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最新动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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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 CHINA SHIP SURVEY 2018.7
4013个国家的有关当局的部长们召开会议,就如何加强对进入本地区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检查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对船舶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1982年1月,由14个欧洲国家共同签署的巴黎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应运而生,并于
在1982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继巴黎备忘录签署并付诸实施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港口国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际海事组织于1991年召开的第17次大会上通过了A.682(17)决议——“在船舶排放和控制方面加
全球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最新动态(一)
全球9个区域性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加上美国海岸警卫队独立实施的港口国监督机制,构成了全球港口国监督检查的“9+1”模式。
吴淞海事局 陈亚楠 张树雷
回
顾港口国监督区域合作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40年
前
——1978年3月17日,Amoco
Cadiz油轮在法国的Brittany海岸搁浅,造成溢油23万吨的严重污染事故。
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1980年12月,法国海洋部长邀请西、北欧
观察 Observation
强地区合作 ”,该决议以实行港口国监督的巴黎备忘录为榜样,要求全球各地区建立类似的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组织,其成员国应做出安排,相互合作,共同建立全球性的港口国控制组织网,以减少直至消除低于标准的船舶的航行。
其后,其他区域性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陆续成立运行。
1992年,拉丁美洲10个国家签署了拉丁美洲船舶港口国监督协定,目前已发展到15个成员国参加。
1993年,亚太地区1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又称为东京备忘录,目
前有20个成员当局及1个合作成员当局加入。
1996年,加勒比海地区9个国家签署了加勒比海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目前已有17个成员当局及1个合作成员当局加入。
1997年,地中海地区8个国家签署了地中海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目前已有10个成员国。
1998年至1999年,印度洋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印度果阿秘书处总部开放供签署,并于1999年4月1日生效,目前,已有19个国家成为备忘录的缔约方。
1999年10月,16个西非和中非国家在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举行的部长联席会议上签署了“关于港口国监督的阿布贾谅解备忘录”,目前共有22个成员国。
2000年4月,黑海地区的六个国家,签署了“黑海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
2004年6月,由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六个国家在利雅得召开的会
议上签署了“利雅得海湾地区港口
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即利雅得谅
解备忘录。
值得一提的是,在各备忘录的
成员国中,法国同属于巴黎谅解备
忘录或加勒比谅解备忘录成员;俄
罗斯同属于巴黎谅解备忘录、黑海
谅解备忘录和东京谅解备忘录组织
成员;加拿大同属于巴黎谅解备忘
录和东京谅解备忘录组织成员;澳
大利亚同属于东京谅解备忘录和印
度洋谅解备忘录组织成员;南非同
属于印度洋谅解备忘录和阿布贾谅
解备忘录成员。
截至目前,全球已成立9个区
域性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
加上美国海岸警卫队独立实施的港
口国监督机制,全球港口国监督检
查呈现“9+1”模式。
港口国监督区
域性合作组织发展到现在,从开始
的西北欧地区到亚太地区、南北美
地区、环地中海地区、环印度洋地
区、黑海地区、西非海岸等地区,
已基本覆盖了全球。
各区域备忘录
之间的协作不断加深,港口国监督
的作用将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为
了更好的了解和掌握各区域港口国
监督的相关情况和最新动态,笔者
将对全球共10个PSC合作组织进
行系列介绍,以期为我国航运业内
人士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 巴黎港口国管理谅解
备忘录(Paris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Port State
Control,PARIS MOU)
图1:各区域性备忘录组织和美国海岸警卫队分布情况
2018.7 CHINA SHIP SURVEY 中国船检41
巴黎谅解备忘录是全球第一个对船舶实施港口国管理的区域性合作协议。
1982年1月26日,欧洲14国(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于法国巴黎签署,并于1982年7月1日生效。
巴黎备忘录的执行机构是港口国监督委员会,由27个签约海事机构和欧洲委员会代表组成。
常设秘
书处位于荷兰海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数据库THETIS设在法国。
备忘录咨询委员会(MAB)协助委员会处理关键事务,特别在委员会召开期间负责指导秘书处和备忘录成员。
巴黎备忘录地区的目前成员当局共27个,分别为: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克罗地亚、塞浦路斯、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
新检查机制(NIR)
2010年5月,巴黎备忘录推出了全新的港口国监督新检查机制,于2011年1月1 日正式启动。
新检查机制引入了目标风险评估机制,是港口国监督当局用来评估船舶风险状况和船舶管理公司绩效的新评审系统,并增加了拒绝船舶进入令
等,是全球港口国监督检查发展过
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风险值(参照表1),船舶
被分为低风险船(LRS)、标准风险
船(SRS)和高风险船(HRS)三个等
级,各因素相加在5分或以上者则
为高风险船舶,全部达到低风险指
标的则为低风险船舶,两者之间的
为中等风险船舶。
对于高风险船舶
每6个月检查一次,标准风险船舶
每10~12个月检查一次,低风险
船舶每24~36个月检查一次。
船舶管理公司的表现,分为高、
中等、低、非常低四个级别,主要
考虑三年周期内同一船舶管理公司
所属船舶历史上的滞留和缺陷,在
计算船舶管理公司绩效时,每一个
ISM缺陷按5倍于非ISM缺陷计算,
若公司管理的船舶有被拒绝进港的
记录,按大于平均滞留指数计算。
新检查机制还规定,如果船舶
存在下列情况,将被拒绝进入欧盟
地区的港口和锚地:
1)船旗国被列入巴黎备忘录黑
名单,且最近36个月内被滞留三次
或以上;
2)船旗国被列入巴黎备忘录灰
名单,且最近36个月内被滞留三次
或以上;
3)船舶违反滞留令开航或者没
有按约定驶往指定修理港。
解除禁
令周期:第一次拒绝为3个月,第
二次拒绝为12个月,第三次拒绝为
24个月且应满足相应条件,第四次
就会被永久拒绝进入欧盟水域。
港口国监督检查数据
2017年巴黎备忘录港口国监督
检查缺陷排名前20如图2所示。
白灰黑名单
巴黎备忘录在每年的年报中
会公布船旗国和认可组织表现清
单——“白灰黑名单。
”决定该名单
的主要依据为船旗国所属船舶过去
观察Observation
评估参数标准风险值
船型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油船、
散货船、客船
2
船龄超过12年1
船旗国表现极高、高、中高风险船旗2中等风险船船旗1
认可组织表现低/非常低1
船舶管理公司表现低/非常低2
滞留过去36个月内滞留两次或以上1
表1 船舶风险评估表
中国船检 CHINA SHIP SURVEY 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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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滚动检查及扣船率。
根据最新名单显示,船旗国方面排名前42名被划分为白名单,43~61位被划分为灰名单,62~73位被划分为黑名单。
前五名依次是英属开曼群岛、法国、丹麦、挪威、巴哈马,中国位列白名单之中。
帕劳以及瓦努阿图两个船旗国从灰名单中移除,与伯利兹、库克群岛、塞拉利昂、多哥、摩尔多瓦、柬埔寨、科摩罗等船旗一起被列入黑名单。
公布船旗国和认可组织的白灰黑名单有效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将被用于评估船舶的风险指数,影响船舶在巴黎备忘录港口国接受检查的强度和频次。
五年战略计划(2018~2023)
根据巴黎备忘录公布的五年战略计划(2018~2023),未来五年,巴黎备忘录的宗旨目标仍是消除低标准船舶的运营,其主要发展的趋势和面临的挑战是:
1)海上安全问题。
一是建立技
术,运营和安全管理标准,并消除
低于标准或无法始终保持这些标准
的船舶营运。
二是确定和评估影响
安全文化的因素,并将其转化为在
整个海事界进一步发展质量和安全
文化的切实有效的机制。
2)环境保护意识。
要主动发现
和解决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
航运活动和事件。
3)海上安保问题。
要促进安全
措施的有效落实,并在船舶和港口
设施运营中强化安全意识,同时确
保在贸易便利化中取得适当平衡,
海运贸易继续顺利高效运行。
4)将重点转移到人为因素上。
更加重视人为因素对于提高海上安
全、安保和保护海洋环境的作用,
并不断改进旨在提高海事从业人员
素质和绩效表现的措施。
未来五年,巴黎备忘录的主要
战略方向和行动措施是:
1)不断提升巴黎备忘录的地位
和效力;
2)不断完善备忘录的文件配置;
3)不断发展,维护和提升巴黎
备忘录的PSC检查机制;
4)与其他PSC检查机制和国际
海事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与合作;
5)与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海事当
局开展合作。
二.拉丁美洲协定( The Latin
American Agreement on Port
State Control of Vessels ;Acuerdo
de Vi•a del Mar Agreement)
1992年11月5日在智利比尼亚
德尔马举行的南美洲,古巴、墨西哥
和巴拿马海运当局区域合作执行网
(ROCRAM)第六次会议上签署了“拉
丁美洲船舶港口国监督协定”。
该协
定最初是由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
智利、厄瓜多尔、墨西哥、巴拿马、
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签署的。
这
是发展中地区签订的第一份区域合
作协议,意味着在国际海事合作领域
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协定的签订在
世界范围内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
加强海事主管部门之间的区域合作
奠定了基础,协调对外国籍船舶进行
港口国监管措施,执行有关海事安全
和保安,船员培训和发证,以及防止
船舶污染海洋和河流的强制性国际
公约。
其主要精神和宗旨是基于海事
图2:2017年巴黎备忘录港口国监督检查缺陷排名前20数据
2018.7 CHINA SHIP SURVEY 中国船检43
观察Observation
当局在该地区签署的承诺协议,即保持一个有效的检查制度,不得有任何歧视,保证所有进入其港口的外国船舶都应遵守国际公约的规定。
拉丁美洲协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协定委员会和秘书处,其中包括信息中心(CIALA)。
委员会由加入该协定的海事管理机构的代表组成,ROCAM秘书处和国际海事组织的代表可以观察员身份出席委员会会议。
秘书处位于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根据委员会制定的准则并在其可用资源范围内,组织会议,分发文件,支持委员会各项工作,负责信息中心的运作,促进信息交流合作,并编写“协定”执行所需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当前签署拉丁美洲协定的15个成员国分别是: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智利、古巴、厄瓜多尔、洪都拉斯、墨西哥、巴拿马、秘鲁、乌拉圭、委内瑞拉、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危地马拉。
港口国监督检查
根据拉丁美洲协定2016年年报数据,该年度各成员国共对8516艘次船舶实施PSC检查,其中初次检查为6830艘次,滞留船舶47艘次,详见下表。
船舶初次检查与到港船舶比例为52.22%。
根据船旗国接受PSC检查船舶的数量来分,排名前五的船旗国分别是:1)巴拿马:受检1493艘次,缺陷1177项,滞留8艘次;2)利比里亚:
受检829艘次,缺陷441项,滞留6
艘次;3)马绍尔群岛:受检801艘次,
缺陷499项,滞留3艘次;4)中国香
港:受检616艘次,缺陷311项,滞
留2艘次;5)新加坡:受检517艘次,
缺陷229项,滞留1艘次。
根据受检船舶类型的数量排名
前五名的船舶类型分别为散货船
(3966艘次),集装箱船(1024艘次),
化学品船(838艘次)
,一般干货船
(614艘次),滚装船(300艘次)。
根据缺陷类型,该区域港口国
监督检查缺陷排名前20详见表3。
以上数据与上一年同期相比,
在该区域内接受PSC检查的船舶数
量有所下降,同比滞留数量和滞留
率也有所下降;船旗国接受PSC检
查的船舶数量排名以及受检船舶类
型排名与去年相同;缺陷排名前20
与去年略有不同但差异不大。
表2
表3
中国船检 CHINA SHIP SURVEY 2018.7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