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5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搜集、积累教师业务水平情况,对教师教学科研水平进行考核,必须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3、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业务档案搜集
1、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由专人负责管理。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科学研究等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计算机情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参加有关会议总结等材料。
3、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黑钢笔或黑水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1、对材料收集整理时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政绩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
对接收来的材料,按理卷的要求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大致分为六类;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登记表、学历及职称复印件、奖惩复印件等;
(2)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3)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具有复印件)。
(4)科研活动,包括教学资料编写,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及复印件;项目的立项运作,完成的情况;
(5)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
(6)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教案、反思及专家评课资料,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
2、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3、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
是指对教师的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建立:学校应在教师入职时建立档案,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任教经历等内容。
2. 档案管理责任:学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存储、整理、归档等工作。
3. 档案存储:档案应妥善存放,防止遗失和损坏。
可以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储。
4. 档案保密:教师档案应严格保密,仅限有关部门和教师本人有权查阅和使用,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5. 档案整理和更新:学校要定期对教师档案进行整理和更新,及时记录教师的任职晋升、培训参加情况等信息。
6. 档案利用:教师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程序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教师档案。
7. 档案销毁:根据规定,学校可以对教师档案进行销毁,但应在对教师进行通知和征求意见后进行,并保存销毁备案。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教师档案的管理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有利于教师个人发展,也有利于学校对教师队伍进行科学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
是指针对教师工作情况和业务素质进行管理和记录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教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为教师的评价、晋升和职称评定提供依据。
1. 档案管理的范围: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个人资料、工作经历、教学成果、培训记录、评价等。
2. 档案建设和更新:每位教师在入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建立个人档案。
档案应及时更新,记录教师的重要事项和变动情况。
3. 档案保密:教师业务档案应严格保密,只能由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
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查阅他人的档案信息。
4. 档案存储和传输:教师业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采取电子化管理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实时性。
档案传输应采用加密和安全通道,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5. 档案评价和利用:教师业务档案应定期进行评价和总结,对教师的业务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并为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提供依据。
同时,教师业务档案也可以为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供参考。
6. 档案销毁:教师离职或者退休后,其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以上是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同学校或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4)
,是指为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归档、使用和保管等工作,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一、建立档案
1. 教师入职时,应按规定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任教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2. 教师所教授的课程信息、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等相关信息,应及时归档。
二、归档管理
1.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将教师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并进行编号和登记。
2. 教师档案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审查和归档。
三、档案使用
1. 教师可申请查询自己的档案,但需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
2. 教师在编写教学计划、教学报告等相关工作时,可以查阅和引用档案资料。
四、档案保管
1. 教师档案应进行定期备份和存档,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
以上就是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一制度,可以有效管理教师的业务档案,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教师发展评价和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是指对教师的业务发展、评价、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监督,以确保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包括个人业务档案、评价档案和发展档案。
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个学院和科室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第二章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管理
第五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是对教师个人业务发展状况的记录和归档,用于评价教师的业绩和能力。
第六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评价、职业发展规划等内容。
第七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管理应当规范、细致、有序。
第八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管理由教务处统一为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并进行定期更新和归档。
第九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排序方式进行,以便于查询和使用。
第十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保管应当严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调取或复制档案材料。
第十一条教师个人离职或退休后,个人业务档案应当转交给教务处进行保管。
第三章教师评价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教师评价档案是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和管理的档案资料,用于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教师评价档案包括教师的教学评价、科研评价、职务评价、成果评价等内容。
第十四条教师评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教师评价档案的评价工作由学校设立的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六条教师评价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擅自调取或公开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教师评价档案的维护和更新应当定期进行,以确保档案内容的及时准确。
第四章教师发展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教师发展档案是对教师的职业发展状况和个人成长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教师发展档案包括教师的培训记录、职称晋升、学术研究、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内容。
第二十条教师发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当鼓励教师的发展需求和自主选择,关注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第二十一条教师发展档案的使用应当提供给教师本人,以帮助教师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成长。
第二十二条教师发展档案的管理应当定期更新和维护,以确保记录内容的真实和准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有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并公布。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