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8年度浙江省媒体广告信用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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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8年度浙江省媒体广告信用情
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浙工商广[2009]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8年度浙江省媒体广告信用情况的通报
(浙工商广〔2009〕2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媒介单位:
2008年,在各级有关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下,全省新闻媒介单位认真执行广告法律法规,努力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了浙江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去年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对全省121家媒体实施的602.3万条次广告监测结果显示,广告信用评价情况总体良好。

2008年度全省媒体广告信用指数平均为85.68分。

其中,广告信用指数在60分以上的媒体有117家,占96.69%;80分以上的有91家,占75.2%;90分以上的有64家,占52.89%。

但是,也有少数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广告发布行为把关不严,自律不够,违法广告较多,广告信用指数偏低。

根据《浙江省媒体广告信用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全省主要媒体广告信用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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