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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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
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2.08
•【字号】苏政办发[2010]17号
•【施行日期】2010.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
知
(苏政办发〔2010〕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任:罗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主任:赵克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张卫国副省长
黄莉新省委常委、副省长
何权副省长
徐鸣副省长
史和平副省长
李小敏副省长
曹卫星副省长
徐南平省长助理
樊金龙省政府秘书长
庞士勇省军区参谋长
孙玉义省武警总队总队长
成员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行南京分行、省地震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南京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邮政管理局、南京铁路办事处、徐州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工办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省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省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省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省政府副省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是省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润盛同志兼任。
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省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
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办理报送省政府、省应急委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承办省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