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可抵扣
差旅费以及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小结
差旅费以及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小结差旅费、通行费是公司常见的支出,其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也一直备受纳税人关注。
笔者和小伙伴们一起梳理汇总:一、差旅费抵扣知识点1.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国际运输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只有合法雇员的旅客运输费用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才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
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3.旅客运输进项税额抵扣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注意: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手写无效。
4.代订机票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有两种情况:(1)代订机票的服务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代订机票服务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限定的服务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不在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5.抵扣税额计算:(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6.除特殊规定外,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
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或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等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通行费抵扣知识点1.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实务:发票抵扣稽查越来越严,会计注意这5个发票抵扣问题
发票抵扣稽查越来越严,会计注意这5个发票抵扣问题1、收到财政上的过路费票据,能抵扣增值税吗?财政票据类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企业取得的通行费票据首先要看看盖章是财政监制章还是税务监制章,也就是说,财政票据类的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税务监制的发票才可以抵扣,同时公司车辆办理ETC卡充值取得的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2、企业贷款支付给咨询公司的费用,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这些发票都是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
尤其注意纳税人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
3、哪种情况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能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及道路、桥、闸通行费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等其他抵扣凭证,不需要认证或确认,也就没有认证或确认的期限,只需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公司请客户经理吃饭,收到的餐费发票能不能抵扣?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不能抵扣,如果招待个人住宿的话,所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5、中秋节单位给职工购买月饼,取得增值税专票能不能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发给员工个人的仲秋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了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期我们从这个热点展开,总结最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
一、取得了不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现阶段,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有哪些?各是如何抵扣税款的?(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认证或通过勾选确认方式抵扣票面税额;(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桥、闸通行费发票:1.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桥、闸通行费以通行费发票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四)完税凭证: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序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文件依据1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 销售免税货物,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可开)国税发[2006]156号3 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国税发[2006]156号4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国税函[2009]90号5 纳税人销售旧货国税函[2009]90号6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7 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桥闸通行费发票如何抵税
桥闸通行费发票如何抵税
首先,开具发票。
纳税人在购买桥闸通行服务时,应当要求服务提供
者提供发票。
发票内容应包括发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税额等基本信息。
纳税人在收到发票后,要认真核对发票的内容,确保发
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再次,注意抵扣条件。
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抵扣应符合以下条件:1.发
票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和准确,必须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基本信息;2.发票必须由服务提供者开具;3.纳税人必须在购买或者接受
劳务时,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并保留其原始凭证;4.纳税人必须在申报
纳税时,将发票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申报。
最后,填写申报表格。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报
表格,并在表格中填写抵扣的桥闸通行费发票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票号码、金额、税额等。
填写完毕后,纳税人需将表格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抵扣额度有限。
具体抵扣额度由税
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
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当
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并准确计算抵扣额度,避免错误申报。
总的来说,桥闸通行费发票可以作为纳税人抵扣增值税的一项费用,
具体操作流程为开具发票、抵扣增值税、填写申报表格等。
纳税人在申报时,要仔细核对发票的信息,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
同时,要注
意抵扣条件和额度的限制,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非专票也可以进项抵扣的七种情形
非专票也可以进项抵扣的七种情形一般纳税人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的合法凭据,但并不是唯一凭据。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以下七种凭据也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的合法凭据: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即征税发票。
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即不征税发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以下简称财税[2017]90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不适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过渡期开具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根据财税[2017]90号的规定,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0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抵扣规定 问题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七个问题《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出台,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政策提出了不少问题第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有何新的规定?答: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第二、若取得了2018年1月1日后开具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如何处理?答: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第三、2018年1月1日后,ETC卡客户若发生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如何取得?答: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9种常见发票的涉税风险点
9种常见发票的涉税风险点取得的财政票据类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取得的通行费票据首先要看看盖章是财政监制章还是税务监制章,也就是说,财政票据类的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税务监制的发票才可以抵扣,同时公司车辆办理ETC卡充值取得的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取得的预付卡发票不得在企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只能取得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同时,天津国税在16年汇算答疑中答复: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你购进预付卡时候,取得了发票,如果没实际使用,应该按资产进行管理。
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只有在实际发放时候,凭借相关内部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才能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个人消费者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的四个关键点
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的四个关键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开票问题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策,对企业来说,抵扣进项税额需注意哪些方面?一、通行费发票与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8年企业可以通过ETC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而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将不能作进项抵扣。
那么以上两种票据如何处理?(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处理:2017年12月25日起,纳税人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车辆ETC卡绑定,2018年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可以在该平台上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可以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二)通行费发票处理:通行费发票指纳税人车辆通过有关单位依法或依规设立的过路、过桥和过闸时索取的纸质票据。
1.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果暂时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果暂时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相应的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充值发票与消费发票在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充值发票和消费发票两种形式有哪些区别,是否都可以抵扣?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6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充值发票指充值后实时开具,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税率栏为不征税,不能进行抵扣。
通行费发票抵扣必备手册
一、政策法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二、如何取得通行费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
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
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财税实务道路通行费发票,有没有抵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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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道路通行费发票,有没有抵扣期限?
问
公司取得的道路通行费发票,有没有抵扣期限的规定?
答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以上相关政策规定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虽然财税〔2016〕86号文只是规定了道路通行费发票抵扣金额的计算方法,未规。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模拟试题1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模拟试题1姓名年级学号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判断题计算题附加题总分得分评卷人得分一、单项选择题1.个人领取年金的下列方式,适用税率错误的是()。
A.年金按月领,适用月度税率表B.年金按季领,适用月度税率表C.年金按年领,适用综合税率表D.因出国定居一次性领取年金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解析: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2.外籍个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12月5日来华工作,2020年5月31日回国探亲,2020年6月10日返华,2020年11月3日结束在华工作,回国发展。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约翰2020年属于我国非居民个人B.约翰2020年6月份实际境内居住天数为20.5天C.约翰2020年6月份实际境内居住天数为20天√D.约翰2020年仅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解析: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 24 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约翰2020年6 月份实际境内居住天数为20天;选项 A,2020年约翰在华时间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选项 D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标准主要是()。
A.从价税√B.从量税C.复合税D.滑准税4.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C.纳税人到外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2018年4月收到2018年3月开具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怎么抵扣进项税?
一、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进项税的合法凭证
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高速公路通行费,应当按取得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高速公路通行费没有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仍可按财税【2016】86号的规定,以取得的国税局监制的通行费发票作为抵扣凭证,以发票金额/(1+3%)*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申报抵扣进项税
企业取得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
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三、怎么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首先,企业要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在发票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将两者绑定;
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国开电大 纳税实务 形考任务2答案
国开电大《纳税实务》形考任务2答案"题目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
?A. 实行简易征税办法B. 一律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C. 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D. 可以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Ⅲ"题目2. 目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为()。
A.?不超过50万元?B. 不超过80万元C. 大于80万元D. 不超过500万元Ⅱ"题目3.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B.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C.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D.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Ⅱ"题目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A. 单位和个人B. 社团组织与单位C. 企业与单位D. 社团组织和个人Ⅲ"题目5.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
A. 营业额B. 增值额??C. 销售额D. 毛利Ⅱ"题目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 居民存款利息B.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C.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不动产D. 居民购买日常用品Ⅱ"题目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 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股份制企业B.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 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II"题目8.依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B.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申请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C. 已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一律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D.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一般纳税人纳税!"题目9.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进项抵扣新政如何处理报销业务的通知(3)
关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新政的通知国家为了切实降低企业税赋,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现就相关税务文件及后续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客票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取得票据的票面记载时间:以票面记载时间为准,4月1日之前取的票据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月1日之后取得的票据允许抵扣。
2、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项税抵扣额为发票注明的金额。
(开票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之后),如滴滴出行开具的单位抬头电子发票,但用于员工福利费报销不得抵扣进项税。
①如果取得的是“充值”的不征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
②发票抬头必须是单位抬头。
③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电子发票,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客运输”同时税率栏是9%/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或税率栏是6%,不属于旅客运输,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要进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真伪查询、登机牌不能计算抵扣)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铁路运输进项税额(不含退票费)=票面金额÷(1+9%)×9%(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5、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6、购进非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7、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将发票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专票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作者:黄高跃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6期通行费是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规定有了新的变化,熟悉通行费发票的取得和抵扣等税务规定和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非常重要。
本文主要阐述各种通行费的税务和会计实务问题,力求对这方面的内容有更好的总结和归纳,能够对财会人员在实务中使用通行费发票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帮助。
一、通行费发票的种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通行费发票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印有“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的通用机打通行费发票,不包括财政票据。
二、通行费发票的取得(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取得1.办理ETC 卡或用户卡。
ETC 是一种不停车的电子收费系统,ETC 专用车道是给专门安装有ETC 车载器的车辆使用的,采用电子收费方式的快速通道。
用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一般是各商业银行)办理ETC 卡或用户卡。
2.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用户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网站 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添加ETC 卡或用户卡信息。
3.绑定ETC 卡或用户卡。
用户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 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姓名、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经校验信息无误后,完成ETC 卡或用户卡绑定。
(二)国税通用机打通行费发票的取得尚未办理ETC 卡或用户卡的用户,可以通过高速公路和过路(过桥)收费站现场取得国税通用机打通行费发票。
三、通行费发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一)有关政策、法规的总体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和其他相关的公告规定,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其他通行费发票的情况则计算抵扣。
7 4种典型的不得抵扣的旅客运输发票
1、*旅游服务*机票款、*经纪代理服务*机票款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特殊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多数情况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不可以用于增值税抵扣的,只有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机构做出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比如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这里的旅客运输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也属于特别规定。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他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未被认可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项目为“*旅游服务*机票款”,*经纪代理服务*机票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实不是财部39号公告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旅客运输服务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个人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3、无实名信息的旅客运输服务发票
4、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
如果你取得的旅客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也不得计算抵扣。
关于发票的分类,小编之前也说过多次,大家可以看图。
政策规定了,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凭证并未说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如果取得的是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得抵扣的。
至于为什么不行?这个应该也是税局出于谨慎的做法,因为一直以来,其实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了个别(比如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载体的农产品销售和收购发票)外,都不是可抵扣的凭证。
注意!2019年通行费纸质发票仍能报销,但抵扣有新变化
注意!2019年通行费纸质发票仍能报销,但抵扣有新变化1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如果收取的通行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性质,那么就是应税项目,就得开具发票,支付方也需要凭发票入账。
难道通行费还有非应税的?当然也有,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就不征税,所以你支付了就无法取得发票,只能取得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这当然这也是合法的入账凭证。
目前有效的通行费发票主要有两种,纸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纸质发票的通行费发票在营改增后属于可以继续使用的发票种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了,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当然各地的通行费纸质发票样式还有所差异。
有以通用机打发票为样式载体的,比如四川省的,如下图。
也有如山东这种发票抬头的专门的通行费发票样式。
不管是哪种,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纸质通行费发票,而且都是普通发票。
这种发票的特点就是,都是从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的查询。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国家推出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所以,到今天为止,我们日常工作中能常见到的通行费发票就两种,一种就是纸质的通行费发票,一种就是ETC或者用户卡缴纳通行费的用户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关键点get,你取得的这两类通行费发票均是合法有效的发票种类,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进行报销。
2从2018年1月开始,主流的抵扣凭证应该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了,而通行费纸质发票也给予了适当的过渡期抵扣政策。
其中高速公路的这种通行费发票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过渡期政策就结束了。
一、二级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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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6月30日通行费增值税发票纸质票据和电子发票双轨运行的过渡期政策结束后,车道纸质票据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分为2类: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一)ETC后付费
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二)ETC预付费
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
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 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如何抵扣?如何填写申报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