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实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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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实务总结
第一篇:银行会计实务总结
1、银行存款账户的种类
银行存款账户按照资金性质和设置要求不同,可分为:● 基本账户
ν开户单位与其他单位进行经济往来进行货币收付的账户ν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要账户ν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必须是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 一般存款账户
ν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借款转存和现金缴存的账户;以及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ν该账户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比如:由于一些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距离主管单位比较远,通过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办理资金收付有困难,因此银行对这些企业或单位经过审核同意,可就近在其所在地区银行开立一般存款户。
● 临时存款账户
ν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而需要开立的账户
ν通过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专用存款账户
ν是对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提取的各项专用资金,以及其他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而开设的账户例如:存款人拥有的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特殊用途需要专门管理的资金,均可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按照银行内部办理手续分为:● 支票存款户ν适用于独立经济核算、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事业单位
ν这些单位到银行办理各项业务时,可使用支票或其他专用凭证● 存折存款户
ν适用于生产规模比较小、存取款次数不多的小企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以及个人
ν银行在办理存折存款户时,除按规定设立账户外,还要发给单位
或个人存折ν单位或个人存取款时,也必须凭折办理
2、存款种类
● 活期存款
ν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的存款。
ν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
● 定期存款
ν是指存款时预先约定存期,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
ν分为单位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
ν定期储蓄存款按其存入和支取方式不同,又可分为:
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3、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 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ν支票存款户的核算
• 支票存款户的核算
单位缴存现金时,应填写两联现金送款单,连同现金一起交出纳部门,经出纳人员点收现金无误后,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将现金送款单退还存款单位,另一联送款单转会计入账。
会计分录如下:借:现金
贷:活期存款 X X 单位
可按存款单位和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
单位支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
支票上应注明款项的用途,并加盖支票专用章。
会计部门收到现金支票后,除了认真审查支票内容外,还应核对印鉴,以确定支票的真伪。
审核无误后,将出纳对号单撕下交取款人,以现金支票作为记账凭证,登记单位存款分户账。
会计分录如下:借:活期存款 XX单位贷:现金
记账后的现金支票,转出纳部门,登记“现金支出日记簿”,将现款交取款人。
ν存折存款户的核算
• 存折存款户缴存现金时,应填写存款凭条,连同存折、现款一并交银行出纳部门,出纳部门点收现金无误后,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将存折及存款凭条一同交给会计部门,据以登记分户账及存折,
然后将存折退还存款单位。
账务处理同支票户。
• 存折存款户支取现金时,应填写取款凭条,填写时注明款项用途,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将凭条与存折一同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除了参照支票户取款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外,还应登记存折,然后将取款凭条与存折转出纳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ν存款利息的计算与结转
• 计息时间和利率的规定
单位活期存款按季度计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如3月20日、6月20日。
计算时间从上季末月21日开始,到本季末月20日为止。
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算至支取的前一日为止。
计息利率的规定: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3种,三者之间可以换算,1年按360日算。
存期以天数计算时,用日利率;存期按月计算时,用月利率;存期按年计算时,用年利率
ν
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
• •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单位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计算利息可采用积数法,其公式为:
利息= 计息积数× 日利率
计息积数= 本金× 存期(天数)
积数=本次变动前的余额×该余额的实际存在天数
将这一季度的积数相加,得出累计积数,即可计算利息:利息=累计积数×日利率
● 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单位在转存存款时,约定存期,本金一次转存,由银行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一次转存本息的单位存款。
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留归单位所有的短期不用资金和地方财政结余存款,均可在当地开户银行办理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存期分为半年、1年、2年、3年。
1万元起存,到期一次支取本息,不能提前支取,不得转让流通。
ν存入定期存款的核算
单位向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时,应签发转账支票及进账单交银行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支票代借方传票登记单位分户账,以进账单代定期存款转账贷方传票,并开具定期存款证明书交存款人,登记开销户登记簿,作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 单位存款户
贷:定期存款×× 单位存款户ν支取定期存款的核算
单位持定期存款证明书及取款凭条来银行支取时,银行会计部门审核相符后按规定计算存款利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定期存款 XX 单位存款户
利息支出 XX 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贷:活期存款 XX 单位存款户ν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的计算采取利随本清的办法,即在存款到期日支取本金的同时一并计付利息。
•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定期存款的存期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对年一律按360天计算,对月一律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 存期内如遇到利率调整,应分段计息:
利率调高时,在调整日以前按原存单所订利率计息,从调整日起按新利率计息;利率调低时,在原存期内仍按原存单所订利率计息。
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光明公司存入定期存款10万元,存期为1年,月利率为4.2‰,则到期银行应支付利息为:
000 ×12 × 4.2‰ =5 040(元)银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定期存款光明公司存款户 100 000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5 040 贷:活期存款光明公司存款户105 040 ● 单位通知存款业务的核算
ν通知存款是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ν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通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该项存款业务。
ν通
知存款的规定
• 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的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即必须提前1天或7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 • •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单位50万元,个人5万元;最低支取金额:单位为10万元,个人为5万元。
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1次或分次支取。
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单位通知存款采用记名存款凭证形式;个人通知存款采用记名存单形式。
存单或存款凭证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ν通知存款的计息
• • • 通知存款存入时由存款人选择1天或7天通知存款,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利随本清。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最短通知期限为2天或8天。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以及已经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ν开户ν续存ν取款ν利息计算
• • • • • 活期储蓄存款,规定每年结息1次。
为了减轻年度决算日的工作量,规定从本年7月1日起到次年6月30日止,为一个结息期,6月30日为结息日。
计息方法:传统手工计息:采取按存取款金额,从活期储蓄利息表查算出每笔存取款金额的利息来计算储户应得的利息。
现代电脑计息:电子计算机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ν销户
5、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ν定期储蓄是在第一次存款时,约好存款期限,1次或分次存入,到期支取本息的储蓄存款。
ν它的优点是存期长,有利于银行长期使用资金。
ν定期储蓄存款
根据存入方式和支取的方式不同主要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和整存零取4种。
ν整存整取
• • 整存整取储蓄存款,50元起存,多存不限,约定期限,由银行发给存单,到期一次支取本息。
存期分为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
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若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计息。
利率调高时,在调整日以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息,从调整日起按新利率计息;利率调低时,在原存期内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息。
• 提前支取:
储户因急用,持未到期的存单要求提前支取时,应由储户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审核无误后,在存单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及号码,以备查考,并在存单及卡片账上加盖“提前支取”戳记。
提前支取的定期储蓄利息计算,是以当日挂牌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过期支取定期储蓄,其处理方法与到期支取相同,但对逾期利息,应以活期储蓄利率计算
ν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一种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提取本息的定期储蓄存款种类。
开户起存金额为5元,存期为1年、3年、5年,要求每月存款金额固定,每月存入1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下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
• • • • 该种储蓄不得部分提前支取。
零存整取储蓄的开户及续存手续,与活期储蓄基本相同。
到期及提前支取可参照活期储蓄销户时的处理手续以及整存整取储蓄手续办理。
但计息方法有所不同月积数计算法:
月积数计算法是分户账上余额按月份计算出月积数,支取时求出累计积数,然后再乘以月利率。
如每月存入100元,利率为0.75%,存期为1年,2000年8月1日到期,根据分户账求出全年累计积数为7800元。
利息=7800 ×0.75%=58.5(元〉
• 固定基数计息法:
固定基数计息法,是以每月存入1元,存12个月,到期按规定利率计算出应付的利息作为基数,然后乘以每月固定存入金额。
如利率
0.75%,月存入1元,存满12个月,月积数为78元,利息积数为:
1 ×78 ×0.75%=0.585(元)如每月存入100元,存满1年支取时应付的利息为:0.585 ×100=58.5(元)
ν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
• 存本取息储蓄是适应储户有较多节余款,初始的本金不动,按期支取利息的存储需要而设立的。
这种储蓄,一次存入本金,存期分1年、3年、5年三种,由银行发给存折,以后凭存折按约定期限分次支取利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
• • • 如储户在取息期未支取,以后可随时支取,但不计复息。
存本取息储蓄的核算手续,基本与整存整取储蓄的手续相同。
利息计算应先按规定利率计算出应付利息总数,然后根据支取利息次数,计算出平均每次支取利息金额。
ν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
• • 这是适应大笔款项在较长时间内分期陆续使用的需要而设置的一种储蓄形式。
这种储蓄,一次存入本金,开户起存金额一般为1000元,存期分1年、3年、5年,支取期限分每1个月、每3个月或每半年1次。
由银行发给存折,以后凭存折分期支取本金。
• •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利息的计算整存零取定期储蓄提前支取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如果未按约定支取期次,要求部分提前支取时,可提前支取本金1或2次。
提取后,须在以后月份内停取1或2次。
如果提前支取全部余额,则按实存金额和实存时期计息。
6、贷款业务
贷款也称放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和必须归还等为条件,把货币资金提供给需要者的一种信用活动。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也是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
它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资金需要,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
银行通过信贷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节约资金使用,提高经济效益。
加强贷款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贷款损失,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ν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种贷款;• • • • • 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1-3年的各种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各种贷款。
ν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仅凭借款单位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品和担保人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为根据而发放的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抵押贷款是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质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ν贴现
• • 是“商业汇票贴现”的简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为提前取得票款,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所作的转让。
它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也是银行向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
是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扣除一定的利息后,将余额交付贴现人的信用行为。
• 它是一种特殊的贷款形式。
第二篇:会计实务总结
以下纯个人总结:大家来分享一下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⑴收到票据时:借:应收票据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销项)⑵票据到期收回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未计提利息] ⑶期末计息:借:应收票据贷:财务费用
⑷带息票据背书转让取得物资:借:物资采购[原材料库存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银行存款[可能在贷方] 贷: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尚未计提的利息] ⑸票据到期收回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
⑹以应收票据抵偿应收账款:借:应收票据贷: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⑴赊销商品时:借:应收账款[扣除商业折扣]
财务费用[发生的现金折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销项)⑵代垫包装费、运杂费借: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
⑶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借:应收票据贷:应收账款
※※※※※※※※※※※※※※ 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⑴账务处理⒈预付货款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⒉收到货物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
贷:预付货款⒊补付货款借:预付货款贷:银行存款
⒋不符合预付货款性质转入其他应收款借:其他应收款贷:预付账款⑵注意事项:
⒈不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借方余额(实为预付)=>预付账款借方
⒉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供货单位或劳务供应方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或劳务的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⒊应收、预收账款核算销售业务⒋应付、预付账款核算购货业务※※※※※※※※※※※※※※
其他应收款:⒈赔款、罚款⒉出租包装物租金⒊职工垫付款项⒋备用金⒌存出的保证金⒍预付账款转入⒎其他
注: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用此科目核算。
※※※※※※※※※※※※※※ 坏账的财务处理:
⑴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⒈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⒉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⒊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⒋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⑵确认坏账: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逾期3年以上未履行偿债义务。
⑶应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⒈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⒉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⑷不考虑计提坏账的情况:
⒈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可以提)⒉应收账款在贷方
⒊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后可以提)
⑸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正数补提、负数冲回]
⑹账务处理:
⒈提取坏账准备时:①应提大于账面: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②应提小于账面: 借:坏账准备贷:管理费用
⒉实际发生坏账时: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⒊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收回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坏账准备
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
③补付金融机构退回及折让款: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④金融机构应补付我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⑶应收债权贴现的核算:
1.企业负有还款责任,视同质押取得借款
2.企业不负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以应收债权质押取得借款的核算: ⑴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应设臵备查账薄,记录质押应收债权账面余额,质押期限回款情况
⒈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项] 财务费用[实付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等[借款本金] ⒉付息时: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⒊还本付息时: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⑵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⒈所售应收债权转销
⒉结转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⒊预计销售退回、折让⒋确认出售损益①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协议约定预计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等] 坏账准备[售出的已提坏账] 财务费用[相关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②实收退回商品[=协议约定]:借:主营业务收入[实际退回折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销项)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贷:其他应收款
有还款责任,视同应收债权出售※※※※※※※※※※※※※※ ⑴不符合定义而不属于存货:
⒈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储备的各种材料⒉企业的特种储备物资
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⑵外购材料的会计处理如下:⒈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⒉发票账单已到、材料未到①购入时:
借:在途物资(实际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②材料运抵企业验收入库:借:原材料贷:在途物资
③材料验收入库,发票账单未到,货款未付 A.月末按材料(暂估)价值入账借:原材料[不含增值税税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B.下月初红字金额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④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材料 a.预付时借:预付货款贷:银行存款
b.材料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到账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贷:预付账款 c.补付货款时
借:预付货款[补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
d.收到退回多预付的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货款
⒊工业企业外购存货成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其他税金+运输
费+装卸费+保险费+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⑶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采购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可确定特定客户的设计费)=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不应确认为存货成本而应当计入当期费用:①非正常消耗直接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如自然灾害②仓储费用:非生产目标仓储量③商品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
⑷投资者投入的存货,进项可抵税,并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贷:实收资本(或股本)[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差额] ⑸接受捐赠存货的会计处理 1.接受捐赠时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税法可抵扣部分]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按因接受捐赠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 附注: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及相关税费;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及相关税费2.期末,结转“待转资产价值” ①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账面余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②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当期应计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附注: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
⑹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如下:⒈拔付委托加工物资时,借:
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增值税、运杂费等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贷:银行存款等
⒊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⒋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⒌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⒍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⒎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包装物发出的核算⒈生产领用包装物:借:生产成本贷:包装物⒉随同商品出售
①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营业费用贷:包装物
②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包装物
⒊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结转成本,如金额较大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有收入的其他业务收支,无收入的营业费用]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
⒋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⒌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
⒍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