: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包括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等。
2、分析《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对于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具体规定,并说明其意义。
答案要点:《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充分享受生育假期和相关福利,促进母婴健康,同时也体现了对女性生育权的尊重和保护。
3、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妇女权益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及其意义。
妇女权益保障法 知识答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答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中国国家层面的一项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女性
的权益,援助女性解决实际问题。
而要正确了解并遵守这一法律,我
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入认识。
下面我们来进行一波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
答题。
Q1: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什么?
A: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指中国国家层面的一项法律法规,旨在保
障女性的权益,援助女性解决实际问题。
Q2: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A:妇女权益保障法在2005年12月28日开始实行。
Q3: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A: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保障范围包括劳动、教育、健康、社会保
障等多个方面。
Q4: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哪些内容?
A: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点内容:保护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平等权利和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尊严,促进妇女发展,
以及对家庭暴力和性骚扰等不法行为进行打击。
Q5: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推进女性发展事业有何重要意义?
A: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促进女性发展事业的重要法律依据,这项
法律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国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妇女权益保障的
责任意识,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推动妇女事业全面
发展,实现妇女在新时期的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不断发展和进步。
同时,促进妇女全面、平等、协调地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协商、文化建设,
有利于提高国家整体素质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2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2答:是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9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36、父亲死亡后,是由母亲、还是由祖父母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答:由母亲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9条,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37、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离婚时应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0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38、经济困难的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能否得到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答:能得到。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及第54条之规定,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因此,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有给予帮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责任,妇女组织有对受害妇女进行诉讼给予支持的责任。
39、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哪些权力和义务?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3条之规定,当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妇女组织投诉时,妇女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
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此外,第54条又规定,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40、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应该如何处理?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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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妇女权益保护问题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
考试大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妇女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妇女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怎么办?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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