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专业技能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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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专业技能真题试卷(题后含
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2. 简答题 4. 综合分析题
简答题
1.简述基于胜任特征行为面试流程设计与实施的基本步骤。
正确答案:一般来说,行为面试的流程包括以下5个基本步骤:①全面分析岗位信息;②选定必测胜任特征指标;③设计行为面试体系;④评估设计出的体系;⑤行为面试流程的实施。
2.简述企业绩效管理系统设计的主要步骤。
正确答案:企业绩效管理系统设计的主要步骤:①前期准备工作;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设计;③绩效考评运作体系设计;④绩效考评结果反馈体系设计;⑤制定绩效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题
3.某主营地产业务的集团公司决定对总部职能管理部门进行调整和优化,调整的总目标是建立一个以资本运营为核心纽带,主业突出、治理良好、管理高效、集权与分权适度的大型控股集团公司。
具体调整方案为: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律审计部保持不变;原计划财务部拆分为计划部和资本运营部;原市场部、公共关系部、宣传部、社会职能部合并为市场外联中心;原行政部、档案部、后勤部合并为行政事务中心;增设信息中心,主要负责集团办公自动化和设备管理;业务管理中心内部增设地产业务子中心、商业业务子中心和金融业务子中心,主要负责研究不同业务板块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考各子公司的市场拓展和运营监控管理,子中心由业务管理中心进行总体协调管理。
请根据上述情境,回答以下问题:(1)请对该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结构调整方案进行分析评价。
(2)试分析本次调整会导致哪些人员方面的变动?(3)本次调整之后,在补充各类岗位空缺、录用所需人员时,可采用哪些量化分析决策方法?
正确答案:(1)资本经营型总部:一个资金中心,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时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其他职能由下属企业承担。
总部每年给下属企业一定的财务目标,下属企业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了。
在这种总部类型结构下,下属企业的相关性可以很小,集团的业务涉及范围广。
由于总部只负责资产运作,因此,职能人员不多。
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
这种相对分权的总部结构模式被称为“有头脑没手脚”,可以创造资
本经营的协同效应。
战略型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文化和集团的战略规划,各下属单位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实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的各项资源预算。
为保证下属单位目标的实现和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是很大,精力主要集中在综合平衡、总体协调、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
目前大多数集团都是采用或者正在转向这种类型的总部结构模式。
集团总部职能的正确定位:从职能上讲,总部应该成为企业集团的五大中心,即:战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制度中心、资本中心和文化中心。
为保证下属单位目标的实现和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是很大,精力主要集中在综合平衡、总体协调、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
目前大多数集团都是采用或者正在转向这种类型的总部结构模式。
本题中,该集团总部组织结构调整方案做得比较好的是定位清晰。
不足的是,对于战略型总部和资本经营型总部的区分不够明确,目标是想要建设资本经营型总部,但按调整的组织结构及职能来看,应属于战略型总部。
其次,总部应该成为企业集团的五大中心,但在该调整方案中,该五项关键职能里只看到了战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和资本中心,其他两个中心(制度中心、文化中心)没有突出显示。
最后,总部组织结构调整后,部门分工还是比较精细,总部设立的部门还是比较多,不利于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也不利于集团资源的整合。
(2)总部组织结构再造后,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①管理职能升级,进而带来高管职务的升迁;②岗位的调整,可能会使高管或其他人员职务降级;③由于部门裁减、合并,会产生一些冗余人员;④总部组织结构再造之后,还可能带来一部分人才的流失,特别是高学历、高素质核心人才的流失;⑤集团还必须考虑通过各种方式弥补这些人员因为职位变迁带来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3)可采用的方法有:①综合加权法。
是一种最简单的决策分析方法,即先对候选人各项胜任特征的综合得分进行加权,取得总后,再将其与录用标准要求的总进行对比分析,最后根据结果做出录用决策。
②立即排除法。
是在分别计算出各项胜任特征的综合后使用。
企业在采用该方法进行录用决策分析时,应全面掌握所有候选人实际测量总的得分情况,根据录用策略的要求,做出具体的规定。
③能位匹配法,也称能位匹配技术。
“能”即人才及其本身的能力素质,“位”即工作岗位。
4.某大型日用品销售公司为了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拟在薪酬管理办法中作出规定:如果销售人员连续三年进入公司总销售业绩排名的前10%,公司将出售给员工一定数量的期权,员工只需以市场价的50%购买,持有15年后可行权,执行价格由公司确定。
请根据上述情景,回答以下问题:(1)该激励方案有哪些优点?((2)该激励方案存在哪些问题?(3)期权的获取方式有哪几种?
正确答案:(1)优点:期权的参与范围扩大到销售人员;期权购买的价格为市场价的50%,比较优惠。
(2)存在的问题是:①该激励方案超过行权期限,期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而该激励方案是15年。
②员工持股时,要求至少70%的员工参与,该激励方案中没有提及到员工参与。
③员工持股要依照“有限原则”,即限制每个员工所得股票的数量,该激励方案中并没有规定。
(3)期权的获取方式:可通过赠予、购买、分红等形式。
5.某保健品公司计划在明年推出系列新产品,需要市场部员工围绕不同的产品组成团队,在全国各地举办产品发布会和推介会。
为了提高市场部员工的宣
讲能力,人力资源部组织了《公众演讲》课程培训,请培训师讲授了公众演讲的准备工作,如何提升演讲技巧等内容,并请员工参加了模拟训练。
请根据上述情境,回答以下问题:(1)为了更好提升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公司采取哪些措施来营造培训成果转化的工作环境?(2)如果将培训效果评估与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可以从哪些维度设计考核指标?请列出维度和具体指标。
正确答案:(1)①发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督导与推动作用;②提高管理者的支持程度;③增加应用所学技能的机会;④建立受训员工联系网络;⑤建立一对一的辅导关系。
(2)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设计考核指标:①培训前的考核指标,可以设计为:培训需求实现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等。
②培训中的考核指标,可以设计为:培训项目的覆盖率;培训师的授课能力及态度等。
③培训后的考核指标,可以设计为:培训目标达成率;受训者知识技能提高率等。
或者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设计考核指标:①反应评估:如学员对具体培训课程的满意度、对培训师的满意度、对培训组织的满意度。
②学习评估:如学员对于培训内容、技巧等的吸收与掌握程度。
③行为评估:如学员在培训后的行为改变是否因培训所导致。
④结果评估:培训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
6.李女士于2014年11月进入甲公司任柜台营业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约定在A市任职。
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2015年6月李女士怀孕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直接上级。
2015年10月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在A市撤柜。
2015年11月初,公司向李女士寄送了调整其工作地点至B市的通知。
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提出自己家住在A市,与B市相距太远,自己怀孕5个月无法前往,希望公司在A市的其他分支机构安排工作。
之后,李女士多次恳请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解决困难,但未得到回复。
2015年12月末,公司以李女士不服从单位安排,长期旷工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李女士于2016年2月生育一子,因社会保险停止而无法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孕期及产期自行支付相关费用8 000余元。
2016年3月,李女士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撤回逾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停止工资及生育医疗等费用。
请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本案例作出评析。
正确答案:这是一起因“三期”女职工合同变更引发的劳动争议。
李女士的诉求应得到支持,理由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即: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以文字形式提前告知员工,且需要与员工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变更。
变更以后要形成书面文件。
如无法达成一致,变更无效。
案例中,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在A市撤柜。
2015年11月后,公司向李女士寄送了调整其工作地点至B市的通知书,已怀孕5个月的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但公司未给其回复,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这样的劳动合同条件变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而无效。
此外,李女士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述的情形,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