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重点: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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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重点:消费税
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重点: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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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课税对象:特定消费品(个别消费品、奢侈品、行为)
目的:调节收入、增强税制累进性、限制一些有害商品的消费
1、纳税义务人:单位、个人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境内:起运、所在地
委托加工:提货时,受托方、代扣代缴
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时
2、纳税环节:
单一环节: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
(1)生产环节:销售时
自产自用:1)本企业连续生产用,不纳税,2)其他方面,移送使用时
(2)委托加工环节:交货时
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3)进口环节:报关进口时
进口报关者报关进口时
(4)零售环节:
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零售环节
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
3、征税范围:2006年4月1日起,14个税目
4、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5、计税依据
从价计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含消费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从量计税:重量、容积,数量
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6、应纳税额计算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2)从量计税: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税额标准
(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销售额 * 税率 + 销售数量 * 税额标准
(4)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不纳税
用于其他:同类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 成本 + 利润 )/ ( 1 —消费税税率 )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5)委托加工
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受托方同类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 1 —消费税税率 )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6)进口
组成计税价格 =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 1 —消费税税率 )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7)金银首饰
1)零售环节销售额折算
应税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未分别核算
组成计税价格 = 购进原价 * ( 1 + 利润率 )/ ( 1 —消费税税率 )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4种情况
(2)自产自用:移送当天
(3)委托加工:提货当天
(4)进口:报关进口当天
【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重点: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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