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申请、评定、使用和管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绿色建材是指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安全和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建筑材料。

第四条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行政府指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以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按照产品的可持续性、环境友好性、能源节约性、健康安全性、社会责任性等指标进行评估和认证。

第二章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申请和评定
第六条申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第七条申请企业应当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的技术规范、性能检测报告、生产工艺流程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评定由行业权威机构负责,评审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评审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评估、抽样检测等工作,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评审组应当依据相关的评价指标和要求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进行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发放绿色建材评价标识。

第三章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使
用标识,并定期进行检验和审核。

第十二条构建标识使用追溯和监管体系,确保标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滥用和虚假标识的出现。

第十三条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使用应当在产品上清晰可见,并在企业
宣传和广告中予以体现。

第十四条对于违规使用、滥用和虚假标识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
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宣传和推广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
高公众对绿色建材的认知度和使用意识。

第十六条举办绿色建材展览、论坛等活动,推介和展示绿色建材的应
用和成果。

第十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绿色建材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相关政
策和财务支持,鼓励企业生产绿色建材。

第十八条强化绿色建材相关产业链的协作和合作,促进绿色建材的研
发和应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滥用、虚假使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将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评审组成员泄露评审信息、接受贿赂等违法行为,将追
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绿色建材评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