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小票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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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v2.3版及升级操作说明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v2.3版及升级操作说明

四小票采集软件(V2.3)升级操作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四小票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确保四小票稽核比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升级四小票采集软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四小票采集软件进行升级。

升级后的四小票采集软件版本为V2.3。

升级步骤:
一般纳税人可从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址()“表格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或携带U盘从主管税务机关拷取新版四小票采集软件。

在企业客户端,双击网上下载或U盘上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v2.3版(一般纳税人版).exe”四小票采集软件安装程序。

出现如下画面时选择“升级安装”(升级后不会覆盖已有的四小票数据),点击下一步。

出现安装路径选择画面时输入相应“纳税人电子报税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软件安装目录下的“DKZK”目录,点击安装按钮完成程序安装(如下图)。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人电子报税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软件里录入四小票数据即可(数据采集方法不变)。

注意:如果企业端电子报税软件安装在C:盘上则四小票采集软件系统
安装目录为“C:\ WINPZZS2006\ DKZK”。

如果企业端电子报税软件安装在D:盘上则四小票采集软件系统安装目录为“D:\ WINPZZS2006\ DKZK”。

一般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过程安装四小票采集软件,否则无法正确完成四小票采集软件升级,影响9月份例征期四小票数据采集。

注意:对于非一般纳税人可将软件升级安装到原采集软件的安装目录下。

如您在升级或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致电服务热线:95105151
升级后在电子申报软件的四小票清单中可以看到新的版本号为V2.3版的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升级四小票采集、汇总、检查软件和货运发票开票软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升级四小票采集、汇总、检查软件和货运发票开票软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升级四小票采集、汇总、检查软件和货运发票开票软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8.15•【文号】信便函[2006]196号•【施行日期】2006.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升级四小票采集、汇总、检查软件和货运发票开票软件的通知(信便函[2006]196号2006年8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四小票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确保四小票稽核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局梳理了各地在四小票软件操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内容见附件),形成了四小票采集、汇总、检查软件(V2.30)和货运发票开票软件(V2.30)。

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升级,有关要求如下:一、请于2006年8月25日前下载更新软件,并通知纳税人下载使用新版软件。

二、自2006年9月1日起,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一律使用新版软件开具、采集、检查和汇总电子数据,旧版软件同时停止使用。

三、四小票软件放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130.9.1.248)四种发票栏目下。

有条件的纳税人可到互联网上直接下载,下载地址软件下载栏目下,或软件下载栏目下;没有上网条件的纳税人,其所属税务机关应积极协助从税务系统内部网站上下载后,无偿转交所属纳税人。

四、软件升级后,各地应加强基层税务机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并积极辅导纳税人使用新版软件。

五、已经推广使用总局货运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版,模块二)的企业,不再升级本次货运发票开票软件。

六、软件在升级过程中如有问题,有关四小票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技术支持分中心联系,技术支持电话*************、*************、138****7772;有关开票软件的请于010-513216431联系。

附件:软件修改说明一、采集系统1.修改运输发票开具清单,增加“运费金额”项目;2.地税企业自开版增加货物运输业营业额扣除发票清单;3.增加二次录入检查校验功能;4.增加企业信息记忆功能,可直接在下拉列表中选择企业信息;5.金额/税额数据一致保留2位小数位,不再依赖操作系统本身对小数位的设置;6.调整部分输入项的填写说明;7.将对企业税务识别号的约束调整为15~20位(原约束为15或18位);8.清单打印部分提供两种格式(WIN98/WINXP),允许用户在系统选项中配置,以适应不同的操作系统环境;二、检查系统1.清单选择改为下拉列表,减少操作步骤;2.增加查看数据功能,用户可以直接查看数据明细;3.增加对货物运输业营业额扣除发票清单的检查;4.调整运输发票开具清单检查,增加运费金额项目;5.调整对企业税务识别号的检查,允许15~20位的数据;6.原标准版及东北版两个版本的检查系统安装程序统一为一个安装程序,在安装过程中选择标准版或东北版;三、汇总系统1.A版汇总系统集成数据检查功能,在清单数据导入过程中,系统将对数据进行检查;2.增加对货物运输业营业额扣除发票清单的汇总;四、开票软件3.修改打印设置不能保存的问题;4.修改发票地址栏无法打印的问题;5.增设机动车税率为0的问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4.06•【字号】鲁国税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的意见(鲁国税发[2007]51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以下简称“四小票”)的抵扣管理,提高“四小票”抵扣审核工作质量,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增值税征管,现就“四小票”抵扣审核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深入细致的税收宣传,有利于引导纳税遵从,减少操作失误。

各级国税机关要重视纳税宣传辅导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宣传辅导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小票”数据采集操作相对复杂,而新办企业不断增加,中小企业会计更换频繁,加强对企业办税人员“四小票”采集操作的宣传培训非常必要。

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外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利用增值税网上申报、防伪税控系统培训等机会,对“四小票”抵扣政策及数据采集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让企业办税人员熟练掌握“四小票”采集及抵扣的相关规定,从而在申报前减少或避免非主观因素造成的申报错误,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提醒。

同时对日常数据采集中存在的诸如号码、金额等录入错误、填写字段缺位等人为错误进行梳理、总结,制作辅导材料,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加以辅导,使纳税人掌握各项采集要求,避免人工采集错误,夯实数据质量基础。

二、实行“四小票”数据采集预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纳税申报数据的审核管理,对纳入《清单》管理的“四小票”实行预审核制度。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四小票”抵扣凭证原件、纸质抵扣清单及清单电子信息,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再进行信息上传和申报抵扣。

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审核抵扣凭证是否符合开具、抵扣等规定要求,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等,审核纸质清单及其清单电子信息的格式、项目等是否符合采集要求,保证原始抵扣凭证符合数据采集和申报抵扣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采集和抵扣税款。

“四小票”数据采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小票”数据采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小票”数据采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四小票”是对运费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四种票证的简称。

自“四小票”数据在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来,每月产生大量的比对异常数据。

以某局为例,2005年1至3月份接收比对异常数据分别为1月份418笔,2月份398笔,3月份246笔。

从数字来看,虽然比对异常数据呈逐月下降的趋势,但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对异常结果比较起来,其数量还是惊人的。

从比对结果看,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数据最多,其后依次为废旧物资发票、运费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

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造成比对异常结果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个别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对录入的数据不进行认真检查,造成大量错误数据产生。

采集“四小票”数据,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和税额等内容录入要准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都会造成比对结果异常。

某局2005年2月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异常结果共计257笔,其中属于纳税识别号(包括购方识别号、销方纳税识别号和双方纳税识别号)不符的39笔,占15%;开票日期不符的107笔,占42%;金额、税额不符的2笔,占1%,其他不符的108笔,占42%。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购销双方在采集数据过程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和税额等内容不一致造成比对结果异常高达近60%,是造成比对异常的主要原因。

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开具方在进行数据录入时,要分清纳税人类别,即1代表一般纳税人,2代表小规模纳税人,但个别企业在数据录入和填与清单时,纳税人类别一律填1,直接影响比对结果。

二、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确,理解上有偏差,错误录入数据,造成比对异常结果的产生。

为保证在稽核比对时,正确区分收货人、发货人中实际受票方(抵扣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函 2004 557号)文件规定,在纳税识别号前打印“+”号标记的,为实际受票方,收货人或发货人与承运方(代开方)在确认实际受票方时,如果没注意到这一点,极易造成比对结果异常。

关于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于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于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的建议首先,对于发票的管理,建议加强对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的监管力度。

在发票开具方面,应完善发票开具的管理流程,对开票资格和程序进行规
范和严格审查,防止假冒伪劣发票的出现。

同时,在发票使用方面,应建
立发票的查验机制,通过对税务系统与企业财务数据的比对,及时发现和
纠正发票开具的违规行为,提高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对于凭证的管理,建议加强对凭证的制作和审核监管。

凭证是
纳税人申报纳税和查询税款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应建立完善的凭证管理
制度,规范凭证的制作、使用和保存,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税务部门可通过加大对凭证的抽查和核实力度,对凭证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虚假凭证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提高纳税人对凭证管理的重视程度。

最后,对于报表的管理,建议进一步优化报表的填报和审核流程。


表是纳税人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重要资料,应规范报表的填写和
修正流程,减少填写错误和遗漏情况的发生。

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报
表的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漏报情况,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报表的自动填报和审核,提高报表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综上所述,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
保障税收公平的关键一环。

通过加强对发票、收据、凭证和报表的监管和
管理,强化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合作,可有效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
准确性,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和发展。

强化“四小票”审核严防虚开增值税票

强化“四小票”审核严防虚开增值税票
“ 金税工程” 的交叉稽核系统。通过 交
接, 实现国税 、 和海关三部 门之间 地税
实时的数据衔接和信息反馈 ,保证地
叉稽核系统的数 据提取功能可以将 防 伪税控 系统中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信 息
和 四小 票信 息一 并 提入 交 叉稽 核 系
税运输发票以及海关完税凭证等信息
及时准确地汇总到 国税部 门,从而在 国税 部门内部实现“ 四小票 ” 信息处理 链条的连贯 性 , 四小票 ” 为“ 系统 融入 “ 金税工程” 系统提供 网络支持。
首先 , 在数据 的产生 和采集上 , 融人防 伪税控 系统 , 前 , 目 在税务机关代 开的
信息的及 时核查 。 第三 , 四小票” 将“ 的
异常信息 核查功能整合到“ 金税工程 ”
制。但由于增值税制所设定抵扣条件
和范围的界定 , 利用“ 四种其他抵扣凭
专用发票已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的基础
维普资讯
@ 夺 毯 画 回
鼢 需 一 虐
口郑 军 仪 国华
随着增值税 专用 发票 防伪税控 系
管 理软件彻底 融入 “ 金税 _ 程” T 系统 。 率和数据传输效率 ,更加有利于异常
统的全面推广,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 行违 法犯 罪 的行 为得 到 了有 效遏
上 ,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启 用防伪税 控
网络版的“ 一机多票 ” 能 , 功 使废 旧物
的协查系统,通过交叉稽核系统与协 查系统的同步传输机制,快速将比对
异常信息传递 到协查 系统组织 核查 ,
证” ( 简称“ 四小票” ) 可以抵扣税款 , 这 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有些企业
为 了达到 虚开 增值 税专 用 发 票 的 目 的。 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

海关完税凭证通过四小票采集操作步骤

海关完税凭证通过四小票采集操作步骤

操作用户必须在每月采集数据前先建立当期新的申报文件,才可以录入申报数据,并导出传递给税务机关。

当前需要采集的主要是“海关完税凭证”和“铁路运输发票”,两者的日常操作是一样的,这里以海关完税凭证为例介绍。

在目录栏中选择要建立申报文件的模式文件,如“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按鼠标右键,从弹出菜单中选择“新增报表”,或者点击工具栏中的图标,或者从系统主菜单中选择“操作-新增报表”,如下图:系统显示“新增报表”对话框,如下图:系统默认新增报表的所属时期为当前日期的前一个月,用户可以调整所属时期。

按“确定”按钮,系统建立新申报文件,并显示输入表格。

例如2009年4月1~15日申报期申报的数据是2009年 3月的,因此所属区间应是“2009年3月”。

注意:所属区间一定要与纳税申报表中的税款所属期相同,否则申报数据将出现比对不符。

选中新增的报表,点击菜单中的“纵向编辑”,出现录入界面:根据每张“海关完税凭证”的票面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对于日期类数据,如开票日期,系统提供了日历便于输入。

在开票日期数据栏,用鼠标点击数据栏右边,系统显示日历。

双击日历中的某一日期,系统自动将该日期数据填写到数据栏中。

如下图:如果要选择前后时间,可以用鼠标点击日历中的左、右箭头。

操作人员也可以在日期数据栏中直接输入日期数字,但输入的年月日间隔必须用“-”,如“2009-04-03”。

如果日期输入格式错误,系统提示警告信息,如下图:所有数据录入完整,如下图: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后,系统提示对有关信息予以确认,如下图:系统要求操作人员重新输入专用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进口口岸代码、税款金额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对两次录入的数据进行检验,检验通过的保存数据,增加新行,并将前一行的数据复制到新行的录入界面中,操作人员可以继续录入其他海关完税凭证信息,如下图:如果经校验,两次录入的数据不符的,系统会给出提示,如下图:注意:在录入货物运输发票信息时,发票种类必须填写“铁路运输”,如下图:如果在数据申报前,操作人员发现数据有误的,可以直接打开数据表,如下图:双击错误数据记录,出现数据修改界面,如下图:操作人员可以对数据直接进行修改。

关于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于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的建议

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税收管理的建议1.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成为了我国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

增值税“四小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确认函和与铁路运输相关的发票。

这些小票是企业纳税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部门管理和监督的主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完善对增值税“四小票”的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减少税务风险,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刻改变了各行各业的运作方式,税务管理也不例外。

在增值税“四小票”的税收管理方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动。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建立统一的票据信息查询平台,允许企业随时查询和下载自己的增值税“四小票”信息。

这样可以减少企业手动整理小票信息的负担,也方便税务部门进行监督。

•发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模型。

通过对增值税“四小票”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检查。

•推广电子发票的使用,减少纸质发票的印制和邮寄,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节约资源。

3.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除了加强信息化建设外,还需加强对增值税“四小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只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才能有效遏制税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更加严格的发票开具制度,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加大对虚开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建立有关增值税“四小票”的信用评价制度,将纳税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纳税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于信用状况不佳的纳税人,可以加大对其的税务检查频率和审核力度。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务监督,防止逃税和漏税行为的发生。

特别是对于涉及机动车销售、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等领域,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4. 完善法律法规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小票采集、检查软件升级的通告-深国税告[2006]12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小票采集、检查软件升级的通告-深国税告[2006]12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小票采集、检查软件升级的通告
正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小票采集、检查软件升级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6〕12号2006年8月9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原用于采集“四小票”电子数据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以下简称采集软件)和《采集软件申报文件检查程序》(以下简称检查软件)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6年9月1日起,纳税人停止使用V2.2版采集软件,一律采用V2.3版的采集软件采集电子数据。

二、纳税人可自行登录深圳国税网站(http:// )下载采集软件和检查软件。

无法通过网络下载新版软件的纳税人,可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拷贝软件安装使用。

三、纳税人在申报前应使用检查软件对电子数据进行检查,对检查有误的要按检查软件的提示修改,修改完毕后再进行申报。

特此通告。

——结束——。

(参考)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四小票采集功能用户手册

(参考)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四小票采集功能用户手册

第一章软件概述1.1 软件简介《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支持海关专用缴款书和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报表的申报。

所有申报文件可以放在一张软盘或一个U盘上,实现统一申报。

本系统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数据传输规范。

系统能够自动检查报表内、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和数据的正确性,大大减轻填表的工作压力。

1.2 本软件的用户由于本软件的操作习惯与Microsoft Windows 98/2000/XP/VISTA/WIN 7操作系统一致,希望用户在使用本软件之前,对Microsoft Windows 98/2000/XP/VISTA/WIN 7操作系统有一定的了解。

此外,本软件普遍使用鼠标操作,要求用户必须掌握鼠标的单击、双击、和拖放等基本操作。

1.3 许可声明用户安装、使用本采集软件的行为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版权声明本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用于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和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等报表,国家税务总局依法享有该软件版权和知识产权,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您可以复制、转载和传播本系统,但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个人更名的本系统修改版本,更不能用于其他图利行为,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免责声明本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免费提供,软件均已通过不同系统的大量测试。

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本软件在您的计算机上能正确运行。

对于使用者使用不当或由于软件设计上的缺漏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在使用或传播中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护声明本软件免费提供使用,技术支持电话:40061-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支持中心第二章安装和卸载2.1 准备安装安装前建议先关闭其他应用程序,并确认计算机的光驱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有足够的硬盘空间。

2.2 开始安装本软件以光盘(CD-ROM)或网络下载方式发布。

将光盘取出放到您微机的CD-ROM驱动器中。

如果您的操作系统会自动识别光盘插入(缺省情况下如此),将会自动启动安装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运发票等数据汇总上传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运发票等数据汇总上传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运发票等数据汇总上传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5.04.04
•【文号】国税函[2005]274号
•【施行日期】2005.04.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运发票等数据汇总上传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274号2005年4月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货物运输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收购凭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四票”)的数据采集和稽核比对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曾多次发文(见国税发[2003]121号、国税函[2004]695号、国税发[2004]68号、国税发明电[2004]35号文)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四票”数据上传总局,但由于种种原因每月均有部分省市的数据不能及时上传,造成总局“四票”数据稽核比对结果不能按时下发,给各地异常票审核检查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为保证该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四票”数据上报时间和有关要求再次明确如下:
一、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征期采集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一联、第五联清单数据,废旧物资发票销项、进项清单数据上传总局。

二、每月23日前必须将当月征期采集的货物运输发票销项、进项清单数据上传总局。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05年1月开始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从2005年4月征期开始,原手工采集的代开发票销项、进项清单数据不再通过FTP上报总局。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总局将不定期对数据上传情况进行通报。

国税四小票采集操作步骤

国税四小票采集操作步骤

四小票操作步骤一、一般纳税人版打印清单的问题1,进入页面设置,在“纸张.大小”栏选择“A4”,“方向”栏选择“横向”打印方向,按“确定”按钮。

对于不同的报表,用户可以相机调整纸张大小、方向以及边距。

在页眉页脚部分,将页眉清空,页脚设置为:&w&b页码:&p/&P。

如果仍然打印一半,打印时按下面操作:选择文件——〉打印(P)。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属性”,在“布局”页面选择“横向”,点击确定——〉确定,开始打印。

2,在IE下选择“查看.文字大小.较小3,打印背景设置。

在IE下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将“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选项打勾。

注意:1,打印清单在IE6.0版中才能显示。

2,如果IE已经是6.0版,但是还是不能显示,在IE下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高级”选项卡,选中“允许活动内容在我的计算机上的文件中运行”即可。

二、一般纳税人版各种发票填写规则问题看帮助三、四小票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1,四小票企业申报文件存放在ftp服务器,“ftp目录\信息中心\四种发票”相应的目录下,包括“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是哪个月申报的,就放在哪个月的目录下。

2,四小票的数据包括在大厅上传的、征期结束后沙海、万寿上传的文件,其中沙海、万寿上传的是用“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A版)”汇总过的文件,例如:YSFPDKL200512_121132210_HZ.xml,YSFPDKL200512_121132210_CRC.XML,这样的文件直接导入到“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B版)”即可。

3,企业每种发票申报文件至少是两个文件,文件的命名规则:发票名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年份月份_企业编码_jk.xml,发票名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所属年份月份_企业编码_crc.xml,例如:企业编码为211322L03687111的运输发票申报文件YSFPDKL200601_211322L03687111_JK.XML、YSFPDKL200601_211322L03687111_CRC.XML企业编码为211322765435145的废旧物资开具发票(存根联)FJWZFPCGL200512_211322765435145_JK.XML、FJWZFPCGL200512_211322765435145_CRC.XML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包括A版、B版)导出的每种发票文件也是两个,命名规则如下:发票名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所属年份月份_税务机关代码_HZ.xml,发票名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所属年份月份_税务机关代码_CRC.xml。

网上申报-四小票校验说明

网上申报-四小票校验说明

注意:四小票数据要做比对通过之后才能通过写入申报平台,此处的校验是指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导入的四小票数据和国税征管系统(CTAIS)之间所做的各表项明细的校对。

征期前企业要到国税大厅申报数据,申报时由国税做数据审核后写入征管系统。

如果31号前没做大厅审核,则即使有票,也不能做抵扣,只有审核过才能抵扣1.四小票校验说明1.1. 运输发票1.1.1.CRC校验;1.1.2.总记录条数与申报文件中的统计数一致;1.1.3.<发票种类>必须为[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1.1.4.[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只允许最多各有一条记录存在;1.1.5.[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的<发票号码>必须为空;1.1.6.[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的<运输单位名称>必须为空;1.1.7.[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的<运输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为空;1.1.8.[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的<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必须为空;1.1.9.[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的<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必须为空;1.1.10.[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发票代码>必须不为空且等于12位,由[0-9]或[A-Z]或[a-z];1.1.11.[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发票号码>必须不为空且等于8位,由[0-9]或[A-Z]或[a-z];1.1.12.[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运输单位名称>必须不为空;1.1.13.[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运输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必须15-20位,由[0-9]或[A-Z]或[a-z];1.1.14.[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必须不为空;1.1.15.[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必须等于7位或9位,由[0-9]或[A-Z]或[a-z];1.1.16.[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必须合法;1.1.17.[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开票日期>格式必须为yyyy-mm-dd;1.1.18.[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的<开票日期>不得超过申报所属时期,<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必须在120天以内;1.1.19.<运输单位名称>与<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长度不得超过80字符;1.1.20.<开票金额/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为空或非数字;1.1.21.<开票金额>大于等于0, <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和<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大于等于0;1.1.22.<开票金额>大于等于0, <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必须小于等于<开票金额>;1.1.23.<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7%与<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值不超过1元;1.2. 废旧物资开具1.1.24.CRC校验;1.1.25.总记录条数与申报文件中的统计数一致;1.1.26.<购货方纳税人类别>不能为空且只能是1或者2;1.1.27.<发票代码>不能为空且长度必须=12位,由[0-9]或[A-Z]或[a-z];1.1.28.<发票号码>不能为空且长度必须=8位,由[0-9]或[A-Z]或[a-z];1.1.29.<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长度必须等于15-20位,由[0-9]或[A-Z]或[a-z];1.1.30.<发票金额>必须为数字;1.1.31.<开票日期>不得超过申报所属时期;1.3. 废旧物资抵扣1.1.32.CRC校验;1.1.33.总记录条数与申报文件中的统计数一致;1.1.34.<发票代码>不能为空且长度必须=12位,由[0-9]或[A-Z]或[a-z];1.1.35.<发票号码>不能为空且长度必须=8位,由[0-9]或[A-Z]或[a-z];1.1.36.<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长度必须等于15-20位,由[0-9]或[A-Z]或[a-z];1.1.37.<销货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长度必须等于7位或9位,由[0-9]或[A-Z]或[a-z];1.1.38.<发票金额>必须为数字;1.1.39.<计算抵扣税额>必须为数字;1.1.40.<发票金额>大于等于0,<计算抵扣税额>必须小于等于<发票金额>;1.1.41.<发票金额>小于0,<计算抵扣税额>必须大于等于<发票金额>;1.1.42.<开票日期>格式必须为yyyy-mm-dd;1.1.43.<开票日期>不得超过申报所属时期,若2004年03月01日之后发票<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必须在120天以内;1.4. 海关完税凭证1.1.44.CRC校验;1.1.45.总记录条数与申报文件中的统计数一致;1.1.46.<专用缴款书号码>(这一条大多数企业以前都填错了,要特别注意)(一)由海关H2000系列开具的完税凭证缴款书号码格式为XXXXXXXXXXXXXXXXXX-LXX,共22位,其中“X”表示0-9的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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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小票采集、检查软件(V2.30版)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高四小票数据采集质量,方便纳税人使用四小票数据,确保稽核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梳理了各地在四小票软件操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四小票采集、检查软件(简称:四小票软件)(V2.30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四小票软件(V2.30版)定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使用。

为做好新版软件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软件使用对象:
注意:使用网上申报的企业,如采取直接在网上申报软件中录入四小票信息,则不需进行此项升级,通过升级最新申报软件即可;如采取导转方式,则必须进行此项升级。

二、软件升级时间:
一般纳税人和中介机构应使用四小票软件V2.2版完成9月份申报期的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检查以及数据上报后,方可进行四小票软件V2.30版的安装工作,自9月份申报期后应统一使用四小票软件V2.30版采集四小票数据,10月申报期及以后各申报期均不得再使用旧版软件采集四小票数据。

三、软件获取方法:
(一)9月1日起在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 /网上办税/其它事项”栏目中自行下载。

(1)一般纳税人下载:一般纳税人四小票升级软件(V2.30版)。

(2)中介机构下载:中介机构四小票升级软件(V2.30版)。

(二)无法通过南京市局网站下载升级软件的纳税人,9月1日起可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相关四小票软件(V2.30版)。

四、软件升级和使用方法:
软件升级安装方法请参阅《四小票软件(V2.30版)升级安装及注意事项》;
软件使用方法请参阅《四小票软件(V2.30版)升级安装及注意事项》、新安装的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国税中介版)菜单中“帮助”项。

五、在软件升级和今后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们及时联系,我们将热情的为您提供服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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