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大关键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种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种方法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在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原定合同价款需要进行调整的情况。
合同价款调整是合同履行的必然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可持续进行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
下面将介绍五种常见的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一、价格指数法价格指数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发展情况,结合市场行情,通过计算和比较价格指数的变化情况,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收集市场价格指数数据,包括原材料、劳动力、设备等价格指数;2. 计算价格指数的变化率,确定合同签订时刻的基准指数;3. 根据基准指数和实际施工阶段的价格指数,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比例;4. 根据调整比例,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
价格指数法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市场行情的变化,确保合同价款与实际成本的匹配,减少因市场波动带来的利益损失。
二、劳动力成本法劳动力成本法是根据劳动力成本的变化情况,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收集劳动力工资、保险费、福利等成本数据;2. 根据实际施工阶段的劳动力成本,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比例;3. 根据调整比例,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
劳动力成本法适用于那些劳动力成本占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能够准确地反映劳动力成本的波动情况,确保合同价款与实际成本的匹配。
三、物价指数法物价指数法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物价指数数据,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收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物价指数数据;2. 根据实际施工阶段的物价指数,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比例;3. 根据调整比例,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
物价指数法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全国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在合同价款调整中起到参考作用。
四、成本率调整法成本率调整法是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成本比例,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收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成本的比例数据;2. 根据实际施工阶段的成本比例,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比例;3. 根据调整比例,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一、基本原则在工程合同中,价格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任何价格调整都应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条件为基础,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
二、价格调整条件1. 当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出现重大经济政策变化、税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工程成本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2. 若市场价格指数(如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发生显著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3. 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导致原合同价款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时,也可进行价格调整。
三、价格调整方法1. 固定比例调整法: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系数,按照一定比例上调或下调合同价款。
2. 综合单价调整法:针对具体变化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市场行情重新核算单价,并据此调整总价。
3. 材料价差调整法:对于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可根据实际购买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进行调整。
4. 费用补偿法:对于增加的工作内容或额外投入,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四、价格调整程序1. 甲方(业主方)或乙方(承包方)发现有价格调整的情形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双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协商,确认是否进行价格调整。
3. 若双方达成一致,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的金额、支付时间等相关事宜。
4. 若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1. 所有价格调整均不应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2.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因价格调整产生的任何问题。
3. 本价格调整方式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确定。
结语:。
五大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五大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会根据设计和材料等不同因素,对工程价款进行预估和确定。
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工程出现变化,这时候就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下面将介绍五种常见的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 工程实际造价调整法这种调整法是按照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约定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的。
当实际造价高于合同约定价格时,应按照实际造价和约定价格的差额来确定需要增加的合同价款,反之,则可以减少合同价款。
这种调整法相对简单,但要求对工程实际造价进行准确的测算和评估。
2. 材料价格指数调整法在合同签订时,材料的价格是有所浮动的,特别是建筑材料价格与市场供求状况有着密切关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对工程价款产生较大影响,可以采用材料价格指数调整法。
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促销期、采购期等关键时间点,将其与材料价格指数相结合,从而进行合理的调整。
3. 其他费用调整法除了材料价格之外,还有些其他的费用和因素也会影响工程价款,例如劳务费、占用费、环保费等等。
这时候就可以采用其他费用调整法,将这些费用因素纳入合同中进行调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该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分析。
4. 劳动力成本调整法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力成本的变动,这时候也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劳动力成本调整法可以根据当地的劳动力市场情况和每种工种的薪资,将工程所需的劳动力成本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法需要进行协商和评估,以便确定公平、合理的调整方案。
5. 资金供应情况调整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设置一些付款节点和供资计划,以保证工程的资金供应。
这时候出现资金供应情况变动,就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按照这种调整法,可以根据实际资金供应情况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法需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和确认,以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总之,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需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定公平、合理的调整方案。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工程合同价调整的五种方法
⼯程合同价调整的五种⽅法发承包双⽅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事项,⼤致包括五⼤类: ⼀、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程变更类:主要包括⼯程变更、项⽬特征不符、⼯程量清单缺项、⼯程量偏差、计⽇⼯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提前竣⼯(赶⼯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付。
⼀、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承担。
(⼀)基准⽇的确定 对于实⾏招标的建设⼯程,⼀般以施⼯招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对于不实⾏招标的建设⼯程,⼀般以建设⼯程施⼯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
(⼆)合同价款的调整⽅法 施⼯合同履⾏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程基准⽇之后发⽣变化,且因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程造价发⽣增减变化的,合同双⽅当事⼈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的原因导致的⼯期延误,在⼯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变化引起⼯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 ⼆、⼯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程变 1、⼯程变更的范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作,或追加额外的⼯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作,但转由他⼈实施的⼯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程的基线、标⾼、位置和尺⼨; (5)改变⼯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有哪些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有哪些方法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款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工程合同中,价款的调整是一项重要内容,既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利益,也牵涉到双方的合作关系。
本文将介绍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几种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合同管理中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索赔1. 可行性评估:当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或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例如材料价格上涨、环境变化等,施工方可以通过可行性评估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工程索赔。
评估过程包括对影响因素的分析、成本估算、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分析等。
2. 补充协议:一旦确定需要进行工程索赔,双方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调整合同价款。
补充协议中应具体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理保护。
3. 索赔申请:施工方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计算依据。
业主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
二、工程变更1. 变更指令:工程变更通常由业主提出,要求施工方对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减。
施工方在接到变更指令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并向业主提供变更后的工程价款计算结果。
2. 变更验收:工程变更完成后,业主应对变更内容进行验收,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的变更费用。
双方可以通过签署变更协议来明确变更金额和支付方式等细节。
3. 变更管理:为避免变更引起的纠纷和争议,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机制。
包括变更申请的流程、审批程序、相关责任人的职责等,以确保变更的合法合规和顺利进行。
三、价格指数调整1. 季度调整:根据市场价格指数的变化,双方可以约定每个季度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调整的计算公式可以是基于特定指数的加减百分比,也可以是根据市场行情的调整系数等。
2. 年度调整:类似于季度调整,双方可以约定每年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调整的依据可以是年度平均指数、各季度指数的加权平均值等。
3. 调整公式:价格指数调整应通过合同约定明确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调整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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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大关键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招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第28 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 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时间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工程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方法
工程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方法一、固定价格合同。
1.1 这种合同方式很“干脆利落”。
在工程合同里,固定价格合同就是双方事先确定好一个价格,不管之后市场怎么变,这个价格就雷打不动了。
比如说,甲方和乙方签了一个建小型仓库的合同,定好价格是50万。
哪怕施工过程中钢材价格涨了不少,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多给钱,这就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1.2 不过呢,这种方式对乙方来说有点像“走钢丝”。
因为乙方得自己承担很多风险,像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增加之类的。
要是遇到个大的市场变动,搞不好就赔本赚吆喝了。
所以签这种合同的时候,乙方得把各种成本都预估得八九不离十才行。
二、可调价格合同。
2.2 但是呢,这里面也有不少“弯弯绕绕”。
怎么确定价格调整的幅度、依据什么标准来调整,这些都得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
不然到时候双方就可能会因为这些事儿“扯皮”。
比如说,是以官方发布的材料价格指数为准,还是以某个特定市场的价格为准,这都得事先商量好。
2.3 而且,在调整价格的时候,还得考虑到一些其他因素。
像施工方有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降低成本,如果明明可以通过一些办法减少损失,但是施工方没做,那在价格调整的时候可能就得打个折扣了。
这就好比“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得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3.1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点像“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模式。
甲方给乙方支付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
这样乙方就不用担心成本超支的问题了。
比如说,在一个科研工程里,很多情况都是不确定的,采用这种合同,乙方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研究、搞开发,不用担心因为实验失败或者成本增加而自己承担损失。
3.2 这种合同也有个“小毛病”。
就是乙方可能没有很强的动力去控制成本。
反正成本都是甲方出,自己只要把活儿干好拿酬金就行。
这就可能导致一些资源的浪费。
所以甲方在选择这种合同方式的时候,得想办法监督乙方的成本使用情况,不能让乙方“大手大脚”地花钱。
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
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
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 预留条款:在合同中预留一些条款,以便在未来需要调整价款时可以进行协商和修改。
2. 索赔和索赔清单:当工程项目面临额外费用或不可预见的情况时,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
索赔清单可以包括有关索赔的详细信息,如额外劳动力、材料成本等。
3. 变更指令:工程项目中可能会出现变更需求,如果变更需求会对价款产生影响,则可以通过变更指令来确定调整后的价款。
4. 索赔协议:在工程合同中可以设定索赔协议,以便双方在工程变更或影响价款的情况下能够协商并达成一致。
5. 按需支付:工程项目可能分段进行支付,按需支付的方式可以根据完成的工程进度来确定调整后的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工程价款调整时,应遵循合同约定并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工程合同价款调整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变更申请:当出现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时,承包方应向业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计影响。
2. 变更评估:业主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估算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3. 协商一致:双方根据评估结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是否进行价款调整以及调整的具体金额。
4.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双方就价款调整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等条款。
5. 实施调整:按照补充协议执行新的合同价款,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我们将展示一个简化的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事项范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申请书】尊敬的[业主单位名称]:鉴于[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变更原因,例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等],导致原定合同价款无法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经过我方认真核算和评估,现提出合同价款调整申请,具体内容如下:1. 变更事项:[详细描述变更的具体内容]2. 变更原因:[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3. 预计影响:[预估变更对工程成本的影响]4. 调整金额:[具体的调整金额]5. 调整后总价:[调整后的合同总价]我们请求贵方对上述变更事项进行评估,并与我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我们承诺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执行后续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
感谢贵方的理解与支持,期待尽快得到贵方的回复。
此致敬礼![承包方单位名称][日期]请注意,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的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在处理价款调整事项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步骤都合法合规,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总价合同如何调价
工程总价合同如何调价
一、合同调价的原则
在制定调价条款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衡。
调价应基于实际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合理的成本变动,且这种变动超出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合理预见的范围。
二、调价的条件
1. 材料成本变化:当主要材料的价格发生显著波动时,可根据市场价格指数或双方认可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2. 人工成本变化:随着政策调整或市场变化,人工成本发生变化时,可按照相关政策或行业标准进行调价。
3. 法律、法规变更:新的法律、法规导致成本增加时,应根据具体影响进行相应调整。
4.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中可以约定其他需要调价的情形,如汇率变动、自然灾害等。
三、调价的程序
1. 提出申请:甲方或乙方发现有调价情形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确认:接到调价申请的一方应对提出的调价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或审计。
3. 协商一致: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调价的具体金额和生效时间。
4. 签署补充协议: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调价的内容、金额及生效时间等信息。
四、调价的限制
调价不应成为任何一方获取额外利益的手段。
因此,调价通常应设定一个幅度限制,比如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只能进行一次调价。
五、注意事项
1. 透明度:调价的过程和结果应保持透明,避免产生误解和争议。
2. 及时性:一旦发现调价情形,应及时提出并处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3. 文档保存:所有调价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都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实。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大关键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大关键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招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时间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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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有哪些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有哪些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怎么调整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调整合同价款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 基准日的确定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实行招标的建筑工程,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2.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 工程变更范围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尺寸;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实施顺序。
2. 价款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变更导致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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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大关键方法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招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第28 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 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
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时间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
包人)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者施工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工程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
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a、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b、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 (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失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核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
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实现将拟实施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时间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时间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偏差
1、工程量偏差的概念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经发包人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
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