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发布稿)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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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的发展,水资源的保护和污染排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水环境和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水污染排放标准。

本文将介绍水污染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其定义、分类、执行和重要性等方面。

一、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定义水污染排放标准是指对污水、废水等排放物质的含量和浓度进行规定和控制的一套准则。

它旨在限制和管理工业企业、城市和农村等各个方面对水环境的污染物排放,以保护水资源和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二、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分类根据不同目的和要求,水污染排放标准可以分为整体排放标准和针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类。

1. 整体排放标准整体排放标准是针对水体污染物总量的限制和控制。

它通常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需求设置,如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准、水生态系统保护标准等。

整体排放标准一般以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COD)等指标为主要限制对象,以确保水体的水质达标。

2. 针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针对特定污染物的含量和浓度进行控制的标准。

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本地水环境和特定工业污染源制定了各自的针对性排放标准,如重金属、有机物、氨氮等具体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制。

三、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是确保标准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一般来说,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监测和检测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站等都需要配备相应的监测和检测设施,对污染物的含量和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这些数据将作为监管部门评估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2. 处罚和激励机制为了保证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和激励机制。

对于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的企业和单位,将受到罚款、停产整治等处罚措施;而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达到或超过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则会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等激励措施。

四、水污染排放标准的重要性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水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9.16•【字号】豫环文〔2014〕194号•【施行日期】2014.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194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去年以来,我省相继制定并实施了海河、双洎河、蟒沁河、清潩河、贾鲁河、惠济河等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力地促进了部分河流水质的改善。

但是,仍有部分排污单位尚未按时限要求达到流域标准。

为强力推动实施我省流域标准,促进河流水环境进一步改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实施流域标准,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流域标准的实施工作,对辖区内执行流域标准的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根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文件、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下达和验收文件、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现状和水污染物排放现状等实际情况,全面核实每个排污单位是否全因子达到流域标准要求。

二、严格要求,开展整治。

省辖海河、清潩河、双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现有排污单位排放限值已经实施,流域内的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滑县等9个市(县)环保局,要对排查出不能达到相关流域标准的排污单位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下达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期间,要责令排污单位采取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外排水污染物必须全因子达到流域标准要求。

三、做好宣贯,按时达标。

蟒沁河、贾鲁河、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标准中的现有排污单位排放限值即将实施,流域内的郑州、开封、焦作、商丘、周口、济源、鹿邑等7个市(县)环保局,要认真做好相关流域标准的宣贯工作,及早告知排污单位流域标准的实施时间和排放要求,督促排污单位立即开展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标准实施时,外排废水能够稳定达到流域标准要求。

环保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引言水污染是世界面临的一大挑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水污染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文将着重探讨环保行业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期引起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并促使各行业更加积极参与到水污染治理工作中。

二、社会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的产生规模迅速扩大,导致水体的污染程度日益加剧。

水污染不仅直接危害人们的饮水安全,还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各行业都必须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便规范排放行为,保护水资源。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是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工业和交通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工业废气排放是重中之重。

根据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必须实施一系列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同时,工业企业还需要配备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如烟气脱硫设备、烟气脱硝设备等,以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四、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农业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农业面源污染特点是面积分散、成因复杂,而且排放量巨大。

针对这一问题,农业部和环保部联合制定了《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要求农业生产者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并合理利用农业废弃物,减少氮、磷等养分的流失。

此外,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标准还规定了农业废水的处理要求,确保农田排水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五、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是城市污水处理的重要对象。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实施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要求,包括日常运维、数据监测和设备维护等方面。

此外,标准还要求污水处理厂必须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定期向环保部门上报排放数据,以保证排放达标。

六、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园区是水污染的高发区域,因此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河水污染标准范文

河水污染标准范文

河水污染标准范文河水污染标准是指用于评估河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的一系列指标和限值。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制定并监管,以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人类用水需求的安全。

河水污染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不同水体功能区域的需求和保护目标的理解,同时考虑了不同种类的污染物的特性和对人体和生态系统的潜在危害程度。

下面将详细探讨河水污染标准的内容和重要性。

1.生化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是一个衡量水体中有机物分解所需氧气量的指标。

高BOD值表明水体中有机物含量较高,可能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溶解氧的不足。

因此,河水污染标准通常限定了水体中生化需氧量的最大允许浓度。

2.化学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是测量水体中氧化剂氧化有机物所需的氧气量。

与BOD类似,COD也可以反映水中有机物的污染程度。

限制水中COD的浓度可以降低生态系统受到有机物污染带来的危害。

3.总悬浮颗粒物(TSS):总悬浮颗粒物是衡量水体中悬浮颗粒物质浓度的指标,这些颗粒物通常包括悬浮固体、泥沙和有机物等。

高水平的TSS浓度可能导致水体混浊,影响水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

4.总氮(TN)和总磷(TP):总氮和总磷是评估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过高的氮和磷含量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产生蓝藻水华等问题,对水生生物和水质造成危害。

5.氨氮(NH3-N):氨氮是水体中的一种营养盐,但在高浓度下会对水体生态系统产生有害影响。

氨氮限制值通常根据水体功能区域和周边土地利用的不同来设定。

6.重金属:重金属是一类有潜在生态风险的污染物,如铅、镉、汞等。

其浓度的过高会对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7.溶解氧(DO):溶解氧是水体中溶解在水中的氧气,对水生生物和呼吸有重要作用。

低溶解氧含量可能导致水中生物的窒息和死亡。

除了以上指标外,河水污染标准还可以包括对pH值、电导率、温度、有机磷、有机氮、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等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

制定河水污染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标准限值单位是否达标超标倍数评价标准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未监测原因1总排口20190601化学需氧量57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总排口20190601氨氮 3.4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总排口20190602化学需氧量62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总排口20190602氨氮 3.6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总排口20190603化学需氧量5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6总排口20190603氨氮 3.2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7总排口20190604化学需氧量52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8总排口20190604氨氮3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9总排口20190605化学需氧量47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0总排口20190605氨氮 2.9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1总排口20190606化学需氧量52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2总排口20190606氨氮 3.1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3总排口20190607化学需氧量54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4总排口20190607氨氮3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5总排口20190608化学需氧量62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6总排口20190608氨氮 3.445mg/L是(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7总排口20190609化学需氧量7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8总排口20190609氨氮 3.2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19总排口20190610化学需氧量6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0总排口20190610氨氮 3.4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1总排口20190611化学需氧量5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2总排口20190611氨氮4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3总排口20190612化学需氧量62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4总排口20190612氨氮 4.1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5总排口20190613化学需氧量68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6总排口20190613氨氮 3.9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7总排口20190614化学需氧量74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8总排口20190614氨氮 4.1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29总排口20190615化学需氧量67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0总排口20190615氨氮 3.8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1总排口20190616化学需氧量64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2总排口20190616氨氮 3.845mg/L是(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3总排口20190617化学需氧量68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4总排口20190617氨氮 3.9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5总排口20190618化学需氧量52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6总排口20190618氨氮 4.1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7总排口20190619化学需氧量49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8总排口20190619氨氮 3.8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39总排口20190620化学需氧量45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0总排口20190620氨氮 3.7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1总排口20190621化学需氧量47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2总排口20190621氨氮 3.4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3总排口20190622化学需氧量49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4总排口20190622氨氮 3.7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5总排口20190623化学需氧量5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6总排口20190623氨氮 3.9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7总排口20190624化学需氧量5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8总排口20190624氨氮 3.745mg/L是(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49总排口20190625化学需氧量53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0总排口20190625氨氮 3.5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1总排口20190626化学需氧量57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2总排口20190626氨氮 3.7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3总排口20190627化学需氧量59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4总排口20190627氨氮 3.4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5总排口20190628化学需氧量56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6总排口20190628氨氮 3.3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7总排口20190629化学需氧量68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8总排口20190629氨氮 3.5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59总排口20190630化学需氧量70500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60总排口20190630氨氮 3.645mg/L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

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7-08-30 发布
2017-10-01 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 44/2050-2017
前言
为防治广东省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内经济、社会和环 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 境保护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及《南粤 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版>(2017-2020)》、《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 合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实际,制定本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表 2 水质测定方法
方法标准名称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1 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2
氨氮(NH3-N)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严于本标 准时,按照批复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493 水质 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DB 44/26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水污染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水污染是指各种废水、废液、废渣和废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水污染排放标准是指对于各类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旨在保护水体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

本文将就水污染排放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保障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中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机物、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如果排放不当将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严格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工艺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废水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水体环境的安全。

其次,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水体受到威胁的重要来源之一。

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养殖废水等会直接或间接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也需要严格的排放标准。

例如,对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施用方法、养殖废水的处理方式等都需要进行规范,以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另外,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也是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对于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放需要严格的标准。

这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水污染排放标准是保护水环境和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各类废水的排放都需要严格的标准来规范,以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同时,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行为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处罚,以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保护好我们的水环境,让我们的后代能够生活在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中。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wastewaterdischargestandard标准编号:GB8978-1996批准日期:1996-10-04实施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替情况: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废止(查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未废止,仍在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1部分代替GB8978-1996、GB20426-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GB20425-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1](GB20426-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GB16297-19962006-10-01实施)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是当前环境保护中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以规范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水环境。

首先,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详细规定。

针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不同来源的污染物,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明确了各类污染物的限排标准和监测要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对排放企业的监管和管理提出了要求。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台账,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并接受监测和检查。

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另外,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还强调了对水体质量的保护和改善。

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水体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水体污染问题。

同时,提出了水环境质量目标,明确了对水体质量的要求和改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此外,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还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排放企业的监管和管理,推动水污染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时,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水污染治理工作,共同保护水环境。

综上所述,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是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法规和标准。

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共同努力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建立起更加健康、清洁的水环境,让人民群众能够安心饮水,享受美丽的水环境。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以规范和管理工业企业和城市排放的废水,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是指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废水排放,根据水体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制定的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废水排放的限值要求、排放监测和报告要求、排放许可管理要求等内容,旨在降低废水对水体环境的污染程度,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在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废水排放的限值要求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这些限值通常包括对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制,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

通过对这些污染物的限值要求,可以有效控制废水排放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减少水体富营养化和生态系统破坏的风险。

另外,排放监测和报告要求也是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和排放数据的报告,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废水排放超标的情况,保证排放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排放监测和报告也可以提供数据支持,为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除此之外,排放许可管理要求也是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不同行业和排放规模的不同,环境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许可管理,要求企业在排放许可证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废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这种许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废水排放行为,防止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放的发生。

总的来说,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加强对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加大对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共同努力保护全球水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和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有效控制水污染问题,实现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ICS Z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发布目次前言.............................................................................................................................................................. I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4)4 南四湖、东平湖流域范围 (4)5 控制区划分 (4)6 技术内容 (4)7 污染物监测要求 (9)8 标准实施与监督 (12)附录A(资料性附录)部分行业重点监控因子 (13)前言DB37/ XXXX《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拟发布五个部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第2部分:小清河流域;——第3部分:海河流域;——第4部分:半岛流域;——第5部分:沂沭河流域。

本部分为DB37/ XXXX的第1部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明确了流域范围;——调整了第二类污染物的控制因子;——加严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明确了部分行业的重点监控因子;——更新了污染物测定方法。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刚、史会剑、李玄、袁琦、韦亚南、许颖、胡欣欣、苏志慧、彭岩波、王占金、孙晨曦。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所有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平衡,各行业制定了一系列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文将以实例的方式逐一介绍各行业的相关标准,并对其背后的技术和理念进行深入解析。

一、工业制造业1.1 废水排放标准工业制造业是水环境中重要的污染源之一,通过制定废水排放标准来规范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和排放行为至关重要。

例如,某电子制造企业的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废水中的重金属浓度低于国家规定限值,并且要求企业实施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如中水回用和膜处理等,以达到废水排放标准。

1.2 废气排放标准在工业制造过程中,除了废水外,废气也是重要的污染源。

制定废气排放标准可以规范企业的废气处理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某化工厂的废气排放标准要求控制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同时要求企业采用高效的废气处理装置,如活性炭吸附和催化氧化等技术,以达到废气排放标准。

二、农业与畜牧业2.1 农药和化肥使用标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对水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制定农药和化肥使用标准可以规范农民的使用行为,减少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

例如,某地区的农药使用标准要求农民根据种植作物的需要合理使用农药,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保护水源区域,减少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

2.2 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养殖业也是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制定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可以规范养殖场的运营行为,减少养殖废水和养殖粪便对水环境的污染。

例如,某畜禽养殖场的治理标准要求养殖场必须建设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将养殖废水进行分离处理,并且要求养殖场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养殖粪便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是水环境中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制定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可以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工艺选择,保证城市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例如,某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处理工艺来处理污水,同时要求处理后的出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

水污染排放标准导言水资源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之一,但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可避免,水的质量日益受到污染。

为了保护水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以限制和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本文将探讨水污染排放标准在不同行业中的应用情况,并介绍一些相关的规范和规程。

一、工业行业工业行业是水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许多工业过程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水。

为了控制这些废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对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总量等因素的限制,以及对废水处理工艺和设施的要求。

例如,在钢铁行业,一些常见的水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和悬浮物等。

世界各国都要求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并对其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严格的监管。

在制药行业,药物废水是一个常见的污染源,其中包括一些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制药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以确保药物废水的排放不会对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二、农业行业农业行业是另一个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养殖业。

养殖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营养物质和有机物,这些物质如果不经过适当的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水环境中,会导致水质恶化,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大量繁殖。

为了控制这些问题,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养殖业要求农场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废水处理设施,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规定的排放要求。

同时,针对农药和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也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三、城市生活污水城市生活污水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生活污水量大、污染物种类多。

为了控制和减少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系统,以及相应的排放标准。

在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通常采用生物处理、化学处理和物理处理等工艺,以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

这些处理工艺的运行和管理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程和规范,以确保污水排放符合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它不仅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控制水污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以规范和管理各类排放源,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排放源,制定的针对性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

这些排放源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针对不同排放源的特点和影响,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以实现对水污染的有效控制和治理。

首先,工业废水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物,如果直接排放到水体中,将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针对工业废水排放,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排放标准应包括对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及相应的处理技术要求,确保排放达标。

其次,生活污水排放也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如果不加以控制和处理,将对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针对生活污水排放,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

排放标准应包括对生活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要求,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后再排放。

另外,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和畜禽粪便等,往往会通过径流进入水体,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水质恶化。

因此,针对农业面源污染,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水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落实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加强对各类排放源的管理和监控,共同保护好我们共同的水环境,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未来的美好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水综合排放标准

水综合排放标准

水综合排放标准嘿,你知道吗?在环境保护的“超级战场”上,就像士兵要有作战守则一样,水的排放也有它的“铁血标准”,要是不遵守,小心地球这个“美丽家园”被污染“怪兽”给糟蹋得面目全非哦!**“污水大怪兽:休想逃出法网”**在对抗污水排放的战斗中,可别让污水这个“大怪兽”肆意横行!水综合排放标准就像是一把超级“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压那些乱排放的污水。

这标准就好比是给污水设置了一道道关卡。

比如说,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磷、总氮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都有严格的限制。

想象一下,这些污染物就像是一群调皮捣蛋的“小恶魔”,如果不加以约束,它们会在水里兴风作浪,让清澈的水变得浑浊不堪,甚至毒害水中的生物。

举个例子,一些化工厂如果不按照标准处理废水,直接排放,那周边的河流可能会变成“毒水河”,河里的鱼虾都要遭殃,这可真是一场生态灾难啊!**“重金属刺客:严阵以待”**嘿!注意那些偷偷摸摸的“重金属刺客”!水综合排放标准对重金属的排放也是毫不留情。

重金属就像是隐藏在黑暗中的“刺客”,一不小心就会给水体带来致命的伤害。

像汞、镉、铅、铬这些重金属,它们的毒性那可真是绝绝子。

标准规定了它们的排放上限,这就像是给它们戴上了紧箍咒。

比如说,某家电池厂要是让含铅的废水流出去,那这片水域可能会变成“死亡之水”,不仅水里的植物长不好,人要是喝了这样的水,身体也会亮起红灯。

所以,严格的标准就是保护我们的“盾牌”!**“微生物小分队:也得守规矩”**哎呀呀,别以为微生物小分队就能随便“撒欢”!在水综合排放标准里,微生物的指标也有讲究。

微生物就像是一群活跃的“小精灵”,但如果数量失控,那也会出大乱子。

比如说,大肠杆菌的数量如果超标排放,那水就可能成为传播疾病的“帮凶”。

就像某家食品加工厂,要是对废水里的微生物不加以控制,排放出去的水可能会引发肠道疾病的传播,这可太可怕啦!好啦,水综合排放标准就像是守护水环境的“超级英雄”,有了它,我们才能让水保持清澈、干净,让地球的“血液”健康流淌。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汞烷基汞不得检出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芘总铍总银总a放射性总0放射性表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年月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切排污单位色度(稀释倍数)染料工业其他排污单位采矿、选矿、选煤工业脉金选矿悬浮物边远地区砂金选矿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其他排污单位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五日生化需氧量甜菜制糖、迺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其他排污单位表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续表年月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化学需氧量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石油类其他排污单位动植物油一切排污单位挥发酚一切排污单位总氰化合物一切排污单位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硫化物其他排污单位氨氮一切排污单位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其他排污单位1 氟化物黄磷工业 1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 1 11 磷酸盐(以计)其它排污单位 11 甲醛一切排污单位1 苯胺类一切排污单位 11 硝基苯类一切排污单位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合成洗涤剂工业 1其他排污单位 11 总铜一切排污单位 11 总锌一切排污单位总锰合成脂肪酸工业其他排污单位1 彩色显影剂电影洗片表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续表)1年1月旧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序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号标准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电影洗片元素磷一切排污单位1有机磷农药(以计)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数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个1个个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1个个1个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接触时间三1h)接触时间三1h).5.接触时5接触时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间±1.5h±1.5h)注:指5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28号--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28号--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28号--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02•【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28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28号)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太湖流域执行下列国家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下简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名称如下: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 2008)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 2008)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 2008)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 2008)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 2008)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 2008)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 2008)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 2008)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 2008)十、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 2008)十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 2008)十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 2008)十三、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 2008)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具体行政区域范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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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B41/ 1257—2016 现有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 已建成投产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公共污水处 理系统。 3.5 新建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公共污 水处理系统。 3.6 排污单位 除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和畜禽养殖业外的排污单位。
ICS 13.020.40 Z 60
DB41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 1257—2016

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09–11 发布
2017–01–01 实施
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41/ 1257—2016
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5 水污染物监测监控要求 ................................................................................................................................ 8 6 实施与监督 .................................................................................................................................................. 10
括号外数值为 4 月~10 月期间氨氮排放限值,括号内数值为 1 月~3 月、11 月~12 月期间氨氮排放限值。
4.2 畜禽养殖业污水的排放按 GB 18596 的规定执行。 4.3 排污单位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重点控制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重点控制项目为表 2 中 的污染物项目,一般控制项目为表 3 中的污染物项目。 4.4 现有排污单位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排污单位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直接排放 的污水按表 2、表 3 的规定执行。 表 2 水污染物重点控制项目排放限值
I
DB41/ 1257—2016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 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改善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鲁冀、梁亦欣、陈佳丽、张培、张慧、柏义生、孔德芳、庞龙。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灿、靖中秋、杜瑞红。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 年 9 月 1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DB41/ 1257—2016 HJ 50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9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59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70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55 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 HJ 75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811 水质 总硒的测定 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洪河流域 污染源水污染物排入洪河水系的汇水区域,包括驻马店驿城区、平舆县、上蔡县、西平 县、遂平县、汝南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平顶山舞钢市,漯河舞阳县,信阳淮滨县 和省直管县新蔡县等部分或全部地区。 3.2 污水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 3.3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污水, 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 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 类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等,其污水处理程度应达到 二级或二级以上。 3.4
注:仅适用本标准。
3.7 其他排污单位 在某一项污染物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和企业外的排污单位。
注:仅适用本标准。
3.8 现有排污单位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排污单位。 3.9 新建排污单位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排污单 位。 3.10 直接排放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11 排水量 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污水的量, 包括与生产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 种外排污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冲洗废水、过滤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3.12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现有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新建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部分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执行表 1 规定,其余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执行 GB18918 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其他控制项目及其他规定执行 GB18918。

DB41/ 1257—2016
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洪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 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投产后的污水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896 水质 铅的测定 示波极谱法 GB/T 15505 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84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132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41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HJ/T 34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6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 菲萝啉分光光度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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