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买卖契约书-会计学堂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_1.doc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xx出卖人:xxx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x(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标准版)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立契约书人买受人:出卖人: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 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立契约书人买受人:出卖人:鉴于买方已向卖方购买附表一所列之标的物,根据动产担保法之规定,双方特此约定如下条款:一、买卖标的物:二、在买受人完全支付所有价款之前,或在买受人交付的支票完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留对标的物业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
买受人在使用标的物业时,必须遵循以下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
买受人应妥善保管并维护使用标的物。
未经出卖人以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将标的物迁移出指定地点。
(二)出卖人有权随时派遣人员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对标的物的状况进行核查。
(三)买受人应确保不对标的物造成损害,亦不得涂改或消除标的物上的名称、商标、厂牌及编号。
(四)标的物(包含零件及附件)若因火灾、盗窃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失,应由买受人承担。
(五)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进行出借、转让、质押、出售、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条件为:买受人须全额支付价款(若采用票据支付方式,则在票据完全兑现后),此时买受人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五、根据第三条规定,若买受人在任何一期付款中出现拖欠(或所开具的票据中任何一张未能兑现),出卖人将通过挂号信的方式进行催告,自发信之日起三日内,若买受人仍未清偿欠款,买受人将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收回买卖标的物。
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将被视为对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要求退还。
若标的物遭受毁损,买受人应根据出卖人通知的金额进行赔偿。
六、如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投保,其保险受益人应指定为出卖人。
七、关于本合同所引发的所有争议(包括连带保证人的部分),应由x x法院作为一审管辖法院进行审理。
若需强制执行以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负责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于即日起向具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手续。
若买受人未能与出卖人共同完成登记程序,出卖人有权随时取回标的物,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对此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样书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样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附条件买卖契约书一、甲方:(出卖人)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二、条件买卖的标的物乙方同意以(标的物)为标的物向甲方购买该标的物,或者与甲方交换该标的物,作为条件买卖契约的标的物。
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要求等约定如下:1. 标的物名称:2. 标的物数量:3. 标的物质量要求:三、条件1. 条件的确定方式:以(条件的确定方式)确定是否履行合同。
2. 实现条件的期限:满足条件应在合同生效之日后的(具体天数)内。
四、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1. 交付时间:当条件满足时乙方应当在具体天数内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 交付地点:(具体交付地点)3. 交付方式:(具体交付方式)五、价格及支付方式1. 价格: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为(具体价格)元。
2. 付款方式:买卖标的物的价格应在(具体天数)内一次性支付。
六、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甲方应在条件满足之日起接受并收取标的物。
2.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根据约定条件获得标的物所有权,条件不满足则全权保留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七、风险和损失1. 标的物风险:标的物的风险在条件满足前由甲方承担,条件满足后转移到乙方。
2. 保管责任:条件满足前,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标的物,乙方有义务协助保管。
八、条件不满足的后果1. 乙方违约: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款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元。
2. 甲方违约: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交付标的物的,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1.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市___区(县)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或仲裁。
十、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卖人)签章:乙方(购买人)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二篇示例: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甲方(出售方):鉴于甲方拥有以下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愿意将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不动产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甲方将自己的位于(详细地址)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商铺等)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不动产权证号为(证号)。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模板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模板一、甲方(卖方):[甲方名称]住所:[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二、乙方(买方):[乙方名称]住所:[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三、鉴于:1. 甲方为合法拥有并有权处置的[商品名称]的所有者;2. 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所拥有的[商品名称];3.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附条件买卖协议。
四、附条件1. 商品描述:1.1 甲方同意出售的商品为[商品名称],规格为[商品规格],数量为[商品数量];1.2 商品的质量、性能、外观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交付方式:2.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将商品交付至[交付地点];2.2 乙方应承担商品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3. 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交易金额]的价格购买甲方所拥有的[商品名称];3.2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支付期限]内将购买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3.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购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4. 商品所有权:4.1 在乙方支付全部购买款项并完成交付后,商品的所有权将转移至乙方;4.2 在商品所有权转移前,甲方应妥善保管商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1.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商品或商品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约金金额];1.2 如甲方故意违约或恶意欺诈,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约责任:2.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购买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约金金额];2.2 如乙方故意违约或恶意欺诈,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3. 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协议生效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常用版样式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常用版样式一、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二、商品信息
1. 商品名称:
2. 商品规格:
3. 商品数量:
4. 商品单价:
5. 商品总价:
6. 交货地点:
7. 交货时间:
三、交易条件
1.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交付商品之前支付全部货款给乙方。
2. 商品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的24小时内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
3. 违约责任:
3.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或拒绝收货,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货款总额的10%。
3.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或交付的商品与约定规格不符,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货款总额的10%。
4.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交付商品之日起三个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编号: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 x x出卖人:x x x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规矩定,双方商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所有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所有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全部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 x(处所)。
买受人妥当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情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行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全部权的办法:四、买受人取得全部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所有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所有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全部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状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状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所有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伤害赔偿,不得哀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 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办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记下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记下。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记下,随便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记下有效期间为三年,自记下日起算。
[实用参考]附条件买卖契约书.doc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立契约书人买受人:出卖人: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PP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 x x出卖人:x x x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以下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 x〔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通过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状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状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确保人部分〕以x 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 x x出卖人:x x x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民法典规定,双方商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所有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所有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全部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情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行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全部权的办法:四、买受人取得全部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所有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所有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全部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状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状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所有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伤害赔偿,不得哀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 x 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办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记下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记下。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记下,随便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记下有效期间为三年,自记下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所有(或未兑付票据所有)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xx出卖人:xxx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x(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契约书范本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契约书范本以下是附条件买卖契约书的范本: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甲方(卖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的以下物品: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质量状态: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出售上述物品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物品。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以下款项作为购买价格:
购买价格: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三、附条件:甲方同意在乙方支付购买价格后,将物品交付给乙方,并且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与规格/型号符合协议约定。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的_____天内办理相关权证转移手续。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撤销本协议,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_0.doc
附条件买卖契约书出卖人:xxx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x(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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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
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
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
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
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
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 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
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
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
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
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
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
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
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