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学历学籍档案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 学校成立学历学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历学籍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学院(系)设立学历学籍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历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3. 各学院(系)分管领导负责本学院(系)学历学籍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
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学历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范围
1. 学生入学、注册、学籍变动、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毕业、结业等手续的
证明材料。
2. 学生学业成绩、考试、考查、考查成绩单、课程设置、学分、学位授予等材料。
3. 学生奖惩、处分、违纪等材料。
4. 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材料。
5. 学生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材料。
6. 学生身体检查、心理健康等材料。
7. 其他与学生学习、生活、发展相关的材料。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学历学籍档案进行
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学历学籍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历学籍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5. 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五、档案利用
1. 学生本人、家长、用人单位、学校有关部门等,因工作需要查阅学历学籍档案时,需提供有效证件。
2. 查阅学历学籍档案时,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查阅学历学籍档案时,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学历学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确保学历学籍档案的规范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