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司法考卷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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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

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37题)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的核心考点:区分诉的标的与诉讼请求。

诉的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而诉讼请求则是当事人基于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向法院提出的具体的实体请求。

知识模块:诉2.甲十五岁,精神病人。

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3题)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监护人的设立。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1款、第2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据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父母、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国籍的丧失•关于国籍的丧失在国籍法中加以规定,•国籍的丧失可以分为自愿和非自愿两种。

•自愿丧失国籍,是指根据本人的意愿而丧失国籍。

•一是本人自愿申请退籍,经批准后丧失本国国籍。

各国国籍法都规定了一些退籍的条件。

•二是自愿选择某一国国籍。

非自愿丧失国籍•非自愿丧失国籍,是指由于法定原因而不是个人自愿而丧失本国国籍。

•被剥夺而丧失国籍(凡是危害国家安全和独立、资助敌国、逃避兵役及为了逃避公共义务久居国外不回或其他在政治上的犯罪行为均可导致剥夺国籍。

)•一战后,意大利德国和土耳其等国家通过法令,以长期连续在国外居住或者其他种族的或政治的理由,剥夺各该国相当多的国民的情形. 苏俄十月革命后就曾以苏维埃法令对居住在国外的白俄剥夺国籍。

•<世界人权宣言>第15条第2款规定,任何人的国籍不容无理剥夺.国家采取剥夺国籍的措施不应违反其承担的国际义务,如不得违反减少无国籍状态的条约义务,不得基于种族理由而大规模剥夺国籍.勒姆贝尔特诉蓬勿尔案”•在本案中,原告约克林的父亲康-勒姆贝尔特出生时为俄国籍。

1919年迁居瑞士。

1927年同蓬勿尔市女市民考而巴兹结婚。

1927年这对夫妇迁居比利时,生一女取名约克林。

但依比利时国籍法,她并未取得比利时国籍。

•1933年,他们全家有迁居瑞士。

其父母向蓬勿尔市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将他们的女儿登记在市民册上,并发给证书,但被拒绝。

于是,这对夫妇向瑞士联邦法院对市政府起诉。

国籍的取得和丧失国籍的抵触⏹国籍的抵触——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以上国籍,或者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

⏹国籍的抵触是各国的国籍立法差异所致。

⏹国籍的积极抵触——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即双重或多重国籍的情况⏹国籍的消极抵触——一个人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情况属国籍积极抵触产生的问题⏹1812年,英国与美国曾就英国强迫已在美国入籍的英国人回国服兵役引起争端。

英国当时仍坚持其所谓的“永远效忠”原则,强迫从美国船上捉去已经在美国归化的英国人当兵,从而引起两国的纠纷,并成为两国当年发生战争的原因之一。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6题,单选)A.吴某可以向甲、乙、丙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B.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15日内裁定是否保全C.法院在保全证据时,可以主动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减少吴某的损失D.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对甜橙损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2、3款规定:“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本案的证据所在地是甲县,被申请人住所地是乙县。

本案作为买卖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是乙县。

关于合同履行地,《民诉解释》第18条第1~2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题中的合同履行地应为义务人所在地的乙县。

可见,本案的管辖法院是甲县与乙县法院,丙县没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丙县法院不能采取诉前证据保全。

A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09年司法考试真题(三)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关于简易程序与特别程序的表述,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两者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两者都实行独任制C.两者均实行一审终审制D.两者均无答辩程序2.下列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证人与鉴定人均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B.证人与鉴定人均是在诉讼过程中了解案情的C.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而鉴定人则适用回避制度D.证人与鉴定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3.甲的户籍所在地为A省B县,其自1998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医院就医,1999年5月出院后则前往C省E县探亲,居住了一年半,后又去C省F市工作.甲于2001年10月被公民乙提起诉讼,则公民甲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住所为:A.A省B县B.C省D市C.C省E县D.C省F市4.对下列哪些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不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径行作出判决?A.被告在一审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B.二审法院对原告上诉请求审查后认为原告的请求明显不成立C.被告在上诉时提交了其刚刚找到的合同原件D.在一审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5.北河市天隆商场与南河市福德贸易公司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天隆商场以福德贸易公司为被告,向北河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东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下列的哪个行为是错误的:A.人民法院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了举证通知书B.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为了节省时间,将举证期限规定为五天,人民法院同意。

C.由人民法院指定三十二天的举证期限九天考资D.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6.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可B.如果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15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答案】C【解析】A项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纠纷是因动物致人损害所产生的特殊侵权关系,并不属于人身关系的范围,因此A项错误。

B项考查民事权利。

绝对权是效力能够及于一切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效力仅及于特定人的权利。

甲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是向特定人主张权利,是相对权,B项错误。

C项考查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因此,C项正确。

D项考查民事权利。

抗辩权是阻止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先要承认对方享有请求权利,再主张阻止对方请求权利的行使。

本题中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是在否定甲享有请求权利,不是抗辩,因此D项错误。

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答案】C【解析】ABC项考查非法人组织的设立。

《民通意见》第43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5.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818)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818)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78,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

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

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

”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

”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13题)A. 《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 《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 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 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11题)A.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C.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D.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3.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5题)A.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4.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6题)A.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B.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C.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74,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

1.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3,单)A. 甲承担全部责任B. 丙承担全部责任C. 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 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2.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21,单)A.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 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 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 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

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卷三—6,单)A. 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 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4.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

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

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

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16,单)A. 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D.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5.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

09年刑诉真题及答案

09年刑诉真题及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

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

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

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22.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23.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

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2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

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控告B.告诉C.举报D.报案27.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2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29.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30.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三民诉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三民诉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三(民诉题部分考题43分)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35-50题,每题1分,共16分。

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37.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

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38.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

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

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9.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42.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43.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

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5题)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是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送达以及上诉的综合考查。

关于涉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周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本案中,甲、乙公司之间的纠纷为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乙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但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据此,本案的管辖法院可以为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

而M市N区为合同签订地,C市D区为代表机构住所地。

因此,M市N区法院和C市D区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选项A、B正确。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⑤项的规定可知,对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受送达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送达。

因此,在本案中,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选项C正确。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意见》)第311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为《民事诉讼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期限;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为30日。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专项练习题级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专项练习题级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专项练习题级答案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被告刘某给代理律师吴某的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吴某在诉讼中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直接导致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承认,视为刘某的承认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

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答案:B解题思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规则,故A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可知B项正确根据委托代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授权的事项须一一列明,仅在委托书上写"全权代理"属于一般委托,而吴某的承认又直接导致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承认,代理人的承认不得视为当事人的承认,故C选项错误D选项缺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该自认仍属有效,故错误。

2.朱先生就职于星星财务软件公司,2009年5月因工作与公司老总发生争执,遂向公司提出辞职。

朱先生辞职后就职于另一家与原公司经营同样业务的公司。

2010年3月,星星财务软件公司以朱先生违反竞业禁止合同为由,将朱先生告上法庭。

星星财务软件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唯一证据就是一份双方签署的竞业禁止合同的传真件。

星星财务软件公司称该合同是朱先生签署后传真给他们的,原件在朱先生手里;而朱先生称自己从未签过这样的合同。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该对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竞业禁止合同予以认定B.法院不应对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竟业禁止合同予以认定C.法院应该将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这份合同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合同签名的真伪,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对该合同是否予以采信D.朱先生应证明自己没签过这份合同,否则,因举证不能,应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答案:B解题思路: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有义务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出的证据只是一份传真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对只有派生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B项正确根据举证责任承担原则,本案中竟业禁止合同是否存在的证明责任应由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承担,D项错误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民法院不依职权提交鉴定,C项错误3.2006年3月24日,杨某的丈夫张某饮酒后突感上腹部疼痛,被急送当地医院就医。

民法选择题。

民法选择题。
?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22)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
?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1)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 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继承的1万元人民币向路边洒去,该事实的性质如何? A。表意行为 B。非表意行为 C。事件 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C.张某与某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D.李某收养了10岁的冬冬
? 答案:AD
? 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11)
? 答案:BD
? 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 (200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51)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公司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公司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公司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

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2011—卷三—69,多)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正确答案:B解析:股权出资,是指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

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

《公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1)、(2)、(3)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9条的规定处理。

A选项说法显然正确,不选;可以出资的股权应当是出资人已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就是说,用以出资的股权应当是出资人已经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后持有的股权,公司受让后不再有出资义务负担。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总分6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

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6题,单选)A.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B. 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C. 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D.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2. 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

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

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8题,单选)A. 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B. 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C. 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D. 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6题,单选)A. 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 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 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D. 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4.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

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7题,单选)A. 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B. 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 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D. 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5.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

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

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

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14题)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租赁合同、合同的相对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题中,王某已经合法占有房屋,因此,王某的承租权最优先获得保护,李某、陈某均无权请求王某搬离房屋,故A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租房要求在孙某将房屋合法租赁给王某后不可能实现,符合解除合同要求,同时李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

李某和陈某之间的转租合同,经出租人孙某同意,合法有效,但租赁目的已不可能实现,因此陈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根据民法合同相对性原理,孙某不是该转租合同的相对人,陈某无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合同法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市园林管理处为兴建一座园林景观,经招投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甲建筑公司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但该工程实际由乙工程施工队施工,系乙施工队借用甲建筑公司的名义缔约的。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施工队要求某市园林管理处支付约定的报酬,园林管理处经咨询律师,认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故拒绝支付约定的款项,为此发生纠纷。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园林管理处应支付约定工程价款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园林管理处应支付约定工程价款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园林管理处无须支付工程价款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园林管理处应将工程价款收缴国库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故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园林管理处应支付约定的工程价款。

根据该解释第4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本条所述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应指除了工程价款之外的其他报酬或者收入,意在惩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对于工程价款系施工人实际支出的应得收入,是已经凝结在工程中的劳动及建筑材料的对价,故应依第2条的规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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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2.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3.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4.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5.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6.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7.A.专利权B.应收账款债权C.可以转让的股权D.房屋所有权8.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9.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10.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11.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12.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13.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300元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14.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15.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16.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17.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18.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19.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20.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21.A.乙B.丙D.丙和丁22.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23.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24.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25.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27.A.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D.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28.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29.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30.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31.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32.A.丁某可以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同时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B.应当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再由保险公司向医院追偿C.丁某应先向医院索赔,若医院拒绝赔偿或无法足额赔偿,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丁某不能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3.A.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B.损失系因保姆过错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C.潘某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能要求保姆承担赔偿责任D.潘某只能要求保姆赔偿,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34.A.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从事业务的盈余和积累的财产可按比例分配给会员B.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C.证券交易所制定和修改章程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D.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必须由国务院决定35.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36.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37.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38.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9.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40.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41.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42.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43.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44.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案由C.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所45.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B.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C.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D.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46.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47.A.终结诉讼B.驳回上诉C.不予受理上诉D.中止诉讼48.A.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B.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C.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李某为当事人D.李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49.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50.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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