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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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全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安全员的权利
(1)遇有严重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项目经
理处理。
(2)有权检查所在项目的安全生产事项、上级指示和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的情况。
(3)对不认真执行处下达的安全生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安全员有权对从业人员进行直接处罚,对施工队长落实安全生
产情况不力的可越级上报处安全负责人。
(4)有权要求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员的任务
(1)参加编制项目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工作。
(2)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实施跟踪式管理。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开工前培训、岗前培训、特殊工序培训等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经常对施工现场、仓库、试验室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
时解决各种不安全问题。
(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他们限期整改。
(6)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及时分发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7)会同有关人员搞好伙房卫生,做好防中毒、防爆、防盗、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三、安全员的责任
(1)所在施工项目中如安全工作长期存在严重问题,既没有提出意见,又没有向上级汇报,因而发生了事故,要负责任。
(2)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深入细致,监督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造成了事故,要负责任。
(3)对上级和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没有及时的贯彻落实,而使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了影响,和受到局领导点名批评的,
要负全责。
菏路处字(2004)05号
关于认真落实安全员权利、义务和责任的
通知
各项目部、施工队:
为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各项目部、施工队安全员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发给你们,望各项目部、施工队安全员认真履行和施实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施工环境,使我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附件1:安全员权利、义务和责任
附件2:各项目部、施工队安全员名单
主题词:关于落实安全员权利义务责任通知菏泽市公路局工程一处 2004年4月30日
附件2
各项目部、施工队安全员名单
德商路G合同段项目部安全员:尚哲
德商路E合同段项目部安全员:陈虎
济董路鄄城项目部安全员:姬智
济董路郓城项目部安全员:方志强
王旭静
山西侯马项目部安全员:白德刚
菏泽开发区路网项目部安全员:刘亚伟
王建伟工地安全员:许新军
黄庆为工地安全员:孙玉民
菏关路项目部安全员:孙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