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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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二零一九年七月
1 概述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众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的有效途径。

通过公众参与广大社会公众可以充分了解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特点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并对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出看法和意见。

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也可以向公众解释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评价结论,澄清一些理解偏差,实现建设单位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

收集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关心的环境问题,有助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了解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得到了科学的分析评价,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具有可行性,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使环境影响评价更加实事求是,更加具有针对性。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位于咸阳市秦都区马泉镇陈家台村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

建设内容主要为:⑴对原有塑料输液瓶处置车间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医疗废物焚烧车间,新增1套处理能力4.8t/d 医疗废物热解焚烧处理系统和相应的配套设施;⑴在现有办公楼北侧预留空地上新建1座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00m2,用于设置塑料输液瓶(袋)处置作业线。

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处理医疗废弃物2640t/a。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我公司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采取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2019年6月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咸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我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同步采用网络平台、报纸和工程所在地张贴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在首次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反馈意见。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建设单位于2019年5月28日采取网络公示的方式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⑴建设项目的名
称及概要;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⑶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⑷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⑸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限为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10日,10个工作日。

上述信息公示日期是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告书委托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首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首次信息公开的要求。

2.2 公开方式
2.2.1网络
载体选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网络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

网址为【网址】。

网站截图见图1。

2.3公众意见情况
本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反馈意见。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2019年6月《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21日至7月5日我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网站公示,共计10个工作日;2019年6月25日、6月26日在《咸阳日报》上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019年6月21日至7月5日在工程影响所在地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厂区大门口公示栏同步开展张贴公告进行公示,共计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⑵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⑶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⑷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⑸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稿公示主要内容及时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对征求意见稿公示的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网络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6月21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链接为:【网址】。

截图见图2。

图2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站公示截图
3.2.2报纸
2019年6月25日、6月26日我公司先后两次在《咸阳日报》进行了《咸阳医疗废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咸阳日报是中共咸阳市委机关报,由中共咸阳市委主管,创刊于1962年,属于公众普遍能接触到的刊物,选取咸阳日报作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载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

报纸公示部分截图见图3、图4。

图3 2019年6月25日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报纸公示截图
图3 2019年6月26日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报纸公示截图
3.2.3 张贴
为了方便工程直接影响的公众充分了解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2019年6月21日我公司同步在项目所在地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厂区大门口公示栏张贴公告。

公示起止日期为2019年6月21日至7月5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张贴公告现场照片详见图5。

图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张贴公示现场照片
3.3查阅情况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发布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网址】),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登录网站下载电子版;纸质报告书存放在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地址:咸阳市
秦都区马泉镇陈家台村),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联系刘先生查阅纸质版,刘天金,********。

本次报纸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要求查阅要求;网络公示页面附全本下载链接。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属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仅可以消纳处置咸阳市城区和所辖区、县、乡镇的医疗废物,有效改变医疗废物的污染问题,还可促进咸阳市医疗废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且项目厂址区域附近环境敏感目标较少,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不高,因此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表明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的建设中,要遵守环境保护规范,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将对周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

6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吸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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