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1.12.24
•【字号】穗旅发[2002]第4号
•【施行日期】2001.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审批程序
(穗旅发(2002)第4号2001年12月24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广州市旅游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市政园林局共同负责对广州市行政区内特殊旅游项目申请、验收、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各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特殊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申请或安装特殊旅游项目的运营单位应填写《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申请表》,并随表附上下列文件或资料报所在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一)游乐园(场)经营游乐项目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须提供境内注册的代理商接受委托代理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明材料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三)产品说明书和该项目彩色图片。

(四)项目建设须经计划、国土、建设、规划、环保、市政园林、房屋鉴定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五)该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该游乐项目的简介,包括位置、安装、周围环境、运行速度、离地高度、载人装置、载人数量、保险设施、用电、消防、气象情况等相关情况。

如有使用英文或其他国家文字的,包括项目简介、图片说明、技术指标、安全性能评价等,都必须准确地翻译成中文。

(七)设备安装的单位、资质等级、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八)医护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必须接受过急救培训)、医生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本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执业资格;护士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本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执业资格。

具有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医疗应急措施、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须附明细目录)。

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所有送审文件(含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第四条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述文件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所报文件资料的目录和内容进行审核,并答复运营单位所报资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还需要补充资料。

经审核无误的,在《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申请表》中签署意见,上报广州市旅游局批准。

广州市旅游局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

使用单位持第三条第二款、第七款所要求资料及安装单位施工方案到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备案。

第五条以场地租赁、项目承包、合作经营等形式经营特殊旅游项目的单位
或个人,申办有关安全检查、检测、验收手续时,须持有运营单位的委托(或授权)证明书。

第六条所申请特殊旅游项目经审批同意开设的,在项目工程竣工后,运营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先由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填写《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验收表》,向广州市旅游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七条广州市旅游局自收到申请验收报告和文件资料,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园林、消防、公安(市公安局协同项目属地派出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特殊旅游项目进行文件资料审核和实地验收。

经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使用单位到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其他部门在《验收表》上加具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使用单位一并送广州市旅游局。

本条所称文件资料是指安装调试完毕的检验合格报告(包括主要部件的探伤检验报告),由旅游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项目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以及申请立项所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广州市旅游局收齐上述各行政管理部门的《验收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无误后,审定该特殊旅游项目安全验收合格,核发《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运营合格证》。

并将“合格证”副本分送上述各有关部门。

第九条在验收过程中,该特殊旅游项目需要整改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将整改报告送广州市旅游局。

广州市旅游局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经复查验收合格,核发《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运营合格证》。

第十条特殊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把《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运营合格证》正
本张贴在游客看得到的地方。

《广州市特殊旅游项目运营合格证》必须与经过安全检验检测的设备相符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