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事故案例统计 300余名地方官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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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

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

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

特别是那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这些事故的发生,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存在很多不足,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的缺失。

因此,总结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从事故发生数据来看,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仍然频发。

事故数量之多、伤亡人数之多令人震惊。

根据公安部统计,2014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超过10万起,造成1700余人死亡,3000余人受伤。

在这些事故中,矿难、火灾和交通事故是最为严重的,它们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深重痛苦,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可以发现很多问题。

一方面,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甚至存在疏于监管、徇私舞弊的情况。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惜冒着生产安全风险,以次充好、违法违规生产,增加了安全风险的产生。

然后,针对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我们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制定和宣传,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文化。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此外,加强事故预防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尤其是对于那些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如矿山、建筑、石化等,要加强监管,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对于重大危险源,要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范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

2014年住建部通报的全国建筑业较大事故案例

2014年住建部通报的全国建筑业较大事故案例


坍塌事故
2014年12月19 日,16点10多 许,河南省信 阳市光山县上 官岗幸福花园 在建工程发生 模板支撑体系 坍塌事故,, 20多人被活埋 ,搜救出13人 ,5名施工人 员死亡。
坍塌事故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法发包;二是施工单位存在出借资质证书行为; 三是劳务分包及劳务用工不规范;四是施工人员违规搭设模板支架及浇筑混凝土,违 规处置重大险情;五是钢管、扣件质量严重不合格;六是工程实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七是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

坍塌事故

2014年11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 池县供热公司南苑热源站工程,发生模板支 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 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施工总包单位存 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未按 要求编制和审批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违 反安全技术规程浇筑混凝土;四是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不到位。
塔吊倾覆
11月1日13时30分,山东省东营市明潭府小区施工现场 ,塔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
塔吊倾覆
2014年12月28日10时40分,安徽省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 程,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失去平衡,导致“塔冒、大臂、配 重(塔头)”出现断裂,造成人员坠落或坠入防护网内, 3名施工人员死亡。
3 5
10 3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住建部通报全国 房屋市政工程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共 29起,死亡人数共105人。
2014年建筑业较大以上事故分类统计
事故 类型 卸料 平台 垮塌 塔吊 倾覆 砖胎 模坍 塌 屋架 钢梁 倒塌 自制 吊装 支架 倒塌 模板 支撑 坍塌 基坑 边坡 坍塌 脚手 架坍 塌 钢筋 倾覆 坍塌 吊车 侧翻

2014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4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序号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简述类别事故类别人群作业专业死亡作业许可辨识交底实施应急管人机环
2310月4日,宁波市新天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在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
压小”新建工程施工中,被高处掉落的压型板砸中,造成1人死亡建设物体打击承包商基建
技术改造
土建1111112411月15日,中电投集团公司吉林省吉
林市松花江热电公司工作人员在检查一期供汽管线膨胀节(距地面约3米
高)漏汽缺陷时,膨胀节突然爆破,作业人员被气流冲出,发生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
容器爆炸员工检修
维护试验
锅炉111111112511月29日,沈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皮带运行工作中,作业人员从燃料输煤皮带四段尾部地面不慎跌入下层皮带上,带入转向滚筒中,造成1人死亡
高处坠落承包商检修
维护试验
燃料11111
3011892302122616
作业许可辨识交底实施应急管人机环
253011892302122616
死亡事件作业环节失效(判断)失效方面(判断)
5 10
15 20 25 作业许可 辨识 交底 实施
1
18
9
23
15
20 25 21 22
16
序号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简述
类别事故类别人群作业专业死亡作业许可辨识交底实施应急管人机环0
5
10
管 人 机 环
6。

2014年1-4事故案例

2014年1-4事故案例

2014年1—4月份较大及以上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九州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2013年12月29日,临沂市兰山区九州化工厂院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临沂市兰山区九州化工厂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崖头村,私营独资企业,现有员工25人。

主要产品为甲酸、过氧化甲乙酮,生产能力为:甲酸装置2000吨/年,过氧化甲乙酮装置3000吨/年,两套装置均处于停产状态。

事故发生前,企业购置原料准备恢复过氧化甲乙酮的生产。

12月29日7时开始,企业从高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购买28吨双氧水(含量50%),由一辆槽罐车运到过氧化甲乙酮装置前的场地上,企业2名操作工将槽罐车内的双氧水卸至100多个双氧水包装桶内(塑料桶,每个容量200公斤)。

13时50分许,双氧水包装桶突然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过氧化甲乙酮装置损坏,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不同程度受损。

失踪人员后经公安部门证实已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企业用来盛装双氧水的包装桶不是双氧水专用包装桶,桶内可能存有金属粉末、碱性物质或者与双氧水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物质,导致双氧水卸入桶内后急剧分解和反应引起爆炸。

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发生一起中毒事故2014年1月1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阳燃化公司)石脑油储罐区管道连接法兰泄漏,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滨阳燃化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的股份制企业,现有职工990人。

拥有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加工装置两套,3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一套,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一套,40万吨/年重整装置一套。

1月1日23时20分左右,滨阳燃化公司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的2号石脑油储罐向重整装置送料,操作工错误地开启了倒罐阀门,致使石脑油从倒罐管线上一连接法兰处泄漏(泄漏时间从22时30分至23点40分,泄漏量约240立方米)。

201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01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01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2014年,中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这起事故发生在广东某化工厂,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严重的环境破坏。

这家化工厂是一家专门从事化学品生产的企业,主要生产农药和涂料。

由于该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设备的维护都不到位,导致了安全生产问题的迅速累积。

第一次事故发生在三月份,当时由于厂内工人操作不当,某个化学反应突然失控,导致了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严重的火灾,工厂的部分厂房被完全摧毁。

幸存的工人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火势扑灭,其间还有几个勇敢的工人因为救人而牺牲。

调查发现,当时工厂的消防设施停电,且贮存的危险化学品没有良好的隔离措施,这导致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然而,这次爆炸事故并没有给该企业的高层敲响警钟,他们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久之后,第二次事故发生了。

这次事故是由于一名操作工人违反了操作规程,将两种相互不兼容的化学品混合在一起,导致了剧烈的化学反应和爆炸。

这次事故造成了更多人员伤亡和厂区内的严重污染,周边的居民也被迫撤离。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对该企业进行了彻底的整顿和重组。

相关责任人被追责,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被吊销,并面临着大量的经济赔偿。

政府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整个化工行业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加强了监管力度。

这两起事故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还对整个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事故导致的污染物大量释放到空气和土壤中,引起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并对周边的生态系统造成了长期影响。

政府和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环境治理力度,并对化工企业的环境排放进行了严格监督。

这两起事故是对化工行业和安全生产问题的一次警示。

它们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的遵守。

政府也应该加强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企业,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之后,广东某化工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排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工人的安全。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 (1)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 (1)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一、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修改后的新安法由97条变为114条,修改内容涉及70多个条款。

因其大幅提高了违法处罚额度,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元,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增加了终身行业禁入等规定,新安法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二、江苏昆山市工厂粉尘大爆炸8月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

事故导致至少75人遇难,近200人受伤。

此起伤亡惨重的事故,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国家安监总局随后公布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条例,规范企业防范粉尘爆炸。

三、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这是《环保法》25年来的首次修订,新增了“按日计罚”制度、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等内容,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随后,《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条文相继出台,明确排污权抵押可以贷款、排污权交易等内容。

四、3起特大交通事故相继发生2014年,3起特大交通事故相继发生,分别是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故造成40人死亡;沪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3人死亡;西藏尼木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4死11伤。

几起特大交通事故的相继发生,让如何有效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和健全完善安全标准规范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五、最高法出台工伤认定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在8月20日对外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还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2014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

2014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

2014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等级标准如下: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浙江温岭大东鞋厂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17人火灾时间:2014-01-14 16人火灾地址:浙江温岭火灾详情:2014年1月14日下午14时52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台州大东鞋厂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达到800多平方米。

温岭市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扑救。

经全力扑救,17时40分,火已扑灭,现场救出20多名职工,所有被救人员正在医院中救治,初步确认,有16人死亡。

浙江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调查组认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温岭市、城北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杨家渭村委会等均存在监管不力,甚至放纵违章等。

经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201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01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01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案例一:
某工厂电焊车间发生火灾事故
某工厂某电焊车间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应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每日对电焊设备进行检查,但由于工人疏忽大意未进行检查就开始生产,导致电焊机短路引发火灾。

案例二:
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
某建筑工地配备了一套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但由于施工人员对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一名工人从高处坠落,严重受伤。

案例三:
化工厂泄漏事故
某化工厂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未正确安装防护设施,导致化学品泄漏,造成周边环境受到污染,对工人和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案例四:
地铁施工现场坍塌事故
某地铁施工现场在进行地下隧道施工时,由于使用的支护结构不符合工程要求或未进行及时检查,导致地下隧道坍塌,多名
工人被困,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五:
食品加工厂爆炸事故
某食品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过期原料或存放不当的易燃物品,导致爆炸事故,严重影响工厂设备和周边建筑的安全,造成工人受伤甚至死亡。

2014年以来全省有限空间作业生产事故通报

2014年以来全省有限空间作业生产事故通报

2014年以来全省有限空间作业生产事故通报省局规划科技处对2014年以来,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进行了统计、汇总、分析,并向全省发出通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通报内容全文发布。

一、事故情况2010年以来,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57起、死亡126人(较大事故20起,死亡70人)。

其中,2014年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4起、死亡12人,分别占当年工矿商贸较大事故26.7%和26.1%;2015年1月1日至12月28日,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6起、死亡22人,与去年全年相比分别上升50%和83.3%,分别占今年全省工矿商贸较大事故的60%和59.5%。

特别是造纸、市政工程连续2年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

2014年发生较大事故4起,分别是:7月17日,任丘市果园纸厂1名职工坠入纸浆池溺水,随后2名工人在不明原因情况下盲目施救,最终造成3人死亡。

9月1日,沧州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沧州高新区新建的临时污水泵站井下进行接通污水管线作业时,1名工人发生中毒窒息,随后其余人员盲目施救,最终造成3人死亡。

9月4日,唐山市热力总公司管网公司北部管网对路北区陶然居小区外网热力阀门井进行检修作业,1名工人到井下硐室准备关闭泄水阀门时,发生窒息晕倒,随后2名工人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进行施救,相继晕倒,最终造成3人死亡。

9月17日,宽城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爆破作业后,由于辅助通风的压风管断裂损坏,水平作业面未通风,作业人员进入天井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对炮烟中毒危害辨识不清,发生炮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5年发生较大事故6起,分别是:7月22日,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在迁安市民强小区东门丰庆路路东污水管道检查井中进行管道疏通作业时,1名井下作业人员中毒晕倒,随后2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也发生中毒事故,3人先后因救治无效死亡。

2014安全生产案例

2014安全生产案例

2014安全生产案例2014年是中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年,各种意外事件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这一年,政府和企业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和整改,以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最令人震惊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就是发生在山西省的“3.28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发生在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的一家化工企业,当天下午2点左右,该企业的的储存罐突然爆炸,造成了数十人死亡和上百人受伤。

事后的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同时安全设施也存在严重缺陷。

这次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了更多的质疑。

然而,除了这次引起公众广泛讨论的大型事故外,2014年还发生了众多的小型事故。

比如,江苏省扬州市一家商场发生火灾,造成了10多人死亡,几十人受伤。

这家商场因违规经营、安全设施不全等问题被责令停业整顿,而这次火灾则让人们更加关注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

此外,2014年还有很多企业因为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而发生安全事故。

山东省的一家造纸厂因为违规操作,引发了一次火灾,造成了企业数千万元的损失。

福建省的一家建材厂则因为违规排放废气,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严重的污染。

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人们,企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经常进行自查自改,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14年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加大了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严重的处罚。

比如,山西省对“3.28爆炸事故”的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进行了整改。

同时,企业也开始重视安全生产问题。

许多企业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一些企业还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并对一切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

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

201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2014年,我国发生多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以下是其中几起典型的事故:1. 雷州石化火灾爆炸事故:2014年7月28日,广东雷州市发生了一起石化厂火灾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32人受伤。

事故起因是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硫化氢泄漏并引发火灾爆炸。

该事故暴露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

2. 天津港爆炸事故:2014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798人受伤,数百栋楼房被毁。

事故起因是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不当储存和管理,导致该化学品爆炸。

该事故暴露了政府监管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3. 双鸭山煤矿透水事故:2014年8月17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发生了一起煤矿透水事故,造成15人被困井下。

事故起因是矿山违规采煤和不合理的工艺操作,导致井下瓦斯超标引发透水。

救援行动进行了5天,最终只有5名矿工得以成功救出,其他10名失踪矿工被确认死亡。

该事故暴露了煤矿安全监管不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以上几起典型的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凸显了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违规操作、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当等问题。

其次,政府监管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后才重视治理。

再次,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某些地方为了吸引投资,放松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事故的发生。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肃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其可执行性;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加强地方保护意识,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吸引投资。

通过以上的措施,我们相信未来我国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将会减少,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更好的保护。

2014 生产安全事故

2014 生产安全事故

2014 生产安全事故2014年,中国发生了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其中几起典型事故。

2014年4月10日,山东省东营市“3·12”爆炸事故造成了15人死亡、14人受伤,严重影响了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

事故原因是一家化工企业存有危险品未按规定注册备案,且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事故不仅给当地民众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还使得企业丧失了公信力,损害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014年8月2日,湖南省常德市森航船厂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

造成此次火灾的原因是焊接作业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大量气体泄漏,最终引发火灾。

由于船厂没有有效的消防设施,火势无法得到及时控制,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4年10月31日,山西省山西金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20名矿工被困井下,其中18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由于矿主未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没有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矿工们无法及时逃离透水灾害,最终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中国在生产安全问题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监管不到位。

在这些事故中,很多企业明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监管部门在事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事后未能有效进行问责。

二是安全意识淡薄。

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对生产安全意识不强,无法正确对待和应对安全风险。

三是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和设施。

很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导致安全隐患层出不穷。

为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必须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同时,企业和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将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谁主管谁负责。

另外,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的整体管理水平。

只有通过各方共同的努力,才能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2014生产安全事故

2014生产安全事故

2014生产安全事故2014年是中国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一年。

无论是在工业领域,还是在矿山、交通运输以及建筑工地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

这些事故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2014年,中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以矿山事故最为严重。

根据统计数据,全年共发生矿山事故270起,造成矿工死亡2424人,较去年增加了18.7%。

这些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矿工违章作业、缺乏安全意识以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

在这些事故中,有一些是由于煤矿瓦斯爆炸引起的,这是因为煤矿井下瓦斯积聚超标、煤尘爆炸等原因导致的。

除了矿山事故,还有各种交通运输事故、机械设备事故以及建筑工地事故等也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对于这些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其背后存在着多种原因。

首先,一些企业和单位在生产中缺乏安全意识,只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问题。

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他们没有将员工的安全放在首位,忽视了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其次,一些企业存在着违章作业的现象。

在为了提高效率和达到经济利润的要求下,一些企业无视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采取了一些不安全、违法的操作方法,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再次,一些地方政府在监管和管理方面存在着盲目、乱象现象。

通过和一些企业的亲密关系,地方政府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不愿意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导致了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了漏洞。

面对这些生产安全事故,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首先,企业和单位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只有当员工具备了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其次,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制定出更为科学和严格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此外,广大市民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不仅要关心自己的安全,还要关心他人的安全,做到相互监督和帮助,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2014安全生产事故

2014安全生产事故

2014安全生产事故2014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安全生产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就2014年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

2014年2月,山西省阳泉市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15人死亡。

事故原因主要是煤矿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同时,该煤矿违反规定,非法生产,违规操作,破坏了煤矿生产环境的稳定性,导致瓦斯积聚、爆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2014年8月,辽宁省鞍山市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火灾事故,造成了18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原因主要是该厂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火灾的发生。

该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设备老化、防火措施不到位、操作员对安全知识的缺乏等。

当火灾发生时,没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消防设备可以及时扑灭火势,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两起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因为相关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存在违规操作和管理漏洞等问题所导致的。

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了人员的伤亡,还给周围环境带来了污染,给企业和地方带来了经济损失。

从这两起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要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还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的落实。

通过对2014年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于一个企业和社会的重要性,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2014年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2014年安全事故案例汇总一、2.22平遥儿童溺亡2014年2月22日下午,平遥县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6名儿童不幸溺水身亡,其中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为5岁。

平遥县公安局的调查报告显示,此次溺水事件发生的原因为周末学校、幼儿园放假,6名儿童结伴在冰上玩耍,不熟悉地形不慎落水导致身亡,属于意外溺水身亡事件。

二、3·19云南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2014年3月19日下午4时23分,丘北县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学生疑似发生食物中毒,致7名幼儿误食中毒,其中2名幼儿死亡。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4年3月19日发生在云南文山佳佳幼儿园的中毒事件系一起人为投毒案,犯罪嫌疑人赵建芝(女,44岁)已被刑拘。

经查,赵某因对幼儿园用房致其被迫搬走一事怀恨在心,将掺入“毒鼠强”的小吃扔入教室,致幼儿误食中毒。

三、海南澄迈县欣才小学“4·10”校车事故2014年4月10日上午10点半左右,一辆载有海南澄迈县一所小学学生前往文昌旅游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当场死亡,32人受伤,4人重伤,28人轻伤。

该校未上报任何主管部门,擅自租用14辆大巴车组织586名学生到文昌春游。

上午11时许,其中一辆大巴车行经文昌市东阁镇宝芳路段时发生侧翻。

经过海南省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对车辆检验发现,肇事车辆琼A20161大巴车制动系统不合格。

赵才森雨天路滑,通过弯道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本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6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该起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指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建议对肇事司机赵才森、海航租赁公司总经理谭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分别对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局长、海口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徐加銮等9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7·10湖南湘潭幼儿园校车落水事故2014年7月10日16时35分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乐乐旺幼儿园驾驶员郑友华驾驶湘CG5210校车在送长沙的幼儿回家途中,车辆坠入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石塘水塘,造成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的11人(含8名幼儿)全部溺水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57万元。

2014年 安全生产事故

2014年 安全生产事故

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
2014年是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一年,各种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首先是2014年4月,山东荣成一家化工厂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并引发爆炸。

事故造成20人死亡,100多人受伤,厂房也被毁坏。

调查发现,火灾是由于未按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同年7月,辽宁省阜新市一玻璃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多人受伤。

调查显示,爆炸是由于设备故障和操作不当引发的。

在2014年10月,江苏江都一家造纸厂发生一起重大火灾,导致11人死亡,7人受伤。

火灾是由于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厂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此外,2014年全国范围内还发生了多起矿难事故。

其中,河南焦作市的某煤矿在1月份发生瓦斯爆炸,导致15人死亡。

同样,事故原因是违反安全规定和管理不善。

总结起来,2014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原因是违反安全规定和管理不善。

这些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揭示了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短板。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的安全生产环境更加安全稳定。

2014 生产安全事故

2014 生产安全事故

2014 生产安全事故2014年,我国发生了多起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也暴露出我国生产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回顾这些事故,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

首先,2014年7月16日,辽宁省库尔勒市发生一起特大工地坍塌事故,造成至少20人死亡,60多人受伤。

这个工地的建筑公司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监控,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这就使得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这起事故告诉我们,生产单位必须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管,确保工人的安全。

其次,2014年8月3日,山东省临清市发生一起农药厂爆炸事故,至少造成14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这个农药厂没有正常运行的许可证,却擅自生产和销售危险品。

爆炸事故的发生不仅丧失了人员的生命,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这次事故的教训是,生产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生产,不得违规操作危险品。

再次,2014年12月28日,贵州省安顺市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造成10名矿工被困。

由于矿井未按照规定安装透水检测设备,导致事故发生时无法及时发现危险,造成人员被困。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煤矿等危险行业要加强设备的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最后,2014年9月19日,广东省梅州市发生一起食品添加剂厂爆炸事故,造成至少6人死亡,30多人受伤。

这个食品添加剂厂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没有规范的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制度。

这次事故给我们的启示是,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2014年我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

生产单位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危险品。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4 安全生产 事故

2014 安全生产 事故

2014 安全生产事故
《2014 安全生产事故》
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严
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事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提醒我们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范未然。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2014年8月12日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
一家工厂的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伤亡,对工厂的设施和设备也造成了严重损坏。

据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化学品泄漏和意外爆炸。

此外,还有多起矿难、交通事故和建筑工地事故等也在2014
年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这些事故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的。

因此,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我们更加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于每个企业和个人都至关重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避免类似的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企业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其次,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最后,加强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
我们能够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稳和安全。

2014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4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4安全生产事故统计2014年是中国安全生产事故增长的一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总数为19,551起,较上一年增长了7.6%。

其中,重大事故14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42亿元。

2014年发生的重大事故主要分布在建筑、煤矿、交通运输、化工等行业。

其中,建筑行业发生重大事故6起,造成71人死亡;煤矿行业发生重大事故2起,造成36人死亡;交通运输行业发生重大事故2起,造成34人死亡;化工行业发生重大事故1起,造成5人死亡。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等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其次,安全设施设备缺乏维护。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对于安全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缺乏重视,导致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再次,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一些从业人员对于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安全生产的敏感性较低,容易出现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情况。

最后,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不力,存在督查不严、执法不力等情况,导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多发。

为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等。

总的来说,2014年是中国安全生产事故增长的一年,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需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氛围。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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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全事故案例统计300余名地方官被追责(表)∙资讯快递∙2015年01月07日∙来源:人民网2【导语】:《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对特大火灾、交通事故、民用物品爆炸、煤矿矿山安全事故等7类特大安全事故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各类事故,安监总局发言人黄毅近日也表示,任何事故的发生,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必须严肃查处。

2014年,重大安全事故接二连三,香格里拉古城火灾、长沙校车侧翻、昆山中荣公司爆炸、清华工地塌方、上海外滩踩踏……一幕幕惨剧,让人们在触目惊心的同时忍不住扼腕叹息。

这些令百姓付出健康和生命代价的事故一再发生,固然有意外的成分、偶然的因素,肇事单位和个人难脱罪责,但相关监管部门领导也责无旁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对特大火灾、交通事故、民用物品爆炸、煤矿矿山安全事故等7类特大安全事故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各类事故,安监总局发言人黄毅近日也表示,任何事故的发生,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必须严肃查处。

查询国家安监总局网站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可以发现,沪昆高速“7·19”交通事故后,11名官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昆山“8·2”爆炸事故后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苏州市市长周乃翔等35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据不完全统计,在2014年发生的10余起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中,除肇事方外,已有300余名地方官员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处罚或制裁。

事件时间人员伤亡及损失事故原因性质问责1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重大火灾事故2014年1月11日造成烧损、拆除房屋面积59980.66平方米,烧损(含拆除)房屋直接损失8983.93万元。

取暖器使用不当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香格里拉县县长肖徐(正县级)迪庆州公安局副局长李继华、香格里拉县县长肖徐、古城管委会主任张卫华等10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2浙江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司重大火灾事故2014年1月14日16人死亡,5人受伤电气线路故障重大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温岭市市长李斌(正县级)温岭市长李斌、副市长张永兵、陈刚、张文洋等15人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

3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2014年3月1日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两车追尾造成前车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和泄漏的甲醇。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正厅级)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科科长张捷4月11日被批准逮捕。

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焦光善,山西省晋城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崔守安,河南省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年等33人被建议给予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吉林省吉林市重大车辆燃烧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5日10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34.86万元。

更换的报废货车发动机总成燃油管及密封垫片老化,导致燃油渗漏等。

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吉林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基政(副县级)吉林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基政等8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3月6日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车辆转向横拉杆体右侧与调整螺杆分离脱落等导致车辆坠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仪陇县副县长李涛(副县级)仪陇县副县长李涛等11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广东省揭阳普宁市重大火灾事故2014年3月26日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郑某某用其父亲郑晓生抽烟留下的打火机玩火,引燃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堆垛所致。

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副县级)军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伍锡明等3官员4月2日被立案侦查。

普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等12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云南曲靖市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重大水害事故2014年4月7日21人死亡,1 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 6689万元。

矿非法越界开采等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曲靖市常务副市长许玉才(副厅级)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许玉才,副市长张镭,曲靖市委常委、麒麟区委书记傅学宾,麒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朱家甫,副区长周永江、缪仑等28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8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4年4月21日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498 万元。

非法越界组织生产等起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曲靖市市长范华平(正厅级)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徐武嘉等5人于7月4日被提起公诉。

曲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范华平,曲靖市副市长许玉才、张镭等29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9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重大道路交通(校车)事故2014年7月10日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57万余元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范等重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湘潭市雨湖区副区长袁典凡(副县级)雨湖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杨强、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大队五中队队长章华被立案侦查。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袁典凡等21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0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2014年7月19日5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所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长沙市市长胡衡华(正厅级)11官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长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胡衡华,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寄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等72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1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2014年8月2日14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副省级)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冠峰等12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9月被批捕。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史和平,苏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周乃翔,昆山市委书记管爱国,昆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路军,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明等35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2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8月9日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货车追尾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所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拉萨市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副厅级)拉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大代表斯朗尼玛等15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人员。

13安徽淮南煤矿爆炸事故2014年8月19日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

事故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没有进行瓦斯抽采;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以掘代采”的采煤方法;通风能力不足,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瓦斯积聚。

违章放炮产生的火源。

引起瓦斯爆炸。

责任事故最高处理至: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副厅级)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等3人8月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淮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成祖德,淮南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乔兴力,淮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洪涛等20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4 新疆呼图壁县白杨沟煤矿瓦斯爆炸2014年12月13日22人死亡————暂未见事故调查报告或问责官员情况公开报道15 北京市清华附中体育馆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4年12月29日10人死亡————暂未见事故调查报告或问责官员情况公开报道16上海市外滩拥挤踩踏事件 2014年12月31日36人死亡————暂未见事故调查报告或问责官员情况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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