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双证生办理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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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总体日程安排(1)6月12日-26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组织召开各类毕业生座谈会(2)6月22日前完成11级本科生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3)6月25、26、29、30日办理离校手续(本硕毕业生退宿截止时间为7月4日)(4)6月19日-23日闵行校区托运行李6月25日-26日中北校区托运行李(5)6月29日9:00 发报到证(6)6月30日财务处发放派遣费(6月30日财务处暂停其他业务,在两校区集中发放派遣费,请各位毕业生尽量在当天领取。

7月1日财务处也在两校区安排专门柜台发放派遣费)(7)6月24日-26日、6月29日-7月3日8:30-17:00 校园卡离校注销(其他工作日也可办理校园卡离校注销)(8)6月27或28日8:00 全校毕业典礼,地点:闵行校区图书馆前大草坪(优先选择28日,提前一周左右视天气情况发正式通知)6月29日-7月3日各学部、院系举行毕业典礼或有关活动7月5日下午博士学位授予仪式(9)7月4日17:00 本硕毕业生退宿截止7月6日17:00 博士毕业生退宿截止1组织部一、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于6月12日前完成XX市党员系统的网上转接,并将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组织部,由组织部为转往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的开具纸质介绍信。

组织部开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通知各学部、院系副书记到组织部统一领取。

各单位下发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时,应请每位党员签字确认并告知其认真阅读《XX大学党组织关系转接友情提示》,签章材料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保存。

二、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于)9月30日前向组织部反馈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详见《XX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如毕业生党员转接中遇到困难,各学部、院系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和督促毕业生,防止“口袋党员”、自动脱党的情况出现。

毕业生党员需修改或重开介绍信,请在9月30日前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

2015届毕业生必读

2015届毕业生必读

2015届毕业生必读——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说明亲爱的2015届毕业生们:首先,祝贺大家即将顺利完成学业,走向各自的美好前程。

同时,真诚地希望大家在憧憬未来的同时,能够着眼现在,抱着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好就业、升学、出国等相关手续,为自己下一步的发展做好铺垫,杜绝后患。

请同学们务必阅读以下内容,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关手续。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校为毕业生办理派遣准备工作的时间节点为5月30日,因此,请同学们一切手续一定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包括就业协议上交、毕业去向登记等),这关系到你是否可以在离校前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办理调档;否则,需待7月中旬后才能办理派遣相关手续。

一、派遣前须完成手续(一)已就业的毕业生已就业毕业生需先登录就业系统登记毕业去向,然后携带相应就业证明材料到就业处备案,各种情况所需材料如下:1、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请提交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已被用人单位录用,不签就业协议的请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接收函或录用证明及空白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已签约但是就业协议未回的可以提交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者提交用人单位证明(证明用人单位已录用毕业生并且收取了就业协议书)。

此种情况就业协议返回后请补交。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正在签约中或待签约,需要提前派遣的需提交派遣申请、用人单位开具的接收函或录用证明及空白就业协议(仅供审核)。

此种情况就业协议签订后请补交。

5、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户档关系迁回原籍或托管在创业地的人才机构。

此类毕业生需要填写《自主创业登记表》,已有实体单位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给辅导员。

6、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户档关系迁回原籍。

此类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就业证明》交给辅导员。

7、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自由职业的,户档关系迁回原籍。

此类毕业生需填写《自由职业登记表》交给辅导员。

(二)待就业的同学1、毕业生已与单位达成意向确有需要延期派遣的请在辅导员处填写延期派遣登记表,由辅导员统一交就业处。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工作的通知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教务[2015] 25号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教学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工作临近,尚有部分学生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为做好这部分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遗留问题1、因成绩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可选择结业或延期修读。

选择结业者,在最长修业年限内,通过重修补考,符合毕业授予资格的颁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最近一次集中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9月12—13日)。

2、符合毕业资格,但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毕业或延期修读。

凡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如选择毕业,根据上级规定,不得再参加在校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只能依据《湖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政字【2014】22号)第五条补授学位。

3、从2015年起,每年三次(6月、9月、12月)集中办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毕业证和学位证颁发日期按审核通过的实际日期填写。

4、申请延期修读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同意,教务处备案,可继续在校学习。

研修期以学年为单位,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延期修读需缴纳修读费,未修满学分在20学分及以下者,缴纳一学期学费; 20学分以上者缴纳一学年学费。

5、去年已申请延期修读但至今仍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如本次不申请继续延修,一律做结业处理。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凡申请延期修读及参加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补考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5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学生申请延期修读审批表和参加9月补考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各学院务必将以上事项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往届延修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3)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3)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届毕业生将于近期离校。

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愉快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教学管理和离校教育工作1.加强毕业生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毕业生离校前有关教学安排,认真组织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认真核查毕业生学籍档案和学习成绩,严格执行毕业证和学位管理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做好毕业生鉴定,结合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综合表现,作出全面、准确、公正评价,把好人才培养质量出口关。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以树立远大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增强社会责任感为目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毕业生座谈会等活动,营造理想信念教育氛围,加强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的情感;为即将奔赴基层和军营的毕业生,举行出征仪式,激发毕业生投身祖国基层和国防建设,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共筑中国梦。

3.开展诚信感恩教育。

深入开展“诚信还贷”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引导毕业生诚信还贷;加强知恩感恩教育,让毕业生感恩父母的养育、母校的教导;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学校大学精神,积极代言学校良好形象,成为传播科技和文明的使者。

4.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帮助毕业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求职择业与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毕业班辅导员和导师要与毕业生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每个毕业生思想动态;重点关注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教育和帮扶,缓解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

5.积极策划离校系列活动。

认真做好学校毕业典礼和毕业季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各学院要积极营造毕业生文明离校氛围,开展毕业晚会、师生联谊会、毕业生座谈会、出国考研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组织毕业生以恰当方式表达离别之情。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5〕29号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派遣工作的通知》(集大学…2015‟44号)的工作安排,2015届毕业生应于6月17日-6月24日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为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我校今年启用了“学生离校系统”,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教务处根据本科学生毕业情况,分批在“学生离校系统”发起离校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后,将每批离校审核结果分发至各学院。

二、学生处根据教务处发起的毕业生离校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把尚未办结贷款还款手续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生离校系统”。

待尚未办结的学生单独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在“学生离校系统”进行单独标注。

三、财务处根据教务处发起的毕业生离校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把欠缴学费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生离校系统”。

待欠费学生缴清欠费后,再在“学生离校系统”进行单独标注。

四、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发起的毕业生离校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将尚未还清借用物品、尚未赔偿损坏家俱、尚未缴清水电费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生离校系统”。

待相关学生办完相关手续后,再在“学生离校系统”进行单独标注。

五、毕业生可通过“集大通”或“I集大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学生离校系统”查看离校手续办理情况,有待办事项的学生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结后方可领取证书并离校。

毕业生可在集大通收到相关消息提醒。

请各部门、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学院要将本通知告知各位本科毕业生,请有待办事项的毕业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集美大学教务处集美大学学生处2015年6月15日教务处2015年6月15日印发- 2 -。

有关做好2015年度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有关做好2015年度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南昌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按照《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做好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1、各学院教务办要认真审核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汇总材料,填写《南昌大学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人数及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附件1)、《南昌大学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名单统计表》(附件2)、《南昌大学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附件3)、《南昌大学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附件4)和《南昌大学学院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的报告》(附件5)报学籍科。

2、对于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曾受过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如果毕业时达到《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按要求填写《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附件6),报学院教务办。

学院审核后填写《南昌大学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名单统计表》(附件7)报学籍科。

3、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在2017年9月15日以前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填写《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表》(附件8),并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学校将在2017年11月组织考试,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2018年春季毕业证书。

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4、学生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补修,学校将在5月和11月各安排一次考试。

申请参加下学期结业后补修的学生,可在2017年9月15日以前办理结业后补修手续,填写《南昌大学届本科毕业生结业补修申请表》(附件9)。

学校将在2017年11月组织考试,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2018年春季毕业证书。

二、做好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补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1、各学院教务办要认真审核往届毕业生(延长学制和结业后补修)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延长学制),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汇总材料,填写《南昌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名单统计表(延长学制、结业后补修)》(附件10)和《南昌大学年月延长学制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附件11)报学籍科。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毕业教育是我院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培养毕业生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意识,抒发浓烈的感恩爱校情怀,营造暖心共情的毕业和离校氛围,有效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与和谐校园的建设,现就我院2015届毕业生教育、离校工作通知如下:1、做好毕业生成才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要教育引导毕业生认清形势,正确把握政策,树立正确择业观,鼓励毕业生以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聪明才智进行岗位创业或自主创业,组织开展毕业生国防教育,教育学生做有志青年,积极到基层、部队和西部地区建功立业。

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实现个人理想与岗位成才的关系,实现自我价值与献身祖国建设事业的关系,正确对待就业中所面临的现实矛盾,恋爱与就业的矛盾,同学之间的隔阂和冲突,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毕业生由“学生”向“社会人”顺利转变。

2、做好毕业生的帮扶教育工作。

要加强对毕业生思想动态的研判,结合毕业生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掌握学生学业、就业、经济、心理、感情等状况,对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开展辅导帮助;对就业、经济双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帮助;重视做好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怀和引导心理上有障碍、感情上有波动的学生。

分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要深入毕业生中间,特别要仔细排摸毕业困难或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为其排忧解难,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帮助其顺利毕业、就业,真正做到人性化服务。

3、做好毕业生爱校荣校和校友意识教育。

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心怀感恩、情系母校”系列活动,对毕业生进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感念老师、母校培育之恩,增进学生热爱母校的情感。

4、做好毕业生诚信道德教育。

加强毕业生的社会公德与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在有贷款的学生中积极开展“国家为我分忧,我为国家守信”的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离校后认真履行贷款协议。

关于201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学生)

关于201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学生)

关于201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各毕业班学生:
为了保证 2015 届毕业班学生能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相关学生5月4日~5月15日(第10周周一~第11周周五)到各开课单位报名申请(专业课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基础课到行政楼530),申请时学生需在重修课程提前考核报名表的相关课程本人姓名后签名,不允许代签,凡不签名者视作不申请提前考核。

学生若申请了提前考核,不能再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

考试课程安排在5月25日—5月29日(第13周)进行,考查课程、实践性环节、体育等含毕业班学生的课程考核,由开课单位、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请学生主动跟任课联系。

船建学院报名地点:船海土木楼350
机械学院报名地点:船海土木楼408
电信学院报名地点:经管数理信息楼A228
商学院报名地点:经管信息楼A530
材料学院报名地点:材料化工楼318
附:2014/15第二学期毕业班学生需要申请重修课程提前考核名单
教学工作部
2015-4-29。

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韶学院办〔2015〕4号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根据广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5月10日—5月20日,各二级学院完成就业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

2.5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

3.5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并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4.5月20日—5月31日,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填写暂缓就业申请表。

5.5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毕业、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6.6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有关学士学位申报表格报教务处(学位办公室)。

7.6月1日—6月10日,学校向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方案。

8.6月1日起至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各场馆如体育馆、游泳池、苏东霖厅、球场等公共设施免费向毕业生开放。

9.6月2日—5日,教务处核实学位申报材料,审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

10.6月9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11.6月9日—17日,各二级学院进行毕业鉴定,召开毕业生欢送会(座谈会)。

12.6月16日、17日两天,各有关部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图书馆和后勤保障处等)在黎灿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集中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有关手续。

13.6月17日,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到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处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及粘贴条形码。

14.6月18日上午9时,在体育馆举行毕业典礼。

15.6月18日,毕业生凭离校清单到各二级学院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材料。

16.6月18日下午,6月19日上午、下午,学校在校园南区、北区和西区分别安排校(专)车送毕业生离校到汽车站、火车东站、高铁站,具体时间和车次另行通知。

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87091871(教务处)
87092419(就业中心)
档案转寄
档案馆(南校区)
87082957
送毕业生至火车站
学生处
时间待定
南校区、北校区
87092149
87082906
学院(系、部)统一办理
学费、借款等清缴
计财处
6月16—19日
南校区:1号教学楼1层报账大厅(清借款)、资金结算科(缴欠费)
北校区:3号教学楼1层报账大厅
87082792(资金结算科)
87082897(南校区报账大厅)
87092328(北校区报账大厅)
有欠费或借款的学生需要现场办理
校园卡退费手续办理
附件1
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办理事项
负责部门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本科生毕业体检
校医院
6月1—7日
校医院
87092397
党组织关系迁转
组织部
6月17—24日
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四层党委组织部
87082972
学院(系、部、所)党委(总支)统一办理
户口迁转
保卫处
5月30日-6月29日
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一层保卫处户籍室
87092149(学工部)
87091871(教务处)
研究生毕业典礼暨
学位授予仪式
研究生院、研工部
各学院(系、部、所)
6月24日9:00
南校区体育馆
87080155(研究生院)
87091331(研工部)
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领取
研究生院
教务处、就业中心
6月26-28日
学院(系、部、所)办公室
87080154(研究生院)

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工作安排

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工作安排

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工作安排各单位: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工作现定于2015年4月17日—4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各学院通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WEB端查询(地址为:/)个人的课程修读情况,根据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学院学生在校期间需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如没有修完(比如分数不及格),可以参加毕业前清考。

由于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的变动导致学生无法正常修完有关课程的(主要指原先开设的课程后来不再开设这样的情况,多指专业课),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以便所在学院及时安排其参加清考。

请学生将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由于学校自2012年以来严格执行有关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因此,本次参加清考学生名单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确定。

故本次清考不再考虑“没有选上课的学生”这一情况。

望各学院将此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公修考试课清考由教务处与课程承担单位共同组织,考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4月18日(周六),具体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学校平原路校区综合教学楼阶梯教室109、110、207、208、307、308等多媒体教室。

3、各学院专业课、实验课、技术课、考查课由各学院组织安排清考,集中安排在4月17日——4月19日三天。

各单位请于4月10日以前将考试安排交教务科。

4、公修考查课、非本学院承担课程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与该课程承担单位教学秘书联系。

5、所有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参加清考,过期不再另行安排。

6、全校公选课不及格学生不安排清考。

7、所有参加清考的学生必须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参加考试,其它证件无效,证件丢失的同学请抓紧提前办理,由于证件不齐全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考生。

8、往届毕业生请于4月14日-4月16日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清考手续。

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

各单位请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参加考试。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毕业生离校氛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毕业生离校工作。

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毕业生论文答辩和离校时间,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执行。

二、结合毕业生实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主题班会、座谈会、毕业典礼、欢送会等新式,教育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感恩母校恩情,科学规划人生。

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毕业季“十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展示2015届毕业生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各学院应做好离校前纪律教育,要充分发挥毕业班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毕业生在离校前做到“六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和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

毕业生若遇到困难和问题,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严禁采用不正当方式宣泄情绪或集体闹事。

同时,各学院要本着对广大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毕业生饮食、宿舍、交通、用电、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切实帮助解决毕业生的实际困难。

各学院的领导、辅导员等要深入宿舍、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及时化解毕业生的思想困惑和心里焦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他们及时办妥各项离校手续。

针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心理素质较差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要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给予热情帮助和关怀关爱。

五、建立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为了方便毕业生离校后仍能及时了解学校毕业生工作信息,各学院应引导每位毕业生离校后多关注学校网站,及时了解母校变化;同时要建立毕业生信息库,掌握每位毕业生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做到及时联系、信息畅通。

延迟毕业学生办理毕业证书

延迟毕业学生办理毕业证书
申办事项
□申请办理毕业证 □申请办理结业证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其它




1.学生在延长在校学习年限内获得毕业要求学分数的,必须在获得成绩后及时提出学历学位证书办理申请。
2.对延期毕业办理毕业证、结业证或学士学位证的学生,其学历学位证书的电子注册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院
教学办复核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学院
审核
意见
(公章)分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教务处学籍科复核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我校的延迟毕业学生毕业、学位审核时间为每年7月和年9月,学生务必在毕业和学位审核前提出毕业和授予学位申请
附件3: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延迟毕业学生
办理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学号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入学
时间
年 月
申请毕业时间
年 月
所属学院及专业



毕业或
结业
本年级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
必修:
选修:
综合素质:
本人已获得学分
必修:
选修:
综合素质:
计算机一级成绩
学位英语
综合成绩
联系
电话
延长在校学习年限期间通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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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下半年双证生办理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通知
一、2013级双证学生申请201601提前毕业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截止至2016年1月,入学时间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单转双的同学,要以双证
身份入学时间为准)
2、截止至2015年9月1日前,学分修满(不含在修学分)
3、实习工作完成
4、开题完成,论文初稿完成(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初稿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5、学费交清(包括超出学分和重修学分)
请12级双证暂缓毕业的同学及时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二、办理时间:2015年9月6日—10月14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三、办理方法
1、北大主页—校内门户—登陆—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异动申请
(1)进入北大主页,点击“门户”
(2)登陆校内门户
(3)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研究生院”
(4)点击“填写学籍异动申请”
(5)2013级双证学生申请2016年1月份提前毕业的,在异动类型的下拉列表中选择“141提前毕业”。

2012级双证暂缓毕业的同学在异动类型的下拉列表中选择“142延长学习年
限”。

(6)填写完“提前毕业学期数”或“延长毕业学期数”,以及申请原因后,点击“提交申请”。

然后打印申请表,找导师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交至大兴教务办3207。

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最后的审核。

(7)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2、特别注意: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提前毕业事宜。

一旦提前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不能中途退出,也不能再进行延期。

如果放弃答辩,只能以结业处理,学生只能领取结业证,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只能申请在2017年1月参加二次答辩,答辩通过后才可以领取学位证书,在2017年3月办理相关手续后用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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