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
安全性,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包括电力输
配电线路、变电站、发电设施、电力设备、电力通信线路等。

第二章电力设施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等,应当依法履行
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电力设施的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对设施的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设立围墙、安装防护装置等。

第五条电力设施的使用者、管理者等,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要
求使用设施,严禁非法占用、损坏或移动电力设施。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
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固设施结构、设置防雷装置、规划合理的设施布局等,以防止设施因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件而受损。

第八条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的设施保护制度、加强设施巡检和维护、设立设施保护专项经费等,以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和处罚
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定期检查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对于违反电力设施保护规定的行为,由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故意损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应当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对于已经存在的电力设施,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保护工作的整改,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文本内容,具体法律条文以官方发布的版本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