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的选择、评定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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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对供方的评定,选择合格的供方,确保供方具有满足本公司采购物资要求的能力。
2.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原物料和提供外加工服务的供方的选择、评定和控制。
3.职责
3.1 资材部负责候选供方的开发、对合格供方的总体监控、组织评审及对供方的体系开发。
3.2 品管部负责对供方的供货质量进行验证。
3.3 工程部负责提供产品重要度分级,及配合资材部对供方进行评审。
4.工作程序
4.1候选供方的选择
4.1.1 由工程部对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的重要性进行分级,对外协外购件进行分类。
A级:关键件,对最终产品的质量起关键作用及涉及特殊特性的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
B级:重要件,对最终产品的质量起重要作用及涉及重要制程的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
C级:一般件,对最终产品的质量起一般作用的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
注:供方提供的各种外加工服务,均应被指定为A级,与A级物料实施同等级别的控制。
4.1.2 由工程部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制定“原物料清单”和图纸,并发放资材部及相关部门使用。
4.1.3资材部根据“原物料清单”选择、确定候选供方;候选供方至少应建立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为最低要求;顾客指定供货来源或顾客有特定批准时除外。
4.1.4 选择候选供方的优先顺序为:
--- 首选顾客提供的供方;
--- 其次在公司已有的合格供方中选择;
--- 再次根据市场调查进行选择。
4.1.5由资材部与候选供方洽谈合作意向,要求其填制并向本公司资材部提供“供方调查表”(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力量、检测设备、质量控制概况、财务等)。
4.2合格供方的确定
4.2.1对“原物料清单”中的“关键件”(A级物料)和提供外加工服务的候选供方,由资材部负责组织审核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必须有具备内审员资格的成员),实施现场质量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加工工艺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批量生产能力、现场设施状况,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填写“供方质量能力现场审核评定报告”。
A、根据对供方(A级物资和外加工服务的供方)的现场评审结果,总体得分在70分以上,且按时完成审核组提出的整改措施的候选供方,可以进行试样生产。
B、顾客提供的供方(A级物资和外加工服务的供方)如果评审低于70分,资材部应与顾客进行沟通,若顾客规定必须在其指定的供方进行采购,可以试样,但加强质量控制,审核组根据整改的情况重新进行评价。
4.2.2获得ISO/TS16949:2002体系认证的侯选供方,和“B级物料、C级物料”的侯选供方,可以免除现场审核;由资材部根据调查情况对侯选供方直接进行评定,填写“供方评定表”。
4.2.5供方(A级物资和B级物资)必须对所提供的首件样品进行检验,并向本公司品管部提供自检报告;由品
管部进货检验员进行复检和确认,填制“样品评价表”,并向工程部产品工程师和资材部提交样品检验结果:
--- 若检验结果完全符合要求,由资材部通知供方可以小批量供货。
--- 若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资材部组织工程部、品管部进行评审,决定供方是否可以小批量供货,但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有限制地供货。
4.2.6候选供方小批量供货且质量合格后,资材部应整理相应档案,由业务部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将“合格供方名录”提交品管部备案。
4.2.7 若顾客对供方有批准要求,资材部应将相应的“合格供方名录”报顾客批准。
4.3供方产品和过程的批准
4.3.1 供方PPAP提交要求
合格供方的PPAP等级,由工程部产品工程师书面规定并通知资材部,由资材部通知供方执行;相应的PPAP资料,供方必须在批量供货前准备完毕并向资材部提交,且必须得到工程部产品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4.3.2 供方现场确认
按4.2.2执行,必要时,按计划实施现场评审、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
4.4 合格供方的监控
4.4.1供方每批供货,应附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品管部在进货检验的过程中,应对供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验证。
4.4.2由资材部负责,对供方每批产品的质量、交付及时性、服务状况、及超额运费统计在“供方供货业绩月统计表”中。
4.4.3品管部负责组织进货检验,对出现严重不合格及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出现两次不合格(以上)的情况,向供方下达“供方质量整改通知单”;由资材部通知供方进行整改。
4.4.4供方必须将相应的整改计划按时反馈给品管部,品管部根据供方整改情况、库存品的处理情况,与工程部一起决定供方是否继续供货,或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4.4.5出现严重不合格或出现供货严重短缺且不及时处理的情况,给公司生产带来严重影响时,按D级供方进行处理。
4.4.6供方发生兼并、收购、迁址等重大变化时,资材部应组织审核组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4.4.7 合格供方的月度、年度评价
A.每月一次,由品管部对供方供货的数量、质量加以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必要时,要求供方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B.每年一次,由资材部组织,根据每月的统计结果,及必要时的现场考评情况共同分析,比较质量、价格、交付能力及售后服务等因素,对供方评定A、B、C、D级(评分标准见“合格供方年度评审报告”):—— A、B级为合格供方;
——考查供方的质量及交付能力,当连续出现两次以上严重不合格或出现问题处理不及时的,根据情况予以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若供方评定等级由B级降为C级,则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到期整改合格且经确认(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后,恢复到B级,否则降为C级;
—— C级供方为不合格供方,应通知其不合格项及完成整改期限,到期整改合格且经确认(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后,定为B级,否则降为D级;
——对D级供方,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已被取消合格资格的供方,可再次提供样品,按本程序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评定。
C. 对提供外加工服务的供方,或A级采购物资的供方(必要时)的周期性现场评审,每年一次(可根据供货实绩予以增减);以考评其批量生产的能力及产质量保证能力。
已通过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或一般件(B级、C级采购物资)的供方,且上一年年度没有因质量、交付或服务问题给公司造成影响时,可以免除现场审核。
D. 同一种产品有两家以上的供方,应优先考虑定级高的供方。
4.5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A. 资材部每年根据供方提供产品的重要度,制定开发计划、确定开发对象、开发内容、实施日期,并记录实施情况。
B. 供方应符合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且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为基本要求,且逐渐完善并达到符合ISO/TS16949的要求,除非顾客另有规定外。
C. 管理者代表应配合资材部,按“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采用培训、现场审核、下达纠正措施、年度复查等方法,对供方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D. 对进行开发的供方要定期评价,评价其质量体系完善程度,确定开发进度。
对不能按期进行完善质量体系的供方,应进行督促;必要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6合格供方档案
采购科整理供方相关档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档案包括:“供方调查表”、“供方现场评审计划”、“供方质量能力现场审核评定报告”、“样品评价表”、“供方评定表”等。
5. 质量记录
5.1 XX.QR/ZC-01 供方调查表
5.2 XX.QR/ZC-02 供方评定表
5.3 XX.QR/ZC-03 供方质量能力现场审核评定报告
5.4 XX.QR/ZC-04 样品评价表
5.5 XX.QR/ZC-05 合格供方名录
5.6 XX.QR/ZC-06 供方供货业绩月统计表
5.7 XX.QR/ZC-07 供方质量整改通知单
5.8 XX.QR/ZC-08 合格供方年度评审报告
5.9 XX.QR/ZC-09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
5.10 XX.QR/ZC-10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记录
5.11 XX.QR/ZC-13 采购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