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揽投部存在问题和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型揽投部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各地城投公司发展中的共性问题
从各地城投公司的发展历程和经营模式看,城投公司本质上是政府出资、赋权经营,具有政府信用,体现政府意志,是政府信用与市场原理特别是与资本市场原理有机结合的产物。作为特殊的经济实体和企业法人,它既是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营运主体,依法享有出资人权利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又是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它受政府委托,既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营运、管理等任务;又要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实践表明,城投公司作为城建资金运筹和城建资产运营中心,在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多渠道、多层次融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健全的造血机制,部分城投公司融资功能日渐低迷,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甚至濒临破产。具体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可持续的融资能力缺乏。
各地城投公司在发展初期都凭借各地政府的强大信誉、良好的资金运营机制以及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获得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资金。
然而,毕竟城投公司涉及的绝大多数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项目,项目资金的收益有限,加之国家近年来对固定资产投资采取较为严厉的管理政策,使得城投公司的后续资金逐渐减少。此外,目前绝大多数城投公司的融资来源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也是阻碍城投公司继续融资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
2.债务规模普遍偏大,债务负担沉重,债务风险逐渐累积。
各地城投公司资金来源中最多的便是政策性银行大额贷款协议。目前,此类贷款已经成为各地城投最大的负债形式,债务风险逐渐累积。此外,类似负债项目面临的重大问题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不能够成为合法的债务人,若靠一个或多个代理人公司来举债,地方政府还不能以财政收入为支持来提供担保。因此,地方政府若举借了债务,债权人的权益是没有法律保护的。目前采取的通常做法是,债权银行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厅(局)出具承诺按期、如数偿还债务本息的正式文件,这种文件仅具有安慰函的性质,但不能成为正式的法律依据。
因此,考虑到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负债中的种种风险,2006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名为《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27号),其中规定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一切对政府的打捆贷款和授信活动,并且严肃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为贷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变相担保。
3.投资模式与运营机制有待创新,项目收益率较低。
由于城投公司是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大多数城投公司在经营方面缺乏项目自主权,主要承担公益性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这些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报率低或根本无回报。特别是许多项目建设仍延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重建设、轻经营,重形象、轻管理。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分散、管理分散、资金分散,阻滞了建立多元化融资体制的进程。由于政府仍按计划经济模式直接参与城市经营活动,为调动所谓的各方积极性,多方筹措资金,往往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交给多个部门负责,这在短时间内保证了工程资金和进度,但从长远看,它所带来的资金分散、人力分散、管理分散却不利于开展资本化运作、吸纳民间资金、盘活城建存量、内外举债等多元化融资的尝试。另一方面,资金回收周期太长,使用效率低下。作为一个可盈利或准盈利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投资(借贷)→经营→回收→还贷(有盈利)→再投入的一个过程。由于一些城市中资金经过多个部门的道道关卡,不仅数量减少,使用效率大大降低,而且回收时间拉长,给企业再投入增加了压力。如在一些城市中,城投公司主要承担的老城区旧城改造土地拍卖项目,从计委立项到土地拍卖后土地出让资金到位少说要一年。如此长的周转期,捆住了企业再投入再发展的手脚。
对进一步发挥城投公司投融资功能的建议
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种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城建平台相继成立。这些服务于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存在平台,为各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完成了大量的融资,对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提升本地城市形象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与此同时,这些平台积极跟随政府职能转变和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变化,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勇于探索融资渠道、大胆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实践,创造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可借鉴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先进经验,像通过土地出让和运作筹资方式;市政公用项目如公交、燃气、污水、自来水、垃圾处理等的BOT、TOT以及产权和股权转让融资;此外还有城建资产的资产证券化(ABS)融资方式等,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但是,作为跟随和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目前三个投融资平台的运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具体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
1、资产负债率偏高
据我们的调查,目前绝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使这些企业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他们为政府项目所进行的进一步融资,同时企业在推动多元化的融资创新方面也难以发挥作用。
2、财务风险较大
由于所有的政府城建平台都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往往投资量大、效益产出慢。因此这些企业的资金运行经常是捉襟见肘,处于“借新债还老债”的模式下。
这些城建平台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流转风险、偿债风险和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上。只是反映出的情况有所不同。(1)资金流转风险,它基本出现在那些没有稳定的利润来源、高投资、高负债、低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受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影响较大。(2)偿债风险,主要是由于负债结构的影响,导致按期偿还银行本息出现困难,往往是“拆了东墙补西墙”,且受金融货币政策的刚性制约和影响非常大。这主要出现在资金供给不足,负责结构不合理的企业(3)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是指企业当每年的资金收入不够偿还银行利息情况下,不断用平台的有效资产填补缺口,导致企业的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情况。
3、后续融资压力不减
这几年全国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量日益加大,并且有一种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势。各地政府结合未来的“十一五”规划,均提出了大强度的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绘制的城市建设蓝图也非常宏伟,因此,对各地城建平台而言,未来的融资压力可想而知。我们相信,各地城建投融资平台都在想方设法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寻找融资突破口,但是如果不能在城投公司的定位和运作,在城投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