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5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版
公路⼯程⼯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版公路⼯程⼯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交通部公路⼯程定额站湖南省交通厅内容摘要本书为公路⼯程⼯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程国内招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和建设部《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编制⽽成。
本书为公路基本建设⼯程造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全书分为两部分:公路⼯程⼯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程量清单。
本书为《公路⼯程国内招标⽂件范本》配套⽤书,可供从事公路⼯程建设、监理、施⼯、管理等单位及⼈员使⽤,也可供有关院校师⽣参考学习。
前⾔在公路建设中⼯程量计量、计价是⼀项⾄关重要⽽⼜⼗分复杂的⼯作。
由于现⾏⼯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部分⼯程细⽬的计量规则的描述⽐较笼统,在⼯程结算中甲、⼄双⽅往往对清单细⽬所包含的⼯程内容在理解上有差异,以致造成⼯程经济纠纷;同时由于附属(助)⼯作在⼯程量清单中的认定⽐较模糊,也造成⼀部分建设资⾦的不合理⽀出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站委托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程国内招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制定了公路⼯程⼯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作为公路基本建设⼯程造价计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为了提⾼计量规则编制质量,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艺及时反映在规则中,请各单位在执⾏规则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对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随时函告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公路⼯程定额站2005年2⽉28⽇⽬录第⼀章总则 (4)第⼆章路基⼯程 (7)第三章路⾯⼯程 (28)第四章桥梁涵洞⼯程 (34)公路⼯程⼯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总说明为了统⼀公路⼯程⼯程量清单的项⽬号、项⽬名称、计算单位、⼯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程国内招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内容编制。
最新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
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晋建标字【2005】26号关于发布《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地、市建委(建设局)、计(经)委、省直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200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记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表[2003]206号)、《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结合山西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并通过审定,现予以发布实施。
同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计价依据包括: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清单计价指引。
二、计价依据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使用清单计价办法编制标底时,依据计价规范和我省计价依据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格进行编制。
四、定额的缺项,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并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五、计价依据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与之配套并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2000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六、凡2005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计价依据执行,2005年1月1日以前的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
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费用定额勘误
意外保险
P23
续表中
4.45m以下灌注桩5.15m以上人工挖孔桩
4.45m以下灌注桩;5.15m以上人工挖孔桩
P23
续表下,倒数第27行
(增列)其他工程:为上述规定以外的工程,均按二类确定。
P23
倒数第14行
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
10~15
P18
D2-3
费率,二类
21~26
.
P18
D2-6
项目名称
防洪护岸工程
防洪及护岸工程
P18
D2-7
费率,三类
—
9~14
P18
D3-1
费率,二类
—
9~14
P18
D3-6
项目名称
防洪护岸工程
防洪及护岸工程
P18
D3-7
费率,三类
—
1~6
P19
D4-3
项目名称
以外保险
意外保险
P19
D4-3
项目名称
P23
倒数第13行
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P24
装饰装修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单独幕墙工程
专业幕墙工程
P27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中
≥3000m3
≤3000m3
P28
续表中
路灯工程
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
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费用定额勘误
页数
2005土建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2005土建工程总说明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建筑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安徽200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总说明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省工程建设尺度和尺度设计第一批编制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04]372号〕的要求,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办理总站主编,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造价办理站参编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已经建设厅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尺度〔冀建质[2006]663号文〕,统一编号为DB13(J)66-2007,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现将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DB13(J)66-2007〔以下简称“本规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例程的必要性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尺度〔GB50500—2003〕开始施行,2004年8月1日河北省建筑条例发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的行业办理,尺度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的鞭策作用。
然而,在我省工程造价工作实践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需要解决。
如: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尚有为数不少的单元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清单计价尺度中的强制性条款,致使强制性条款没有起到应有的尺度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作用;编制的清单不准确、不尺度;由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填写内容不尺度、不全面,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的没有得到具体表达〔如价款调整方式方法、双方承担风险的种类、程度等〕,造成工程竣工后双方在造价上发生争议而无法按时结算,最终影响工程价款的支付,导致拖欠工程款等现象的发生;个别招标文件存在潜在的不公平、不公证的要求或条款。
针对上述问题,虽然我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尺度等的要求加强了监督办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缺乏具体有效、较强操作性的依据和制约手段,因此,在我省的工程造价办理中,十分迫切地需要制定细化的、可操作性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补充完善国家尺度,便于尺度我省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活动。
二、编制目的引导、尺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的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预付款、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不成抗力、索赔、结算等计价活动,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有章可循,在公平、公正根底上,按照法律、法规、技术尺度的规定,公平自主的表达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引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依据《计价规则》、施工图纸、工程现场实际进行编制。
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准确、规范负责”。
那么怎样才能编制一个完整、准确、规范的工程量清单?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的划分和名称的定义、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二是清单项目实体的工程数量。
虽然《计价规范(规则)》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计价规则》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但是对项目名称的定义和项目特征的描述《计价规则》又无具体格式要求,这样以来一是初学者对项目特征的描述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怎么描述;二是有的造价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理解和做法不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于项目特征的描述还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对项目特征描述过于简单或根本不描述,使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构成要素;或者对项目特征描述过分复杂,使投标人报价时无所适从。
以上原因可能导致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进而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清,界线不明,造成工程建设的甲乙双方为此经常引起争议和扯皮。
因此,随着对规范的认识及掌握程度的不断深入,准确的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一环。
一、项目编码的设置。
项目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与《计价规则》的要求完全一致,第五级编码按规范的要求由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各级编码代表含义如下:XX XX XX XXX XXX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码(分两位)。
建筑工程为01;装饰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2.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两位)。
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规费和不可竞争费。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
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1、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
1、计费依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计取
1、计费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仅作参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06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高危行
5
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 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
减”。
2004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 会组织编制了“03规范”附录E“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
11
1 总则
•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 解读: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 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招投标”。
•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10
1 总则
•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 解读:本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 本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 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工 程计量与工程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 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与“03规范”宣贯教材将其定义 为“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相 比,“08规范”扩大到了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4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11造价员培训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11造价员培训
措施项目的变化
旧规范
新规范
序号 1
2 3 4 5
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时间: 2005-09-01 18:54:10 | [<<]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一、概况土(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共分3节10个项目。
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方回填。
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是拟建工程分项工程的实体数量”。
土石方工程除场地、房心填土外,其他土石方工程不构成工程实体。
但目前没有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是不动土可以修建起来的,土石方工程是修建中实实在在的必须发生的施工工序,如果采用基础清单项目内含土石方报价,由于地表以下存在许多不可知的自然条件,势必增加基础项目报价的难度。
为此,“计价规范”将土(石)方单独列项。
二、土(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一) 土方工程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冻土开挖,挖淤泥流砂,管沟土方6个项目。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4.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m3计算;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二) 石方工程石方工程包括预裂爆破、石方开挖、管沟石方3个项目。
1.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2.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3.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三) 土(石)方运输与回填土(石)方运输与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
三、有关项目的说明1.“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应注意:(1)可能出现±30cm以内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应描述弃土运距(或弃土地点)或取土运距(或取土地点),这部分的运输应包括在“平整场地”项目报价内。
2005定额解释
垂直运输层高是按3.3米考虑的,若层高超过3.3米时,每增高0.6米,指0.01米~0.6米,均按相应定额子目增加0.05系数,如再增高0.6米,指0.61米~1.20米按相应定额子目增加0.10系数,以此类推。
2.现浇钢筋混凝土贮水(油)池支撑高度是按多少米考虑的?现浇钢筋混凝土贮水(油)池支撑高度以4.1米以内为准,如超过4.1米以上的部分,超过部分参照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板、墙相应子目计算增加支撑的费用。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的支撑高度以3.6米以上的部分,如何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的支撑高度如超过3.6米,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例:超过0.2米,按超过0.2米的工程量计算,套用相应的柱、梁、板、墙每增1米的定额子目,如超过1.2米,按超过1.2米的工程量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乘以2。
4.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05年7月1日实施,与我省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了很大变化,应如何执行?(2006.4.25 太原第3期)答:2005年7月1日以后的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5.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05年7月1日实施,按此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是否执行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四章垂直运输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答:不执行。
(2006.4.25 太原第3期)6.现浇混凝土悬挑板(阳台、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带反挑檐的雨篷,翻起部分包括多少?(2006.4.25 太原第3期)答:带反挑檐的雨篷,如其高度(指板面至弯起顶面)超过60mm时,其超过部分的混凝土、模板应另行计算,按挑檐定额执行。
7.现浇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检查井的模板工程工程量如何计算?(2006.4.25 太原第3期答:按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整理)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推荐关键词: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总说明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和2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四、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五、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
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六、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05清单及定额详细解析
人工费调整问题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0‟25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 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 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调整增 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 但不得超过每工日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 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 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47元/工日,其价差 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 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 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 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1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 总价。 6、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工程量,分析机械台班用工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 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调整的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5]593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规费和不可竞争费。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
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1、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概述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费规范》(GB50205-2001)及有关标准修订而制定的省级定额标准。
该定额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的计量、计价和造价控制。
本文档主要介绍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的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便建筑工程中的相关人员了解该定额标准的基本情况,更好地使用它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二、定额标准的主要内容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本部分主要介绍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编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2. 项目列表本部分列举了定额标准中具体的包括工程材料、构件、部位、项目等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计算公式和标准计量单位。
3. 工程量计算本部分介绍了如何根据定额标准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具体包括:清单表的编制;定额表的使用;计算原则等。
4. 费用计算本部分介绍了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进行费用计算的方法。
包括:工程费用、单位工程造价的计算等。
5. 其他本部分包括了一些附加的内容,例如定额中所采用的常用词语解释等。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的规定,工程量计算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工程项目和量清单表的编制对于要进行工程量计算的建筑工程项目,首先需要明确工程所包括的各个项目和每个项目的数量和规格等信息。
然后,针对这些信息编制出工程量清单表,以便后面的计算。
2. 使用定额表根据工程量清单表,使用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中的相关定额表,找到与每个项目对应的定额项目,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个项目的消耗量。
3. 工程量计算根据定额表中各个项目的计算结果,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工程量。
4. 费用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进行费用的计算。
具体的费用计算方法包括:按工程费总额进行计算、根据单位工程造价进行计算等。
四、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定额标准,具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和使用价值。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描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描述指引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依据《计价规则》、施工图纸、工程现场实际进行编制。
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准确、规范负责”。
那么怎样才能编制一个完整、准确、规范的工程量清单?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工程的划分和名称的定义、工程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二是清单工程实体的工程数量。
虽然《计价规范(规则)》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应按《计价规则》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 的工程名称与工程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但是对工程名称的定义和工程特征的描述《计价规则》又无具体格式要求,这样以来一是初学者对工程特征的描述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怎么描述;二是有的造价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理解和做法不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于工程特征的描述还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对工程特征描述过于简单或根本不描述,使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工程量清单工程的构成要素;或者对工程特征描述过分复杂,使投标人报价时无所适从。
以上原因可能导致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进而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由于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不清,界线不明,造成工程建设的甲乙双方为此经常引起争议和扯皮。
因此,随着对规范的认识及掌握程度的不断深入,准确的描述工程量清单工程的特征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一环。
一、工程编码的设置。
工程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与《计价规则》的要求完全一致,第五级编码按规范的要求由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设置,各级编码代表含义如下:XXXXXXXXXXXX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码(分两位)。
建筑工程为01;装饰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2.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两位)。
如0103为建筑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3.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分两位)。
广西建筑工程2005定额
广西建筑工程2005定额总说明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全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
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依据: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5.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5.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5.5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建筑综合工日(一类)(22元/工日)和建筑综合工日(二类)(26元/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0.1 本分册采用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0.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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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沟
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
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
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
10402001矩形柱m3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构造柱与强提嵌接部分。
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构造柱与强提嵌接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柱高:@@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
、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
风板
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10606004钢挡风架t
沿沟展开面积计算
面积
捣、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