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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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
HSE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完整的应急体系并维护运行,满足事故(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的管理。
1.3 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3.7 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1.3.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9 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10国办函〔2014〕119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11 2006年1月22日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术语和定义
1.4.1突发事故(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4.2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
案。
1.4.3应急准备
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4.4应急响应
指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4.5 应急救援
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4.6应急恢复
指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5 工作职责
1.5.1董事长
负责公司级应急预案的批准发布。
1.5.2 公司总经理
负责应急预案的评审、演练等的组织领导工作。
1.5.3公司分管领导
1.5.3.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应急预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1.5.3.2协助总经理做好应急预案的评审、演练、培训、修订等组织工作。
1.5.4 HSSE部
1.5.4.1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1.5.4.2负责组织指导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1.5.4.3负责公司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的策划并组织实施。
1.5.4.4负责指导生产厂(中心)应急体系的建立,并对应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1.5.5生产运行部
1.5.5.1 参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
1.5.5.2协助HSSE部做好预案演练的策划、准备和实施等工作。
1.5.5.3参与应急预案的培训、修订工作。
1.5.6 其它部门
1.5.6.1 参与制定公司应急预案并参加演练。
1.5.6.2 负责相关应急预案的评审、培训、修订工作。
1.5.7各生产厂(中心)
1.5.7.1负责编制、评审、培训、修订现场处置方案。
1.5.7.2做好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准备工作及参加演练,并定期对本生产厂(中心)的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演练。
二、工作规定
2.1应急预案的分类
2.1.1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1.2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1.3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4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2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准备
2.2.1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全面分析公司的危险因素,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事故危险源。
2.2.2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客观评价公司应急能力。
2.2.3收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2.2.4收集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救援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公司技术资料等)。
2.2.5结合公司职责分工,成立以公司部门、生产厂(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3应急预案的编制
2.3.1应急预案的编制基本要求:
2.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3.1.2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及危险性分析情况。
2.3.1.3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2.3.1.4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本部门、生产厂(中心)的应急能力相适应。
2.3.1.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2.3.1.6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2.3.1.7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3.2 HSSE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生产厂(中心)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2.3.3 各生产厂(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负责制定本单位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2.4应急预案的评审
2.4.1 HSSE部组织有关部门、生产厂(中心)有关人员对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各生产厂(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听取社会相关方的意见。
2.4.2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2.4.3公司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发布,生产厂(中心)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经评审后由生产厂(中心)负责人签署发布。
2.5应急预案的备案
2.5.1发布实施的公司HSE应急预案,由HSSE部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2.5.2 生产厂(中心)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报HSSE部备案。
2.5.3 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2.5.
3.1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2.5.
3.2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5.4 HSSE部对各生产厂(中心)备案的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以文件清单的方式进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并指导编写。
2.5.5 HSSE部指导、督促检查各生产厂(中心)做好现场处置方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相关流程。
2.6应急预案的培训
2.6.1 HSSE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6.2 应急预案发布后,公司以及生产厂(中心)应组织预案适用的各级人员进行学习,确保预案适用人员掌握预案内容。
2.6.3公司应急预案的培训对象是全体员工。
2.6.4生产厂(中心)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对象为生产厂(中心)的管理人员、班长、操作工。
2.6.5 HSSE部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HSE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使全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2.6.6各生产厂(中心)负责本单位人员现场处置方案的学习培训工作。
2.6.7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2.7预案演练
2.7.1应急预案的演练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2.7.1.1公司的演练以大型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为主,主要是通过演练,检验各个应急环节存在的问题。
2.7.1.2生产厂(中心)的演练可以在装置现场进行现场处置实战模拟演练;也可以采用桌面演练的方式,对预案内容和各个环节进行检验;也可以强化空气呼吸器、灭火器材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
2.7.2各生产厂(中心)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参加公司组织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演练,提高本单位HSE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7.3 HSSE部制定公司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7.4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HSSE部或生产厂(中心)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填写《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2.7.5 HSSE部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2.7.6各生产厂(中心)对各自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报HSSE部。
2.7.7 供应销售部和生产厂(中心)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7.8 生产厂(中心)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或者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
2.8 应急预案的修订
2.8.1 应急预案应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其记录《应急预案变更记录单》应归档。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因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2.8.3各生产厂(中心)及时向HSSE部报告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2.8.4 HSSE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对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2.9奖励与处罚
2.9.1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HSSE部可以建议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9.2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HSSE部给予批评,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或未按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力量和装备的,由HSSE部建议公司给予处罚。
三、附则
3.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若以往相关制度与本规定有相冲突处,以本规定为准。
3.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HSSE部所有。
四、附件
4.1 ZG-106-2019-020-J1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
4.2 ZG-106-2019-020-J2 应急预案变更记录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
ZG-106-2019-020-J1
应急预案变更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