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试行)的通知-延政办发〔2016〕1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试行)的通
知
正文: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试行)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延庆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北京市延庆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51号)精神,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市环保委办〔2015〕2号)要求,结合延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依托现有网格化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系统,充实和强化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为推
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建设“美丽延庆”提供环保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环境监管工作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建立分类分级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并力争使大部分环境污染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三、工作原则
1.依托现有,资源整合。
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将环境监管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环境监管职责和任务,及时发现并努力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2.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落实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环境监管职责,建立专职环保监督员队伍,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执法部门将执法力量下沉到网格内,指导、督促环保网格员落实监管职责。
3.建立机制,明确职责。
建立各环境执法相关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横向联动机制,明确各执法单位工作内容和职责,落实环境联合执法、行刑联动等工作;建立巡查发现、分类分级和及时响应处理等纵向管理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确定环保监督员、环保网格员的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
4.强化考核,落实责任。
强化环境执法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和考评,建立督查与稽查考核机制,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促进环境监管工作责任落地。
四、网格划分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环境监管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三级网络管理构架,负责及时发现并处理辖区内的环境问题。
第一级为环保网格员。
由原有城市管理系统中的414个基础网格的网格员组成,增加其环境巡查职责,负责巡查、发现、上报并及时制止网格内的环境违法问题。
第二级为环保监督员。
聘用专职环保监督员,负责辖区内环保网格员的环境巡查情况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辖区的整体巡查,协助区环保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级为环境执法人员。
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组成,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的环境执法工作。
五、职责分工
1.区社会办:负责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以及移动终端APP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扩展完善;负责将环境监察工作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一体化运行;对环保网格员进行网格化系统和移动终端的使用培训;定期通报环保事项的上报、处理和反馈情况。
2.区环保局:负责统筹本区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污染源实施统一监管,合理分配环境监管执法力量,
确保每个网格都有执法人员;对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培训、指导并授权环保监督员和环保网格员开展污染源辅助检查;考核评价环保监督员和环保网格员工作完成情况,并作为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环保工作主要考核内容。
3.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境办):负责按照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根据职责对平台案件进行任务分配、协调及督办;将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制定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利用环境热线和微信微博等渠道,健全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组织实施,促进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环境监督。
4.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明确环保工作机构和环保网格员,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辖区污染源档案并动态更新,了解辖区污染源排污状况,协助区环保局开展污染源普查、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对环保监督员和环保网格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其他部门:区农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园林绿化局、延庆公安分局及交通大队等单位负责将其涉及的环保工作纳入到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依据职责配合指导基层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依据职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联合执法和行刑联动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合作。
六、工作程序
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实行“信息采集、事件立卷、任务派遣、任务处置、结果反馈、核实结项、综合评价、绩效考核”的八步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
环保网格员开展网格巡查,将现场无法告知或不听劝阻的问题上报环保监督员,环保监督员将问题上报至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
2.事件立卷。
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接到上报信息后在平台系统内对案件进行立卷。
3.任务派遣。
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根据上报信息的性质和类型,根据法定职责将案件派遣至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受理。
4.任务处置。
受理部门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5.结果反馈。
受理部门执法人员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将查处结果按时反馈至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
6.核实结项。
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将执法人员办理反馈的结果通知环保监督员,并由环保监督员现场核实监督问题整改情况,核实结果反馈至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
7.综合评价。
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对事件从发现受理到最终处置结案全过程开展综合评价。
8.绩效考核。
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定期对环保监督员和环保网格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
七、工作制度
1.工作计划制度
区环保局围绕年度环保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安排年度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具体网格、执法小组、执法人员;每月制定月执法工作计划和网格巡查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对上级批示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其他单位移送等临时性非计划内任务,应将任务完成的时限、标准及要求分解到具体网格和网格执法、管理人员,做到职责任务量化,监管重点明确。
区社会办、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根据环保部门制定的网格巡查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配合制定环保监督员和环保网格员月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定期将网格巡查一遍,并将环保监督员和环保网格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巡查发现的问题情况等与绩效考核挂钩。
2.业务培训制度
以分级、分类、轮训等形式,定期组织专业培训。
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重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业务知识、提高执法能力等方面;对环保监督员的培训,重在工作方法的培训,重点培训污染源信息的更新、巡查任务的处理、工作职责、标准、流程等内容,增强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培训合格的监督员由区环保局颁发环保监督员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对环保网格员的培训重点在检查的内容、问题上报的途径等方面,做到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3.巡查反馈制度
执法人员按照污染源监管等级划分的要求开展检查和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以及重大活动、敏感时期,要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
环保监督员要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巡查工作计划,定期对所负责网格巡查一遍,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并劝阻制止和上报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
环保监督员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向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反馈巡查上报案件的查处、整改情况,并定期向区环保局汇报巡查发现问题情况和污染源巡查计划完成情况。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监管需要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每年将网格化环境监管所需的人员工资保障、检查办公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工作有场所、出勤有工具、执法有器材、资料有专柜”的要求,为环保监督员提供基本工作保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3.严格监督考核。
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职责,将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度考核体系。
对网格内
环保责任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严格开展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北京市延庆区环境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2.北京市延庆区环保监督员工作内容
3.北京市延庆区环保网格员工作内容
4.北京市延庆区环保网格员信息表
5.北京市延庆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流程(略)
附件1
北京市延庆区环境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序号
职责
1
掌握负责网格内污染源数量、类型、特点等基本信息,分析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规律,全面掌握网格内重点环保信息,建立重点污染源监管档案和“一厂一档”。
2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结合辖区污染源状况分级开展日常监察或环保专项检查。
3
指导、督促街道、乡镇环保机构的管理和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开展督查或组织查处。
4
对检查发现的、群众举报的及网格派遣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对下级环境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到位情况提出稽查意见。
附件2
北京市延庆区环保监督员工作内容
类型
工作内容
信息收集
报送
收集、汇总环保网格员发现的问题并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及时上报。
新增
污染源
了解掌握网格内新出现的施工工地和其他向环境排污的污染源,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大气
污染源
巡查各类施工工地中施工不围挡、物料不覆盖、车辆未冲洗、道路未洒水、场地未绿化或硬化、在工地内焚烧垃圾等问题;
巡查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等问题;
巡查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等问题;
巡查居民生活用以外烟囱冒黑烟等问题。
巡查堆煤场、堆料场不围挡、物料不覆盖、道路未洒水、场地未绿化或硬化等问题;
巡查禁燃区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沿街商户等的燃煤锅炉、燃煤小火炉和燃煤灶具冒黑烟等问题;
巡查燃放烟花爆竹、燃烧其他废弃物等问题;
巡查沿街道路扬尘、机动车冒黑烟等问题;
巡查排放恶臭气体、粉尘等问题。
水污染源
巡查河道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情况以及其他污水横流情况等。
巡查污染源厂外废水排口异常排放情况。
固体废物
随意向环境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问题。
附件3
北京市延庆区环保网格员工作内容
类型
工作内容
新增
污染源
了解掌握网格内新出现的施工工地和其他向环境排污的污染源,并及时向网格内环保监督员报告。
大气
污染源
巡查各类施工工地中施工不围挡、物料不覆盖、车辆未冲洗、道路未洒水、场地未绿化或硬化、在工地内焚烧垃圾等问题;
巡查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等问题;
巡查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等问题;
巡查居民生活用以外烟囱冒黑烟等问题。
巡查堆煤场、堆料场不围挡、物料不覆盖、道路未洒水、场地未绿化或硬化等问题;
巡查禁燃区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沿街商户等的燃煤锅炉、燃煤小火炉和燃煤灶具冒黑烟等问题;
巡查燃放烟花爆竹、燃烧其他废弃物等问题;
巡查沿街道路扬尘、机动车冒黑烟等问题;
巡查排放恶臭气体、粉尘等问题。
水污染源
巡查河道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情况以及其他污水横流情况等。
巡查污染源厂外废水排口异常排放情况。
固体废物
随意向环境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问题。
附件4
北京市延庆区环保网格员信息表
单位
网格(乡镇、街道、开发区)
网格
名称
环保
监督员
网格
责任人
乡镇、街道、开发区环保负责人
执法人员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注:
1.网格的划分应与城市综合管理网格保持一致;
2.网格的乡镇政府及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分别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第一责任和主管责任。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