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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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管理实践
(一)提升管理效能。
坚持 “权责一致、赋权增效”原则,赋 予区县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教育机 构审批设立与编制调整权限。
各 区县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教职 工编制总量范围内,依据本区域 教育发展需要,可自主调整设立 教育机构,动态调剂各校教职工 编制,并将设立调整事项及时报 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有效提 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二)加强智能化管理。
升级
新一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
统,在管好现有事业编制的基础
上,专门开辟周转池编制、备案制
编制管理模块,设置数据统计、调
整监测、效益分析等功能,对用
编计划执行、编制调配使用、人员
进出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科学
评估,全面掌握编制资源配置现
状和动态投用情况,有力保障了编
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精准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
联合
市教育局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
查等方式,结合事业单位法人信
息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
作,对全市教育领域执行机构编
制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实行定
期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公办中小
学混编混岗、私自占用教职工编
制以及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违
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切实维护
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严肃性。
请島深化徐合行政托泫故革
•青岛市委编办
青岛市进一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围。
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规范机构设置,突出行政执法主责主业;提
升执法效能,明晰执法分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强化
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结合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青岛市在基本完成城市管 理、文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 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改 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综合执 法改革范围,重点突出规范优化 提升,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一、优化职能配置,
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
青岛市在整合部门行政职责 的同时,大力整合领域内行政执法权限,合并执法队伍,推进一个领
域内一支队伍执法。
如在市场监管
领域,青岛市整合原工商局、质监
局、食药监局,以及物价、反垄断、
知识产权等相关职责,组建了市场
监管局,相应成立市场监管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集中承担工商、质监、
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商务,
盐业等职责。
在组建文化和旅游局
的基础上,将文化、广电、新闻、版
权、文物、互联网、旅游等领域执
法事项统一交由市文化市场综合
行政执法队伍承担。
结合承担行政
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在剥离原公路
局、运管局行政职能基础上,将分
散在原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
高速公路管理处等14个部门的300
多项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交由市交
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
二、规范机构设置,
突出行政执法主责主业
近年来,大量人员编制集中
在行政岗位,执法队伍“机关15
化”倾向越来越明显,综合管理 机构强、一线执法队伍弱问题突 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规 范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结构,推 进“精干强枝”改革,大幅减少 行政执法队伍内设的综合管理 机构,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力量。
改革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 关处室由5个压缩为2个,执法勤 务机构由4个增至8个,单独设置 监督指挥中心和法制督查大队, 人员编制大力下沉基层执法勤 务一线,执法勤务人员占比增 至 92%。
三、提升执法效能,
明晰执法分工
不同领域行政执法队伍之 间、市级与县级之间执法职责边 界模糊是造成重复执法、一事 多罚的重要原因。
以文化市场监 管为例,青岛市2010年以来开展 文化市场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改革,经过多年实践,在机 构设置和编制配置等方面形成 了较为成熟规范的模式,问题 主要集中在执法层级和执法分 工不清晰方面。
针对此类行政 执法机构,青岛市着重调整理顺 执法职能。
一是在娱乐、演出、 互联网上网服务、出版物经营 等传统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按照 “谁审批谁执法”的原则划分 执法权限;二是在版权、网络执 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要求 较高的领域,明确以市级执法为 主;三是在旅游领域,综合考虑 一线执法、靠前执法、限时处置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等执法要素,采取以区级执法 为主的体制。
四、完善协作机制,
加强执法联动
行政执法“各自为战”不仅 影响执法效率,而且容易造成 执法漏洞。
为此,青岛市着力在 建机制上下功夫,确立“宁可向 前一步形成监管交叉,绝不退 后一步造成监管缝隙”的原则, 重点在点多、线长、面广的领域 构建执法联动机制。
一
是建立
改革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综合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 度,对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 规章中的争议,明确由司法行政 部门负责协调。
二是健全“双联 系、双指导”机制。
出台了《关于 进一步完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 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 求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 门建立健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 制;同时理顺不同层级之间的监 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实行“双联 系、双指导”,区市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共 同接受市级的指导协调,分工协 作。
三是完善联打联动机制。
比 如在海上旅游领域,印发《关于 建立海上旅游监管工作体制机 制的通知》,成立青岛市海上旅 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 立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机制, 明确相关部门和有关区(市)政 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加强 协调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工作合
力。
三年来,领导小组组织9家 成员单位,开展海上旅游专项 整治行动35次,出动执法力量 8300余人次,受理处置投诉320 多起,净化了海上旅游经营环 境。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机构与 公安机关联席会议、联合会商、 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行政执法 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惩重处违 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执法监督,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 以及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 问题,青岛市从体制机制人手,构 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一
是设立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全 市行政执法监督和综合协调工 作,推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查处 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违规 行为。
二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 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农业 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 场监管等12个部门及其行政执 法队伍中,设置行政执法监督处 (科)室,对本领域行政处罚决 定、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合法 性审查,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等有关事项,对日常行政执 法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是坚持 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行 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 明、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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