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评估是为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工作。
下面是一个教
学质量评估的实施方案。
1. 设定评估目标:确定评估的目标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了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还是为了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等。
根据目标来确定评估的侧重点。
2. 制定评估指标:根据评估目标,制定评估的具体指标。
例如,可以评估教学目标的
达成程度、教学方法的适用性、学生的学习兴趣等。
3. 收集评估数据:根据制定的评估指标,采集相应的数据。
可以通过学生问卷调查、
课堂观察、听课评议等方式来收集数据。
4. 数据分析与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得出评估结果。
可以使用统计
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或者通过整理和归纳的方式得出结论。
5. 反馈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向相关人员反馈,包括教师、学生以及教育管理部门等。
可以通过编写评估报告、召开评估结果汇报会等方式进行反馈。
6. 制定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可以针对评估结果中存在的
问题进行改进,或者对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
7. 进行跟踪评估: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评估,以了解改进措施的效果并进行调整。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具体的实施过程和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及时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和监控,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学院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简称“教学评价”)。
具体办法及要求如下:一、评价对象范围1.全院每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所有专、兼、聘教师。
2.对同一学期内同时担任二门及以上课程任务的教师,原则上其所担任的每一门课程都要接受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并把各门课程评价成绩进行加权平均计算,作为其当学期的成绩。
3.新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期间正常参与教学评价,单独排序。
二、评价组织与领导教学评价工作在学院学术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教学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工作安排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由教学单位、教务处共同实施。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本评价办法,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评价条目,加强过程评价,注重原始评价材料积累,做到教学评价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方法教师教学评价,由教学常规检查评价、教学过程及效果评价、学生评价、教学建设工作评价四部分构成。
1.教学常规检查评价:按照考核项目主要观测点和评价指标(A等)标准,采取评价等级,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主要为教学任务接受、教学文件制定、教学执行、教学活动、业务素质提高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各单位每学期根据学院教学检查、教学活动要求对承担本单位开出课程的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加以评价,汇总和统计本单位评价结果,学期末上报教学评价工作办公室。
2.教学过程及效果评价:按照考核项目主要观测点和评价指标(A等)标准,采取评价等级,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各单位每学期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开出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课等考核活动,全面考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师德建设、课程把握、教学内容、教学实施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汇总和统计本部门任课教师的评价结果,学期末上报教学评价工作办公室。
领导干部听课、学院督导组听课情况由教务处汇总后及时向开课单位的负责人转报,作为教学过程及效果评分的参考。
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学活动的效果、效能、效益进行综合评定的一种方法。
以下是常用的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1.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的反馈来评估教学质量。
可以使用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询问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2. 同行评价:利用教师组织的评课、观摩课和教学交流等形式,邀请教学同行对教学进行评价。
同行教师可以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改进教学质量。
3. 教学观察评价:由专家或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教学观察,通过观察教学过程和学生表现来评估教学质量。
可以通过评分表、教学观察记录等方式进行评价。
4. 教学成果评价:通过考试成绩、作业质量、实验报告等学习成果来评估教学质量。
可以通过评分、成绩分析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5. 教学效果评价:通过比较教学前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来评估教学质量。
可以利用教学实验、教学研究等方式进行评估。
6. 教学反思评价:教师自我评价是一种重要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法。
教师可以通过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常用的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不同的评估方法可以互相补充和支持,全面评估教学质量。
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
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校长期以来在课程教学评估的实践经验,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遵循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学生评估为基础,院(部)评估为主体,建立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通过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收集教学工作的状态数据,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的目的。
二、评估的原则(一)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评估须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
探索并完善科学评估手段,积极鼓励所有师生及相关人员严肃认真地参与教学评估。
(三)以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为中心的原则。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教学评估工作的重点。
(四)校级评估与院(部)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院(部)评估是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基础和主体。
充分发挥院(部)在教学评估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
三、评估的对象凡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每学期授课课时不少于30个计划学时、承担全日制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和兼职教师)。
四、评估的组织(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的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教务处为校教学质量评估的日常机构,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具体操作。
(二)各院(部)负责本单位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院(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各单位至少要一名同志负责本单位有关评估的事务性工作。
院(部)教学质量评估小组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评估实施规范,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校设立专家组。
专家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教学督导员由学校选聘高资历教学专家担任。
督导员代表学校对日常教学工作和课程教学质量进行随机评估。
五、评估的实施(一)评估的内容、分值和等级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由院(部)评估、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员随机评估三项组成。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近年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成为了学校发展中备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如何科学、全面地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在以下十二个方面展开回答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一、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该体系应该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全面反映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
二、制定评估指标和标准评估指标和标准是评估工作的基础。
评估指标应该涵盖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教学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
评估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可行,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确定评估方法和工具评估方法和工具是实施评估的关键。
可以采用考试、问卷调查、教学观摩、实地督导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工具的设计应该合理有效,能够反映学生对教学的真实反应。
四、加强师资培训教师是学校教育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加强师资培训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该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机会,鼓励教师参加专业研讨、教学观摩等活动,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五、广泛开展家长参与家长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参与者。
学校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合作,了解他们对学校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建立教育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学校教育质量信息公示是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该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向社会公众、学生和家长等进行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七、加强学校自我评估学校自我评估是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该建立自评机制,不断反思和总结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寻找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八、实施动态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该随时对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在评估工作中要注重及时反馈信息,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为学校的改进提供指导。
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一、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当前开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针对理论教学等课堂教学环节,今后对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验教学、各类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也要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对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既要检查教师的讲课水平,还要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参与教研活动情况。
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办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落实到教师的每一门课程。
教师各课程的评价总分由专家评教、学生评教、部门评价三部分组成。
1.专家评教由校督导组、学院评估工作组及教研室共同组建专家组,以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专家评教。
专家组要努力将听课面覆盖到教师的每一门课程,力求评教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教师各门课程的讲课水平。
教师对专家评教结果不满意时,可递交书面申请要求重评。
若获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并重新安排了专家评教,则将后次评教结果记入档案。
2.学生评教学生评教的“机读卡”由学校制作,学生评教的统一协调由教务处负责,学生评教的具体操作由各单位落实。
评教前,各单位要在学生中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评教中,教务处(学工处)派人协助、督查;评教后,教务处协助各单位完成“机读”工作。
机读数据经教务处备份后交各单位作统计,各单位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并上报学生评教分析报告。
3.部门评价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牵头,教研室负责实施。
主要任务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如大纲执行情况、作业批改情况、到课率、课堂纪律、课堂笔记、课程合格率等)与参与教研活动(如学科建设、教研室活动、全校性教学活动等)情况,以引导教师注重教学效果,参与教研活动。
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总分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学生评教占50%、专家评教占30%,部门评价占20%的比例计算。
其中,专家评教原则上采用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小组打分,在小组成员未能给全体教师打分情况下,采用督导打分值计算;部门评价由教研室实施并将结果上报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组审定后确认。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程序
公布并发放新一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适用版本
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5
春学期
开学时
公布新一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计划
院(系)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计划
6
毕业实习阶段
组织毕业实习;
指导教师布置学生带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进行毕业实习
专业系
⑴毕业实习计划
⑵实习指导书
⑶学生实习报告
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定稿
16
学生根据毕业答辩的“质量标准”(见答辩小组评分表),在教师指导下准备答辩
指导
教师
17
毕业答辩
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评分表
18
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
答辩委员会
总评成绩审定表
19
报送成绩和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系(院)
20
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教务处
21
春学期末
教师指导学生整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系(院)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
22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总结
23
暑假
随机抽取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送外校进行质量评审
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校级后期检查(检查程序号12~22的质量证据)、总结评比。
注:以上是毕业设计(论文)周期为一学期的程序,周期为一学期以上时,各环节时间相应调整。
⑷教师指导实习小结
7
毕业实习结束后壹周内
进一步落实各个学生的课题,填写、发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指导
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8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教育教学评估处-盐城工学院[管理资料]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手册简明目录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 (1)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程序 (8)盐城工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的指导意见 (10)盐城工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指导意见 (13)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文本表述规范 (17)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的引用与著录方法 (21)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质量标准 (24)(1)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标准 (24)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24)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价意见及评分表 (27)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及评分表 (28)盐城工学院毕业论文评阅意见及评分表 (29)盐城工学院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查表 (30)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价表 (31)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审定表 (32)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报告)格式质量标准 (33)毕业设计(论文)图样和其他文件格式质量标准 (33)(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质量标准 (35)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计划质量标准 (35)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3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标准 (36)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质量标准 (3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质量标准 (37)盐城工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暂行规定 (38)附件:盐城工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39)盐城工学院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暂行规定 (41)附件:盐城工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42)盐城工学院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46)盐城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48)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49)附件: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50)格式示例 (53)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67)对本手册电子版的说明 (69)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专业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传承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办学传统,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建立过程监控与结果评价并重的质量体系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质量核心,多元评价,全面覆盖”的原则,分类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对本科教学质量进行动态检查和全面评价。
“以评促教、以评促优”,营造“教师重教学,学生重学习”的校园氛围,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学校全面准确地掌握教学状态提供信息,为学校教学管理、教学奖励、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提供依据。
第二章评价对象与指标体系第三条评价对象包括所有承担全日制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任课教师。
评价内容包括教师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各教学环节,具体标准以《XX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实施办法(修订)》(教函(2017)21 号)为准。
第四条各教学环节的评价,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以注重学生学习与全面发展为核心,着重从师德师风、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行为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要求以课程评估、课堂质量评价相关办法为准。
第五条按照评价主体,评价指标分为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教学管理人员评价和教师自评等维度。
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指标侧重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教学管理人员评价指标侧重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教师自评侧重教学反思和自我改进等。
第六条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遵循科学公正、因势利导的原则,根据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动态修订和完善;尊重不同学科教学规律和教学任务的差异性,不搞“一刀切”,以二级院(部)(以下简称“院部”)为单位,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标准制定本院部分类评价标准,交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审核备案。
第三章评价实施与组织第七条评价由学校和院部组织,以院部为单位,对评价对象统一进行综合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领域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学校教育质量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
为了更好地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概述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需要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并采取措施改进和促进学校的发展。
这样可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为学生的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指标在制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时,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评价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教学能力:包括教师的教育背景、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2.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成果、学生满意度和教学管理等。
3.教学环境:包括教学设备、教学资源和校园环境等。
4.教学效果:包括听课评估、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评价等。
五、评价方法在评价学校教学质量时,也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评价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问卷调查:可以通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2.教学观摩:可以邀请其他学校或教学机构的教师到学校进行教学观摩,从而了解其他学校和教学机构的教学质量。
3.听课评估:可以通过听课评估来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客观测试:可以通过客观测试来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考试成绩。
六、总结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自身教学质量,及时改进和促进学校的发展,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因此,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
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
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试行)1 目的通过策划和实施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明确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的计划、准备、实施的内容和责任者,明确评价工作程序,保证教学工作质量系列评价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从制度上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公平。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质量系列评价。
本文件的“教学单位”指二级院(系)、教学部、实验教学部、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
3 职责3.1 教学督导委员会相关职责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的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
3.1.1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和执行“学期(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计划”,并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并保证它们的一致性。
3.1.3 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发布校级评价结果报告、对校级评价不符合项下达通知并进行整改跟踪。
3.2 职能处室相关职责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少数二级指标,由相关职能处室评价;大多数二级指标,由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价,具体分工见《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材料及分工》中“评价者”栏目所列。
3.3 教学单位相关职责3.3.1 自评教学单位对教学工作质量自查自评,应当贯穿教学全过程。
严肃认真的自评是进行校级评价的前提,教学单位要在校级评价时间的前一周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详实的自评报告。
不完成规定自评的教学单位,不进行校级评价,教学工作质量暂以“四等”记载。
3.3.2 对所属教学单位和教师评价a)院(系)、部要在校级评价前完成对所属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教学工作质量的全面评价;完成复查和审批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
b)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要在校级评价前完成对所属教学任务的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c)教学单位要在校级评价时间的前一周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对应项目详实的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
不完成规定评价的教学单位,不进行对应项目的校级评价,对应项目的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暂以“四等”记载。
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师资队伍建设评价评分标准
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师资队伍建设评价评分标准
注:①师资队伍建设评价占年度考核比重为25%。
②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所在的教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评价起评分为10分,超过起评分的分值方可记入总分。
③“当年净增加博士数量”一栏中的分值计算,根据《盐城工学院2012年人才引进计划和待遇》中的不同类型设置不同系数:A类博士的系数为
1.5;紧缺专业B类博士为1.2;一般专业B类博士为1。
④当年净增教授(正高)数量如已超出本学科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则实行分值封顶和不计加分。
“净增加教授、博士数量”得分超过规定分值不
计入总分,只计为附加分,作为单项奖排名的依据。
⑤凡校内兼职教师中当年净增加的教授、博士数量一律计入学科归口的教学院(部)。
⑥师资队伍建设评价中的“师资队伍结构”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得分由人事处负责审核;“实践教师队伍建设”得分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工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修订)
工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修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教”)是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有效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和教改,不断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教范围本方案中的评教课程范围包括所有为开设的理论课、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暂不包括理论课中的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评教规程评教由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学院评教三部分组成。
其中,学生评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同行评教和学院评教评分别占总成绩的20%。
1.学生评教学生评教通过教务处网上评教系统进行。
所有学生均须进行网上评教,学生评教在学期末完成。
2.同行评教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评价工作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3.学院评教学院评教由院领导和各系主任联合完成。
通过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检查、学生意见反馈等途径发现并经核实的课堂教学中存在问题的课程进行评分。
三、评教数据处理最终评教结果为学生评教结果、同行评教结果和学院评教结果三项合成后的综合得分。
学院将对学生评教结果排序前5%和后5%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与上一年度对应学期学生评教结果进行分析统计,对偏差较大的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进行书面复评。
最终评教结果将进行核实确认,对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教结果,学院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对评教结果进行重新认定。
各系可根据评教结果、课程性质构成特点等情况调整优秀课程分布,评定办法由各系自行确定并报送学院教科办存档。
四、评教结果的使用评教结果将作为我院教师评优、绩效工资考核及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院教学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教学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一、评价目的通过教学评价,客观反映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结果,引导教学过程正确、有序地进行,帮助教师发现问题、了解学生学习状态,为加强本科教学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可靠信息和科学依据。
二、评价原则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和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三、评价实施(一)评教1、评价对象:每学年内担任本科学生理论或实验授课的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
2、评价实施(1)教学督导组评价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课堂听课一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填写完整的记录统一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存档。
(2)教研室组织同行教师评价教研室和实验室每学年组织一次本教研室所有教师间的同行评价,对授课质量进行随堂评估。
评价使用《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用)》和《大学实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用)》;评价资料由教研室和实验室保存,并将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学院备查。
(3)教研室组织学生评价教研室和实验室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对本教研室所有教师每门课程授课质量进行随堂评估。
学生评教使用《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和《大学实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并且每次参与评教的学生人数不少于30人(实验课不少于20人);评价资料由教研室和实验室保存,并将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本学院作为教师教学整改的依据。
3、评价结果(1)评价结果等级的确定:分为A、B、C、D共4个等级。
A级:285分;B级:75~85分;C级:60~75分;D级:V60分。
(2)评价结果属于C.D级的报给教研室进行试讲合格后才能准予授课,并进行针对性跟踪性听课。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一、背景介绍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学生成绩水平。
对于学校来说,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
二、评价目标1. 全面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2. 评估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性,提供改进的依据;3. 了解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教学策略和课程设置;4. 评估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资源的有效使用情况。
三、评价内容1.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课程、教学环境、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价,反映学生对教学质量的感受和意见。
评价内容包括教师授课方式、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教学资源的充足性等。
2. 教师评价学校内部对教师进行评价,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授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课堂观察、问卷调查、教学设计等。
3. 学生成绩评价通过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作业水平等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水平。
同时,要结合学生群体的整体水平进行评估,以避免片面评价。
4. 教学管理评价评估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包括班级管理、课堂管理、教材使用、教学设备等方面。
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教学管理的科学性等。
四、评价方案1. 组织评价工作学校应组织专业教师和教育专家参与评价工作。
同时,可以邀请学生及其家长参与,以增加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2.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目标和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应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生成绩评价和教学管理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 确定评价方式评价方式可以包括问卷调查、访谈、课堂观察、教学设计分析等。
评价方式的选择应根据评价目的、学科特点和评价对象的需要进行灵活确定。
4. 进行评价数据分析和报告对评价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形成评价报告。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量化和定量评估的一种方法。
它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下面是一份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旨在帮助学校或教育机构建立科学、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一、评估目标和原则评估目标:准确客观地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为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方向和方法。
评估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全面综合、量化指标。
二、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1.教学设计能力:评估教师是否针对学生需求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评估指标可包括教案的完整性、教学目标的明确性、教学模式的多样性等。
2.教学组织能力:评估教师是否能够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任务,评估指标可包括课堂的组织形式、学生参与程度、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等。
3.教学方法和手段:评估教师是否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评估指标可包括教学语言的准确性、教具的运用情况、互动教学的程度等。
4.评估方式和工具:评估教师提供有效的评估方式和工具,评估指标可包括评估工具的科学性、评估过程的规范性、评估结果的可靠性等。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1.评估准备: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时间、对象、范围和目标。
调查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2.评估实施: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课堂观察、听课记录、学生问卷调查、反馈讨论等,对教师进行评估。
可以邀请其他教师或教育专家参与评估。
3.评估结果分析: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教师的教学优势和不足,找出改进的方向和方法。
4.反馈和改进:向教师提供评估结果,帮助教师认识自身的不足,并提供改进建议。
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提供支持和资源。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结果可以用于教师评优晋级、聘用和奖惩,也可以用于课程改进和教研活动的指导。
学校和教育机构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教研活动的安排,提供针对性的教师培训计划。
五、评估质量监控和改进建立评估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定期回顾评估实施情况,分析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增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价目的(一)为学校领导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全面掌握教师教学状况和教师队伍的现状提供信息,为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二)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进教学,同时为教师考核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
(三)通过有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主要任务: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2.组织落实本单位教师教学的同行评教和教学管理人员评教工作。
(二)下设工作小组组长:成员:主要任务:1.及时安排听课、评课和评教准备工作等事宜,协助学校做好评价工作;2.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或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3.向被评教师反馈评估结果;4.对评价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教务处汇报相关情况。
三、评价原则、对象及形式(一)评价原则1.全面、客观的原则;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3.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价对象我院承担全日制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专任教师以及行政兼课、返聘、外聘教师。
(三)评价形式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教学管理人员评教三部分组成。
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侧重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教育观、学生观等方面内容;同行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侧重教学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及教学效率等方面内容;教学管理人员评教也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侧重于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教学目标的执行与完成情况,以及教学行为达标等情况。
教学过程检查与质量评价办法
教学过程检查与质量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单位(以下简称“学院”)教学管理,检查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情况,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评价内容涉及学院教学全过程中主要环节及教学效果。
第三条定义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是对教学活动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过程。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教务处是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的归口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评价业务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一)组织策划和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二)教学质量管理评价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第六条各系是负责教学评价的主要部门,主要负责:(一)组织策划各专业教学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二)各专业教学质量管理评价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第七条评价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第八条评价方式:学生评教、课堂教学考核评价、常规教学检查评价。
第九条学生评教(一)教务处每学期安排系组织学生座谈会不少于两次,做好座谈会记录,并与任课老师交换意见;(二)每学期期中、期末由教务处组织班主任向学生进行教师授课情况调查,并认真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交教务员统计、整理、存档。
第十条课堂教学考核(一)教学分管副院长、教务处长、各系主任均应经常听课,同时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备课情况,并记好“听课记录”,填写《课堂教学考核评价表》。
要求每月听课次数,分管副院长应听课不少于2节,教务处长、学生处处长、系主任听课不少于4节;其他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教研室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6次;听课后及时和授课老师交换意见;(二)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节。
第十一条常规教学检查评价(一)授课计划检查各系主任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本系教师所任全部课程的授课计划(即教学进度计划)收齐,并检查、签字、存查。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一、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1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教师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2、建立激励机制,以评促教,以评促改,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原则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根据学校制定评价指标,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坚持客观、全面、统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地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教学质量的具体要求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重难点处理得当;2、教学程序体现主体意识,教学思路清,结构严谨,能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3、教学方法灵活、新颖,体现精讲多练,思维创新,教学手段运用合理;4、注重情感教育在课堂中的体现;5、教学基本功扎实,驾驭课堂能力强;6、教学目标的达成效果好;7、教学个性体现特色意识。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1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每学期所有任课的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返聘教师)。
2.评价方式:主要包括学生评价、教研室评价、校领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和常规教学考核评价等五个方面,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公正、合理。
3.评价的组织实施及内容:(1)目的通过对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和评价,验证所提供的教学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向学生提供的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3)职责1教务处负责安排和组织对各教学部门或岗位的日检、周检、月检和考核工作。
2.主管校长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各教学部门或教学岗位进行抽检和评价。
五、工作程序1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3.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
(1)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各教师每周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并记录。
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每周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要制订纠正措施,并负责跟踪和验证,如需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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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试行)1 目的通过策划和实施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明确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的计划、准备、实施的内容和责任者,明确评价工作程序,保证教学工作质量系列评价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从制度上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公平。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质量系列评价。
本文件的“教学单位”指二级院(系)、教学部、实验教学部、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
3 职责3.1 教学督导委员会相关职责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的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
3.1.1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和执行“学期(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计划”,并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3.1.2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管理有关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的过程性文件、编制校级评价结果报告(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并保证它们的一致性。
3.1.3 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发布校级评价结果报告、对校级评价不符合项下达通知并进行整改跟踪。
3.2 职能处室相关职责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少数二级指标,由相关职能处室评价;大多数二级指标,由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价,具体分工见《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材料及分工》中“评价者”栏目所列。
3.3 教学单位相关职责3.3.1 自评教学单位对教学工作质量自查自评,应当贯穿教学全过程。
严肃认真的自评是进行校级评价的前提,教学单位要在校级评价时间的前一周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详实的自评报告。
不完成规定自评的教学单位,不进行校级评价,教学工作质量暂以“四等”记载。
3.3.2 对所属教学单位和教师评价a)院(系)、部要在校级评价前完成对所属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教学工作质量的全面评价;完成复查和审批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
b)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要在校级评价前完成对所属教学任务的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c)教学单位要在校级评价时间的前一周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对应项目详实的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
不完成规定评价的教学单位,不进行对应项目的校级评价,对应项目的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暂以“四等”记载。
3.3.3 提供被评材料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材料及分工》中“被评材料”栏目所列,及时准备好齐全的被评材料。
3.3.4 整改在自评和校级评价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教学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完成整改。
4 评价工作程序4.1编制学期(年度)评价计划4.1.1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学工作状况及以往评价的结果,制订“学期(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计划”,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4.1.2一般情况下,每年对教学工作质量全面评价1次;对紧要项目根据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的指令,可临时增加评价次数。
另外,下列情况由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质量评价:a) 教育部首次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之前,每学期评价一次;b) 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外部要求变更时进行评价;c)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发生学生或学生家长连续投诉时进行针对性评价。
4.1.3“学期(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评价的目的和范围、接受评价的对象、评价的依据、评价的主要项目及评价时间。
4.2确定评价者教学工作质量校内评价的评价者,一般是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或者是优秀教师,均须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评价者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名、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并经过培训;评价者的选择和评价的实施,应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职能处室负责评价有关项目的评价者,由负责和熟悉该项工作的同志担任。
实行回避制度:评价者不评价自己的工作。
4.3评价准备4.3.1 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3~5名评价者组成,确定组长,成员适当分工。
组长负责该次专项评价的具体工作。
4.3.2 准备评价专用文件编印“教学工作质量评价通知单”、“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日程安排”、“评价现场检查记录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及其整改确认表”、“不符合项整改跟踪登记表”。
4.3.3 准备评价依据文件搜集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文件(其中包括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等教学管理文件。
4.3.4评价通知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前一周以上向接受评价单位发出教学工作质量评价通知及本次“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日程安排”。
4.3.5被评单位准备接受评价单位收到教学工作质量评价通知后,要按时完成自评和自评报告,备齐被评材料。
因为特殊情况对评价日程和评价项目有异议,应及时通知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说明理由,经协商后可以另行安排。
4.3.6 培训评价者对评价者进行培训,使评价者掌握本次评价所依据的质量标准和评价的记录方法,明确A、D质量等级界定要点。
被评价者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对评价者进行的培训。
4.4评价实施4.4.1 召开评价开始会议评价组长主持召开评价开始会议,宣布本次评价目的、方法、程序及有关事项。
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接受评价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评价组成员及有关人员。
要求:评价者、被评价者对本次评价事项理解一致;接受评价单位做好会议记录。
4.4.2交接被评材料接受评价单位联系人将被评材料点交给评价组组长;评价组组长将被评材料点交给评价者。
要求:材料点交清楚、齐全。
4.4.3 审阅被评材料评价者现场检查审阅被评材料,必要时还要增加相关内容的检查。
要求:评价者如有疑问主动找评价组长及接受评价单位的联系人。
4.4.4 对照评价依据评价者通过阅读文件、现场勘察、收集证据,对照质量标准要点,填写“评价现场检查记录表”。
要求:详细记录A级项和不符合项的具体内容。
4.4.5 进行独立性评价接受评价单位的人员应全部退出评价场所,确保评价者的评价独立性。
评价者初拟评价等级。
要求:接受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在附近可及时联系。
4.4.6集体评议评价组长召集全体评价者会议,讨论评价情况,集体评议A级、D级,确认不符合项。
要求:严格对照质量标准,A、D级证据确凿,B、C级判定确当。
4.4.7填写评价记录表a)评价者填写“不符合项报告及其整改确认表”的有关项目。
b)评价者按照质量等级界定和评价方案的“评价方法”,核实被评材料达到的等级,填写“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记录表”。
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集体评议结果。
4.4.8召开评价结束会议评价组长主持召开评价结束会议,宣布不符合项,说明评价依据,保证不符合项能让被评对象理解,以利于纠正。
评价组成员可酌情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参加会议的人员和要求,与评价开始会议相同。
接受评价单位负责人发言。
要求:评价等级暂不公布。
4.4.9 汇报评价情况评价组长向教学督导办公室递交“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及其整改确认表”、汇报评价情况和接受评价单位负责人发言情况。
要求:评价等级意见清楚;不符合项记录详细具体;A级项记录详细具体。
4.5 评价结果报告4.5.1 评价结果报告的形成评价结果报告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经教学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查后,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4.5.2评价结果报告的内容评价结果报告包括评价目的、范围和日期、接受评价对象、评价依据的文件、评价综述及结论性意见、不符合项汇总表及纠正要求。
4.5.3 评价结果报告的发布评价结果报告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发布,“不符合项报告及其整改确认表”作为评价结果报告的附件发放。
发放范围: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接受评价的单位和部门。
4.6 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资料保存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报告、评价记录等文件资料,按教学档案的有关规定保存。
4.7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输出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是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教学质量改进和教学工作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
5 相关文件盐城工学院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系列方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材料及分工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时间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后的整改程序6 记录学期(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质量评价通知单评价现场检查记录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记录表评价结果报告不符合项报告及其整改确认表不符合项整改跟踪登记表盐城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试行)1 目的通过策划和实施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程序,明确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的计划、准备、实施的内容和责任者,明确评价工作程序,保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从制度上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公平。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
本文件的“教师”指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理论、实践教学环节任务的所有教师。
3 职责3.1 教学督导委员会相关职责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的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包括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校级抽样评价。
3.1.1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和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校级抽样评价的计划,并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3.1.2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管理有关教学工作质量校级评价的过程性文件、编制校级评价结果报告(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并保证它们的一致性。
3.1.3 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发布校级评价结果报告、对校级评价不符合项下达通知并进行整改跟踪。
3.2 职能处室相关职责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少数二级指标,由相关职能处室评价;大多数二级指标,由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价,具体分工见《教师(实验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材料及分工》中“评价者”栏目所列。
3.3 教学单位相关职责3.3.1 对教师评价a)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要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校级抽样评价的前一周,完成对所属教学任务的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b)院(系)、部要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校级抽样评价前复查和审批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
3.3.2 提供对教师评价的结果教学单位要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校级抽样评价的前一周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其对教师评价的结果。
不完成规定评价的教学单位,不进行其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校级抽样评价,该教学单位有关的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暂以“四等”记载。
3.4 教师相关职责3.4.1 自评教师对所承担的教学工作质量自查自评,应当贯穿教学全过程。
严肃认真的自评是进行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院(系、部)、学校三级评价的前提。
3.4.2 提供被评材料教师要按照《教师(实验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材料及分工》中“被评材料”栏目所列,及时准备好齐全的被评材料。
3.4.3 整改在各级评价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教师要及时采取措施完成整改。
4 评价工作程序4.1编制学期(年度)评价计划4.1.1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学工作状况及以往评价的结果,制订“学期(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校级抽样评价的计划,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