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热灭菌设备的灭菌程序验证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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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SF450干热灭菌箱的灭菌程序验证。
2 技术依据
2.1 现行版中国药典二部附录。
2.2 Memmert公司编写的SF450高压灭菌器使用说明书。
3 校验器材
3.1 生物指示剂:枯草黑色变种芽孢生物指示剂菌片(ATCC9372)
3.2 验证的灭菌温度和时间:160℃,120min
3.3 耐热参数:该指示剂菌片含菌量应为5×105~5×106cfu/片。
在温度为160℃±2℃的条件下,存活时间≥3.9分钟,杀灭时间≤19分钟。
4 验证方法
设定灭菌温度160℃,将待干热灭菌的器具装入烘箱,将三支枯草黑色变种芽孢生物指示剂(菌片)置于培养皿内,放在烘箱的上、中、下层不同部位。
并另取一支未经灭菌生物指示剂一起培养,作为阴性对照。
开启烘箱进行试验,共进行三次。
将三次满载试验的枯草黑色变种芽孢生物指示剂,按无菌操作法转移至培养液内,置37℃培养箱培养48小时。
5 结果判断
生物指示剂经37℃培养箱培养48小时,若为红色澄清液体,则需继续培养至7天,仍不变色,则为阴性;若变为黄色混浊液体,则为阳性。
阴性对照应由红色变为黄色。
6 记录与结果
6.1 记录:将验证情况记录在《干热灭菌设备灭菌程序验证的原始记录》上。
6.2 结果:应综合验证结果,将验证结论记录在《计量仪器校验报告》上。
经验证合格的仪器可以正常使用;结果不符合时,应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的有关条款。
7 验证周期
验证周期为12个月。
编写人:汪倩雯
审核人:李珏
核准人:郑金琪
批准人:赵维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