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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证券基金管理缴纳
【颁布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津国税所﹝2000﹞131号
【发文日期】2000-12-12
【实施时间】2000-12-1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