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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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全文5篇)
第一篇:浅谈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浅谈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淮滨县公安局张庄派出所所长苏洋
信息化建设是“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基层派出所如何找准自己的定位,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网上信息应用,有效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如何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一、提高源头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源头信息采集录入是信息化应用的前提和基础,派出所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多渠道、全方位采集各类基础信息。
一要提升信息采集数量。
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的要求,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全面采集治安信息,切实将入户调查、场所检查、线索排查的过程作为信息采集的过程,在阵地管控、重点人员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做到信息采集、基础工作两不误、两推进。
二要提升信息采集质量。
质量是信息的生命线,是确保信息化应用正常开展的基础,派出所必须坚持质量至上思想,严格按照基础信息采集有关规定,全面保质采集各类信息。
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民警把好源头关,防止垃圾信息录入系统。
分管所领导把好检查关,每日对民警采集录入系统的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所长把好监督关,对派出所信息采集录入情况加强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源头信息质量。
二、着力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
无论是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还是网上信息应用,都必须以提高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为基础。
近年来我局民警的科技素质普遍提高,但离信息深度应用、系统应用还有一定距离。
派出所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就必须持之以恒地抓教育、抓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适应信息化建设日益深入的要求。
一是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
派出所要开展经
常性思想教育,使民警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积极投入信息化建设中,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贯彻到每个环节,体现在每个行动。
二是要强化培训。
顺应动态治安的形势,适应网上作战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
通过对民警进行岗位培训、跟班作业等方式,提高其信息研判、网上应用的水平。
采取强弱结对,加强信息化应用辅导,全面提升派出所队伍整体素质。
三、最大限度地将信息资源转化为战斗力。
加强应用、服务实战是信息化建设的价值所在,派出所要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就必须把信息化融入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提升打、防、控之效能。
一是要加强信息预警,提高快速反应的能力。
加强情报信息体系建设,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预警性和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将不稳定因素处置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信息引导,提高服务实战的能力。
依托警务平台和公安网络,积极开展网上侦查串并,对作案特征相似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努力深挖犯罪、扩大战果。
要通过高度紧密的业务协作,针对性地加强刑事特情、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工作,多层次、多渠道拓宽情报信息的来源。
对高危人员加强网上管控,提高快速反应、精确打击、合成作战的能力。
三是加强信息研判,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
对一个时间段、一个区域发案数、警情数开展定量研判分析,确定案件的高发时段和区域,及时调整防控重点和力量部署,使防范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第二篇:浅谈基层派出所公安信息化建设
浅谈基层派出所公安信息化建设
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化警务机制是适应社会信息化、治安动态化新形势,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战略举措。
目前,我县公安内部三级专网全面联通;350兆无线对讲机、电脑、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天网一号”视频监控系统初具规模;主要公安业务、各警种基本上都开展了信息技术
应用;基础信息正在源源不断地采集录入。
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处于“硬件建设基本成型、思想观念尚待更新、应用能力亟需加强”的状态。
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落脚点,如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派出所如何落实信息化?我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领导认识到位是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前提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观念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前提。
信息化建设之所以被称之为一场警务革命,是指应用层面以及由此带来的警务模式、思想观念的转变。
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公安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必须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派出所的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把握工作的重点和步骤,避免无序工作,关键要看所长“指挥棒”的导向。
一个派出所能否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与这个单位的“一把手”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重视程度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目前,大部分派出所领导普遍对信息化的认识存在这么几个误区:一是认为公安信息化是上级公安机关时髦的提法,是一时之风,搞几天形式就完了,况且就算是长期建设不是说一天两天就能达到某种程度,心存侥幸,上面安排我就动,没有通报时暂且放在一边,对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不积极、不主动。
二是把公安信息化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打字要达到每分钟多少个,制表要会划各式各样的表格,各种基础档案要电子化录入警综平台等等。
三是认为公安信息化就是网上查询、网上执法办案,以前办案通和刑侦综合信息系统也搞过,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对公安信息化的认识仍然停留在传递文件、查看信息、简单查询比对的层次上,谈不上对信息进行综合、碰撞、分析、研判。
对为什么要开展基础信息采集不知其因,信息化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不知其果,观念比较滞后。
对以大情报系统建设为龙头的“金盾”工程二期,由传统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模式的转型甚至闻所未闻。
由于存在上述认识上的偏差,派出所领导对信息化缺乏深刻理解,也就阻碍了其推进信息化应用的力度和深度。
二、信息采集录入是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我们所建立的系统、数据库都必须要有强大的信息库作为支撑,没有信息就不可能有信息化,没有信息再先进的系统也是无源之水。
派出所作为公安工作跟群众接触的第一道线,掌握着大量基础信息:如辖区内的重点人员情况及行业场所情况,辖区地理位置、道路交通情况,入住辖区旅馆内人员前科情况、活动轨迹,高危地区人群作案特点及活动轨迹、相关赃物的销赃渠道等等。
公安工作信息化,需要更多、更广泛、更鲜活的信息来作支撑。
可以说,信息化程度越高,对基础信息采集的要求越高。
派出所要结合“两实全覆盖”,将入户调查、场所检查、线索排查的过程作为信息采集的过程,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紧抓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把好源头关,要逐步建立起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的信息工作机制,在阵地管控、重点人员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建设基础化”。
同时,信息采集录入是一个长期的原始积累过程,是一项贯穿于派出所民警基础工作的日常性事务,这项工作没有尽头,永无止境。
只有将一个一个的信息孤岛联接起来,把大量的“口袋信息”、“纸袋信息”、“脑袋信息”从民警手中输送出来,再对静态的信息通过梳理、碰撞、比对变成研判结果,变动态的信息为有用的信息,通过开放共享、关联整合、多警种研判、多层次应用,做到动静结合,高效转换,全面盘活手中的信息资源,直接服务现实斗争,不断提高驾驭日益动态复杂的治安局势的能力。
对于信息采集录入,一些民警认为就是要录入人的信息、住的信息、物品的信息、案件信息、生活轨迹信息等等基础信息。
事实并非仅仅如此。
比如警综平台中的协同办案系统,从广义上来讲,这个系统就是一个信息采集系统。
一个案件,除了有指纹、足迹、工具这些有形的痕迹外,还有作案时间、方式、地点这些无形的痕迹,通过对案件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区域、作案手段甚至选择的天气这些信息的分析,一是有利于寻找规律,二是有利于串并案件,三是有利于扩大战果。
对于单个的案件,可能感觉不到输入这些信息有什么用处;但是,许多个案综合在一起,就不是这个概念了。
在江浙等信息化开展得比较好的地区,每个基层派出所民警只要与当事人有接触,第一件事就是采集信息。
他们信息
采集的项目分得非常细,从身份证、指纹、血型、专长、口音、体貌特征到物品品牌、型号、颜色、产地甚至新旧程度等等,从文字记载信息到视听信息,包括语音、步态、姿势等等。
随着公安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后将会整合更多的信息来为我所用,包括公安范畴之外的其他社会信息,例如信用卡、邮政汇款、供水供电登记、物业管理信息、房产交易、房屋租赁记录等等。
这也是我们一再强调的“全警采集,全警共享”,这里的警甚至指全国的警。
我们常说的“海量搜索”,就是指信息量像大海一样。
一个民警就是一个采集点,就像是大海里的一滴水,积少成多,达到一定程度就转化为战斗力,就可以掀起惊涛骇浪。
三、服务应用实战是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核心
只有应用才能出成果,只有出成果民警才想用,才有兴趣用;反过来,只有应用,基层才会在应用中提出问题,才会促使技术部门去弥补和修订各类系统的缺陷,这样才能走上信息化建设良性循环的轨道。
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基本覆盖了整个公安系统。
目前,我们对于信息的应用能力非常有限,带一个嫌疑人回来,只知道核查一下身份证,输到在逃人员信息库看看是不是网上逃犯,然后最多采集一下指纹信息,整个信息化应用三步就结束。
不会发散思维,没有进行关联比对,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
派出所的信息化与人口管理、阵地控制和治安防范等基础业务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就拿侦查破案来说,传统侦查模式中,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很难从无形痕迹物证中寻找嫌疑人的踪迹,而网上侦查则非常有效。
犯罪嫌疑人采取什么作案手段,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从什么地方经过,违法得来的赃物销往什么地方,违法所得的钱财在哪里消费等等,各类应用系统都可能留有他们的踪迹。
2010年3月1日10时许,我局接到万某报案,称其在城关镇某路经营的废品收购点被一个身穿警服、持电警棍冒充公安民警的犯罪团伙抢劫,其妻子、母亲被电警棍击倒,收购点铜件及现金一万余元被抢走。
通过发案现场及周边的调查走访,仅了解到是一辆银灰色越野车。
民警反复调取城区主干道口、卡口视频监控录像,通过作案时间的分析,初步锁定一辆鄂xxxxx银灰色丰
田越野车,随行的还有一辆“宝来”车。
针对作案手法为抢劫、作案对象为废旧回收点、冒充公安民警等三个主要特征进行网上搜索,但未搜索出有效结果。
经过仔细研究案情,发现该犯罪团伙实质采取的是先诈骗未果而后抢劫的作案手法,便再次以诈骗、抢劫废品回收点进行搜索,发现了类似案件,且孝昌籍违法犯罪人员属于该类案件的高危人群,由此结合车辆逃逸孝感方向的特点,重点立足孝昌进行侦查。
同时对涉案车辆悬挂的三副牌照在警综平台中查询,核查宝来汽车作案后出城时悬挂的鄂AXXXX为真实牌照,其余牌照均为套牌,依此找到该车辆所有人,一汽车租赁行业主肖某。
肖某反映该车于2010年3月1日租给孝昌籍男子孙某,再次印证了侦查方向。
虽然租借人孙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由于受害人辨认效果较差,还不能完全锁定,直接接触抓捕条件尚不充分。
因此侦查民警继续贴靠信息技术,进一步围绕孙某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工作,在孙某居住地孝昌县花园镇孙家湾必经之路的卡点上调阅视频信息,通过扩展时间、反复查看,发现孙某曾驾驶过一辆与涉案车特征相符、牌照不一致的丰田越野车,进而锁定孙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通过对孙某接触人员进行秘密监控,发现其与李某、陈某等人联系密切。
同时,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查出李某曾因涉及利用废铜诈骗作案被打击处理过。
在基本摸清该犯罪团伙涉案人员、藏匿地点后,侦查民警依靠市局刑侦、技侦部门的支持,运用秘密力量、通信技术等专业侦查措施,于3月20日至4月2日连续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摧毁该犯罪团伙。
由于该犯罪团伙系流窜、职业化犯罪团伙,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审讯时仅仅就事论事,拒不交待其他情况。
侦查民警再次发挥网上串并速度快、区域广、成本低的优势,迅速将侦破情况通过信息研判平台、跨区域协查平台发布串并、协查信息,在短时间内成功并案20余起。
在重新调整审讯策略后,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全线突破,如实供述了以武汉为轴心辐射周边县市,针对废旧收购点,以铜件为道具进行诈骗、抢劫作案60余起的犯罪事实。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成功运用了比对、查询、碰撞等多种手段,应用了警综平台中的高危人群查询、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调阅等多
个系统,基本上足不出户就侦破了整个案件。
以最小的成本获取了最大的效益,这就是信息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依托警务平台和公安网络,积极开展网上侦查串并,对作案特征相似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发挥了抓一人、摧一伙、带一串的实战效能。
四、建立长效机制是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保障
信息化建设对派出所警务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派出所的运行机制要与之相适应。
同时,各个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特点、警力配置不一样,如果只是盲目的向民警“堆积”工作任务,非但起不到效果,反而会引发民警的“畏难”心理。
因此,派出所一是要领导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本所在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改进的地方等多个方面问题,寻找到将信息化融入民警日常工作内容的切入点,使民警不同时期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内容,将各个时期的基础工作内容固定化、模式化,使派出所基础工作规范、鲜明。
二是要根据情况确立信息研判联系人,与上级研判机构保持联系。
研判人员要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对本地及相邻地区违法犯罪变化的规律、特点、发展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发案的重点时段、路段和部位以及作案手段、区域分布等动态特点,为科学配置警力和现实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是要建立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将通过源头信息采集发挥作用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员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持定期统计、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引导民警在比学竞赛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积极性,并在年终评选出信息化应用先进个人和信息采集标兵、网上应用之星等,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营造浓厚的信息化应用氛围,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纵深发展。
第三篇:基层信息化建设
关于推进基层信息化平台的情况汇报
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全球化一体化步伐加快,社会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职能重塑的环境下,基层办公面临传统办公手段难以满足需要的新形势。
基层政府部门从内到外都面临创新办法、提高效率、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压力和动力。
以信息化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基
层服务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成为基层部门的不二之选。
县(区)基层部门是政府的最基层,如何借助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与管理理念结合来提高基层办公的效率、创新方法、转变职能和强化服务是基层信息化办公的当务之急。
当前,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已被列为“金安”工程。
在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安监总局出台的几项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规范的总体框架下,各地各级安监部门都对信息化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一般存在两种方式:区县统一使用省市安监信息平台和区县单独建立区县级安监信息平台。
而两种建设方式关键在于解决:“如何更方便地让上级安监部门的督办和对数据的汇总统计,让上级部门有个全面的了解”和“如何更好地解决基层安监部门监管理念、方式、机制的差异,更好地结合本地区安监部门的实际工作特点”。
从实践看,县(区)基层安监部门的信息化应该是所有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有效、科学运作的基础,只有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掌握的大量一手信息数据化,信息化工程才能做“有米之炊”,才能通过相对准确的数据分析问题,科学决策。
基层安监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实践中取得了成功经验也暴露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层安监部门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对信息化认识和应用存在差距
在对安全监管信息化的认识和应用上,大部分基层部门还在办公自动化、信息上网阶段,也有一些地方开展了专项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鲜有基层安监部门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系统性信息化开发的成功案例,主要表现在对协同办公和对外信息化服务的认识尚不到位。
这与安监部门信息化起
步晚,基层信息化人才缺乏不无关系。
但是安监部门信息化起步晚也可视为一种优势,可以充分借鉴其他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少走弯路,也有利于更全面系统的认识安全监管信息化。
考虑安全监管业务特点和电子政务的要求,安全监管信息化至少是包括以下内容的整合:向公众的Internet信息发布网站、OA(办公自动化),MIS(管
理信息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
(二)上级安监部门信息化系统缺陷对基层影响较大
1、业务系统对基层需求考虑不到位。
省、市级安监部门开发的一些业务信息化系统,如事故报告分析系统、行政审批系统、隐患排查系统等等,这些系统都需要县(区)安监部门提供(录入)基础数据。
但在开发时只考虑本级业务的需求,未考虑县区安监部门业务流程的信息化,让这些信息化系统在基层失去了信息化的本意,成了基层的额外工作量。
同时,不少系统在开发时,并未给基层部门预留接口,给基层信息化建设带来障碍。
2、急用先行但缺少统筹规划。
存在先后开发的多个业
务系统信息不共享,造成单位或安监系统内部的“信息孤岛”,部门内部的协同办公功能不强。
如:危化经营许可证审批系统,同一单位申请甲种乙种两个证的话,需分别录入两次单位信息;查询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需要在事故系统、审批系统、培训系统、隐患排查系统等各个系统分别查询。
这对分工较细的省、市级部门可能影响不大,对基层而言,这类信息化系统成了“扔了不行”的“鸡肋”。
(其实对于区(县)基层安监信息化,基本上两个系统就完事了。
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网站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完全没必要跟着信息化项目供应商的思路,上五六个子系统,毕竟区(县)安监部门总共才有几个人呀!)
3、包办基层信息化工作,实用性打折。
安监系统的信息化,在总体上应该形成金字塔形的结构。
塔基(基础)应该在县(区)基层,这是由县(区)安监部门的实际工作决定的,基层安监业务的信息化,首先是大量一手安全生产资料的数据化,部分经过县区信息化系统加工的数据才能成为上级安监部门有用的信息。
同时各地管理机制、方法的不同,也决定了各县(区)信息化内容差异的必然性。
如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结构特色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企业进行安全信用评估等等,但划分和评估的标准并不可能一样。
基层安监信息化相对市、省上级部门有其特有的需求和现实要求。
省市级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时若不考虑各级需求的差别和地方的差异性,包办基层信息化,基
层部门在录入大量基础数据之后就要“守着粮仓喊饿”。
4、安全生产数据采集和更新方式不科学。
目前基层已经历了三种方式:一种情况是前述未考虑基层需求的信息化系统,额外增加工作人员工作量。
一种是普查,需要短期内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但数据的准确度和质量是最低的,有些情况下甚至没有分析利用价值,数据的更新更是一大问题。
另一种是期待生产经营单位直接提供数据,这在大多数地方(特别是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是行不通的,一方面,企业没有法律义务报送相关数据;另外,企业若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就是愿意“投案自首”,那又何不自查自纠呢?
(三)与本地安全监管实情的结合不够
主要是监管系统建设没有体现或整合当地安全监管机制、理念和方法。
各地安全生产情况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决定了各地基层安监部门监管理念、方式、机制的差异。
如区域产业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基层安监部门监管的重点和方法。
信息化建设若只考虑标准业务流程,将大大削弱信息化项目的实用性和成效。
如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评价等,没有信息化支撑或开发成单项系统,最后都会成为空架子。
在信息化与安全监管机制的结合上,也存在缺少综合、全局观点的问题,没有考虑其他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在信息化方面的需要,或仅局限于本单位基础业务需求,这样就会与基层安监部门使用一些不成熟的上级安监信息化系统一样遇到尴尬,如数据采集更新遇阻、增加其他单位工作量等。
(四)与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整合不够
基层安监还存在部门信息化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建设的思路。
安全监管信息资源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度低。
安
监部门有大量的基础数据可以通过交互与其他部门共享,如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应急管理数据、GIS数据等等。
当前政府信息资源孤岛问题突出,政府信息化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个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一致导致各个部门之间、各应用系统之间相互不能连通、信息不能共享。
这一问题已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在目前电子政务建设信息资源整合趋势已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